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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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25/SATOP/99號批示, 以無償租賃方式批出醫院後街劃定街道準線後剩下之一幅土地,作為放棄一幅位於東望洋街與馬大臣街夾角土地之回報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1999/03/31
第24/SATOP/99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運輸暨工務政務司辦公室顧問,以便以股東身分參興數間公司之股東大會`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1999/03/24
第23/SATOP/99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就取得南灣湖電腦立樂嚇泉作「多媒體」表演之設備訂立合同。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1999/03/24
第21/SATOP/99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用航空局局長,作為向該局提供技術顧問之合同簽署人。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1999/03/17
第20/SATOP/99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該司司長,作為執行捐血中心新設施承攬工程之合同簽署人。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1999/03/17
第19/SATOP/99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該司司長,作為執行澳門衛生司新大樓辦事處之承攬工程之合同簽署人。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1999/03/17
第18/SATOP/99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路氹填海區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就座落於路氹連貫公路中央分隔槽之「八件雕塑附同閃燈(樹──名勝)之執行計劃」之合同簽署人。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1999/03/17
第17/SATOP/99號批示, 委任該辦公室之法律顧問,作為就座落於路氹連貫公路中央分隔槽之「八件雕塑附同閃燈(樹──名勝)之執行計劃」合同之負責公證之官員。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1999/03/17
第16/SATOP/99號批示, 修改以租賃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氹仔北安灣(北)之土地之合同。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1999/03/17
第15/SATOP/99號批示, 修改批出數幅位於菜園涌街及製造廠巷與牧場街之間之土地之溢價金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1999/03/17
第14/SATOP/99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作為執行在拱形馬路及黑沙環馬路交匯處之行人天橋安裝兩部手扶電梯工程之合同簽署人。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1999/03/10
第13/SATOP/99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作為執行「通往筷子基北之馬路承攬工程」之合同簽署人。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1999/03/10
第12/SATOP/99號批示, 免除公開競投,而以租賃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氹仔地堡街附近之土地。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1999/03/03
第11/SATOP/99號批示, 修正一幅位於澳門巴波沙坊第一街與第十一街之間之土地之房屋發展合同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1999/03/03
第10/SATOP/99號批示, 完善一棟座落於路環入便街之大廈之長期租借合同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1999/03/03
第9/SATOP/99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台司長,作為向地球物理暨氣象台總大樓之設施提供清潔服務之合同簽署人。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1999/03/03
第8/SATOP/99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台司長,作為向地球物理暨氣象台總大樓之兩部電梯〔升降機及貨機〕及一部氣象雷達監察站之電梯提供保養服務之合同簽署人。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1999/03/03
第7/SATOP/99號批示, 委任港務局一名一等高級技術員,作為供應四台新Volvo Penta TAMD 71B型整機組及兩台新Volvo Penta TAMD 71B備用機組之合同之負責公證之官員,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1999/03/03
第6/SATOP/99號批示, 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果欄街之土地並將一幅相連土地贈與本地區。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1999/02/24
第5/SATOP/99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台司長,作為對地球物理暨氣象台總大樓之冷氣系統提供保養服務之合同簽署人。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1999/02/24
第4/SATOP/99號批示, 委任燃料產品設施檢查委員會之消防隊正式代表。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1999/02/03
第3/SATOP/99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台司長,作為向地球物理暨氣象台總大樓之設施提供保安服務之合同簽署人。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1999/02/03
第2/SATOP/99號批示, 取得一幅小地段以便與一幅位於連勝馬路之土地合併及作整體利用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1999/01/13
第1/SATOP/99號批示, 完善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澳門眼鏡里之土地合同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1999/01/13
第135/SATOP/98號批示, 委任一名港務局二等高級技術員,作為向澳門海事博物館之設施提供看守及保安服務之合同之負責公證之官員。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1999/01/13
第134/SATOP/98號批示, 修正以租賃方式批出一幅位於青洲河邊馬路及鴨涌巷之土地合同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1999/01/13
第133/SATOP/98號批示, 修正以租賃方式批出一幅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之土地合同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1999/01/13
第132/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所需之權力轉授予地圖繪製暨地籍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作為將若干合同續期之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1998/12/28
第131/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台台長,作為向地球物理暨氣象台提供硬件及軟件服務之合同簽署人。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1998/12/16
第130/SATOP/98號批示, 委任港務局一名首席高級技術員作為執行政府船塢大樓內行政部分之修建工程之合同之公證官員。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1998/12/16
第129/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地圖繪製暨地籍司司長。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1998/12/16
第127/SATOP/98號批示, 委任一名學士作為向該中心博物館禮堂提供及安裝傢俬之合同之公證官員。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1998/12/16
第126/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中心辦公室主任,作為向該中心博物館禮堂提供及安裝傢俬之合同簽署人。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1998/12/16
第128/SATOP/98號批示, 取代由十二月十八日第166/SATOP/92號批示核准之「郵政包裹、特快專遞及補充或附屬服務收費表」內附屬服務收費之第一項——郵政信箱。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1998/12/14
第124/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地圖繪製暨地籍司司長,作為保養地圖繪製暨地籍司之資訊設備之合同簽署人。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1998/12/09
第123/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作為執行立法會新大樓承攬工程之合同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1998/12/02
第122/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作為執行海島立契官公署新設施之承攬工程之合同簽署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1998/11/25
第121/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作為執行友誼大馬路公共行人路承攬工程之合同之簽署人。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1998/11/18
第120/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1998/11/18
第119/SATOP/98號批示, 贈與一幅位於澳門之土地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1998/11/18
第118/SATOP/98號批示, 許可將以租賃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氹仔北安填海區之土地合同之權利轉移。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1998/11/18
第117/SATOP/98號批示, 免除公開競而投以租賃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氹仔之土地。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1998/11/18
第116/SATOP/98號批示, 免除公開競而投以租賃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氹仔市區之土地。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1998/11/18
第115/SATOP/98號批示, 修改以長租備方式批出一幅位於青草街之土地合同。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1998/11/18
第114/SATOP/98號批示, 免除公開競投而以租賃方式批出一幅位於黑沙環填海區之土地。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1998/11/18
第112/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台台長。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1998/11/11
第111/SATOP/98號批示, 委任一名學士作為取得「全球海上遇險及安全系統」之合同之公證官員。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1998/11/04
第110/SATOP/98號批示, 委任一名學士作為訂立有關為改裝位於水坑尾街162號之大廈以便設立公共部門之承攬工程提供總協調、顧問及監督服務之合同之公證官員。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1998/11/04
第108/SATOP/98號批示, 委任一名學士作為將水坑尾街162號大廈改建作政府部門用之承攬工程合同之私人公證員。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1998/10/21
第107/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政府船塢廠長。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1998/10/14
第106/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作為執行「友誼大馬路公共行人路」承攬工程之合同簽署人。 《公報》第40期,
第二組,
1998/10/07
第104/SATOP/98號批示, 委任海岸公有產權委員會之一名成員,以代替另一名成員。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1998/09/30
第103/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澳門房屋司司長。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1998/09/30
第101/SATOP/98號批示, 由請許何將一幅位於澳門、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之土地之合同修改後產生之權利,於“較後”以設定負擔方式移轉其名下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1998/09/23
第100/SATOP/98號批示, 由請購買一幅位於蛤巷之土地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1998/09/23
第97/SATOP/98號批示, 申請交換兩幅位於澳門之地段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1998/09/23
第96/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澳門文化中心辦公室主任,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創造、執行、運送及安裝一系列雕塑以裝飾澳門文化中心外圍而訂立合同。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1998/09/16
第94/SATOP/98號批示, 委任燃料產品設施檢查委員會之消防隊之正選及候補代表。 《公報》第36期,
第二組,
1998/09/09
第92/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房屋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對數個房屋單位提供管理及看守服務訂立合同。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1998/09/02
第91/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作為執行「將音樂噴泉之設施遷移到南灣湖」承攬工程之合同之簽署人。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1998/08/26
第90/SATOP/98號批示, 請求免除公開競投,而以租賃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氹仔北安填海地之土地。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1998/08/26
第89/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澳門港務局局長及政府船塢行政委員會主席。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1998/08/26
第88/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焚化中心暨污水處理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1998/08/26
第86/SATOP/98號批示, 委任土地工務運輸司駐燃料產品設施檢查委員會之正式代表。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1998/08/19
第85/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台台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為地球物理暨氣象台之《硬件》及《軟件》提供保養服務訂立合同。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1998/08/19
第84/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台台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為地球物理暨氣象台取得空氣質量監察站內部系統訂立合同。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1998/08/19
第83/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地圖繪製暨地籍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取得可作航攝處理之照片訂立合同。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1998/08/19
第82/SATOP/98號批示, 委任一名法律顧問作為協調及監察建造路氹城邊檢站承攬工程合同之公證官員。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1998/08/12
第81/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路氹填海區發展辦公室主任,以便其代表本地區作為協調及監察建造路氹城邊檢站承攬工程合同之簽署人。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1998/08/12
第79/SATOP/98號批示, 出售一幅位於 Pai Kok氹仔填海區之土地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1998/08/12
第74/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作為有關安裝控制車輛停泊及管理集體運輸之資料庫/地理資訊系統之合同之簽署人。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1998/08/05
第69/SATOP/98號批示, 委任一名學士作為執行建造路氹城邊檢站承攬工程合同之公證官員。 《公報》第29期,
第二組,
1998/07/22
第68/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路氹填海區發展辦公室主任,以便其代表本地區作為執行建造路氹城邊檢站承攬工程合同之簽署人。 《公報》第29期,
第二組,
1998/07/22
第67/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民用航空局局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作為將國際銀行大廈二十七樓1、2、3、9及10號客室之租賃續期之合同之簽署人。 《公報》第29期,
第二組,
1998/07/22
第66/SATOP/98號批示, 批出一幅位於澳門之地段,並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該土地。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1998/07/15
第65/SATOP/98號批示, 完善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澳門沙梨頭街之土地合同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1998/07/15
第64/SATOP/98號批示, 委任一名學士作為制定有關將公共部門重新安置位於水坑尾街162號大廈之計劃合同之專責公證員。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1998/07/15
第63/SATOP/98號批示, 將一幅位於澳門美副將大馬路以長期租借方式無償批出之土地轉為有償批出,並許可移轉該土地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1998/07/15
第62/SATOP/98號批示, 完善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氹仔兵房斜巷之土地合同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1998/07/15
第61/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澳門西北區基建工程--菜園涌邊區」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1998/07/15
第60/SATOP/98號批示, 修正以租賃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氹仔美副將馬路及嘉樂庇總督馬路之土地合同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1998/07/15
第59/SATOP/98號批示, 免除公開競投,而以租賃方式批出一幅位於南灣新填海區之土地合同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1998/07/08
第58/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作為建造位於澳門污水處理站附近之停車場之合同簽署人。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1998/07/08
第56/SATOP/98號批示, 有關土地工務運輸司行使監察遵守建築規章及規定之職能。 《公報》第26期,
第一組,
1998/06/29
第54/SATOP/98號批示, 委任一名學士作為提供郵電司設施之清潔服務合同之專責公證員。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1998/06/25
第53/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繪製澳門立法會主席官邸圖則訂立合同。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1998/06/25
第52/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民用航空局局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對該航空局提供技術輔助之事宜訂立合同。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1998/06/17
第51/SATOP/98號批示, 委任該辦公室法律顧問作為建造「氹仔/路環高架橋--小橫琴」承攬工程之合同之公證官員。 《公報》第23期,
第二組,
1998/06/11
第50/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路氹填海區發展辦公室主任,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建造「氹仔/路環高架橋--小橫琴」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公報》第23期,
第二組,
1998/06/11
第49/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焚化中心暨污水處理站辦公室主任,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氹仔嘉模聖母安老院重建計劃」訂立合同。 《公報》第23期,
第二組,
1998/06/11
第48/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路環監獄第七座之修復及改善」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1998/06/03
第47/SATOP/98號批示, 為使一幅土地之法律地位正常化而作出交換,並以租賃方式無償批給總面積為5344平方米之相連土地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1998/06/03
第46/SATOP/98號批示, 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一幅位於路環計單奴街之土地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1998/06/03
第45/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台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作為「Agência dos Paises de Lingua Oficial Portuguesa e do Territorio de Macau para a Area do Clima e Respectivas Implicacoes Ambientais - Agência CRIA」不牟利公司之公證契約及公司組織登記之簽署人。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1998/06/03
第44/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外港新填海區南面」之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公報》第21期,
第二組,
1998/05/27
第43/SATOP/98號批示, 委任一名公證官員就「承攬路氹連貫公路環形島鄰近通道(西面)」訂立合同。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1998/05/20
第42/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路氹填海區發展辦公室主任,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承攬路氹連貫公路環形島鄰近通道(西面)」訂立合同。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1998/05/20
第41/SATOP/98號批示, 將一幅位於澳門比厘喇馬忌士街之專用准照土地轉為以租賃方式批出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1998/05/20
第40/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焚化中心暨污水處理辦公室主任,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建造「筷子基衛生中心及中醫院」訂立合同。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1998/05/06
第38/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聯新迴旋處」工程訂立合同。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1998/05/06
20/4/2024 15:21:52 BO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