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第44/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納米比亞共和國政府互免簽證協定》 。
2001/10/03
澳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納米比亞共和國政府互免簽證協定》,
2001年7月27日在溫特和克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