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和辦事處所)衛生公約》(第120號)
《(商業和辦事處所)衛生公約》(第120號), 1964年7月8日於日內瓦
1964/07/08
日內瓦
第75/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一九六四年七月八日於日內瓦簽署的國際勞工組織第一百二十號《(商業和辦事處所)衛生公約》的締約國作出的有關將該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