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013號法律, - 調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俸、退休金及撫卹金。 |
2013/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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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012號法律, - 調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俸、退休金及撫卹金。 |
201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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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011號法律, - 調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俸、退休金及撫卹金。 |
201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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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08號法律, - 調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俸、退休金及撫卹金。 |
2008/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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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07號法律, - 調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俸、退休金及撫卹金。 |
2007/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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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7/M號法律, - 調整公共行政當局工作人員之薪俸、退休金及撫卹金——廢止七月八日第5/96/M號法律。 |
1997/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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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GM/96號批示, - 訂定為調整在本地區服務之軍職人員以士姑度計算薪酬之換算系數。 |
199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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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6/M號法律, - 調整公共行政當局工作人員之薪俸、退休金及撫卹金——廢止七月十日第5/95/M號法律。 |
199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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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95/M號法令, - 訂立實行將登錄轉移至澳門電訊有限公司(CTM)福利基金之程序。 |
199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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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5/M號法律, - 調整公職薪俸及退休金--廢止七月十一日第3/94/M號法律。 |
199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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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5/M號法令, - 調整由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附表二、五及六所訂定之款項(調整津貼、啟程津貼及遺骸運送補償)--廢止一月十八日第二∕九三∕M號法令。 |
199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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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4/M號法律, - 調整公職薪俸及退休金--廢止七月二十六日第六∕九三∕M號法律。 |
199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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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3/M號法律, - 調整公職人員薪俸,退休金及撫卹金--廢止七月一日第三∕九二∕M號法律。 |
199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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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3/M號法令, - 規定為維持領取房屋及家庭津貼必須定期遞交有關證明事宜。 |
199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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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3/M號法令, - 關於調整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澳門公共行政當局工作人員章程第二、四、五及六附表內所訂定各種金額(年資給付、各種津貼、日及啟程津貼及遺體運送補貼)。 |
199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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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2/M號法律, - 給予總督立法許可,給予多個委員會的委員報酬。 |
199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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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2/M號法律, - 調整公職人員薪酬、退休金及撫恤金--撤銷七月二十九日第九∕九一∕M號法律。 |
199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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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2/M號法令, - 特別紏正退休金及撫恤金,並訂定退休金及撫恤金之最低薪俸點。 |
199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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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1/M號法律, - 關於調整公職人員薪俸、退休金和撫恤金--撤銷十二月十日第一二∕九○∕M號法律。 |
199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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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0/M號法律, - 關於調整公職人員薪俸、退休金及恤金事宜--撤銷六月廿六日第四∕八九∕M號法律。 |
199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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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90/M號法令, - 給予海事署高級軍官及其家屬商務客位機票權利。 |
199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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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90/M號法令, - 給予在本地區以普通委任方式工作之高級軍官及其家屬商務客位飛機票之權利。 |
199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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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9/M號法律, - 關於修訂公職人員薪俸、退休金及恤金--撤消六月廿九日第四∕八七∕M號法律只餘第三條條文。 |
198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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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GM/89號批示, - 規定十二月九日第一二六/GM/八八號及一二七/GM/八八號批示所指以士姑度支付薪酬之調整事宜。 |
1989/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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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88/M號法令, - 闡釋八月二十五日第100/84/M號法令第九條條文(住屋津貼法律)。 |
198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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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8/M號法律, - 訂定超時工作及輪班制度--撤消十二月二十三日第22/78/M號法律。 |
198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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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87/M號法令, - 修正三月三十日第26/85/M號法令第二條條文(由本地區支付之人員旅費制度)--撤消同上法令第四條二款。 |
1987/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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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87/M號法令, - 修訂八月十一日第86/84/M號法令第四十七條條文(散工制度)。 |
1987/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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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7/M號法律, - 調整薪金及退休金,在索引表內增設若干索引號碼,並增加年資獎金,撤消二月八日第二∕八六∕M號法律。 |
1987/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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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7/M號法令, - 修正十月廿六日第91/85/M號法令第三條二款(給予由本地區負責之旅費)。 |
1987/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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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M號法令, - 准許列入退休公務員及公職人員以及其有資格繼承人之遺屬贍養金內。 |
1987/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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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GM/86號批示, - 訂定士姑度貶值率以便調整以士姑度計算之薪俸。 |
1986/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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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6/M號法律, - 修正退休及退役人員擔任有酬勞工作以及公共行政當局服務人員及公務員住院法例。 |
198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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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M號法律, - 調整八月十一日第八七∕八四∕M號法令附表一所載指數表金額以及退休金恤金及年資給付。 |
1986/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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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85/M號法令, - 修正退休金總庫參與人及政府服務員福利會會員扣除金額之有關規則。 |
198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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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85/M號法令, - 調整房屋津貼款項及修正八月二十五日第一○○∕八四∕M號法令第四、一四及一六條及第一七條一款及二○條--撤消二月八日第三九∕七三號國令及海外公務員章程第三二七條條文。 |
198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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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85號批示, - 將澳門海事署若干職位轉入八月二十五日第一○○/八四/M號法令第二九條二款a及b項內。 |
198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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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85/M號法令, - 給予受委任進行調查與偵訊及辦理紀律案之公務及公職人員每日津貼。 |
198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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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85/M號法令, - 將三月三十日第二六∕八五∕M號法令第七條一款所指伸展至公務及公職行政人員之家屬(由本地區支付旅費之制度)。 |
198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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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85/M號法令, - 修正聖誕津貼給予規則--撤銷八月六日第二七∕七七∕M號法令。 |
1985/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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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85/M號法令, - 制定由本地區支付人員交通費規則,撤消現行公務員章程第二二九至二三一條、第二三六條、第二五九至二七六條、第三○○至三○二條條文。 |
198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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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84/M號法令, - 調整及檢討澳門政府公務員及服務人員之給付制度。 |
198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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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84/M號法令, - 給予司庫職員及收取手續費負責人錯數津貼。 |
198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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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84/M號法令, - 訂定家庭津貼給予條件--撤消一九四四年十月二十八日第858號立法條例第四九、五○、五三、五八及六二條條文、六月十九日第22/76/M號法令及八月十二日第14/78/M號法律。 |
198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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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84/M號法令, - 調整會議出席費金額。 |
198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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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4/M號法令, - 進行薪俸及退休金調整。 |
198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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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3/M號法令, - 訂定由本地區負責支付以士姑度訂定薪俸及其他支付兌換澳門幣之有關規則。 |
1983/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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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3/M號法令, - 更換十二月廿七日第49/80/號法令第一條所指表(出外公幹每日津貼)。 |
198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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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2/M號法律, - 關於薪俸及退休金之調整。 |
198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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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82/M號法令, - 撤銷八月七日第36/82/M號法令第三條二款條文。 |
198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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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82/M號法令, - 訂定七月七日第7/81/M號法律所指之房屋津貼為四百元。 |
1982/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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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FIN/82號批示, - 關於八月七日第三六/八二/M號法令第一條所指公務員住宅的用具。 |
1982/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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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82/M號法令, - 訂定有關在外地招聘政府人員啟程履新津貼以及常假及特別假期措施。 |
1982/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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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2/M號法律, - 修正七月七日第七∕八一∕M號法律第八九條關於退休制度的選擇條文。 |
198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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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M號法令, - 修正十二月三十一日第41/79/M號法令第一條條文--分別撤銷三月三十一日第8/79/M號法令及七月五日第18/80/M號法令。 |
198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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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1/M號法律, - 有關薪俸及退休金的調整,其他給付之劃一及不正常情況的糾正。 |
198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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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80/M號法令, - 訂定給予出外公幹民職、軍職公務員每日津貼。 |
198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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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80/M號法令, - 批准在本地區以外居住文職已退休、離職待退休、軍職退休人士之遺屬贍養金及撫卹金,將透過其受權人收取上述有關款額。 |
198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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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80/M號法令, - 發給曾享受十二月三十一日第41/79/M號法令第二條所指改善之退休人員及領䘏金者獨一之補償。 |
1980/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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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0/M號法律, - 調整公務員薪俸表, 增加服務年資給付,增加退職人員退休金及訂定新房屋津貼。 |
198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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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79/M號法令, - 訂定關於除退休金外按照法律以士姑度訂定的以及成為本地區負擔的永久性支付,所有津貼、出席費及其他附帶性支付等,訂定按照士姑度貶值保數為百分之九十而作調整--撤銷九月十日第35/77/M號法令。 |
197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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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79/M號法律, - 訂定作為計算公務員退休金之有關薪津。 |
1979/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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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78/M號法律, - 調整公務員薪俸訂定年資給付及改善退休人員退休金。 |
1978/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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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8/M號法律, - 訂定超時工作報酬。 |
1978/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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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8/M號法律, - 訂定由政府發給之家庭津貼統一改為每月六十元。 |
1978/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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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78/M號法令, - 規定家庭津貼:配給繼續伸展至一九四四年十月廿八日第八五八號立法條例第四九條規定之得益人及廿一歲前之未成年人。 |
1978/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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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8/M號法律, - 管制給予女性公務員生育假期。 |
1978/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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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7/M號法律, - 關於將房租津貼伸展至在本地區而非居住政府屋宇或雖有自置屋宇但須承擔法律認可之攤還負擔的退休或臨時退休公務員。 |
1977/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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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7/M號法律, - 調整在一九七四年十月一日至一九七六年八月一日間退休或臨時退休之公務員退休金。 |
1977/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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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7/M號法令, - 規定在每年十二月份給予現職、退休及臨時退休公務員暨澳門總預算所負擔之其他領受䘏金者以聖誕津貼,係相等於彼等在該月一日有權領取應得之一個月薪酬,而不論其為俸給、薪金或退休金。但現職公務員須在該日已確實服務至少滿一年方可。 |
1977/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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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76/M號法令, - 規定於一九七六年十二月份發給聖誕津貼予現職、退休或離職等候退休之公務員連同收領恤金人士,均為本地區總預算冊所負擔者。 |
1976/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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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76/M號法令, - 修正八月十八日第三六∕七六∕M號法令第六條條文(關於年資加給事宜)。 |
197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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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76/M號法令, - 規定海外公務員章程第一五○條所指之公務人員各項薪津一如同章程第九一條所列類別合併為獨一之薪俸。 |
197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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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6/M號法令, - 著將二月廿二日第七七∕七五號國令暨刊行於一九七五年十二月十三日第五○號澳門政府公報之一九七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部長會議批示所指之每日津貼費伸展至在葡國公幹有效。 |
197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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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6/M號法令, - 規定在每年六月份給予確實服務之公務員以一筆津貼係相當於同月一日有權領取作為薪金假期或酬勞之月薪,但須至該日確實服務最低限度滿一年者方可。 |
197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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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3號省令, - 訂定公務員每月基薪及補助金額並著由一九七四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
197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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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2號立法性法規, - 按照本年七月十五日第850號立法條例之規定對於所有奉調他往因航路梗阻致仍留澳之職員暫定其俸額。 |
194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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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8號立法性法規, - 確定本澳文武公務人員薪俸。 |
194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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