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找到43739項結果-瀏覽: 393/438
摘要 《公報》編號:
第40/82/M號訓令, 授予教育文化暨旅遊政務司在行政政務司離澳或因故不能執行其職務期間執行七月八日第九七/八一/M號訓令第一條a款所指之職權。 《公報》第10期, 副刊,
1982/03/08
第31/82號批示, 委任一九八二/一九八三年度澳門平政院第一及第二候補委員。 《公報》第10期, 副刊,
1982/03/08
第30/82號批示, 委任兩名澳門平政院正選委員。 《公報》第10期, 副刊,
1982/03/08
第39/82/M號訓令, 著將一九八一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零章第三一八條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10期,
1982/03/06
第38/82/M號訓令, 著將一九八一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五章第一七七條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10期,
1982/03/06
第37/82/M號訓令, 撥款八萬元作為衛生司行政委員會常備基金。 《公報》第10期,
1982/03/06
第36/82/M號訓令, 著將一九八一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公報》第10期,
1982/03/06
第35/82/M號訓令, 著將一九八二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五章第一六四條一款所指款項重新分配。 《公報》第10期,
1982/03/06
第34/82/M號訓令, 修正一九三五年十一月九日第一九一六號訓令核准之郵務貯金科章程數條文及一九六九年十月十一日第九一五零號訓令數條文--撤銷一九五三年二月二十一日第一二六八號立法條例及一九六八年六月二十九日第八七九二號訓令。 《公報》第10期,
1982/03/06
第3/82/ADM號批示, 轉授予民政廳廳長數職權。 《公報》第10期,
1982/03/06
第33/82/M號訓令, 授權予助理檢察總長對檢察官公署及登記局及立契官公署之執行權。 《公報》第9期, 副刊,
1982/03/01
第32/82/M號訓令, 核准澳門回力球有限公司由電算機紀錄互相博彩總金額中扣除百分之十七。 《公報》第9期, 副刊,
1982/03/01
第31/82/M號訓令, 特開款項一百二十一萬三千九百八十八元一角用作追加一九八一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數宗款項。 《公報》第9期, 副刊,
1982/03/01
第15/82/M號法令, 訂定社會復原所領導及行政歸由一個綜合紀律委員會負責,並訂定其職權--撤銷八月二十五日第二零∕七九∕M號法律第一八條之規定。 《公報》第9期, 副刊,
1982/03/01
第14/82/M號法令, 訂定有關隸屬葡國治安警察、水警人員來澳加入治安警察廳及水警稽查隊作定期性服務之委任規則。 《公報》第9期, 副刊,
1982/03/01
第13/82/M號法令, 修正九月二十八日第27-G/79/M號法令核准之財政司組織章程第六四及六五條條文。 《公報》第9期, 副刊,
1982/03/01
第30/82/M號訓令, 著將一九八二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二五章第六九三條二款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9期,
1982/02/27
第29/82/M號訓令, 核准與伊度水利設計工程公司簽訂有關本地區食水供應及下水道方面工程設計合約。 《公報》第9期,
1982/02/27
第28/82/M號訓令, 撥款十萬元作為秘書處常備基金。 《公報》第9期,
1982/02/27
第27/82/M號訓令, 核准治安警察廳福利會一九八二經濟年度第一副預算冊。 《公報》第9期,
1982/02/27
第24/82號批示, 訂定政府在一九八二年度購置車輛之價格、汽缸容積及性能特征。 《公報》第9期,
1982/02/27
第23/82號批示, 著重組會計師及核數師註冊委員會。 《公報》第9期,
1982/02/27
第26/82/M號訓令, 撤銷十二月十九日第二二二/八一/M號訓令。 《公報》第8期,
1982/02/20
第20/82號批示, 關於澳門電力公司(CEM)行政委員會之委任。 《公報》第8期,
1982/02/20
第12/82/M號法令, 在氹仔島保留一部分面積為四萬一千零四十七平方公尺地段作為興建住宅房屋之用。 《公報》第8期,
1982/02/20
第11/82/M號法令, 著令澳門平政院須有兩名由總督委任之法律碩士委員。 《公報》第8期,
1982/02/20
第7/82/ECT號批示, 訂定為提高積分考試舉行條件。 《公報》第8期,
1982/02/20
第25/82/M號訓令, 核准澳門郵電司一九八二經濟年度第一副預算冊。 《公報》第7期, 副刊,
1982/02/15
第10/82/M號法令, 訂定全部或部分與電訊工作有關之郵電司人員若干選擇之法律制度。 《公報》第7期, 副刊,
1982/02/15
第9/82/M號法令, 重新修正九月二十六日第27-A/7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郵電司組織章程第二、一○、一一、四四、五一、五二、五八、六○、六一及六六條條文及一○七條附表內文--撤銷同法令第六三條及第一三四條m項內文。 《公報》第7期, 副刊,
1982/02/15
第24/82/M號訓令, 著將一九八一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兩宗調動追加。 《公報》第7期,
1982/02/13
第23/82/M號訓令, 核准郵電司一九八二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 《公報》第7期,
1982/02/13
第22/82/M號訓令, 核准簽訂有關媽閣第三座塔型住宅樓宇工程施工合約。 《公報》第7期,
1982/02/13
第21/82/M號訓令, 撥款二萬五千元作為經濟廳常備基金。 《公報》第7期,
1982/02/13
第20/82/M號訓令, 撥款十萬元作為農林廳常備基金。 《公報》第7期,
1982/02/13
第19/82/M號訓令, 著將一九八二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九章第二八二條一六款所指款項重新分配。 《公報》第7期,
1982/02/13
第18/82/M號訓令, 撥款二萬元作為教育文化司常備基金。 《公報》第7期,
1982/02/13
第12/82號批示, 組織委員會以便訂定政府將來購置車輛之價格、汽缸容積及性能特征。 《公報》第7期,
1982/02/13
第8/82/M號法令, 修正有關登記局、民事登記局、民事登記局氹仔分局、路環民事登記站及立契官公署工作時間--撤銷一九六一年九月六日第四三八九九號國令第一二條條文。 《公報》第7期,
1982/02/13
第4/82/ECT號批示, 將澳門得勝馬路興建中之皇都酒店視為具有旅遊利益。 《公報》第7期,
1982/02/13
第1/82/M/OEFI號批示, 轉授予建設計劃協調廳廳長若干職權。 《公報》第7期,
1982/02/13
第17/82/M號訓令, 撥款五萬元作為海軍軍務廳行政委員會常備基金。 《公報》第6期,
1982/02/06
第16/82/M號訓令, 修正有關住戶電話號碼之四月二十六日第六九/八○/M號訓令第一條二二款內文。 《公報》第6期,
1982/02/06
第15/82/M號訓令, 核准並實施澳門海島市政廳一九八二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 《公報》第6期,
1982/02/06
第14/82/M號訓令, 撥款一萬五千元作為新聞廳常備基金。 《公報》第6期,
1982/02/06
第13/82/M號訓令, 撥款十五萬元作為政府監獄常備基金。 《公報》第6期,
1982/02/06
第7/82/M號法令, 訂定有關華人青少年及成年人就讀葡語下午班及夜班以及成年人初小及葡語速成班事宜--撤銷二月二十八日第四∕七六號省令。 《公報》第6期,
1982/02/06
第4/82/M號法律, 給予澳督許可訂定郵電司電訊人員退休特別制度。 《公報》第6期,
1982/02/06
第3/82/M號法律, 將七月七日第七∕八一∕M號法律第八三條所指之期限延長。 《公報》第6期,
1982/02/06
第2/82/M號法律, 修正土地法第一九七及一九八條條文。 《公報》第6期,
1982/02/06
第12/82/M號訓令, 在十二月十日第二○一/八一/M號訓令核准之航空郵費及附加費表內增設寄往中華人民共和國包裏附加費。 《公報》第5期,
1982/01/30
第11/82/M號訓令, 著將本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九章第二八五條一六款所指款項重新分配。 《公報》第5期,
1982/01/30
第6/82/M號法令, 修正三月十日第四∕七九∕M號法律第二二及三八條及十二月三十一日第四四∕七九∕M號法令第一六條條文。 《公報》第5期,
1982/01/30
第10/82/M號訓令, 撥款八萬元作為統計廳常備基金。 《公報》第4期,
1982/01/23
第9/82/M號訓令, 核准並實施澳門市政廳一九八二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 《公報》第4期,
1982/01/23
第8/82/M號訓令, 核准仁慈堂慈善會一九八二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並著由一九八二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公報》第4期,
1982/01/23
第7/82/M號訓令, 核准銀行業務監察處一九八二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並著由一九八二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公報》第4期,
1982/01/23
第5/82/M號法令, 對因工作急需填補增設法律及程序規定。 《公報》第4期,
1982/01/23
第4/82/M號法令, 訂定澳門地區假期表。 《公報》第4期,
1982/01/23
第3/82/M號法令, 訂定採用支票作為一般繳付政府收入規則。 《公報》第4期,
1982/01/23
第6/82/M號訓令, 許可均益運輸公司經營七個無線電話收發站。 《公報》第3期,
1982/01/16
第5/82/M號訓令, 核准社會復原所一九八二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並由一九八二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公報》第3期,
1982/01/16
第4/82/M號訓令, 核准治安警察廳福利會一九八二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並由一九八二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公報》第3期,
1982/01/16
第3/82/M號訓令, 核准澳門旅遊基金一九八二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並由一九八二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公報》第3期,
1982/01/16
第2/82/M號法令, 修正十二月三十一日第41/79/M號法令第一條條文--分別撤銷三月三十一日第8/79/M號法令及七月五日第18/80/M號法令。 《公報》第3期,
1982/01/16
第2/82/M號訓令, 取代四月二十六日第六九/八一/M號訓令第一條一九款所指名單(政府電話)。 《公報》第3期,
1982/01/16
第1/82/ECT號批示, 著令教育文化司附屬部門、官立學校、特別科及機構之主管遞交一份本年度工作建議及活動計劃綱要--報告書。 《公報》第3期,
1982/01/16
第1/82/M號法律, 豁免澳門發行機構給予澳門電力有限公司二億五千萬元貸款合約所應繳政府之所有稅項及手續費。 《公報》第2期, 副刊,
1982/01/09
第1/82/M號訓令, 核准澳門司法警察司福利會一九八二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並著由一九八二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公報》第2期,
1982/01/09
第1/82/M號法令, 修正八月八日第二三∕八一∕M號、二四∕八一∕M號、二五∕八一∕M號、二六∕八一∕M號及二七∕八一∕M號法令有關發行新紙幣之若干條文。 《公報》第2期,
1982/01/09
第247/81/M號訓令, 著將一九八一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公報》第52期, 副6刊,
1981/12/31
第246/81/M號訓令, 著將一九八一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公報》第52期, 副5刊,
1981/12/31
第245/81/M號訓令, 著將一九八一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九章第二九四條一六款所指款項重新分配。 《公報》第52期, 副5刊,
1981/12/31
第244/81/M號訓令, 著將一九八一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九章第二七五條四款a項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52期, 副5刊,
1981/12/31
第243/81/M號訓令, 著將一九八一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公報》第52期, 副4刊,
1981/12/31
第242/81/M號訓令, 核准澳門社會工作處一九八二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 《公報》第52期, 副4刊,
1981/12/31
第241/81/M號訓令, 核准社會復原所一九八一經濟年度第三副預算冊。 《公報》第52期, 副4刊,
1981/12/31
第240/81/M號訓令, 核准海軍軍務廳福利會一九八一經濟年度第一副預算冊。 《公報》第52期, 副4刊,
1981/12/31
第239/81/M號訓令, 著將一九八一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二四章第七○○條二款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52期, 副4刊,
1981/12/31
第238/81/M號訓令, 著將一九八一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九章第二八三條一款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52期, 副4刊,
1981/12/31
第237/81/M號訓令, 核准海軍軍務廳福利會一九八二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 《公報》第52期, 副4刊,
1981/12/31
第236/81/M號訓令, 核准澳門郵電司一九八一經濟年度第二副預算冊。 《公報》第52期, 副4刊,
1981/12/31
第235/81/M號訓令, 著將一九八一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公報》第52期, 副4刊,
1981/12/31
第234/81/M號訓令, 著將一九八一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九章第二六七條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52期, 副4刊,
1981/12/31
第233/81/M號訓令, 著將一九八一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二四章第七○○條三款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52期, 副4刊,
1981/12/31
第232/81/M號訓令, 將總督對建設計劃協調廳之執行權授予計劃設備暨建設政務司。 《公報》第52期, 副4刊,
1981/12/31
第53/81/M號法令, 核准一九八二經濟年度本地區總預算冊,並由同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公報》第52期, 副3刊,
1981/12/31
第52/81/M號法令, 在政府各機關團體內增設數職位。 《公報》第52期, 副3刊,
1981/12/31
第16/81/M號法律, 核准政府在一九八二年度收存本地區稅項及其他收益及取得對財政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源以及將其所得用於支付該年度本地區總預算冊(OGT)內載有或將載有之公共支出。 《公報》第52期, 副3刊,
1981/12/31
第231/81/M號訓令, 著將一九八一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五章第一七三條一款所指款項重新分配。 《公報》第52期, 副2刊,
1981/12/30
第230/81/M號訓令, 著將一九八一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兩宗調動追加。 《公報》第52期, 副2刊,
1981/12/30
第229/81/M號訓令, 著將一九八一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八章第四七七條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52期, 副2刊,
1981/12/30
第228/81/M號訓令, 著將一九八一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六章第二三二條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52期, 副2刊,
1981/12/30
第15/81/M號法律, 修訂現行印花稅總表稅款及項目--撤銷一九四七年三月廿二日第九八三號立法條例。 《公報》第52期, 副2刊,
1981/12/30
第227/81/M號訓令, 著將一九八一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二○章第五一九條五款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52期, 副刊,
1981/12/28
第226/81/M號訓令, 著將一九八一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九章第二九七條七款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52期, 副刊,
1981/12/28
第225/81/M號訓令, 訂定郵電司一九八一及一九八二年度可耗最高費用以便進行郵電司總所地下及地窖之修葺工程。 《公報》第52期, 副刊,
1981/12/28
第51/81/M號法令, 調整政府公報之訂閱及出售以及刊登啟事、佈告及其他文告之價格——撤銷十一月二十九日第45/80/M號法令。 《公報》第52期, 副刊,
1981/12/28
第50/81/M號法令, 訂定在澳門地區進行保險活動法律制度。 《公報》第52期, 副刊,
1981/12/28
第224/81/M號訓令, 核准軍械彈藥稽查基金會一九八一經濟年度第二副預算冊。 《公報》第52期,
1981/12/26
20/4/2024 5:57:26 BO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