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一九四六年最後條款修訂公約》修訂的《本國工人與外國工人關於事故賠償的同等待遇公約》(第19號)
經《一九四六年最後條款修訂公約》修訂的《本國工人與外國工人關於事故賠償的同等待遇公約》(第19號), 1925年6月5日於日內瓦
1946/10/09
蒙特利爾
第15/200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就一九二五年六月五日訂於日內瓦的國際勞工組織第十九號《本國工人與外國工人關於事故賠償的同等待遇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承擔當事國責任的通知書 。
第34/2009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經國際勞工組織第80號有關《一九四六年最後條款修訂公約》修訂的一九二五年六月五日在日內瓦通過的國際勞工組織第19號有關《本國工人與外國工人關於事故賠償的同等待遇公約》的英文正式文本及相應的中、葡文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