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社自由與保護組織權利公約》(第87號)
《結社自由與保護組織權利公約》(第87號), 1948年7月9日於舊金山
1948/07/09
三藩市
第55/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一九四八年七月九日於舊金山簽署的國際勞工組織第八十七號《結社自由與保護組織權利公約》的締約國作出的有關將該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