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找到43739項結果-瀏覽: 408/438
摘要 《公報》編號:
第63/78/M號訓令, 核准社會復原所一九七八經濟年度第一副預算冊。 《公報》第18期,
1978/05/06
第12/78/M號法令, 將統一中學第七、八、九就學年予以免費。 《公報》第18期,
1978/05/06
第62/78/M號訓令, 修改九月一日第一五六/七三號訓令第五條內文關於衛生救濟廳技術學校護理科、葯房技術助理員、化驗室助理員及放射科技術助理員內讀生及半內讀生之每月津貼。 《公報》第17期,
1978/04/29
第61/78/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八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七章第二四一條二款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17期,
1978/04/29
第60/78/M號訓令, 調撥款項列入一九七八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九章第二八一條一款所指項目內。 《公報》第17期,
1978/04/29
第59/78/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八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章第一八條四款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17期,
1978/04/29
第58/78/M號訓令, 核准一九七八經濟年度政府船廠第一副預算冊。 《公報》第16期,
1978/04/22
第57/78/M號訓令, 核准簽訂承造馬閣砲台側有關公務員居住之兩幢塔型屋宇建築工程之施工合約。 《公報》第16期,
1978/04/22
第56/78/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八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三章第一四○條四款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16期,
1978/04/22
第55/78/M號訓令, 核准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裝設及使用十部無線電通話機,其中一部為固定,其餘九部為流動。 《公報》第16期,
1978/04/22
第39-A/78號法令, 訂定四月二十五日改稱為自由日,撤銷四月十八日第二一○-A∕七五號及三月十七日第九九-A∕七七號法令。 《公報》第16期,
1978/04/22
第39-B/78號法令, 訂定葡國日改在六月十日慶祝,作為獻給葡國、賈梅士及在外地之葡僑。 《公報》第16期,
1978/04/22
第27/78號批示, 關於組織地區錄用委員會。 《公報》第16期,
1978/04/22
第54/78/M號訓令, 保留總督各項授權。 《公報》第15期, 副2刊,
1978/04/21
第53/78/M號訓令, 特開貸款十九萬三千九百元用以支付由於執行三月十一日第三/七八/M號法律之負擔。 《公報》第15期,
1978/04/15
第52/78/M號訓令, 追加澳門地圖繪製研究委員會常備基金五千元。 《公報》第15期,
1978/04/15
第11/78/M號法令, 訂出對為人拾獲交到有關當局如保安部隊屬下各機構及市行政局候領之遺物消失時效期。 《公報》第15期,
1978/04/15
第10/78/M號法令, 在氣象台人員團體內增設(U級)打字員一職位。 《公報》第15期,
1978/04/15
第9/78/M號法律, 在政府住宅管理處法定人員團體增設數職位。 《公報》第15期,
1978/04/15
第8/78/M號法律, 對秘書長、澳督秘書及副官設立三個級別。 《公報》第15期,
1978/04/15
第7/78/M號法律, 在海軍軍務廳及水警稽查隊增設新職位及職級。 《公報》第15期,
1978/04/15
第496/77號法令, 修改民法典。 《公報》第14期, 副刊,
1978/04/13
第51/78/M號訓令, 透過轉移,追加一九七八年經濟年度總預算平常支出表所指款項。 《公報》第14期,
1978/04/08
第50/78/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八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一章第三二○條一六款所指款項重新分配。 《公報》第14期,
1978/04/08
第49/78/M號訓令, 調撥款項列入一九七八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二○章第五○七條一款所指項目內。 《公報》第14期,
1978/04/08
第9/78/M號法令, 將現行之超額純利稅章程第十條所定之期限延至一九七八年四月二十日截止。 《公報》第14期,
1978/04/08
第6/78/M號法律, 在新聞旅遊處合約人員團體內設立中文文牘員職位。 《公報》第14期,
1978/04/08
第5/78/M號法律, 將工務運輸廳行政部門主任職位升至海外公務人員章程第九一條一款F字級。 《公報》第14期,
1978/04/08
第1/78號共和國議會決議, 追認第53/77/M號法令。 《公報》第14期,
1978/04/08
第48/78/M號訓令, 核准海軍軍務廳福利會一九七八經濟年度第一副預算冊。 《公報》第13期,
1978/04/01
第47/78/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八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兩宗調動追加。 《公報》第13期,
1978/04/01
第46/78/M號訓令, 修改一九六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第六八五一號訓令核准之路政章程實施條例第四七條、第五○條二款、第五一條二、四、七、八、九、十款及第五八條九款之各條文。 《公報》第13期,
1978/04/01
第4/78/M號法律, 將有關一九七八年營業稅首期或獨一期征收期限延至四月三十日截止。 《公報》第13期, 副刊,
1978/04/01
第85/77號法律, 核准司法高級官員章程。 《公報》第12期,
1978/03/25
第82/77號法律, 核准法院組織法。 《公報》第12期,
1978/03/25
第45/78/M號訓令, 調撥款項列入一九七八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七八條三款所指項目內。 《公報》第12期,
1978/03/25
第44/78/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八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四章第一五二條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12期,
1978/03/25
第17/78號批示, 委任駐澳門葡國海外銀行之第二名政府代表。 《公報》第12期,
1978/03/25
第16/78號批示, 委任澳門新發行銀行籌備委員會政府代表及主席。 《公報》第12期,
1978/03/25
第8/78/M號法令, 修改一九六五年八月二十一日第一六七九號立法條例第五一條一款(土地委員會之組織)。 《公報》第12期,
1978/03/25
第7/78/M號法令, 修改一月十五日第一∕七七∕M號法令第六條(填補水警稽查隊二等機械士警員數缺)。 《公報》第12期,
1978/03/25
第6/78/M號法令, 一九七八年度業鈔之繳納延至依法例將來訂定之日期。 《公報》第12期,
1978/03/25
第5/78/M號法令, 增設民政廳團體散工人員三等(V)汽車司機一職位。 《公報》第12期,
1978/03/25
第71/78號訓令, 規定由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澳門織造之斜紋粗棉布或燈芯絨布料之配額最多為五○○公噸。 《公報》第11期,
1978/03/18
第43/78/M號訓令, 第六章增加一條文--關於二月二十六日第二七/七七/M號訓令核准之治安警察廳晉陞章程之過渡性條文。 《公報》第11期,
1978/03/18
第42/78/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六章第三八九條三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11期,
1978/03/18
第41/78/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八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章第五二條一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11期,
1978/03/18
第40/78/M號訓令, 訂定二月二十五日第二/七八/M號法律核准之職業稅章程第一五條所指之第七號表格收據本每本為四元。 《公報》第11期,
1978/03/18
第39/78/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八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章第三○一條三款a項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11期,
1978/03/18
第38/78/M號訓令, 核准海島市政廳一九七八經濟年度第一副預算冊。 《公報》第10期,
1978/03/11
第37/78/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八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五章第一八零條四款d項所指金額予以分配。 《公報》第10期,
1978/03/11
第36/78/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八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五章第一七六條一款所指金額予以分配。 《公報》第10期,
1978/03/11
第35/78/M號訓令, 透過轉移,追加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平常支出表第二十四章第五一五條所指款項。 《公報》第10期,
1978/03/11
協議, 澳門政府與大西洋銀行的協議。 《公報》第10期,
1978/03/11
第4/78/M號法令, 訂定各級教育之臨時教員暑假期間為著一切法律效力計算為任教年資,但須在上一學年度擔任教員工作最少一百八十天且無申請終結該項工作者 《公報》第10期,
1978/03/11
第3/78/M號法律, 重組澳門統計廳。 《公報》第10期,
1978/03/11
批示, 訂定每間小學資歷最長的老師為該校校長的法定替代人。 《公報》第10期,
1978/03/11
第493/77號法令, 關於未設有軍部刑事起訴法官的法區,賦予刑事起訴法官對軍事被告人有訊問及作出拘留決定的職權。 《公報》第9期,
1978/03/04
第34/78/M號訓令, 特開款項一宗三萬元用作支付在本地區舉辦先修科之負擔。 《公報》第9期,
1978/03/04
協議, 澳門與瑞典關於澳門向瑞典輸出紡織品的協議。 《公報》第9期,
1978/03/04
第33/78/M號訓令, 訂定扶助不牟利私立學校的管制規則。 《公報》第8期, 副2刊,
1978/02/28
第32/78/M號訓令, 訂定商業銀行及銀行有關一九七七年監察費之繳納為百分之○.二,銀號為百分之一。 《公報》第8期, 副2刊,
1978/02/28
第31/78/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八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八章第二六○條五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8期,
1978/02/25
第30/78/M號訓令, 給予殷皇子國立中學常備基金五千元。 《公報》第8期,
1978/02/25
第29/78/M號訓令, 調撥款項列入一九七八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六章第四○五條一款所指金額內。 《公報》第8期,
1978/02/25
第28/78/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章第一六條三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8期,
1978/02/25
第2/78/M號法律, 核准職業稅章程及附屬該章程關於自由及專門職業表所載的固定稅額,撤銷有關職業稅的所有現行法例,即一九六四年五月十六日第一六三二號立法條例;一九六九年四月五日第一七九○號立法條例、一九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第一八三五號立法條例、六月一日第二∕七四號立法條例第四條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三三∕七四號省令第二條。 《公報》第8期, 副刊,
1978/02/25
第27/78/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十三章第三一九條一款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6期,
1978/02/11
第26/78/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八章第四二五條一款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5期,
1978/02/04
第25/78/M號訓令, 修改七月廿四日第一三三/七六/M號訓令核准之地區治安服務規則第二七條一款條文。 《公報》第5期,
1978/02/04
第24/78/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一章第二七七條一款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5期,
1978/02/04
第23/78/M號訓令, 給予教育廳常備基金一萬元。 《公報》第5期,
1978/02/04
第22/78/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一章第二七五條一款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5期,
1978/02/04
第21/78/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章第三六條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5期,
1978/02/04
第20/78/M號訓令, 給予衛生救濟廳行政委員會所負責之常備基金二萬元。 《公報》第5期,
1978/02/04
第19/78/M號訓令, 給予澳門政府監獄常備基金四萬五千元。 《公報》第5期,
1978/02/04
第18/78/M號訓令, 給予政府印刷局常備基金一千元。 《公報》第5期,
1978/02/04
第17/78/M號訓令, 給予澳門地圖繪製委員會常備基金二萬五千元。 《公報》第5期,
1978/02/04
第16/78/M號訓令, 給予海軍軍務廳行政委員會所負責之常備基金五千元。 《公報》第5期,
1978/02/04
第15/78/M號訓令, 給予農林廳常備基金三萬元。 《公報》第5期,
1978/02/04
第14/78/M號訓令, 將一九七八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一章第三二○條一六款所指款項撥給澳門地圖繪製委員會。 《公報》第5期,
1978/02/04
第13/78/M號訓令, 將一九七八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一章第二二○條一五款所指款項撥給經濟發展輔導處。 《公報》第5期,
1978/02/04
第12/78/M號訓令, 著令政府印刷局在面額三元之五十萬枚慈善印花稅票上加印附加稅二角。 《公報》第5期,
1978/02/04
第1/78/M號法律, 核准管制黑社會的刑事制度。 《公報》第5期,
1978/02/04
第11/78/M號訓令, 維持總督之授權。 《公報》第4期, 副2刊,
1978/01/31
第10/78/M號訓令, 著令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三十日第八○五○號訓令之規定實施於財政廳三等收銀員。 《公報》第4期,
1978/01/28
第9/78/M號訓令, 核准廣星電器行安裝及使用無線收發機六具,其中固定一具,流動五具。 《公報》第4期,
1978/01/28
第8/78/M號訓令, 核准聯生工商業發展有限公司安裝及使用無線流動收發機八具。 《公報》第4期,
1978/01/28
第7/78/M號訓令, 核准祐興建築置業有限公司安裝及使用無線收發機十具,其中固定一具,流動九具。 《公報》第4期,
1978/01/28
第6/78/M號訓令, 核准大明(譯音)公司安裝及使用無線收發機十二具,其中固定一具,流動十一具。 《公報》第4期,
1978/01/28
第5/78/M號訓令, 修訂一九六八年十二月廿一日第八九一九號訓令核准之澳門公務員互助會章程條例數條。 《公報》第3期,
1978/01/21
第3/78/M號法令, 將一九七八年度職業稅之繳付限期延遲至依法例將來訂定日期為止。 《公報》第3期, 副刊,
1978/01/21
第2/78/M號法令, 關於管制波子機娛樂場之經營事宜。 《公報》第3期,
1978/01/21
第1/78/M號法令, 准許鏡湖醫院慈善會呈交平政院審查之有關賬目案卷費用予以豁免。 《公報》第3期,
1978/01/21
第4/78/M號訓令, 核准同善堂慈善會一九七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並著由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公報》第2期,
1978/01/14
第3/78/M號訓令, 核准澳門孔教、佛教及道教聯合會一九七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並著由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公報》第2期,
1978/01/14
第2/78/M號訓令, 核准「益壽社」(瓜菜行業益壽社)一九七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並著由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公報》第2期,
1978/01/14
第160/77號批示, 關於委任本廳職員帛金會行政委員會事宜。 《公報》第1期,
1978/01/07
第2/77號共和國議會決議, 第二∕七七號決議書。 《公報》第1期,
1978/01/07
第1/78/M號訓令, 給予澳門政府住宅辦事處常備基金六千元。 《公報》第1期,
1978/01/07
19/4/2024 17:56:57 BO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