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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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類別

該類別的相關法規

摘要 日期 ▼
第3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特定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可自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進口的供個人自用或消費的貨物表。 2024/02/26
第45/2022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28/2003號行政法規《對外貿易活動規章》。 2022/10/17
第188/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在第20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所指的附件二的表A(出口表)及表B(進口表)中分別增加載於本批示的附件的若干貨物。 2022/10/17
第15/2022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40/2004號行政法規《衛生檢疫及植物檢疫》。 2022/04/04
第35/2021號行政命令, 設立青茂出入境事務站。 2021/09/06
第32/2020號行政命令, 設立橫琴口岸澳門口岸區出入境事務站。 2020/08/17
第14/2018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3/2006號行政法規《車輛進出澳門特別行政區陸路邊境的監管》。 2018/07/30
第228/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正式語文及英文的攜帶現金和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出入境申報書表格的式樣。 2017/07/17
第227/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為實現攜帶現金和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出入境申報義務的目的指定金額。 2017/07/17
第229/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設立雙線通道系統。 2017/07/17
第68/2017號行政命令, 在氹仔客運碼頭設立出入境事務站。 2017/05/29
第20/2016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29/2003號行政法規《產地來源證明規章》。 2016/07/18
第19/2016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28/2003號行政法規《對外貿易活動規章》。 2016/07/18
第3/2016號法律, 修改第7/2003號法律《對外貿易法》。 2016/07/04
第23/2015號行政命令, 在路環碼頭設立出入境事務站。 2015/06/01
第107/2014號行政命令, 修改第45/2006號行政命令。 2014/12/15
第7/2008號行政命令, 在內港客運碼頭內設立出入境事務站及撤銷內港14號碼頭內的出入境事務站。 2008/02/19
第45/2006號行政命令, 在珠澳跨境工業區設一出入境站及關口。 2006/10/16
第3/2006號行政法規, 設立監管車輛進出澳門特別行政區陸路邊境的制度。 2006/02/20
第40/2004號行政法規, 規定由民政總署對貨物進行的衛生檢疫及植物檢疫 2004/12/22
第224/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發出產地來源證的手續費金額,並指定獲撥給手續費收入的專門實體 2003/09/22
第29/2003號行政法規, 《產地來源證明規章》 2003/09/15
第28/2003號行政法規, 《對外貿易活動規章》 2003/09/15
第7/2003號法律, 對外貿易法——若干廢止 2003/06/23
第3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命令開放澳門特別行政區一個新邊境站-路氹城邊檢站。 2000/03/27

被廢止/不生效

第487/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已廢止 - 更新《對外貿易法》的相關貨物表。 2016/12/28
第255/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已廢止 - 更新《對外貿易法》的相關貨物表。 2016/07/25
第452/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 已廢止 - 核准供個人自用或消費之貨物表及第7/2003號法律第九條第四款所指的出口表及進口表,並規定民政總署有權限對進口及轉運載於附件三內的貨物進行衛生檢疫及植物檢疫。 2012/01/03
第40/2007號行政命令, 已廢止 - 在氹仔客運碼頭的臨時設施內設立出入境事務站。 2007/10/15

相關內容

法規分類
摘要 日期 ▼
第20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更新《對外貿易法》的相關貨物表。 2021/12/31
第128/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海域管理及發展統籌委員會成員。 2021/09/15
第122/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禁止進口及轉運不可降解塑膠製一次性餐飲吸管及一次性飲料攪拌棒至澳門特別行政區。 2021/08/30
第120/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經第244/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57/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第四款、第七款及第八款。 2021/08/23
第12/2021號法律, 修改第5/1999號法律《國旗、國徽及國歌的使用及保護》。 2021/07/26
第10/2021號法律, 修改第17/2009號法律《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 2021/07/19
第58/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海關代表為旅遊發展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代表。 2021/06/30
第54/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人士代表海關擔任會展業發展委員會成員,以替原代表。 2021/06/23
第37/2021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許可續期使用於澳門國際機場海關站及外港海關站合共33台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 2021/04/14
第30/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一名及續任多名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發展委員會成員。 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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