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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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28/79號法律, 修改司法組織法例若干條文。 《公報》第18期,
1980/05/03
第73-A/80/M號訓令, 核准治安警察廳晉升章程--撤銷二月廿六日第二七/七七/M號訓令內之治安警察廳晉升章程。 《公報》第17期, 副2刊,
1980/04/28
第73/80/M號訓令, 訂定每年可作出之最高支出額,用以支付標準電器有限公司由於供應澳門新電話總所需用之有關設備及物料以及施工費。 《公報》第17期, 副刊,
1980/04/28
第73-B/80/M號訓令, 核准水警稽查隊晉升章程--撤銷一九六九年九月六日第九一二六號訓令核准之水警稽查隊章程第二.三、二.四及二.五節各條文。 《公報》第17期, 副2刊,
1980/04/28
第73-C/80/M號訓令, 核准消防隊晉升章程--撤銷一九五二年十月十一日第五二四四號訓令。 《公報》第17期, 副2刊,
1980/04/28
第72/80/M號訓令, 核准郵電司一九八○經濟年度第一副預算冊。 《公報》第17期, 副刊,
1980/04/28
第71/80/M號訓令, 著將一九八○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九章第二九一條一款a項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17期,
1980/04/26
第70/80/M號訓令, 發給政府船廠及社會復原所補助,以應付三月廿六日第三/八○/M號法律所引致之負擔。 《公報》第17期,
1980/04/26
第69/80/M號訓令, 訂定公費電話分配。 《公報》第17期,
1980/04/26
第68/80/M號訓令, 核准澳門公務員互助會一九八○經濟年度第一副預算冊。 《公報》第17期,
1980/04/26
第67/80/M號訓令, 核准海島市政廳一九八○經濟年度第二副預算冊。 《公報》第17期,
1980/04/26
第25/80號批示, 規定估計收益應等於給予職業稅納稅人各項實物報酬。 《公報》第17期,
1980/04/26
第5/80/M號法律, 設立保安部隊軍事化機構及消防隊人員予保安服務補助。 《公報》第17期,
1980/04/26
第4/80/M號法律, 將三月十日第四∕七九∕M號法律第四九條一款所指之六個月期限延展至一九八○年六月三十日。 《公報》第17期,
1980/04/26
第66/80/M號訓令, 核准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台總章程,撤銷六月十六日第一○一/七三號訓令核准之澳門氣象台就地團體人員招募、錄用及晉升章程。 《公報》第16期,
1980/04/19
第65/80/M號訓令, 核准與葡國技術清理食水有限公司(T.D.A.)簽訂合約,以供應設置路環食水處理站所需設備,連同進行有關工作及訓練人員。 《公報》第16期,
1980/04/19
第64/80/M號訓令, 著將一九八○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四章第一五五條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15期,
1980/04/12
第63/80/M號訓令, 調撥款項列入一九八○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九章第五○三條一款所指項目內。 《公報》第15期,
1980/04/12
第62/80/M號訓令, 撥款七萬元作為工務運輸廳常備基金。 《公報》第15期,
1980/04/12
第61/80/M號訓令, 撥款二萬五千元作為經濟廳常備基金。 《公報》第15期,
1980/04/12
第441/79號法令, 修正七月五日第三九∕七八號法律第八九條條文(司法部門及檢察部門人員之薪俸)。 《公報》第14期,
1980/04/05
第60/80/M號訓令, 特開款項二千三百萬元用以應付調整薪俸、服務年資給付、退休金及卹金、房屋津貼及公務員職級調整之費用。 《公報》第14期,
1980/04/05
第59/80/M號訓令, 著將一九八○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七章第二三八條三款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14期,
1980/04/05
第58/80/M號訓令, 撥款一萬元作為財政司常備基金。 《公報》第14期,
1980/04/05
第57/80/M號訓令, 撥款一萬元作為教育司常備基金。 《公報》第14期,
1980/04/05
第56/80/M號訓令, 特開款項一萬八千元用以結算交際費之負擔。 《公報》第14期,
1980/04/05
第55/80/M號訓令, 訂定商業銀行及銀號有關一九七九年度應繳之稽查稅其百分率分別為百分之○.二及百分之一。 《公報》第13期,
1980/03/29
第54/80/M號訓令, 核准澳門社會工作處一九八○經濟年度第二副預算冊。 《公報》第13期,
1980/03/29
第8/80/M號法令, 設立三等書記兼打字員二十三職位以代替財政司行政團體同等數目辦事員之職位。 《公報》第13期,
1980/03/29
第53/80/M號訓令, 保留總督授權。 《公報》第12期, 副2刊,
1980/03/26
第3/80/M號法律, 調整公務員薪俸表, 增加服務年資給付,增加退職人員退休金及訂定新房屋津貼。 《公報》第12期, 副2刊,
1980/03/26
第498/79號法令, 核准在澳門地區設立發行機構。 《公報》第12期,
1980/03/22
第52/80/M號訓令, 核准簽訂有關在筷子基興建七幢社會房屋住宅樓宇工程之有關施工合約--替代二月廿三日第三八/八○號訓令。 《公報》第12期,
1980/03/22
第51/80/M號訓令, 以調動方式特開款項一宗用作追加現行預算冊特別支出部門第二四章第六九五條四款所指款項。 《公報》第12期,
1980/03/22
第50/80/M號訓令, 著將一九八○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公報》第12期,
1980/03/22
第7/80/M號法令, 在海軍軍務廳團體內增設數職位。 《公報》第12期,
1980/03/22
第49/80/M號訓令, 核准「關於熱帶風暴的指示」和「本地區風暴訊號」──廢止三月二十四日第五五/七三號訓令。 《公報》第11期, 副刊,
1980/03/19
第48/80/M號訓令, 核准海島市政廳一九八○經濟年度第一副預算冊。 《公報》第11期,
1980/03/15
第47/80/M號訓令, 核准澳門工商業發展基金一九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並由一九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公報》第11期,
1980/03/15
第46/80/M號訓令, 保留總督授權。 《公報》第10期, 副2刊,
1980/03/10
第45/80/M號訓令, 著將一九八○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九章第二九六條九款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10期,
1980/03/08
第44/80/M號訓令, 撥款四萬元作為澳門地圖繪製研究委員會常備基金。 《公報》第10期,
1980/03/08
第43/80/M號訓令, 著將一九八○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公報》第10期,
1980/03/08
第42/80/M號訓令, 特開款項七千三百二十元用作追加現行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六章第二一九條所指款項。 《公報》第10期,
1980/03/08
第41/80/M號訓令, 特開款項三萬元撥入現行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內。 《公報》第10期,
1980/03/08
第12/80號批示, 訂定純利稅章程第四條一款所指之納稅人需具備若干簿冊。 《公報》第10期,
1980/03/08
第6/80/M號法令, 設立澳門航海學校以取代一九○六年六月二十日國令所設之航海學校--撤銷一九○六年十一月十六及二十日國令。 《公報》第10期,
1980/03/08
第5/80/M號法令, 賦予教育司職權宣告對在中文學校所授之課程與小學師範等同。 《公報》第10期,
1980/03/08
第40/80/M號訓令, 特開貸款一百一十萬元用作追加現行預算冊特別支出部門第二四章第六九六條二款所指之款項。 《公報》第9期,
1980/03/01
第16/80號批示, 有關組織一委員會以便遞交法律提案所訂定各項職業訓練及進修班之教員及助理人員之酬勞。 《公報》第9期,
1980/03/01
第2/80/M號法律, 修正八月四日第一九∕七九∕M號法律。 《公報》第9期,
1980/03/01
批示, 規定在軍事司法組織內之主控官只可在軍事法庭工作(軍事司法法例第251及254條),該法例第213條列出之軍事法庭只有:上訴法庭及軍事高等法庭。 《公報》第9期,
1980/03/01
第39/80/M號訓令, 撥款八千元作為地球物理暨氣象台常備基金。 《公報》第8期,
1980/02/23
第38/80/M號訓令, 核准簽訂關於在筷子基興建七幢社會房屋住宅樓宇之工程施工合約。 《公報》第8期,
1980/02/23
第37/80/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九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八章第四七二條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8期,
1980/02/23
第36/80/M號訓令, 核准大豐銀行裝設及經營七個無線電通話站。 《公報》第8期,
1980/02/23
第35/80/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九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一章第三三○條一六款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7期,
1980/02/16
第34/80/M號訓令, 著將一九八○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公報》第7期,
1980/02/16
第33/80/M號訓令, 委任市政總行政人員團體一等文員擔任海島市政廳秘書職務。 《公報》第7期,
1980/02/16
第32/80/M號訓令, 撥款二萬五千元作為祕書處常備基金。 《公報》第7期,
1980/02/16
第31/80/M號訓令, 撥款二萬五千元作為海軍軍務廳行政委員會常備基金。 《公報》第7期,
1980/02/16
第30/80/M號訓令, 撥款一百萬元津貼用作應付澳門發行機構開辦費之負擔。 《公報》第7期,
1980/02/16
第29/80/M號訓令, 著令任何計程車倘未安裝由交通委員會核准款式並經檢定及加鎖之計程錶不得在市面行駛--撤銷七月六日第九七/七四號訓令。 《公報》第6期, 副刊,
1980/02/14
第321/79號共和國議會決議, 具有一般強制性聲明一九五九年七月廿九日第二○九八號法律第二九條之規定係不符合憲法者。 《公報》第6期,
1980/02/09
第28/80/M號訓令, 著將一九八○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五章第一七一條所指款項重新分配。 《公報》第6期,
1980/02/09
第27/80/M號訓令, 撥款六萬二千元作為農林廳常備基金。 《公報》第6期,
1980/02/09
第26/80/M號訓令, 撥款六萬元作為澳門政府監獄常備基金。 《公報》第6期,
1980/02/09
第25/80/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九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一章第三二六條二款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6期,
1980/02/09
第24/80/M號訓令, 特開款項五千元用作應付農林廳購買所需之牲口之負擔。 《公報》第6期,
1980/02/09
第23/80/M號訓令, 關於在財政司設立一般會計職業進修課程。 《公報》第6期,
1980/02/09
第22/80/M號訓令, 調撥款項列入一九八○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二三章第六四八條所指項目內。 《公報》第5期,
1980/02/02
第21/80/M號訓令, 訂定一九六三年七月三十日第一六○○號立法條例核准之都市房屋建築總章程第四○七條所指之有關保養工程之第四二二條第三及第五節所指稅項取消執行。 《公報》第5期,
1980/02/02
第20/80/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九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章第八條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5期,
1980/02/02
第19/80/M號訓令, 授予經濟協調司對澳門發行機構之執行權。 《公報》第4期,
1980/01/26
第18/80/M號訓令, 著將一九八○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九章第二九四條一四款所指款項重新分配。 《公報》第4期,
1980/01/26
第17/80/M號訓令, 著將一九八○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五章第一七六條四款d項所指款項重新分配。 《公報》第4期,
1980/01/26
第16/80/M號訓令, 訂定三月十八日第一三八/七五號國令核准鑄造之面額二十元硬幣予以收回。 《公報》第4期,
1980/01/26
第15/80/M號訓令, 撥款二萬元作為衛生司行政委員會常備基金。 《公報》第4期,
1980/01/26
第14/80/M號訓令, 核准社會工作處一九八○經濟年度第一副預算冊。 《公報》第4期,
1980/01/26
第13/80/M號訓令, 核准並實施澳門市政廳一九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 《公報》第4期,
1980/01/26
第4/80/M號法令, 修正一九六三年七月卅一日第1600號立法條例核准之都市房屋建築總章程第73條e項及第101條條文。 《公報》第4期,
1980/01/26
第1/80/M號法律, 給予澳門發行機構豁免所有稅項及手續費。 《公報》第4期,
1980/01/26
第12/80/M號訓令, 核准鏡湖醫院慈善會一九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並著由一九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公報》第3期,
1980/01/19
第11/80/M號訓令, 核准同善堂慈善會一九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並著由一九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公報》第3期,
1980/01/19
第10/80/M號訓令, 著將一九八○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九章第二九一條一款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3期,
1980/01/19
第9/80/M號訓令, 撥給五十萬元資助金用作救濟亞速爾群島最近發生地震的災民。 《公報》第3期,
1980/01/19
第8/80/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九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公報》第3期,
1980/01/19
第7/80/M號訓令, 訂定一九四○年二月九日第六五二號立法條例所附之第一式表格價目為葡幣一元。 《公報》第3期,
1980/01/19
第6/80/M號訓令, 核准並實施仁慈堂一九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 《公報》第3期,
1980/01/19
第3/80/M號法令, 訂定在公共工程的實施倘對政府利益適宜得核免舉行公開或限制性開投。 《公報》第3期,
1980/01/19
第1/80號批示, 有關秘書處及政府住宅管理處人員轉入秘書處新團體內。 《公報》第3期,
1980/01/19
第5/80/M號訓令, 將授予澳門保安部隊司令之職權維持予現任澳門保安部隊署任司令。 《公報》第2期,
1980/01/12
第4/80/M號訓令, 授予工務交通司對向銀行作出之保證書准許權。 《公報》第2期,
1980/01/12
第3/80號批示, 將市政警察之行動和行政督導權限授予市政廳廳長。 《公報》第2期,
1980/01/12
第3/80/M號訓令, 規定在新馬路由議事亭前地至巴素打爾古街(內港)一段興建新樓宇應設騎樓底。 《公報》第2期,
1980/01/12
第2/80/M號法令, 修正十月三十日第47/76/M號法令核准之華務廳章程第五三條條文。 《公報》第2期,
1980/01/12
第2/80/OPC號批示, 分別授予郵電司長、工務運輸廳長、地球物理暨氣象台長及澳門地圖繪製研究委員會主席若干權力。 《公報》第2期,
1980/01/12
第2/80號批示, 將水警稽查隊人員之行動指揮權授予海軍軍務廳廳長。 《公報》第2期,
1980/01/12
第1/80/M號法令, 設立澳門發行機構及核准其章程。 《公報》第2期,
1980/01/12
第1-A/80號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治安警察廳廳長、水警稽查隊隊長、司法警察廳廳長、消防隊隊長和市政廳廳長。 《公報》第2期,
1980/01/12
14/5/2024 13:41:49 BO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