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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取消外國公文認證要求公約》

內容 :
《關於取消外國公文認證要求公約》, 1961年10月5日於海牙
分類 :
簽署日期 :
1961/10/05
簽署地點 :
海牙
正本 :
法文 - 《公報》編號: 24, 1970/06/13, 第 959-962
英文 -
譯文 :
中文 - 《公報》編號: 49, 第二組, 2004/12/09, 第 8350-8354
葡文 - 《公報》編號: 24, 1970/06/13, 第 959-962
通知書 :
第40/200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就一九六一年十月五日於海牙簽署的《關於取消外國公文認證要求的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承擔當事國責任的通知書。
第38/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關於取消外國公文認證要求公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和智利共和國之間生效。
參閱 :
第46/200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於一九六一年十月五日在海牙簽訂的《取消要求外國公文書的認證公約》之中文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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