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間教育合作協定》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間教育合作協定》, 2006年6月15日訂於上海。
2006/06/15
上海
第36/2009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就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訂於上海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間教育合作協定》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的適用部分,以及該協定的中文正式文本及葡文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