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重新公佈經第1/2024號法律修改的第2/2018號法律《取得第三個或以上居住用途不動產的印花稅》的全文。 |
2024/03/11 |
第1/2024號法律, 修改第2/2018號法律《取得非首個居住用途不動產的印花稅》。 |
2024/01/15 |
第94/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印花稅規章》第四十條第三款所指憑單的式樣。 |
2022/06/13 |
第24/2020號法律, 修改《印花稅規章》及《印花稅繳稅總表》。 |
2020/12/30 |
第2/2018號法律, 取得第三個或以上居住用途不動產的印花稅。 |
2018/02/09 |
第34/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150/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核准並載於該批示附件內的M/1式表格。 |
2018/02/09 |
第316/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替換第147/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核准並載於該批示附件內的M/3式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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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6 |
第15/2012號法律, 修改第6/2011號法律《關於移轉居住用途不動產的特別印花稅》及《印花稅規章》。 |
2012/10/29 |
第6/2011號法律, 關於移轉居住用途不動產的特別印花稅。 |
2011/06/13 |
第147/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第6/2011號法律《關於移轉居住用途不動產的特別印花稅》第八條第二款所指的申報書表格及第八條第三款所指的繳納憑單表格。 |
2011/06/13 |
第4/2011號法律, 修改《印花稅規章》、《印花稅繳稅總表》及所得補充稅和職業稅複評委員會的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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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3 |
第4/2009號法律, 修改印花稅繳稅總表。 |
2009/04/27 |
第125/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150/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制定的M/2式表格。 |
2009/04/27 |
第18/2001號法律, 修改《印花稅規章》。 |
2001/12/26 |
第218/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重新公佈六月二十七日第17/88/M號法律通過的《印花稅規章》及有關總表的全文;在該文本內已引入由第8/2001號法律、八月四日第9/97/M號法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98/M號法律及第15/2000號行政法規作出的修改。 |
2001/10/29 |
第149/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設計第8/2001號法律第一條第三款增加的《印花稅規章》第四十八-H條第四款所指的機印式樣。 |
2001/07/16 |
第150/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制定第8/2001號法律第一條第三款增加的《印花稅規章》第四十八-H條第三款及第四款所指的申報書表格及繳納憑單表格。 |
2001/07/16 |
第8/2001號法律, 修改印花稅規章及印花稅繳稅總表--廢止經十二月十七日第5/99/M號法律通過的物業轉移稅以及繼承及贈與稅法典。 |
2001/07/02 |
第8/98/M號法律, 修改印花稅制度。 |
1998/12/21 |
第201/98/M號訓令, 許可根據《印花稅章程》第六條第四款之規定以燒燬之方法使無用之印花作廢。 |
1998/08/31 |
第9/97/M號法律, 修改印花稅規章。 |
1997/08/04 |
第144/88/M號訓令, 確定應用於六月二十七日第一七/八八/M號法律第三條條文所指文件之紙張特徵。 |
1988/09/05 |
第17/88/M號法律, 核准印花稅章程並核准印花稅稅率及繳付方式。 |
1988/06/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