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照會
雙方照會, 2005年4月20日。
2005/04/20
格林納達
英文 -
《公報》編號: 19, 第二組, 2017/05/10, 第 6610-6622
第18/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格林納達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格林納達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委派名譽領事達成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