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一)領導和主管官職

該類別的相關法規

摘要 日期 ▼
第305/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領導人員工作表現評審報告”式樣。 2013/09/23
第384/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佈《領導及主管人員行為準則──義務及違反義務時的責任》。 2010/12/27
第26/2009號行政法規, 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 2009/08/10
第15/2009號法律, 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 2009/08/03
第8/87/M號法律, 修正第85/84/M號法令第五條及第88/84/M號法令第三、六、八條以及將指導及領導階層的索引表替換--撤消九月十三日第42/86/M號法令。 1987/07/30

被廢止/不生效

第25/97/M號法令, 已廢止 - 對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引入若干修改——若干廢止 重新公布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全文,該法令係訂定澳門公共行政機關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 1997/06/23
第20/97/M號法令, 已廢止 - 規定擔任領導或主管官職之人員轉入超額狀況。 1997/06/02
第85/89/M號法令, 已廢止 - 訂定澳門公共行政機關領導及指導人員章程事宜--若干撤銷。 1989/12/21
第92/88/M號法令, 已廢止 - 訂定二級司副署長及副司長之相應職務。 1988/10/17
第3/87/M號法令, 已廢止 - 修正八月十一日第88/84/M號法令第十六條條文(領導及督導職位之制度)--撤銷八月十七日及十一月十六日第一八八∕八五號及二三六∕八五號批示。 1987/01/19
第50/86/M號法令, 已廢止 - 撤銷一月四日第1/86/M號法令(領導職級)。 1986/11/10
第42/86/M號法令, 已廢止 - 修正八月十一日第88/84/M號法令第六條條文(領導人員之聘任)。 1986/09/13
第1/86/M號法令, 已廢止 - 規定有關曾任或將來擔任督導職務人員情況。 1986/01/04
第236/85號批示, 已廢止 - 關於八月十一日第八六/八四/M號法令第六一條條文規定之兼職事宜。 1985/11/16
第188/85號批示, 已廢止 - 關於領導及督導團體之代替制度。 1985/08/17
第88/84/M號法令, 已廢止 - 訂定本地區行政當局政府機關督導及領導人員制度--撤銷七月七日第七∕八一∕M號法律第六九條條文。 1984/08/11
第10/79/M號法律, 已廢止 - 訂定公共機關為澳門就地團體,並分為司或廳,並制定執行督導或領導職務之津貼管制規則。 1979/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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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分類
摘要 ▲ 日期
第203/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佈“拒絕許可第15/2009號法律第十九條所指人員於終止職務後從事私人業務的原則及標準”,以及申請許可時使用的印件的格式。 2010/07/12
28/3/2024 14:28:33 WF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