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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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47/202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權力轉授予郵電局局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電訊有限公司簽署有關《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中期檢討公證合同》的補充合同。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23/12/21
第46/202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透過公開招標,以租賃方式批給一幅位於氹仔島,沙維斯街、汕頭街及桂林街,稱為BT9a地段的土地。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23/12/21
第45/202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房屋局局長。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23/12/21
第44/202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及免除公開招標方式無償批出,位於氹仔島,鄰近偉龍馬路及機場大馬路,其上建有澳門科技大學設施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23/12/21
更正, 更正刊登於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第14846頁的第129/2023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一款(一)項、第三款及附表。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23/12/21
第134/2023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訂定一名人士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赴國際刑警組織新加坡辦事處執行職務的每月報酬。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23/12/21
第79/2023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更改地球物理氣象局常設基金的行政委員會成員的組成。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23/12/21
第203/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文化發展基金信託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23/12/21
第202/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駐榮興彩票有限公司的政府代表。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23/12/21
第92/2023號行政命令, 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院長及第一審法院院長。 《公報》第51期,
第一組, 副刊,
2023/12/19
第105/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院長。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副2刊,
2023/12/19
第201/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澳門協和醫院公共停車場規章》。 《公報》第51期,
第一組,
2023/12/18
第200/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獲准申請醫療人員有限度執照的機構名單》。 《公報》第51期,
第一組,
2023/12/18
第199/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於二零二四年度,豁免公共街市攤位承租人繳付租金,豁免小販、收賣舊物者、手藝人及其他街頭經營者繳付費用,以及不徵收檢疫費。 《公報》第51期,
第一組,
2023/12/18
第198/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龍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公報》第51期,
第一組,
2023/12/18
第91/2023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電訊有限公司簽署有關《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中期檢討公證合同》的補充合同。 《公報》第51期,
第一組,
2023/12/18
第19/2023號法律, 修改第5/2020號法律《僱員的最低工資》。 《公報》第51期,
第一組,
2023/12/18
第90/2023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副刊,
2023/12/15
第43/202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房屋局局長。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23/12/13
第42/202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宣告一幅位於路環島,鄰近譚公廟前地,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的農用土地由於未有按照批給憑證規定實現批出土地的目的被收回。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23/12/13
第103/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的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書院W12加建層建造工程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23/12/13
第102/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的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書院W11加建層建造工程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23/12/13
第101/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的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N21科研大樓四樓微電子研究院量子訊息及6G實驗室建造工程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23/12/13
第100/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素質評鑑專家組主席及成員,以及續任該專家組成員。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23/12/13
第132/2023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副關長。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23/12/13
第78/2023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澳門消費爭議調解及仲裁中心執行委員會的成員,以代替原成員。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23/12/13
第29/2023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五日和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通過的《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修正案。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23/12/13
第28/2023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通過的關於剛果民主共和國局勢的第2688(2023)號決議。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23/12/13
第197/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副主席及委員。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23/12/13
第196/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一名教育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正選成員的候補人。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23/12/13
第195/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勞動債權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23/12/13
第194/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一名新聞局編制人員在澳門科學館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董事長的職務。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23/12/13
終審法院, 2023年11月16日統一司法見解的合議庭裁判:鑒於“(通過使用禁用武器實施的)加重搶劫”罪和“持有禁用武器”罪的歸罪條文所保護的“法益”,同時考慮到它們各自的“消極主體”(被害人),如果已證實被告在公共地方持有及攜帶該“禁用武器”,並之後使用它實施“搶劫”罪,又或者在(使用“禁用武器”)實施了“搶劫”罪後,繼續持有該武器,從而侵犯了“搶劫”罪被害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法益,那麼應裁定其以“實質競合”的方式觸犯這兩項罪。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2023/12/11
第133/2023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核准屬海關關員編制的人員、為進入海關關員編制職位的關務官培訓課程的學員以及保安學員培訓課程的學員所穿著的常服及禮服的特徵、式樣、組成物品、配件及使用規則,海關人員的特別制服的式樣及其名稱,海關人員、關務官培訓課程學員以及保安學員的標誌及徽號的式樣、描述和其他特徵,行為功績徽章的式樣,以及海關人員的個人裝備及其名稱。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2023/12/11
第89/2023號行政命令, 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一切所需權力,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涉及修改電視及聲音廣播服務批給合同的相關文件。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2023/12/11
第88/2023號行政命令, 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一切所需權力,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大西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署代理發行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具法定流通力紙幣公證合同的附加合同。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2023/12/11
第99/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的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N22科研大樓地面層及一樓中華醫藥研究院及健康科學學院實驗室建造工程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23/12/06
第98/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的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S32教職員宿舍建造工程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23/12/06
第97/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護理專科委員會主席及成員,以及委任該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23/12/06
第96/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醫療專業委員會秘書長。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23/12/06
第22/2023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的定期委任續期。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23/12/06
第193/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保障暴力罪行受害人委員會成員的組成。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23/12/06
第27/2023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第一界別工商、金融界一名委員因身故而喪失委員資格。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23/12/04
第87/2023號行政命令, 修改司法警察局人員編制。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23/12/04
第192/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及委任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董事。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副刊,
2023/11/30
第41/202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漁業發展及援助基金評審委員會委員及代任人,以分別替代原委員及原代任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23/11/29
第40/202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位於澳門半島,其上建有顯榮圍13號樓宇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23/11/29
第94/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的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澳門中藥檢測中心供應及安裝檢測基礎設備——採購項目清單(一)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23/11/29
第93/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在澳門理工大學校董會的代表。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23/11/29
第129/2023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批准取消使用1台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並安裝及使用1台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23/11/29
第77/2023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機動車輛估價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23/11/29
第76/2023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不動產估價及複評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23/11/29
第75/2023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更改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常設基金的行政委員會成員的組成。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23/11/29
第191/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司法警察局福利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23/11/29
第190/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柯維納馬路戶外公共停車場規章》。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副刊,
2023/11/28
第189/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青茂口岸公共停車場規章》。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副刊,
2023/11/28
第95/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照顧者津貼發放規章》。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23/11/27
第188/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經第213/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186/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及第二款。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23/11/27
第187/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仁伯爵綜合醫院一百五十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23/11/27
第186/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23/11/27
第86/2023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交通運輸部海事局簽署《航海圖書製作、交換及出版發行合作安排》。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23/11/27
第85/2023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北京市人民政府簽署《京澳合作會議第一次會議備忘錄》。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23/11/27
第43/2023號行政法規, 公共資產監督管理局的組織及運作。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23/11/27
第42/2023號行政法規, 個人資料保護局的組織及運作。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23/11/27
第39/202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房屋局代局長。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23/11/22
第92/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及續任防治愛滋病委員會成員,以及續任該委員會秘書長。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23/11/22
第26/2023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九日通過的關於海地的問題的第2700(2023)號決議。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23/11/22
第185/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一名人士全職擔任文化發展基金行政委員會成員職務。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23/11/22
第184/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體育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正選成員及候補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23/11/22
第183/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經濟發展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23/11/22
第182/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政府總部事務局副局長。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23/11/22
第181/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政府總部事務局局長。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23/11/22
第180/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延長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的存續期。 《公報》第47期,
第一組, 副刊,
2023/11/20
第179/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延長經第325/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及第301/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36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所設立的防治愛滋病委員會的存續期,並修改該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至第五款。 《公報》第47期,
第一組,
2023/11/20
第18/2023號法律, 修改第17/2009號法律《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 《公報》第47期,
第一組,
2023/11/20
第38/202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宣告一幅位於路環島,鄰近昔日痲瘋院的土地由於未有實現批出土地的目的,因此解除其以有償租賃方式的批給。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23/11/15
第90/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權力轉授予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局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童軍總會簽署位於氹仔盧伯德圓形地氹仔砲台設施的租用協議書。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23/11/15
第125/2023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批准於蓮花路安裝及使用1台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23/11/15
第21/2023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法務局副局長。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23/11/15
第178/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危險品諮詢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23/11/15
第177/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文化體育及其他產業優秀人才計劃》及《文化體育及其他產業高級專業人才計劃》。 《公報》第46期,
第一組,
2023/11/13
第176/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附於第318/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發給“澳門蓮花衛視傳媒有限公司”提供衛星電視廣播電信服務的第1/2008號准照續期。 《公報》第46期,
第一組,
2023/11/13
第84/2023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榮興彩票有限公司簽署以公證書形式訂立的“經營中式彩票特許公證合同的附加合同”。 《公報》第46期,
第一組,
2023/11/13
第175/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一名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副2刊,
2023/11/09
第91/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人士擔任二零二三年度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組織委員會助理協調員,替代原助理協調員。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副刊,
2023/11/08
第89/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體育局副局長。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23/11/08
第87/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青年事務委員會候補委員。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23/11/08
第86/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法學士為澳門理工大學專責公證員。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23/11/08
第119/2023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嘉獎治安警察局一名警員。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23/11/08
第118/2023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嘉獎治安警察局一名警員。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23/11/08
第117/2023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嘉獎治安警察局一名警員。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23/11/08
第116/2023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嘉獎治安警察局一名警員。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23/11/08
第115/2023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嘉獎治安警察局一名首席警員。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23/11/08
第25/2023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關於向國外送達民事或商事司法文書和司法外文書公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和阿塞拜疆共和國之間生效。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23/11/08
第24/2023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麻醉藥品委員會於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五日對1971年《精神藥物公約》附表二新增藥物的第66/5號、第66/6號和第66/7號決定,以及上指公約更新至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的附表。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23/11/08
第23/2023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麻醉藥品委員會於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五日對《經1972年議定書修正的1961年麻醉品單一公約》附表一新增藥物的第66/1號、第66/2號、第66/3號和第66/4號決定,以及上指公約更新至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七日的附表。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23/11/08
第174/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廉政公署助理專員。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23/11/08
第88/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運作規章》。 《公報》第45期,
第一組,
2023/11/06
第22/2023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第二界別文化界一名委員因處於第3/2004號法律《行政長官選舉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三)項的情況而喪失委員資格。 《公報》第45期,
第一組,
2023/11/06
第83/2023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的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訂立有關航空運輸公共服務合同之第二附錄的公證書。 《公報》第45期,
第一組,
2023/11/06
14/5/2024 2:53:49 BO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