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公報》編號: |
第96/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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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機動車輛估價委員會的成員。 |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0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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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設立不動產第二估價委員會。 |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0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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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不動產估價委員會成員及複評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0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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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博彩監察協調局局長,作為簽訂資訊網絡及設備的保養及技術支援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0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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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統計暨普查局代局長,作為簽訂有關為該局設施提供清潔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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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統計暨普查局代局長,作為簽訂有關為該局設施提供保安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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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廢止給予匯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日本東京市開設一所代理辦事處的許可。 |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07/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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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博彩監察協調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遠端監察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0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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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博彩監察協調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清潔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0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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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0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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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為該秘書處提供論壇季刊製作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0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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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為該秘書處提供論壇網站開發設計及維護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0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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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作為行政當局在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代表的委任續期。 |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0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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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職安健訓練場地之裝修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0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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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第十五屆海峽兩岸及香港澳門地區職業安全健康學術研討會之會議及宣傳製作”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0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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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再分配本年度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的款項。 |
《公報》第36期, 第二組, 2007/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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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消費者委員會全體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200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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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流動電話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200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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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調整撥予金融情報辦公室的常設基金總金額。 |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200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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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調整撥予國際法事務辦公室常設基金的總金額。 |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200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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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不動產第二估價委員會主席。 |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2007/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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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擔任“澳門旅遊博彩技術培訓中心”委員會委員的委任續期。 |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200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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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再分配本年度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的款項。 |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0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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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人力資源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0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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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供應升級電郵系統”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0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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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博彩監察協調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2007年半年研究工作”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0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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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任命若干人士為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諮詢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29期, 第二組, 2007/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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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核准經第68/200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核數實務準則》之相關應用技術指引。 |
《公報》第29期, 第一組, 2007/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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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修改第72/2006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一款(五)項。 |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200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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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許可經營名為《萬家樂》之幸運博彩,並核准有關法定規章。 |
《公報》第28期, 第一組, 2007/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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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主席。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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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調整財政局常設基金的行政委員會成員的組成。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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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調整撥予國際法事務辦公室的常設基金總金額。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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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修改《百家樂法定規章》第十三條和第十七條。 |
《公報》第26期, 第一組, 2007/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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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修改《“娛樂場之戰”法定規章》第一條。 |
《公報》第26期, 第一組, 2007/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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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調整撥予經濟局的常設基金總金額。 |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0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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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一名以全職方式擔任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行政管理委員會委員的人士的臨時定期委任續期。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0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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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調整撥予旅遊局的常設基金總金額。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0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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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統計暨普查局代局長。 |
《公報》第23期, 第二組, 200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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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財政局局長。 |
《公報》第23期, 第二組, 200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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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核准統計暨普查局人員彈性上下班時間規章,並將權限轉授予統計暨普查局局長,以確定須遵守彈性上下班的工作人員。 |
《公報》第23期, 第一組, 2007/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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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分配本年度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人力資源辦公室”的款項。 |
《公報》第21期, 第二組, 2007/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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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調整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的常設基金的行政委員會成員的組成。 |
《公報》第21期, 第二組, 2007/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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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人力資源辦公室主任。 |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07/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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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澳門特別行政區代表擔任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具執行職能的理事會理事及副理事長。 |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07/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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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經濟局代局長,作為簽訂為經濟局提供廣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07/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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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再分配本年度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與歐盟合作計劃”的款項。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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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擔任職務的澳門電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的委任續期。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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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再分配本年度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的款項。 |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7/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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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7/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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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07/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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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金融情報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07/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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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07/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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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主任的定期委任續期。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07/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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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修改經第56/200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核准的《“Black Jack”或二十一點法定規章》中的第六條、第十三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和第二十一條。 |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07/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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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司法警察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0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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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文化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0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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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經濟發展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0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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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訂定登錄在《行政當局投資與發展開支計劃》的活動間的撥款轉移程序。 |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0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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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財政局 ——公物管理廳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0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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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財政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0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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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收益從多於一位僱主處獲取的第一組納稅人及不具備適當編製會計的第二組納稅人遞交二零零六年的M/5式收益申報書的期限延長。 |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0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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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法務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0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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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修改經第55/2004號及第73/200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核准的《百家樂法定規章》中的第十三條、第十七條和第十九條。 |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0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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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身份證明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0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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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新聞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0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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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博彩監察協調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最低內部控制要求”培訓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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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燃料安全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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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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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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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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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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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土地工務運輸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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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旅遊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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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國際法事務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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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警察總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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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更新澳門金融管理局諮詢委員會成員的組成。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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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分配本年度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經濟發展委員會”的款項。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07/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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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科技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07/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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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電信管理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07/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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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07/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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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07/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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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勞工事務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07/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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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博彩監察協調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07/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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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統計暨普查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07/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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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經濟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07/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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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法律改革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07/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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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行政暨公職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07/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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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07/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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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07/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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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07/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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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07/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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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07/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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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核准《一般財務報告準則》的應用指南。 |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副刊, 2007/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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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核准關於處理取得財產和勞務開支、常設基金帳目內開支及公款退回和返還的指引。 |
《公報》第3期, 第一組, 2007/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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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2006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經濟局代局長,作為簽訂為經濟局提供電腦設備保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0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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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2006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經濟局代局長,作為簽訂為經濟局提供電腦設備保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0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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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2006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經濟局代局長,作為簽訂為經濟局提供電腦設備保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0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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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2006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機動車輛估價委員會的成員。 |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0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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