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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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5/2024號法律, 取消與不動產需求管理相關的稅務措施。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副刊,
2024/04/19
第7/202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權力轉授予地球物理氣象局局長,以便作為簽署人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廣東省地震局簽署《粵澳地震科技合作安排》。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24/04/17
第25/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一名文化局人員在澳門樂團有限公司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續期。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24/04/17
第17/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三日在比什凱克簽署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間科技合作協定》。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24/04/17
第16/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在塔什干簽署的《關於印度共和國加入上海合作組織義務的備忘錄》和《關於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加入上海合作組織義務的備忘錄》。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24/04/17
第64/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198/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規定的第1.8類別和第1.10類別的低功率及短距離無線電通訊設備。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24/04/15
第63/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故宮博物院院藏」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24/04/15
第18/2024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作爲簽署人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上海市氣象局簽署《滬澳氣象科技合作協議》。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24/04/15
第17/2024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簽署有關《收費電視地面服務批給合同續期公證合同》的補充合同。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24/04/15
第16/2024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24/04/15
第14/2024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15/2014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課程框架》。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24/04/15
第15/2024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副刊,
2024/04/11
第24/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大型演出活動協調小組成員。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24/04/10
第49/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統計暨普查局局長。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24/04/10
第46/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執行委員。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24/04/10
第6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公職司法援助委員會成員,以代替原成員。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24/04/10
第61/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的獨任監事。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24/04/10
第60/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及委任融入國家發展工作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24/04/10
第59/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決定編製氹仔中區-2詳細規劃草案。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24/04/10
第58/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的主席及委員。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24/04/08
第57/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新城A區B4、B9及B10地段的土地上興建的經濟房屋獨立單位的售價的最低及最高價格,以及補貼比率。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24/04/08
第14/2024號行政命令, 訂定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的選舉日。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24/04/08
第13/2024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政府簽署互免簽證協定。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24/04/08
第23/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行政公職局一名人員在澳門理工大學擔任職務。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24/04/03
第22/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社會保障基金一名人員在澳門理工大學擔任職務。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24/04/03
第21/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指定若干私人機構的代表及續任若干名人士為社會工作委員會的委員。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24/04/03
第32/2024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權力轉授予警察總局局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廣東省應急管理廳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署《粵港澳應急管理合作暨大灣區應急救援行動合作框架協議》。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24/04/03
第48/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一名人士在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續期。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24/04/03
第47/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一名人士在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續期。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24/04/03
第15/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由聯合國大會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在紐約通過的《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關於打擊非法製造和販運槍支及其零部件和彈藥的補充議定書》。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24/04/03
第14/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二日在杜尚別簽署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間國際道路運輸便利化協定》。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24/04/03
第56/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設立大型演出活動協調小組。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24/04/02
第55/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一名為“深創投(澳門)投資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以專門從事投資基金管理業務。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24/04/02
第54/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住所設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匯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藉發行股票增加其公司資本。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24/04/02
第12/2024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作為簽署人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廣東省地震局簽署《粵澳地震科技合作安排》。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24/04/02
第13/2024號行政法規, 數據中心的設立及運作制度。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副刊,
2024/03/27
第12/2024號行政法規, 澳門理工大學章程。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副刊,
2024/03/27
第11/2024號行政法規, 澳門旅遊大學章程。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副刊,
2024/03/27
第20/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醫療專業委員會主席及多名成員,以及指定該委員會多名成員。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24/03/27
第19/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權力轉授予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局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菜農合群社簽署澳門永寧街151號灣景園第一座地下及一樓B設施及車位的租用協議書。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24/03/27
第45/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續任多名人士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在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各機關代表及委任該中心一名理事會理事。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24/03/27
第44/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續任一名人士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擔任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理事會副主席及理事長之職,及另一名人士擔任該中心理事會理事及副理事長之職。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24/03/27
第43/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公共資產監督管理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24/03/27
第13/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267(1999)號、第1989(2011)號和第2253(2015)號決議所設委員會於二零二四年一月十日擬定並維持的名單。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24/03/27
第53/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澳門科學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副董事長及董事,以及監事會主席及監事。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24/03/27
第5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終止一名人士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經濟發展局的臨時定期委任。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24/03/27
第51/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的監事會成員。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24/03/27
第18/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獸醫處方藥物及只供動物診療活動場所使用的藥物清單。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24/03/25
第5/2024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訂定動物診療活動場所及動物商業業務場所的間隔、設施及設備的要求。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24/03/25
第50/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公共衛生專科大樓公共停車場規章》。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24/03/25
第49/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125/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至第五款。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24/03/25
第48/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夾心房屋申請表的式樣,以及夾心房屋申請及資格審查須附同的文件列表。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24/03/25
第47/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出售夾心房屋、不可轉讓的期間屆滿後首次及其後出售夾心房屋的許可書的式樣,以及夾心房屋的單位交付筆錄的式樣。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24/03/25
第46/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申請夾心房屋所適用的得分表。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24/03/25
第45/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使用夾心房屋專屬電子平台發送有關申請文件及資料的電子身份識別工具。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24/03/25
第11/2024號行政命令, 核准澳門旅遊大學的標誌。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24/03/25
第10/2024號行政法規, 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學校年度廣東省學校就讀學生學費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24/03/25
第9/2024號行政法規, 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學年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24/03/25
第6/202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權力轉授予海事及水務局局長,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交通運輸部海事局簽署《航海圖書製作、交換及出版發行合作安排》。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24/03/20
第5/202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續任機動車輛商標和型號核准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24/03/20
第17/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24/03/20
第27/2024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權力轉授予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局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南光實業有限公司簽署以公證書形式訂立的《解除港珠澳大橋澳門邊檢大樓商用空間管理及經營批給公證合同的協議》。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24/03/20
第42/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續任及委任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成員,以及續任該委員會秘書長。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24/03/20
第44/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及續任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24/03/20
第15/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澳門城市大學智能科技與服務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12期,
第一組,
2024/03/18
第10/2024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保安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廣東省應急管理廳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署《粵港澳應急管理合作暨大灣區應急救援行動合作框架協議》。 《公報》第12期,
第一組,
2024/03/18
第8/2024號行政法規, 東區-2規劃分區詳細規劃。 《公報》第12期,
第一組,
2024/03/18
第16/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院長。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24/03/13
第41/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續任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監察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24/03/13
第43/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與獸醫專業資格認可登記及註冊、動物診療活動場所及動物商業業務場所有關的收費表。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2024/03/11
第4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獸醫專業資格認可證明書及獸醫註冊證的式樣。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2024/03/11
第41/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重新公佈經第1/2024號法律修改的第2/2018號法律《取得第三個或以上居住用途不動產的印花稅》的全文。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2024/03/11
第40/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澳門郊野步行徑」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2024/03/11
第9/2024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保安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南光實業有限公司簽署以公證書形式訂立的《解除港珠澳大橋澳門邊檢大樓商用空間管理及經營批給公證合同的協議》。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2024/03/11
第7/2024號行政法規, 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施行細則。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2024/03/11
第6/2024號行政法規, 第四批不動產的評定。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2024/03/11
第21/2024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權力轉授予司法警察局局長,以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名義與一名人士之個人勞動合同續期,以附註形式簽署。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24/03/06
第40/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續任及委任旅遊發展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24/03/06
第12/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一九九零年五月二十九日在巴黎簽署、經修訂的《歐洲復興開發銀行成立協定》。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24/03/06
第39/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號角報創刊七十五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24/03/04
第38/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24/03/04
第37/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澳門電視廣播四十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24/03/04
第8/2024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24/03/04
第14/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財政局代表為衛生局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4/02/28
第13/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社會保障基金監察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4/02/28
第12/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二零二四年度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組織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4/02/28
第39/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更改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常設基金的行政委員會成員的組成。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4/02/28
第38/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更改統計暨普查局常設基金的行政委員會成員的組成。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4/02/28
第37/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統計暨普查局一項常設基金。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4/02/28
第4/2024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續任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教學委員會常設成員。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4/02/28
第11/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關於向國外送達民事或商事司法文書和司法外文書公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包括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巴拉圭共和國之間生效。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4/02/28
第36/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及監事,並委任該監事會監事。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4/02/28
第35/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一名房屋局代表及一名環境保護局代表為協調及跟進城市規劃的跨部門委員會成員及成員的候補。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4/02/28
第34/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駐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的政府代表。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4/02/28
第33/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澳門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成員。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4/02/28
第11/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鏡湖護理學院開設哲學博士學位(護理學)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24/02/26
第10/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澳門科技大學授予博士學位的知識範疇。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24/02/26
第3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特定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可自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進口的供個人自用或消費的貨物表。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24/02/26
第31/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澳門郵電一百四十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24/02/26
第30/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住所設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中國太平人壽保險(澳門)股份有限公司”藉發行股票增加其公司資本。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24/02/26
19/4/2024 13:51:17 BO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