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海事運輸事務

相關類別

該類別的相關法規

摘要 日期 ▼
第186/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2023/11/27
第16/2021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34/2009號行政法規《海上客運》。 2021/05/10
第28/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2020/02/10
第279/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以流動方式售賣爆竹、火箭及煙花准照、燃放火箭及煙花准照及燃放爆竹許可的申請表格的式樣。 2018/12/27
第277/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 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2018/12/17
第26/2018號行政法規, 修改十一月三日第49/98/M號法令。 2018/10/15
第2/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 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2018/01/08
第10/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2017/01/16
第2/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2016/01/18
第20/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2015/02/02
第19/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2014/02/10
第7/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2013/01/14
第7/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2012/01/26
第28/2011號行政法規, 取消使用登船和離船設施的費用。 2011/08/15
第18/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 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2011/01/31
第16/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2010/02/01
第34/2009號行政法規, 海上客運。 2009/11/03
第415/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經營定期海上客運業務的准照及海上航線許可的樣式,以及核准發出所指准照及許可的應繳納費用。 2009/11/03
第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的手續費。 2009/01/12
第18/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港務局收費總表》第二條。 2008/06/16
第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2008/01/21
第90/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港務局收費總表”第二條。 2007/11/05
第2/2007號行政法規, 核准豁免漁船年度准照的手續費。 2007/02/12
第39/200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按照一月二十二日第12/SATOP/96號批示核准的港務局收費總表第一百零一條規定,關於佔用地每平方公尺每年收費金額調整為$ 12.00元 2004/04/26
第5/2002號行政命令, 修改經六月十二日第171/95/M號訓令修訂的十月三十日第218/90/M號訓令所核准的《內港重整計劃》第一條、第二條及第三條。 2002/02/25
第49/98/M號法令, 規定售賣與燃放爆竹、火箭及煙花之法律制度——若干廢止。 1998/11/03
第32/96/M號法令, 規範業餘潛水之活動——廢止一九六八年五月二日第48365號法令,該法令係由一九六九年一月十日第23842號訓令所延伸至澳門者。 1996/07/01
第12/SATOP/96號批示, 核准調整由澳門港務局提供服務及發出文件所徵收之手續費之總表──廢止七月十三日第90/SATOP/92號批示 。 1996/01/22
第171/95/M號訓令, 修改十月三十日第218/90/M號訓令核准之內港重整計劃。 1995/06/12
第218/90/M號訓令, 核准內港重整計劃。 1990/10/30
第29/88/M號法令, 訂定九澳港興建及經營批給制度的一般規章。 1988/04/05
第22/83/M號法令, 修正海軍軍務廳收費總表。 1983/04/16

被廢止/不生效

第131/GM/98號批示, 已廢止 - 核准有關申請許可燃放爆竹之表格式樣,申請以流動方式售賣爆竹、火箭及煙花之准照之表格式樣,以及申請燃放火箭和煙花之准照之表格式樣。 1999/01/04
第8/92/M號法律, 已廢止 - 給予總督立法許可,撤銷由一九七一年一月廿三日第一八三八號法例訂定之來往港澳輪船及飛翼船運載乘客的稅項。 1992/08/03
第90/SATOP/92號批示, 已廢止 - 核准港務廳手續費一般價目表之新收費。 1992/07/20
第56/91/M號法令, 已廢止 - 訂定從澳門往外地乘客運票徵收稅款二十元,但前往中華人民共和國乘客除外。 1991/12/09
第51/89/M號法令, 已廢止 - 確定海上客運合約之法律制度事宜--撤銷商業法第五六三至五七三條條文。 1989/08/21
第4/88/M號法律, 已廢止 - 授予澳督立法許可訂定九澳港興建及經營批給制度的一般基礎。 1988/03/28
第29/80/M號法令, 已廢止 - 訂定關於出售及燃放火箭及其他烟花規則。 1980/08/16
第1094號立法性法規, 已廢止 - 修正再公布第1094號立法條例并譯漢一件關於核准港務局及海島鎮港務代理處征收各項手續費辦法。  1949/08/20

相關內容

法規分類
摘要 日期 ▼
第207/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2022/11/28
第24/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權力轉授予海事及水務局局長,作為簽署《粵澳智慧海事管理合作安排》的簽署人。 2022/08/24
第7/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2022/01/24
第34/2021號行政命令, 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一切所需權力,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交通運輸部海事局簽署《粵澳智慧海事管理合作安排》。 2021/08/30
第7/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2021/01/25
第104/99/M號法令, 設立遊艇民事責任強制保險之法律制度。 1999/12/13
第61/99/M號法令, 調整由澳門往外地之每一乘客運輸憑證應徵收之離境費金額──廢止一月二十日第2/97/M號法令。 1999/10/18
第13/GM/99號批示, 命令公布四月五第29/88/M號法令之中譯本。 1999/02/01
第2/97/M號法令, 調整按從澳門往外地之每一乘客運輸憑證而徵收之離境費金額——廢止十二月二十日第68/93/M號法令。 1997/01/20
第68/93/M號法令, 調整十二月九日第56/91/M號法令第二條第一款所訂定之收費數值(從澳門往外地之乘客運輸憑證)。 1993/12/20
19/3/2024 13:31:36 WF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