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013號行政長官公告
第41/2013號行政長官公告, 公佈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以互換通知書的方式完成二零一三年一月七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的《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認可和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生效所需的內部法律程序。
2013/12/11
澳門
《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認可和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
2013年1月7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