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服務貿易協議》附件的補充內容
《〈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服務貿易協議》附件的補充內容, 於2019年3月1日起實施。
2019/01/23
澳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3/2019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於二零一九年三月一日起實施的《〈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服務貿易協議》附件的補充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