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
《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 1989年3月22日於巴塞爾。
1989/03/22
巴西利亞
葡文 -
《公報》編號: 34, 第一組, 1999/08/23, 第 3143-3185
第32/200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就一九八九年三月二十二日於巴塞爾簽署的《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的巴塞爾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承擔當事國責任的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