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兒童義務法律適用公約》
《扶養兒童義務法律適用公約》, 1956年10月24日於海牙
1956/10/24
海牙
法文 -
《公報》編號: 13, 1969/03/29, 第 603-606
第37/200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就一九五六年十月二十四日於海牙簽署的《扶養兒童義務法律適用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承擔當事國責任的通知書。
第42/200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於一九五六年十月二十四日在海牙簽訂的《扶養兒童義務法律適用公約》之中文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