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工人以防工作環境中因空氣污染、噪音和振動引起職業危害公約》(第148號)
《保護工人以防工作環境中因空氣污染、噪音和振動引起職業危害公約》(第148號), 1977年6月20日於日內瓦
1977/06/20
日內瓦
第78/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一九七七年六月二十日於日內瓦簽署的國際勞工組織第一百四十八號《保護工人以防工作環境中因空氣污染、噪音和振動引起職業危害公約》的締約國作出的有關將該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