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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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37/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鄰近竹仔室斜巷及高可寧紳士街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8/11/26
第36/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2009年能源業發展辦公室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8/11/19
第35/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續任澳門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一名成員。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8/11/19
第34/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一幅位於澳門半島高園街的土地的利用權讓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將位於澳門半島媽閣上街33至43號樓宇第I、II及III座內的三十二個住宅獨立單位,其屬租賃制度批給所衍生的權利作為交換。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08/11/12
第33/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聖祿杞街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08/11/12
第32/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鄰近馬場坊永寧街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08/11/05
第31/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路氹填海區(路氹城)、路氹連貫公路西面及望德聖母灣大馬路南面的土地的批給,並更正第27/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08/10/29
第30/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授予交通事務局局長。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08/10/22
第29/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一幅位於澳門半島,鄰近青洲河邊馬路的土地的完全所有權讓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及以租賃制度批出一幅位於澳門半島,鄰近俾若翰街的土地作為交換。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08/10/15
第28/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租賃制度批出一幅位於澳門半島,鄰近殷皇子大馬路,稱為工人球場的土地。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2008/09/17
第27/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一幅位於澳門半島沙井天巷的地塊的所有權有償轉讓,並以租賃制度批出該幅地塊及另一幅毗鄰地塊,以便合併及共同利用。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2008/09/17
第26/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鄰近關前後街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2008/09/17
第25/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租賃制度及免除公開競投的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氹仔島,鄰近路氹連貫公路,路氹填海區的土地。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2008/08/13
第24/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有償租賃方式批出,位於路氹填海區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2008/08/13
第23/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核准為期一年的地形測量學進修課程(共兩學期)。 《公報》第30期,
第一組,
2008/07/28
第22/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路環島鄉村馬路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08/07/23
第21/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訂立完善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蛤巷的土地的批給所需的要素。 《公報》第29期,
第二組,
2008/07/16
第20/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租賃制度及免除公開競投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澳門半島鄰近亞馬喇前地的土地。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8/06/25
第19/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與澳門商業大馬路之間,稱為“南灣湖計劃”A區1地段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8/06/25
第18/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港務局收費總表》第二條。 《公報》第24期,
第一組,
2008/06/16
第17/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訂定完善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路環島田畔街的土地的批給合同所需的要素。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08/06/11
第16/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鮑思高泳池太陽能熱水系統試驗工程”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08/06/11
第15/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路環島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23期,
第二組,
2008/06/04
第14/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漁業諮詢委員會成員的委任續期。 《公報》第21期,
第二組,
2008/05/21
第12/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交通事務局局長。 《公報》第21期,
第二組,
2008/05/21
第13/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廢止九月七日第177/85/M號訓令、三月四日第47/91/M號訓令、七月六日第141/92/M號訓令及三月二十二日第84/93/M號訓令。 《公報》第20期,
第一組,
2008/05/19
第11/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孫逸仙大馬路,鄰近文華酒店渡假村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8/04/23
第10/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公共部門及機構能源效益及節能計劃——能耗數據庫及標準借鑒研究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8/04/23
第9/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派一名具股東身份的澳門特別行政區代表出席若干公司舉行的全體大會。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08/03/19
第8/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一幅位於澳門半島西灣湖廣場的無主土地納入澳門特別行政區私產。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08/03/05
第7/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民航局局長的委任續期。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08/02/27
第6/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宣告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放棄四幅位於澳門半島慕拉士大馬路及馬交石炮台馬路的地塊的批給。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08/02/20
第3/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08/01/23
第2/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連勝街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08/01/16
第1/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廢止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天神巷,受公佈於一九八九年四月二十四日第十七期《澳門政府公報》的第36/SAOPH/89號批示規範,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的土地的批給修改合同。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08/01/16
第94/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2008年能源業發展辦公室清潔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08/01/02
第93/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該辦公室顧問,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席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LECM)將舉行的股東大會。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7/12/19
第92/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07/11/14
第91/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運輸基建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07/11/07
第90/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港務局收費總表”第二條。 《公報》第45期,
第一組,
2007/11/05
第89/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宣告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路環島,聯生填海區,鄰近石排灣馬路的土地批給合同失效,該土地歸還澳門特別行政區,並以租賃制度及免除公開競投方式批出該土地。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07/10/31
第88/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向該辦公室提供澳門固體垃圾焚化中心設備現代化及擴容的技術協調和顧問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07/10/31
第87/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三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鄰近馬場坊馬場大馬路地段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07/10/31
第86/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龍安圍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07/10/31
第85/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副局長,作為簽訂“港珠澳大橋澳門著陸點場地土質勘探”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07/10/31
第84/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 “出入境事務廳新大樓設計連建造工程”的施工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07/10/17
第83/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一幅位於澳門半島水手里的土地的所有權無償讓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並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該土地的一幅地塊及另一幅毗鄰土地,而剩餘部份納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產,並修改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一幅位於澳門半島煙草里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07/10/10
第82/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路環島鄉村馬路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07/09/27
第81/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望廈社會房屋建造工程——第一期——修改設計方案的製作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2007/09/19
第80/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氹仔新碼頭臨時設施的大樓及外圍整治”的施工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7/09/12
第79/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路氹城VU4.2、VU5.1及VU5.2大馬路設計方案”的製作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7/09/12
第78/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鄰近新氹仔客運碼頭臨時設施的填海造地及東堤堰承攬工程”施工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6期,
第二組,
2007/09/05
第76/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氹仔新碼頭臨時設施建造工程的技術援助及品質控制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07/08/22
第77/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廢止十一月二十日第194/89/M號訓令及四月二十二日第72/91/M號訓令。 《公報》第34期,
第一組,
2007/08/20
第75/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批准有償轉讓位於澳門半島沙梨頭街106號、昔日108號及無門牌編號的房地產所統一組成的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的地段。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2007/08/15
第74/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核准以有償方式將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半島新勝街的土地的批給所衍生的權利轉讓。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2007/08/08
第73/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一幅無帶任何責任或負擔,位於澳門半島惠愛街的土地以及另一幅位於澳門半島惠愛街及塘巷的土地的完全所有權讓與澳門特別行政區。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2007/08/08
第72/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青洲社會房屋綜合體——B及C大樓修改施工方案”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2007/08/01
第71/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副局長,作為簽訂“港珠澳大橋澳門著陸點相關工程顧問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2007/08/01
第70/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改建工程”的施工補充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07/07/25
第69/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氹仔新碼頭臨時設施建造工程的協調及監察”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07/07/25
第68/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一幅登記於物業登記局的數幢樓宇合併而成的土地分成三幅地段,將一幅地段歸還澳門特別行政區,以納入其公產及局部修改另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地段的批給合同。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2007/07/11
第67/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氹仔客運碼頭連續澆注壁和柱子的監測系統”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2007/07/11
第66/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墨山街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2007/07/11
第65/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氹仔新碼頭永久平台擴建及臨時設施的靠泊碼頭”的施工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2007/07/11
第64/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比厘喇馬忌士街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7/06/27
第63/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核准地形測量學一般課程。 《公報》第25期,
第一組,
2007/06/18
第62/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西灣大橋的管理及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07/06/13
第61/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公共戶外照明公眾諮詢顧問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07/06/13
第60/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批准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氹仔島,鄰近菜園路及孫逸仙博士大馬路稱為TN20a地段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07/06/13
第59/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宣告解除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爹利仙拿姑娘街,無門牌號碼的土地的合同,以及將一幅為草蓆巷的組成部分的地塊脫離澳門特別行政區公產,並納入其私產作為無主土地。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07/06/13
第58/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批准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氹仔島偉龍馬路的土地的臨時批給所衍生的權利有償轉讓,以及批准修改以租賃制度批出該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07/05/30
第57/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批准將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十月初五街的租借土地分割。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07/05/30
第56/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宣告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鄰近青洲河邊馬路及青洲大馬路的土地的批給失效。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07/05/30
第55/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氹仔島北安填海區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07/05/30
第54/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租賃制度及免除公開競投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氹仔島,鄰近雞頸馬路的土地。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07/05/30
第53/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一幅位於澳門半島的土地的所有權贈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該土地,並修改另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21期,
第二組,
2007/05/23
第52/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及澳門商業大馬路之間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21期,
第二組,
2007/05/23
第51/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核准以有償方式將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林茂巷的土地的臨時批給所衍生的權利轉讓,並修改該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21期,
第二組,
2007/05/23
第50/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氹仔島北安填海區,無門牌編號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21期,
第二組,
2007/05/23
第49/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批准有償移轉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美副將大馬路的土地的批給合同所衍生的權利。 《公報》第21期,
第二組,
2007/05/23
第48/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罅些喇提督大馬路,無門牌編號,鄰近沙梨頭海邊大馬路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21期,
第二組,
2007/05/23
第47/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 “澳門海域環評的研究” 的製作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07/05/16
第46/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 “氹仔新碼頭建造工程的協調及監察” 服務的補充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07/05/16
第45/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派一名學士,以股東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席各公司所舉行的全體大會。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07/05/16
第44/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亞馬喇迴旋處及通道改建的承攬工程的協調及監察”服務合同的第二附加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9期,
第二組,
2007/05/09
第43/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氹仔警察總局綜合大樓填海造地工程的協調及監察”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9期,
第二組,
2007/05/09
第42/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澳門國際機場南停機坪第二期建造工程的協調及監察”服務的附加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9期,
第二組,
2007/05/09
第41/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提供“澳門科學館建造工程之技術援助及品質控制”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9期,
第二組,
2007/05/09
第40/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路氹城VU4.1及VU3.3a大馬路——供水網絡及消防龍頭”承攬工程的施工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9期,
第二組,
2007/05/09
第39/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製作海關大樓額外填土設計及氹仔污水處理廠排水渠改道和新填海區整體基礎建設項目的修改設計”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07/05/02
第38/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為氹仔新碼頭擴建設計進行地質鑽探”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07/05/02
第37/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提供“澳門科學館建造工程的協調及監察”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07/05/02
第36/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提供“建造VU3.3a大馬路、VU4.1大馬路和VU3.4大馬路(北段改建)的承攬工程的技術援助及品質控制”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07/05/02
第35/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青洲海關浮動碼頭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07/05/02
第34/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大樓及氣象雷達塔內升降機的保養服務合約的簽署人。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07/05/02
第33/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編製“柯維納馬路道路交通整治建造計劃”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07/05/02
第32/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氹仔新碼頭的臨時設施的施工方案的製作”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7/04/25
第31/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澳門廣播電視台主樓維修”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7/04/25
第30/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巴波沙大馬路行人天橋建造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7/04/25
25/4/2024 14:33:50 BO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