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201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協調員,作為簽訂提供“就研究制定最低工資展開物業管理行業的現況調查”(第一階段)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2012/06/13 |
第84/201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勞工事務局局長為行政當局在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執行委員會的代表,擔任協調員職務。 |
2012/05/09 |
第62/201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代表僱主組織及勞工組織的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成員及執行委員會成員。 |
2012/03/28 |
第55/201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協調員,作為簽訂提供“就研究制定最低工資展開物業管理行業的現況調查”(第一階段)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2012/02/29 |
第25/201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
2012/02/08 |
第73/201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行政當局在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代表的委任續期。 |
2011/08/03 |
第7/201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
2011/02/09 |
第373/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社會保障制度”的每月供款金額。 |
2010/12/27 |
第374/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第4/2010號法律《社會保障制度》第二十五條第一款所指給付的金額。 |
2010/12/27 |
第123/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本年度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的款項作出再分配。 |
201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