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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內亞比紹共和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幾內亞比紹共和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保留名譽領事館達成協議的照會》

內容 :
《幾內亞比紹共和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幾內亞比紹共和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保留名譽領事館達成協議的照會》, 1999年12月20日起生效。
簽署日期 :
1999/12/20
關於 :
幾內亞比索
正本 :
英文 - 《公報》編號: 36, 第二組, 2011/09/07, 第 9842-9843
中文 - 《公報》編號: 36, 第二組, 2011/09/07, 第 9842-9843
通知書 :
第40/201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幾內亞比紹共和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幾內亞比紹共和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保留名譽領事館達成協議的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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