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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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10/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經修改的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十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及第三十條的規定。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24/02/21
第29/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駐澳門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政府代表。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24/02/21
第28/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職權授予個人資料保護局局長。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24/02/21
第27/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及委任公共行政道德操守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24/02/21
第9/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實施管轄的決定》。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24/02/19
第26/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151/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中式樣二所載的工作證式樣。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24/02/19
第25/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為批給外港客運碼頭營運而作公開競投。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24/02/19
第24/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16/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24/02/19
第4/2024號法律, 澳門旅遊大學法律制度。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24/02/19
第3/2024號法律, 澳門理工大學法律制度。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24/02/19
第3/202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權力轉授予環境保護局局長,作為簽署人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珠海市生態環境局簽署《珠澳環境保護合作協議》。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24/02/15
第1/2024號決議, 關於審議《202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報告》。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2024/02/15
第9/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經第114/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確認的中西創新學院章程第四條第二款。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2024/02/15
第2/202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權力轉授予環境保護局局長,作為簽署人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簽署《粵澳環保合作協議》。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24/02/15
第14/2024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批准取消使用1台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並安裝及使用1台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24/02/15
第5/2024號行政法規, 食品中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2024/02/15
第8/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財務委員會的財政局代表。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24/02/07
第36/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續任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執行委員。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24/02/07
第35/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執行委員。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24/02/07
第23/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服務收費。 《公報》第6期,
第一組, 副刊,
2024/02/07
第3/2024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續任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24/02/07
第2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體育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24/02/07
第21/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勳章、獎章和獎狀的提名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24/02/07
第20/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人才發展委員會執行巡查職務的工作人員的專有工作證式樣。 《公報》第6期,
第一組,
2024/02/05
第19/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例外情況豁免多間股份有限公司繳納有關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經營所生利潤的所得補充稅。 《公報》第6期,
第一組,
2024/02/05
第18/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延長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的存續期。 《公報》第6期,
第一組,
2024/02/05
第7/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衛生局兩名人員在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擔任副院長及在醫學中心擔任職位等同副院長級別的人員。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24/01/31
第6/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十一名文化局人員在澳門樂團有限公司擔任職務的委任續期。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24/01/31
第9/2024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批准於蓮花路安裝及使用1台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24/01/31
第8/2024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委任警察總局金融情報辦公室副主任。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24/01/31
第7/2024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委任警察總局金融情報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24/01/31
第2/2024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法務局副局長。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24/01/31
第8/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關於向國外送達民事或商事司法文書和司法外文書公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包括澳門特別行政區)和新加坡共和國之間生效。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24/01/31
第7/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關於從國外調取民事或商事證據的公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包括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委內瑞拉玻利瓦爾共和國之間生效。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24/01/31
第17/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職權授予公共資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24/01/31
第6/2024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核准金融情報辦公室內部規章。 《公報》第5期,
第一組,
2024/01/29
第16/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200/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的附件第一條。 《公報》第5期,
第一組,
2024/01/29
第15/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汽車登記手續費表》。 《公報》第5期,
第一組,
2024/01/29
第4/2024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作為簽署人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簽署《粵澳環保合作協議》。 《公報》第5期,
第一組,
2024/01/29
第3/2024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作為簽署人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珠海市生態環境局簽署《珠澳環境保護合作協議》。 《公報》第5期,
第一組,
2024/01/29
第5/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文化發展諮詢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4/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1/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在澳門旅遊學院校董會的代表。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34/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33/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公共建設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32/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警察總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31/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經濟及科技發展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30/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身份證明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29/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法務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28/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行政公職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27/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人才發展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26/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1/2024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6/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一日通過的關於非洲和平與安全的第2713(2023)號決議。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5/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通過的關於中東局勢(2140制裁)的第2707(2023)號決議。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4/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一日通過的關於索馬里局勢的第2714(2023)號決議。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14/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個人資料保護局副局長。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13/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個人資料保護局局長。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1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生命科學道德委員會主席及成員,以替代原主席及成員。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11/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樓宇維修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及候補主席。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4/01/24
第3/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使用澳門體育發展局轄下體育設施收費表—表II—個人使用費用》。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2024/01/22
第2/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澳門大學授予博士學位的知識範疇。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2024/01/22
第14/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應遞交二零二三年收益M/5式申報書的期限延長。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2024/01/22
第10/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撤銷公共行政改革統籌委員會。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2024/01/22
第2/2024號法律, 汽車登記制度。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2024/01/22
第25/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地球物理氣象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4/01/17
第24/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4/01/17
第23/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交通事務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4/01/17
第22/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土地工務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4/01/17
第21/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4/01/17
第20/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博彩監察協調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4/01/17
第19/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新聞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4/01/17
第18/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環境保護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4/01/17
第17/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司法警察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4/01/17
第16/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4/01/17
第15/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勞工事務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4/01/17
第13/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統計暨普查局副局長。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4/01/17
第12/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統計暨普查局局長。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4/01/17
第3/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自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起生效的、經修正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附錄II和附錄III。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4/01/17
第9/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澳門樂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及董事會董事。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4/01/17
第8/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信託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4/01/17
第7/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公共資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4/01/17
第6/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公共資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4/01/17
第5/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公務人員薪酬評議會”成員及秘書長。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4/01/17
第4/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修改取得印花稅之申報書(M/5)及繳納憑單(M/6)。 《公報》第3期,
第一組, 副刊,
2024/01/15
第1/2024號法律, 修改第2/2018號法律《取得非首個居住用途不動產的印花稅》。 《公報》第3期,
第一組, 副刊,
2024/01/15
第3/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土地佔用准照每年繳納費用的金額。 《公報》第3期,
第一組,
2024/01/15
第2/2024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賽馬股份有限公司簽署以公證書形式訂立的《解除經營賽馬專營批給公證合同的協議》。 《公報》第3期,
第一組,
2024/01/15
第4/2024號行政法規, “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 《公報》第3期,
第一組,
2024/01/15
第3/2024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5/2009號行政法規《警察總局的組織及運作》。 《公報》第3期,
第一組,
2024/01/15
第2/2024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16/2003號行政法規《修改飲食及飲料場所發牌程序》。 《公報》第3期,
第一組,
2024/01/15
第1/2024號行政法規, 零售鮮活食品場所的登記制度。 《公報》第3期,
第一組,
2024/01/15
第1/2024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公報》第2期,
第一組, 副刊,
2024/01/12
第1/202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漁業發展及援助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財政局代表之代任人,以替代原代任人。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24/01/10
第1/2024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撥予懲教管理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24/01/10
第11/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財政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24/01/10
第10/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政府總部事務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24/01/10
第9/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24/01/10
第8/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24/01/10
第7/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24/01/10
17/4/2024 4:33:48 BO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