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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公告

  • 第7/202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和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分別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和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五日通過的《國際極地水域運作船舶規則》(《極地規則》)。
  • 第6/202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2004年國際船舶壓載水和沉積物控制與管理公約》修正案。
  • 第5/202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一九八八年三月十日訂於羅馬的《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為公約》和《制止危及大陸架固定平台安全非法行為議定書》。
  • 第4/202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分別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九日和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通過的《國際消防安全系統規則》(《消防規則》)修正案。
  • 第3/202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分別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和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通過的《1994年國際高速船安全規則》(《1994年高速船規則》)修正案。
  • 第2/202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分別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和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通過的《2000年國際高速船安全規則》(《2000年高速船規則》)修正案。
  • 第1/202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大會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四日通過的《1966年國際船舶載重線公約》修正案。
  • 第38/2020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關於中非共和國局勢的第2127(2013)號決議所設委員會於二零二零年八月五日擬定及維持的名單。
  • 第37/2020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根據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267(1999)號、第1989(2011)號和第2253(2015)號決議擬定並維持的名單〔“伊黎伊斯蘭國(達伊沙)和基地組織制裁名單”〕。
  • 第36/2020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關於馬里局勢的第2374(2017)號決議所設委員會於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四日擬定及維持的名單。
  • 第35/2020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瓦努阿圖共和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換文方式就瓦努阿圖共和國駐香港總領事館領區擴大至澳門特別行政區達成的協議。
  • 第34/2020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經修正的《國際海上危險品(IMDG)規則》。
  • 第33/2020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二零年八月三十一日通過的關於馬里局勢的第2541(2020)號決議。
  • 第32/2020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八日通過的關於中非共和國局勢的第2536(2020)號決議。
  • 第31/2020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由聯合國大會通過的《武器貿易條約》。
  • 第30/2020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澳門特別行政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已相互通知對方完成使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在香港和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在澳門簽署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消除雙重徵稅和防止逃避稅的安排》及其議定書生效所需的內部法律程序。
  • 第29/2020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麻醉藥品委員會於二零二零年三月四日對1971年《精神藥物公約》附表一、附表二和附表四新增藥物的第63/4號、第63/5號、第63/6號、第63/7號、第63/8號、第63/9號、第63/10號、第63/11號、第63/12號和第63/13號決定,以及上指公約更新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日的附表。
  • 第28/2020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麻醉藥品委員會於二零二零年三月四日對《經1972年議定書修正的1961年麻醉品單一公約》附表一新增藥物的第63/2號和第63/3號決定,以及上指公約更新至二零二零年五月七日的附表。
  • 第27/2020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麻醉藥品委員會於二零二零年三月四日對1988年《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公約》附表一新增一物質的第63/1號決定,以及上指公約更新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日的附表。
  • 第26/2020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根據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267(1999)號、第1989(2011)號和第2253(2015)號決議擬定並維持且於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七日生成的名單〔“伊黎伊斯蘭國(達伊沙)和基地組織制裁名單”〕。
  • 第25/2020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國家知識產權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經濟局關於深化在知識產權領域交流合作的安排》的正式中文文本及相關葡文譯本。
  • 第24/2020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五日通過的關於剛果民主共和國的局勢的第2528(2020)號決議。
  • 第23/2020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已完成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五日在澳門簽署的《澳門特別行政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對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達司法文書的安排》生效所需的內部程序。
  • 第22/2020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已相互通知對方完成使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雙方在澳門簽署的《內地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第四議定書生效所需的內部法律程序。
  • 第21/2020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根據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267(1999)號、第1989(2011)號和第2253(2015)號決議擬定並維持且於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六日生成的名單〔“伊黎伊斯蘭國(達伊沙)和基地組織制裁名單”〕。
  • 第20/2020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通過的有關秘書長關於蘇丹和南蘇丹的報告的第2521(2020)號決議。
  • 第19/2020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在香港和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在澳門簽署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消除雙重徵稅和防止逃避稅的安排》及其議定書的正式中文文本及相關葡文譯本。
  • 第18/2020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根據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267(1999)號、第1989(2011)號和第2253(2015)號決議擬定並維持且於二零二零年四月二日生成的名單〔“伊黎伊斯蘭國(達伊沙)和基地組織制裁名單”〕。
  • 第17/2020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自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附錄II和附錄III的葡文譯本。
  • 第16/2020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二零零六年七月七日在羅馬制訂的《南印度洋漁業協定》。
29/3/2024 6:31:00 WF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