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19號審計長批示, 公佈《澳門特別行政區總帳目之輔助資料的組成文件》、《澳門特別行政區中央帳目的編製及組成文件》、《不包括特定機構的自治部門及機構之管理帳目的編製及組成文件》及《特定機構之管理帳目的編製及組成文件》。 |
2019/11/05 |
第1/2019號審計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審計局局長,作為簽署關於開發新版《現場審計實施系統(澳門版)》的《合作備忘錄》的簽署人。 |
2019/08/28 |
第2/2014號審計長批示, 將若干職權授予審計長辦公室主任。 |
2014/12/20 |
第1/2014號審計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審計長辦公室主任。 |
2014/12/20 |
第2/2013號審計長批示, 將若干職權授予審計長辦公室主任。 |
2013/03/06 |
第1/2013號審計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審計長辦公室主任。 |
2013/02/20 |
第2/2012號審計長批示, 重新訂定政府部門帳目及基本資料的組成及製作指引。 |
2012/11/12 |
第1/2012號審計長批示, 將若干職權授予審計長辦公室代主任。 |
2012/03/14 |
第1/2011號審計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審計局局長,以便簽署關於《現場審計實施系統(澳門版)》合作議定書。 |
2011/10/06 |
第1/2009號審計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授予助理審計長。 |
200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