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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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54/90/M號法令, 修改中葡教育制度--撤銷六月廿五日第二二∕七七∕M號法令若干條。 《公報》第38期,
1990/09/17
第53/90/M號法令, 修改重型客車類型及技術特徵規章第一條O項所載之方程式。 《公報》第38期,
1990/09/17
第52/90/M號法令, 關於散工聘用合約平政院核閱之豁免直至澳門新司法制度開始運作--撤銷十二月二十一日第八七∕八九∕M號法令第一七條條文。 《公報》第37期,
1990/09/10
第51/90/M號法令, 核准發行澳門幣面額五百元紙幣。 《公報》第36期,
1990/09/03
第50/90/M號法令, 關於仁伯爵綜合醫院診斷及醫療醫生及助理人員超時工作之規定。 《公報》第35期,
1990/08/27
第49/90/M號法令, 關於規定給予臨時逗留證及確定其法律效力。 《公報》第35期,
1990/08/27
第48/90/M號法令, 在教育司內設立青年會--若干撤銷。 《公報》第35期,
1990/08/27
第47/90/M號法令, 關於法規之公佈、認別及格式之修改--撤銷六月三十日及九月十三日第五七∕八四∕M號法令及第四零∕八六∕M號法令。 《公報》第34期,
1990/08/20
第46/90/M號法令, 修改三月八日第二一∕八六∕M號法令第一條條文(綜合訓練中心主任隸屬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校長)。 《公報》第34期,
1990/08/20
第45/90/M號法令, 使學校校長和學校督導員與組長同級並訂定其填補制度--撤銷七月十三日第七五∕八五∕M號法令第一條三款。 《公報》第33期,
1990/08/13
第44/90/M號法令, 以行政暨財政處代替體育總署之辦事處及財政資源處--撤銷五月十八日第28/87/M號法令第四及第一一條條文。 《公報》第32期,
1990/08/06
第43/90/M號法令, 修改九月十一日第59/89/M號法令第二及第八條條文事宜。 《公報》第31期,
1990/07/30
第42/90/M號法令, 關於在澳門體育總署體育設立醫學中心。 《公報》第31期,
1990/07/30
第41/90/M號法令, 關於設立澳門房屋司。 《公報》第30期,
1990/07/23
第40/90/M號法令, 關於規定資本及風險公司的組織、運作及活動。 《公報》第30期,
1990/07/23
第39/90/M號法令, 增加一九九O年本地區總預算之收入,增加一些項目的收入和向一些預算項目撥款。 《公報》第29期,
1990/07/16
第38/90/M號法令, 關於設立土地工務運輸司--撤銷六月廿二日第四三∕八七∕M號法令、三月十三日第一七∕八九∕M號法令及三月廿七日第二三∕八九∕M號法令。 《公報》第29期,
1990/07/16
第37/90/M號法令, 關於修改六月廿二日第39/87/M號法令第三條條文(技術顧問辦公室人員)。 《公報》第29期,
1990/07/16
第36/90/M號法令, 設立澳門保安部隊所屬編制人員額外配屬。 《公報》第29期,
1990/07/16
第35/90/M號法令, 關於本地區以平常委任方式服務的軍人外聘人員給予其運輸自用車輛之權利。 《公報》第29期,
1990/07/16
第34/90/M號法令, 關於訂定在外地接受衛生護理所引致費用支付之條件事宜。 《公報》第29期,
1990/07/16
第33/90/M號法令, 訂定具有鏡湖醫院助產護士學校課程之人士擔任護理職務之條件。 《公報》第28期,
1990/07/09
第32/90/M號法令, 關於修改四月三日第24/89/M號法令第一七及第二六條條文(關於工人每周休息)。 《公報》第28期,
1990/07/09
第31/90/M號法令, 關於核准中文及中國行政課程管制原則事宜。 《公報》第27期,
1990/07/02
第30/90/M號法令, 關於確定疾病津貼制度事宜。 《公報》第26期, 副刊,
1990/06/28
第29/90/M號法令, 訂定運送氣體瓶及液體燃料鼓有車廂之汽車應遵之規格事宜。 《公報》第26期,
1990/06/25
第28/90/M號法令, 核准商業銀行以設在澳門保險公司的保險代理人身份經營保險中介業務。 《公報》第25期,
1990/06/18
第27/90/M號法令, 修改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章程。 《公報》第25期,
1990/06/18
第26/90/M號法令, 關於設立及訂定公共行政培訓委員會事宜。 《公報》第24期,
1990/06/11
第25/90/M號法令, 關於延長工業信貸優惠制度期限。 《公報》第23期,
1990/06/04
第24/90/M號法令, 關於修改十二月廿九日第57/86/M號法令若干條文(華務司組織法)。 《公報》第22期,
1990/05/29
第23/90/M號法令, 關於修改六月廿九日第56/85/M號法令第四三條條文一款e及f項(澳門保安部隊晉升職程制度)事宜。 《公報》第22期,
1990/05/29
第22/90/M號法令, 給予在本地區以普通委任方式工作之高級軍官及其家屬商務客位飛機票之權利。 《公報》第22期,
1990/05/29
第21/90/M號法令, 關於修改六月廿九日第56/85/M號法令第三○、三一及第三三條條文(澳門保安部隊委任制度及職程)事宜。 《公報》第22期,
1990/05/29
第20/90/M號法令, 關於修改九月二十五日第63/89/M號法令數條條文(澳門文化學會組織)。 《公報》第20期,
1990/05/14
第19/90/M號法令, 關於設立學生福利廳事宜。 《公報》第20期,
1990/05/14
第18/90/M號法令, 關於訂定學生福利基金和學生福利基金諮詢委員會性質及運作規則、撤銷助學金基金會--若干撤銷。 《公報》第20期,
1990/05/14
第17/90/M號法令, 關於核准管制學生福利活動之規則及設立學生福利基金及諮詢委員會。 《公報》第20期,
1990/05/14
第16/90/M號法令, 關於修改五月二日第29/89/M號法令第三條條文(設立特別貸款制度以便購置政府車輛供個人使用事宜)。 《公報》第18期,
1990/04/30
第15/90/M號法令, 關於無線電電器服務費用及罰款總表內增設一項目事宜。 《公報》第18期,
1990/04/30
第14/90/M號法令, 關於撤銷師範小學學校事宜--若干撤銷。 《公報》第18期,
1990/04/30
第13/90/M號法令, 在九○年本地區總預算開支表增加一關於司法事務司的新組織章節。 《公報》第16期,
1990/04/16
第12/90/M號法令, 關於修改五月十八日第29/87/M號法令第三條條文(最高體育委員會之組織)事宜。 《公報》第16期,
1990/04/16
第11/90/M號法令, 等同消防隊隊長及副隊長之職位與副司長及組長之職級–廢止七月十三日第70/85/M號法令及一月二十五日第6/88/M號法令。 《公報》第15期, 副2刊,
1990/04/12
第10/90/M號法令, 修改六月二十九日第56/85/M號法令第九條第一款、第十條第一款第十一條第四十三條(治安警察部隊、水警稽查隊及消防隊職程)–廢止六月二十九日第56/85/M號法令第五十一條第二款及第五十二條, 八月十七日第10/87/M號法令。 《公報》第15期, 副2刊,
1990/04/12
第9/90/M號法令, 將澳門政府印刷局的組織適應及配合澳門公職法律制度條文—— 撤銷五月十八日第42/85/M號法令、十一月十日第16/86號綜合批示及二月十九日第62/90/M號訓令。 《公報》第15期,
1990/04/09
第8/90/M號法令, 關於設立交通諮詢委員會事宜。 《公報》第14期,
1990/04/02
第7/90/M號法令, 訂定總督及政務司辦公室輔助部門擔任司機職務不受一般法律所訂關於超時工作制度的限制事宜。 《公報》第13期,
1990/03/26
第6/90/M號法令, 關於修改十二月十八日第84/89/M號法令第二章第六、第三、第四及第五節(社會保障制度)。 《公報》第11期, 副刊,
1990/03/12
第5/90/M號法令, 制定水上駕駛運動員證及規定其領取與效力條件。 《公報》第11期,
1990/03/12
第4/90/M號法令, 核准固定資產重置與攤折之稅務規則--撤銷四月二十八日第三六∕八四∕M號法令。 《公報》第10期,
1990/03/05
第3/90/M號法令, 訂定政府成員啟程津貼及日津貼金額事宜。 《公報》第7期,
1990/02/12
第2/90/M號法令, 關於進入、逗留及定居澳門之規定--撤銷一九六九年七月五日第一七九六號立法條例、四月九日及五月二日之第二一∕八三∕M號及第二八∕八九∕M號法令。 《公報》第5期, 副刊,
1990/01/31
第1/90/M號法令, 關於設立司法事務司--撤銷八月廿五日、三月廿八日及八月十五日之第九三∕八四∕M號、第二三∕八八∕M號及第七五∕八八∕M號法令。 《公報》第3期, 副2刊,
1990/01/18
第92/89/M號法令, 在三月二十二日第26/86/M號法令增加第三A、七A及九A條條文(關於私立學校之准照發給及監察之規定)。 《公報》第52期, 副7刊,
1989/12/29
第91/89/M號法令, 核准及由一九九○年一月一日起執行本地區一九九○經濟年度總預算。 《公報》第52期, 副6刊,
1989/12/29
第90/89/M號法令, 關於改善行政管轄的完整獨立性--撤銷二月二十日第一一∕八二∕M號法令。 《公報》第52期, 副3刊,
1989/12/29
第89/89/M號法令, 在一九八九經濟年度本地區總預算冊內支出表若干項目追加款項及撥款。 《公報》第52期, 副刊,
1989/12/26
第88/89/M號法令, 關於檢討澳門政府辦公室法律制度事宜--若干撤銷。 《公報》第51期, 副2刊,
1989/12/21
第87/89/M號法令, 核准澳門公職人員章程──若干撤銷。 《公報》第51期, 副2刊,
1989/12/21
第86/89/M號法令, 訂定澳門公職一般及特別職程制度--若干撤銷。 《公報》第51期, 副2刊,
1989/12/21
第85/89/M號法令, 訂定澳門公共行政機關領導及指導人員章程事宜--若干撤銷。 《公報》第51期, 副2刊,
1989/12/21
第84/89/M號法令, 關於設立社會保障基金並取銷工作意外及職業病保障基金--撤銷八月十日第七八∕八五∕M號法令第五六條七款及第五九條至第六三條條文。 《公報》第51期,
1989/12/18
第83/89/M號法令, 修訂七月十八日第65/88/M號法令第廿三條條文(體育醫學)。 《公報》第50期,
1989/12/11
第82/89/M號法令, 關於認可法律暨公共行政預科課程事宜。 《公報》第50期,
1989/12/11
第81/89/M號法令, 訂定列為旅遊用途法律制度--若干撤銷。 《公報》第50期,
1989/12/11
第80/89/M號法令, 訂定本地區兌換制度一般規則及兌換商務。 《公報》第47期,
1989/11/20
第79/89/M號法令, 關於十月三日第24/88/M號法律生效前市政廳對人員所作的事情行為無須平政院註記及核閱事宜。 《公報》第46期,
1989/11/13
第78/89/M號法令, 關於重組總督辦公室及政務司辦公室輔助部門,尤其是辦事處、文件暨公關中心。 《公報》第46期,
1989/11/13
第77/89/M號法令, 核准汽車燃料供應及銷售站的設施和運作規則。 《公報》第46期,
1989/11/13
第76/89/M號法令, 將五月二日第28/89/M號法令延期至一九九○年一月三十一日生效。 《公報》第45期,
1989/11/06
第75/89/M號法令, 澄清中葡教育人員之職程晉升制度及訂定其專有及充足資格--撤銷四月廿七日第21/87/M號法令第八條三款事宜。 《公報》第45期,
1989/11/06
第74/89/M號法令, 修改二月一日第7/86/M號法令第六六條條文(疹斷及醫療輔助技術課程及護理課程之入學條件)事宜。 《公報》第45期,
1989/11/06
第73/89/M號法令, 訂定澳門地區歷史檔案制度的一般基礎事宜。 《公報》第44期, 副刊,
1989/10/31
第72/89/M號法令, 關於重新整理法定收藏制度--撤銷三月九日第一九∕八五∕M號法令第一至第四條及第六至第九條條文事宜。 《公報》第44期, 副刊,
1989/10/31
第71/89/M號法令, 關於仁伯爵醫院改名為仁伯爵綜合醫院事宜。 《公報》第43期,
1989/10/23
第70/89/M號法令, 一九八九經濟年度本地區總預算支出表增設一項目事宜。 《公報》第43期,
1989/10/23
第69/89/M號法令, 核准華務司翻譯員臨場傳譯給予出席費--撤銷四月廿八日第三五∕八四∕M號法令第四條條文。 《公報》第41期,
1989/10/09
第68/89/M號法令, 修改三月十五日第24/86/M號法令第三條及第八條條文(免費衛生護理)事宜。 《公報》第41期,
1989/10/09
第67/89/M號法令, 修訂十二月三十日第50/80/M號法令若干條文(出口商業活動章程)--撤銷六月廿五日第一○五∕八三∕M號訓令。 《公報》第40期, 副2刊,
1989/10/04
第66/89/M號法令, 修改十二月二十六日第102/88/M號法令第二○條(非葡語本科醫生專門培訓計劃)。 《公報》第40期,
1989/10/02
第65/89/M號法令, 關於修改最高交通委員會成員委任事宜。 《公報》第40期,
1989/10/02
第64/89/M號法令, 修改七月十一日第六二∕八八∕M號法令第二八條二款並增加第三款(監獄警衛之職程)事宜。 《公報》第40期,
1989/10/02
第63/89/M號法令, 重組澳門文化學會,並取銷風景、文化及建築委員會及何東文化中心--若干撤銷。 《公報》第39期, 副刊,
1989/09/25
第62/89/M號法令, 關於逐步取消高美士中學第五及第六年級,並改稱為「高美士中學」--撤銷九月六日第一二九∕八六∕M號訓令第一條及第三條a項。 《公報》第39期,
1989/09/25
第61/89/M號法令, 給予所有退休、撫恤金一項五個索引點之調整事宜。 《公報》第38期, 副刊,
1989/09/18
第60/89/M號法令, 規定勞工暨就業司勞工事務稽查廳之工作--撤銷八月二十五日第94/84/M號法令。 《公報》第38期,
1989/09/18
第59/89/M號法令, 設立環境委員會--撤銷五月十九日第八二∕七九∕M號訓令。 《公報》第37期,
1989/09/11
第58/89/M號法令, 設立教授以葡語作為外語的教師培訓計劃。 《公報》第37期,
1989/09/11
第57/89/M號法令, 核准澳門參與組織東方葡萄牙學會。 《公報》第37期,
1989/09/11
第56/89/M號法令, 關於在澳門保安部隊登記在案之三軍部隊後備及退休軍人及其家屬享有住院醫療及藥物福利事宜。 《公報》第36期,
1989/09/04
第55/89/M號法令, 修訂十月卅一日第94/88/M號法令之獨一條條文(政府船廠之運作事宜)。 《公報》第35期, 副刊,
1989/08/28
第54/89/M號法令, 修訂六月廿六日第四二∕八九∕M號法令第三及第六條條文(在大廈建築停車場事宜)。 《公報》第35期, 副刊,
1989/08/28
第53/89/M號法令, 訂定外聘人員在澳門政府機關擔任職務章程。 《公報》第35期,
1989/08/28
第52/89/M號法令, 核准在澳門舉行的動物競跑有關刑事罰則制度──撤消八月二十日第廿四/七二號立法條列。 《公報》第34期,
1989/08/21
第51/89/M號法令, 確定海上客運合約之法律制度事宜--撤銷商業法第五六三至五七三條條文。 《公報》第34期,
1989/08/21
第50/89/M號法令, 修訂六月十九日第四一∕八九∕M號法令第一條(進入、逗留及定居澳門)。 《公報》第34期,
1989/08/21
第49/89/M號法令, 設立澳門公職人員福利會及規章--撤銷八月二日第廿二∕八○∕M號法令、十二月卅一日第二九○∕八○∕M號訓令及第三∕八一號批示。 《公報》第34期,
1989/08/21
第48/89/M號法令, 修訂一月廿五日第4/88/M號法令第三及第九條條文(地圖繪製暨地籍司組織)。 《公報》第34期,
1989/08/21
第47/89/M號法令, 設立必需財政資源,以便將超徵收稅項相等於去年所徵收之直接稅百份之三十,以便繳回市政廳。 《公報》第34期,
1989/08/21
19/4/2024 18:41:15 BO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