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期

公證署公告及其他公告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六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公證署公告及其他公告

第 一 公 證 署

證 明 書

澳門歌謠學會

為公佈的目的,茲證明上述社團的設立章程文本自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三日起,存放於本署的社團及財團存檔文件內,檔案組1號74/2006。

澳門歌謠學會

章程

(一)宗旨

1. 本會定名為澳門歌謠學會。

2. 本會為非牟利團體,宗旨是從事歌謠研究,加強本澳與內地相關學術交流,促進本澳的文化活動。

3. 本會地址:澳門青洲逸麗花園第三座10樓S座。

(二)會員資格、權利與義務

4.凡本澳愛好歌謠研究,具相當資歷,有較高水平或熱心參加和支持該項活動者,願意遵守會章,均可申請入會,經理事會通過,方為會員。

5. 會員有下列權利和義務:

(1)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2)批評及建議;

(3)參加本會各項活動;

(4)遵守會章及決議;

(5)繳納會費。

6. 會員如有違反會章或有損本會聲譽者,經理事會通過,可取消其會員資格。

(三)組織機構

7. 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設會長一人、副會長一人、秘書一人,任期三年。會員大會職權如下:

(1)制定或修改會章;

(2)選舉理事會及監事會各成員;

(3)決定工作方針、任務及計劃。

8. 理事會為本會執行機關,其職權如下:

(1)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2)執行會員大會決議;

(3)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4)決定會員的接納或除名。

9. 理事會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一人、秘書一人、理事若干(總人數必為單數),任期三年;理事會視工作需要,可增聘名譽會長、顧問。

10. 監事會負責稽核及督促理事會各項工作,設監事長一人、副監事長二人、監事若干人(總人數必為單數),任期三年。

(四)會議

11. 會員大會每年最少召開一次,如有需要,會長可召開會員大會,而大會決議取決於出席會員之絕對多數票方得通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12. 理事會及監事會每兩個月召開一次會議,如有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

13. 每季度舉行一次會員學術交流研討活動。

(五)經費

14. 社會贊助和會費。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三日於第一公證署

助理員 田兆祥 Henrique Porfírio de Campos Pereira


第 一 公 證 署

證 明 書

澳門社團民俗學會

為公佈的目的,茲證明上述社團的設立章程文本自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三日起,存放於本署的社團及財團存檔文件內,檔案組1號72/2006。

澳門社團民俗學會

章程

(一)宗旨

1. 本會定名為澳門社團民俗學會。

2. 本會為非牟利團體,宗旨是從事社團民俗研究,加強本澳與內地相關學術交流,促進本澳的文化活動。

3. 本會地址:澳門道咩啤利喇街萬安台9號6樓A座。

(二)會員資格、權利與義務

4. 凡本澳愛好社團民俗研究,具相當資歷,有較高水平或熱心參加和支持該項活動者,願意遵守會章,均可申請入會,經理事會通過,方為會員。

5. 會員有下列權利和義務:

(1)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2)批評及建議;

(3)參加本會各項活動;

(4)遵守會章及決議;

(5)繳納會費。

6. 會員如有違反會章或有損本會聲譽者,經理事會通過,可取消其會員資格。

(三)組織機構

7. 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設會長一人、副會長一人、秘書一人,任期三年。會員大會職權如下:

(1)制定或修改會章;

(2)選舉理事會及監事會各成員;

(3)決定工作方針、任務及計劃。

8. 理事會為本會執行機關,其職權如下:

(1)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2)執行會員大會決議;

(3)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4)決定會員的接納或除名。

9. 理事會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一人、秘書一人、理事若干(總人數必為單數),任期三年;理事會視工作需要,可增聘名譽會長、顧問。

10. 監事會負責稽核及督促理事會各項工作,設監事長一人、副監事長二人、監事若干人(總人數必為單數),任期三年。

(四)會議

11. 會員大會每年最少召開一次,如有需要,會長可召開會員大會,而大會決議取決於出席會員之絕對多數票方得通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12. 理事會及監事會每兩個月召開一次會議,如有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

13. 每季度舉行一次會員學術交流研討活動。

(五)經費

14. 社會贊助和會費。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三日於第一公證署

助理員 田兆祥 Henrique Porfírio de Campos Pereira


第 一 公 證 署

證 明 書

澳門廟宇文化學會

為公佈的目的,茲證明上述社團的設立章程文本自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三日起,存放於本署的社團及財團存檔文件內,檔案組1號73/2006。

澳門廟宇文化學會

章程

(一)宗旨

1. 本會定名為澳門廟宇文化學會。

2. 本會為非牟利團體,宗旨是從事廟宇文化研究,加強本澳與內地相關學術交流,促進本澳的文化活動。

3. 本會地址:澳門寶德街2號3樓C座。

(二)會員資格、權利與義務

4. 凡本澳愛好廟宇文化研究,具相當資歷,有較高水平或熱心參加和支持該項活動者,願意遵守會章,均可申請入會,經理事會通過,方為會員。

5. 會員有下列權利和義務:

(1)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2)批評及建議;

(3)參加本會各項活動;

(4)遵守會章及決議;

(5)繳納會費。

6. 會員如有違反會章或有損本會聲譽者,經理事會通過,可取消其會員資格。

(三)組織機構

7. 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設會長一人、副會長一人、秘書一人,任期三年。會員大會職權如下:

(1)制定或修改會章;

(2)選舉理事會及監事會各成員;

(3)決定工作方針、任務及計劃。

8. 理事會為本會執行機關,其職權如下:

(1)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2)執行會員大會決議;

(3)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4)決定會員的接納或除名。

9. 理事會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一人、秘書一人、理事若干(總人數必為單 數),任期三年;理事會視工作需要,可增聘名譽會長、顧問。

10. 監事會負責稽核及督促理事會各項工作,設監事長一人、副監事長二人、監事若干人(總人數必為單數),任期三年。

(四)會議

11. 會員大會每年最少召開一次,如有需要,會長可召開會員大會,而大會決議取決於出席會員之絕對多數票方得通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12. 理事會及監事會每兩個月召開一次會議,如有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

13. 每季度舉行一次會員學術交流研討活動。

(五)經費

14. 社會贊助和會費。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三日於第一公證署

助理員 田兆祥 Henrique Porfírio de Campos Pereira


第 一 公 證 署

證 明 書

澳門書畫會聯合總會

為公佈的目的,茲證明上述社團的修改章程文本自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起,存放於本署的社團及財團存檔文件內,檔案組1號75/2006。

社團之章程

新條文:

(四)會議:

1. 會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由主席召集,會議若有必要或三分之一以上會員聯合簽名要求,得召開臨時會員大會,決議取決於出席會員之絕對多數票,修改章程之決議,須獲出席會員四分之三之贊同票;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於第一公證署

助理員 田兆祥 Henrique Porfírio de Campos Pereira


第 一 公 證 署

證 明 書

Instituto Kam Kong Seng de Macau

為公佈的目的,茲證明上述社團的修改章程文本自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九日起,存放於本署的社團及財團存檔文件內,檔案組1號76/200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1)中文名稱為:澳門金剛乘學會;

2)中文拼音名稱為:OU MUN KAM KONG SENG HOK WUI;

3)英文名稱為:THE MACAO VAJRAYANA SOCIETY(簡稱:MVS);

4)葡文名稱為:INSTITUTO VAJRAYANA DE MACAU(簡稱:IVM);

5)本會設於:澳門青草街七號啟善樓一樓B座。

6)會徽為:

第二條

1)本會的存續期不限。

第三條

本會為非牟利性質的佛教團體,以弘揚寧瑪派敦珠新寶藏教法為主要宗旨,由一名本會傳法上師傳授寧瑪派教法。本會還致力於:

1)研究及弘揚佛法,特別是藏傳佛教信仰;

2)恭請各地大德蒞臨傳法,講解佛經;

3)組織佛教研討會及課程;

4)翻譯藏傳佛教經續;

5)印刷及出版佛經、佛教作品、報章、週報、書本、小冊子。

第二章

組織、職能與運作

第四條

1)本會設有: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

2)本會各組織機關成員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任期兩年,可連選連任。

第五條

1)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議事組織,由理事會最少提前八日以掛號信通知各會員,通知信應列明會議的日期、時間、地點及議程,每年最少舉行一次會議。

2)會員大會會議由本會傳法上師或由其指定的會長或副會長主持。

3)會員大會設有會長一名、副會長兩名。會長對外代表本會,對內主理佛法事務。

4)正、副會長由理事會成員互選產生。

5)會長資格:必需具本會二級灌頂以上,成為合格的投票會員超越十年,平均每年出席本會舉辦的法會不少於三十六次。

6)不少於總數三分之一的會員以正當目的提出要求時,亦得召開會員大會。

7)只有投票會員有投票權。

8)會員大會的決議取決於出席的投票會員的絕對多數票;當票數相等時,則會員大會主持者之投票具決定性。

9)會員大會的職權為:

a)選出理事會成員,以負責處理會員大會休會期間的一切會務;

b)選出監事會成員,以負責對理事會的施政提出意見及評核;

c)通過理事會提交的報告書,賬目及財政預算、行事大綱及監事會的意見書;

d)解除機關成員職務;

e)修改章程。

第六條

1)理事會由五至十五名成員組成,總數為單數,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任期為兩年,可連選連任。

2)理事會設一位理事長、二位副理事長、秘書及理事若干,由理事會成員互選產生。

3)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召集,且要有過半數人出席時,方可議決事宜。決議取決於出席的理事的絕對多數票,當票數相等時,會長之投票具決定性。

4)理事會的職權為:

a)執行會員大會所有決議;

b)處理好本會會務;

c)提交工作報告;

d)召集會員大會;

5)通過和修改內部規章。

第七條

1)監事會由三名成員組成,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任期為兩年,可連選連任。

2)監事會設監事長、副監事長及監事各一名,由監事會成員互選產生。

3)監事會會議由監事長召集。

4)監事會的職權為:對理事會的工作、財政報告書等提出意見及評核。

第三章

會員

第八條

1)會員分投票會員及普通會員兩種。

2)本會傳法上師為當然的投票會員。

3)普通會員數目不限,凡願意遵守本會章程的佛教徒,經理事會通過接納,即可成為普通會員。

4)成為普通會員滿五年且經理事會在聽取本會傳法上師意見後批准,方可成為投票會員,本會傳法上師特別同意者除外。

5)受警告或書面譴責處分的投票會員自動轉為普通會員,且其上款所指的年期由轉為普通會員之日起重新計算。

第九條

1)會員義務為:遵守本會章程、內部規章及本會的決議,繳交會費,履行其他應盡的責任。

2)會員權利為:有權參加會員大會,及參加本會舉辦的一切活動,享有本會一切福利。

3)只有投票會員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

4)對違反本會規章、內部規章、本會的決議,或作出有損本會聲譽行為的會員,將根據紀律委員會的決議實施以下處分:警告;書面譴責;開除會籍。

5)欠交會費一百八十日的會員,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條

1)紀律委員會由本會傳法上師、正副會長、理事會成員組成,由本會傳法上師任主席。

2)紀律委員會會議由會長召集。

第四章

其他及過渡性規定

第十一條

本會經費來自入會費、會員會費、會員或其他實體捐助。

第十二條

本會財產的售賣或轉移必須獲得本會傳法上師、會長、理事長及監事長的一致同意方可進行。

第十三條

1)經通過本章程的會員大會確認的名單內的會員在本章程生效後成為投票會員。

2)上款所指名單由會長向會員大會提交。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九日於第一公證署

助理員 田兆祥 Henrique Porfírio de Campos Pereira


第 一 公 證 署

證 明 書

澳門普通話聯誼會

為公佈的目的,茲證明上述社團的修改章程文本自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日起,存放於本署的社團及財團存檔文件內,檔案組1號77/2006:

社團之章程

第三章

第十三條——理事會由一名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秘書及若干名理事組成,秘書兼任財務。理事會之成員總人數為單數。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日於第一公證署

助理員 田兆祥 Henrique Porfírio de Campos Pereira


第 二 公 證 署

證 明 書

濠誠曲藝社

為公佈之目的,茲證明上述社團之章程已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三日,存檔於本署之2006/ASS/M1檔案組內,編號為64號,有關條文內容如下:

章程全文

第一章

名稱、宗旨及會址

第一條——名稱:“濠誠曲藝社”。

第二條——宗旨:

本會為不牟利之曲藝團體,聯絡粵曲愛好者參與本地文化藝術活動為社會公益為宗旨。

第三條——會址:

1. 設於黑沙灣第三街5號萬利樓1A。

2. 經理事會批准,會址可遷往任何地方。

第二章

會員資格、權利及義務

第四條——會員資格:

所有本澳之粵劇、曲藝及粵樂愛好者均可申請參加成為會員,但須經理事會批准。

第五條——會員權利:

凡本會會員有權利參加會員大會,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並享有本會之一切福利和權利。

第六條——會員義務:

凡本會會員有遵守會章及大會或理事會決議之義務,準時繳交會費。為會做義務勞動工作,發揚愛國愛澳精神,會員互相合作。

第七條——會員資格之喪失:

凡會員不遵守會章,以本會名義所作出之一切影響損害本會聲譽及利益,一經理事會審批通過得取消其會員資格,所交之任何費用概不發還。

第三章

架構

第八條——本會組織架構包括:

1. 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

設會長一名及副會長二名,由會員大會推舉產生,任期為二年。會長負責領導及召開會員大會,會長在外事活動時是本會的代表,倘會長缺席時,由一名副會長暫時代其職務。會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

2. 理事會——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

理事會由五位或以上成員組成,成員總數為單數,設有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一人、秘書一人、財務一人及理事若干人。理事會由理事長領導,倘理事長缺席由副理事長暫代其職務,理事會之職務為執行大會所有決議,規劃本會之各項活動,監督會務,管理及按時提交工作之報告,理事會每三個月舉行一次例會,理事會成員任期為2年。

3. 監事會——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

監事會由監事長一人及監事二人組成,成員總數為單數。監事會由監事長領導監督理事會一切行政決策,審核財務狀況及賬目。任期為2年。

第四章

經費財政

第九條——經費來源:

1. 會員入會費;

2. 會員及熱心人士之捐贈;

3. 接受政府資助;

4. 舉辦各項活動服務的收益。

第十條——經費支出:

1. 本會日常開支及活動一切開支(須由理事長或副理事簽署);

2. 理事會須以本會名義,在銀行開設戶口,戶口之使用必須為理事長或副理事長任何一人聯同財務共同簽署方為有效。

第五章

榮譽職銜

第十一條——理事會可聘請名譽會長、顧問。對本會有一定貢獻之離職領導人,授榮譽稱號。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二條——本簡章經過會員大會通過後施行。

第十三條——本簡章之修改權屬會員大會。

Está conforme.

Segundo Cartório Notarial de Macau, aos treze de Abril de dois mil e seis. — A Ajudante, Chok Seng Mui.


私 人 公 證 員

證 明 書

Certifico, para efeitos de publicação, que, por Acto Constitutivo de 6 de Abril de 2006, depositado no Maço de Documentos a que se refere a alínea f) do n.º 2 do artigo 45.º do Código Notariado, n.º 1/06, sob o n.º 24, deste Cartório, foi constituída uma Associação denominada 澳門華園體育會”, nos termos dos Estatutos anexos:

澳門華園體育會

章程

(一)宗旨

1.本會定名為澳門華園體育會。

2.本會為非牟利團體,宗旨是為會員組織體育活動鍛練身體,增強體質。參加各項體育運動比賽,提高會員的身體素質和體育水平,參加本澳與外地體育活動的交流,促進本澳體育事業的發展。

3.本會地址:澳門荷蘭園正街86-88號荷蘭園大廈C座地下。

(二)會員資格、權利與義務

4.凡本澳愛好體育活動,積極參加該活動者,願意遵守會章,經理事會通過,方為會員。

5.會員有下列權利和義務:

(1)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2)批評及建議;

(3)參加本會各項活動;

(4)遵守會章及決議;

(5)繳納會費。

6.會員如有違反會章或有損本會聲譽者,經理事會通過,可取消其會員資格。

(三)組織架構

7.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設會長一人、副會長三人、秘書一人,任期三年。會員大會職權如下:

(1)制定或修改會章;

(2)選舉理事會及監事會各成員;

(3)決定工作方針、任務及計劃。

8.理事會為本會執行機關,其職權如下:

(1)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2)執行會員大會決議;

(3)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9.理事會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三人、秘書一人、理事若干人(總人數必為單數),任期三年;理事會視工作需要,可增聘名譽會長、顧問。

10.監事會負責稽核及督促理事會各項工作,設監事長一人、副監事長二人、監事若干人(總人數必為單數),任期三年。

(四)會議

11.會員大會每年最少召開一次,如有需要,會長可召開會員大會,而大會決議取決於出席會員之絕對多數票方得通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12.理事會、監事會每兩個月召開一次,如有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

13.每季度舉行一次會員體育活動。

(五)經費

14.社會贊助和會費。

二零零六年四月六日

私人公證員 安瑪莉

Cartório Privado, em Macau, aos seis de Abril de dois mil e seis. — A Notária, Maria Amélia António.


私 人 公 證 員

證 明 書

Certifico, para efeitos de publicação, que, por Acto Constitutivo de 6 de Abril de 2006, depositado no Maço de Documentos a que se refere a alínea f) do n.º 2 do artigo 45.º do Código Notariado, n.º 1/06, sob o n.º 27, deste Cartório, foi constituída uma Associação denominada “澳門健民體育會”, nos termos dos Estatutos anexos:

澳門健民體育會

章程

(一)宗旨

1.本會定名為澳門健民體育會。

2.本會為非牟利團體,宗旨是為會員組織體育活動鍛練身體,增強體質。參加各項體育運動比賽,提高會員的身體素質和體育水平,參加本澳與外地體育活動的交流,促進本澳體育事業的發展。

3.本會地址:澳門高樓街17號御景花園16樓C座。

(二)會員資格、權利與義務

4.凡本澳愛好體育活動,積極參加該活動者,願意遵守會章,經理事會通過,方為會員。

5.會員有下列權利和義務:

(1)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2)批評及建議;

(3)參加本會各項活動;

(4)遵守會章及決議;

(5)繳納會費。

6.會員如有違反會章或有損本會聲譽者,經理事會通過,可取消其會員資格。

(三)組織架構

7.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設會長一人、副會長三人、秘書一人,任期三年。會員大會職權如下:

(1)制定或修改會章;

(2)選舉理事會及監事會各成員;

(3)決定工作方針、任務及計劃。

8.理事會為本會執行機關,其職權如下:

(1)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2)執行會員大會決議;

(3)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9.理事會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三人、秘書一人、理事若干人(總人數必為單數),任期三年;理事會視工作需要,可增聘名譽會長、顧問。

10.監事會負責稽核及督促理事會各項工作,設監事長一人、副監事長二人、監事若干人(總人數必為單數),任期三年。

(四)會議

11.會員大會每年最少召開一次,如有需要,會長可召開會員大會,而大會決議取決於出席會員之絕對多數票方得通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12.理事會、監事會每兩個月召開一次,如有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

13.每季度舉行一次會員體育活動。

(五)經費

14.社會贊助和會費。

二零零六年四月六日

私人公證員 安瑪莉

Cartório Privado, em Macau, aos seis de Abril de dois mil e seis. — A Notária, Maria Amélia António.


私 人 公 證 員

證 明 書

Certifico, para efeitos de publicação, que, por Acto Constitutivo de 6 de Abril de 2006, depositado no Maço de Documentos a que se refere a alínea f) do n.º 2 do artigo 45.º do Código Notariado, n.º 1/06, sob o n.º 28, deste Cartório, foi constituída uma Associação denominada “澳門俊偉體育會”, nos termos dos Estatutos anexos:

澳門俊偉體育會

章程

(一)宗旨

1.本會定名為澳門俊偉體育會。

2.本會為非牟利團體,宗旨是為會員組織體育活動鍛練身體,增強體質。參加各項體育運動比賽,提高會員的身體素質和體育水平,參加本澳與外地體育活動的交流,促進本澳體育事業的發展。

3.本會地址:澳門李加祿街30號廣生和大廈5樓B座。

(二)會員資格、權利與義務

4.凡本澳愛好體育活動,積極參加該活動者,願意遵守會章,經理事會通過,方為會員。

5.會員有下列權利和義務:

(1)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2)批評及建議;

(3)參加本會各項活動;

(4)遵守會章及決議;

(5)繳納會費。

6.會員如有違反會章或有損本會聲譽者,經理事會通過,可取消其會員資格。

(三)組織架構

7.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設會長一人、副會長三人、秘書一人,任期三年。會員大會職權如下:

(1)制定或修改會章;

(2)選舉理事會及監事會各成員;

(3)決定工作方針、任務及計劃。

8.理事會為本會執行機關,其職權如下:

(1)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2)執行會員大會決議;

(3)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9.理事會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三人、秘書一人、理事若干人(總人數必為單數),任期三年;理事會視工作需要,可增聘名譽會長、顧問。

10.監事會負責稽核及督促理事會各項工作,設監事長一人、副監事長二人、監事若干人(總人數必為單數),任期三年。

(四)會議

11.會員大會每年最少召開一次,如有需要,會長可召開會員大會,而大會決議取決於出席會員之絕對多數票方得通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12.理事會、監事會每兩個月召開一次,如有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

13.每季度舉行一次會員體育活動。

(五)經費

14.社會贊助和會費。

二零零六年四月六日

私人公證員 安瑪莉

Cartório Privado, em Macau, aos seis de Abril de dois mil e seis. — A Notária, Maria Amélia António.


私 人 公 證 員

證 明 書

Certifico, para efeitos de publicação, que, por Acto Constitutivo de 6 de Abril de 2006, depositado no Maço de Documentos a que se refere a alínea f) do n.º 2 do artigo 45.º do Código Notariado, n.º 1/06, sob o n.º 29, deste Cartório, foi constituída uma Associação denominada “澳門捷達體育會”, nos termos dos Estatutos anexos:

澳門捷達體育會

章程

(一)宗旨

1.本會定名為澳門捷達體育會。

2.本會為非牟利團體,宗旨是為會員組織體育活動鍛練身體,增強體質。參加各項體育運動比賽,提高會員的身體素質和體育水平,參加本澳與外地體育活動的交流,促進本澳體育事業的發展。

3.本會地址:澳門新橋惠愛街27號惠寶大廈3樓E座。

(二)會員資格、權利與義務

4.凡本澳愛好體育活動,積極參加該活動者,願意遵守會章,經理事會通過,方為會員。

5.會員有下列權利和義務:

(1)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2)批評及建議;

(3)參加本會各項活動;

(4)遵守會章及決議;

(5)繳納會費。

6.會員如有違反會章或有損本會聲譽者,經理事會通過,可取消其會員資格。

(三)組織架構

7.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設會長一人、副會長三人、秘書一人,任期三年。會員大會職權如下:

(1)制定或修改會章;

(2)選舉理事會及監事會各成員;

(3)決定工作方針、任務及計劃。

8.理事會為本會執行機關,其職權如下:

(1)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2)執行會員大會決議;

(3)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9.理事會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三人、秘書一人、理事若干人(總人數必為單數),任期三年;理事會視工作需要,可增聘名譽會長、顧問。

10.監事會負責稽核及督促理事會各項工作,設監事長一人、副監事長二人、監事若干人(總人數必為單數),任期三年。

(四)會議

11.會員大會每年最少召開一次,如有需要,會長可召開會員大會,而大會決議取決於出席會員之絕對多數票方得通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12.理事會、監事會每兩個月召開一次,如有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

13.每季度舉行一次會員體育活動。

(五)經費

14.社會贊助和會費。

二零零六年四月六日

私人公證員 安瑪莉

Cartório Privado, em Macau, aos seis de Abril de dois mil e seis. — A Notária, Maria Amélia António.


私 人 公 證 員

證 明 書

Certifico, para efeitos de publicação, que, por Acto Constitutivo de 6 de Abril de 2006, depositado no Maço de Documentos a que se refere a alínea f) do n.º 2 do artigo 45.º do Código Notariado, n.º 1/06, sob o n.º 30, deste Cartório, foi constituída uma Associação denominada “澳門傑士體育會”, nos termos dos Estatutos anexos:

澳門傑士體育會

章程

(一)宗旨

1.本會定名為澳門傑士體育會。

2.本會為非牟利團體,宗旨是為會員組織體育活動鍛練身體,增強體質。參加各項體育運動比賽,提高會員的身體素質和體育水平,參加本澳與外地體育活動的交流,促進本澳體育事業的發展。

3.本會地址:澳門黑沙環大馬路18號製造巷藍藝閣5樓O座。

(二)會員資格、權利與義務

4.凡本澳愛好體育活動,積極參加該活動者,願意遵守會章,經理事會通過,方為會員。

5.會員有下列權利和義務:

(1)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2)批評及建議;

(3)參加本會各項活動;

(4)遵守會章及決議;

(5)繳納會費。

6.會員如有違反會章或有損本會聲譽者,經理事會通過,可取消其會員資格。

(三)組織架構

7.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設會長一人、副會長三人、秘書一人,任期三年。會員大會職權如下:

(1)制定或修改會章;

(2)選舉理事會及監事會各成員;

(3)決定工作方針、任務及計劃。

8.理事會為本會執行機關,其職權如下:

(1)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2)執行會員大會決議;

(3)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9.理事會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三人、秘書一人、理事若干人(總人數必為單數),任期三年;理事會視工作需要,可增聘名譽會長、顧問。

10.監事會負責稽核及督促理事會各項工作,設監事長一人、副監事長二人、監事若干人(總人數必為單數),任期三年。

(四)會議

11.會員大會每年最少召開一次,如有需要,會長可召開會員大會,而大會決議取決於出席會員之絕對多數票方得通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12.理事會、監事會每兩個月召開一次,如有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

13.每季度舉行一次會員體育活動。

(五)經費

14.社會贊助和會費。

二零零六年四月六日

私人公證員 安瑪莉

Cartório Privado, em Macau, aos seis de Abril de dois mil e seis. — A Notária, Maria Amélia António.


私 人 公 證 員

證 明 書

Certifico, para efeitos de publicação, que, por Acto Constitutivo de 6 de Abril de 2006, depositado no Maço de Documentos a que se refere a alínea f) do n.º 2 do artigo 45.º do Código Notariado, n.º 1/06, sob o n.º 32, deste Cartório, foi constituída uma Associação denominada “澳門凌雲體育會”, nos termos dos Estatutos anexos:

澳門凌雲體育會

章程

(一)宗旨

1.本會定名為澳門凌雲體育會。

2.本會為非牟利團體,宗旨是為會員組織體育活動及健美舞蹈藝術活動。參加各項體育運動和健美舞蹈藝術運動和比賽,提高會員的身體素質和體育水平,促進本澳與外地體育及舞蹈藝術活動的發展。

3.本會地址:澳門天通街志里17號威緻苑9樓A座。

(二)會員資格、權利與義務

4.凡本澳愛好體育活動及舞蹈藝術活動,積極參加該活動者,願意遵守會章,經理事會通過,方為會員。

5.會員有下列權利和義務:

(1)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2)批評及建議;

(3)參加本會各項活動;

(4)遵守會章及決議;

(5)繳納會費。

6.會員如有違反會章或有損本會聲譽者,經理事會通過,可取消其會員資格。

(三)組織架構

7.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設會長一人、副會長三人、秘書一人,任期三年。會員大會職權如下:

(1)制定或修改會章;

(2)選舉理事會及監事會各成員;

(3)決定工作方針、任務及計劃。

8.理事會為本會執行機關,其職權如下:

(1)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2)執行會員大會決議;

(3)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9.理事會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三人、秘書一人、理事若干人(總人數必為單數),任期三年;理事會視工作需要,可增聘名譽會長、顧問。

10.監事會負責稽核及督促理事會各項工作,設監事長一人、副監事長二人、監事若干人(總人數必為單數),任期三年。

(四)會議

11.會員大會每年最少召開一次,如有需要,會長可召開會員大會,而大會決議取決於出席會員之絕對多數票方得通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12.理事會、監事會每兩個月召開一次,如有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

13.每季度舉行一次會員體育或舞蹈藝術活動。

(五)經費

14.社會贊助和會費。

二零零六年四月六日

私人公證員 安瑪莉

Cartório Privado, em Macau, aos seis de Abril de dois mil e seis. — A Notária, Maria Amélia António.


私 人 公 證 員

證 明 書

CERTIFICADO

Certifico, para efeitos de publicação, que, por Acto Constitutivo de 6 de Abril de 2006, depositado no Maço de Documentos a que se refere a alínea f) do n.º 2 do artigo 45.º do Código Notariado, n.º 1/06, sob o n.º 31, deste Cartório, foi constituída uma Associação denominada “澳門飛鳳雪屐體育會”, nos termos dos Estatutos anexos:

澳門飛鳳雪屐體育會

章程

(一)宗旨

1.本會定名為澳門飛鳳雪屐體育會。

2.本會為非牟利團體,其宗旨為會員組織雪屐運動、參加本澳與外地的雪屐活動交流和比賽,促進本澳雪屐體育運動的發展。

3.本會地址:澳門田畔街15號寶麗花園1樓E座。

(二)會員資格、權利與義務

4.凡本澳愛好雪屐運動,熱心參加和支持該項活動者,願意遵守會章,均可申請入會,經理事會通過,方為會員。

5.會員有下列權利和義務:

(1)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2)批評及建議;

(3)參加本會各項活動;

(4)遵守會章及決議;

(5)繳納會費。

6.會員如有違反會章或有損本會聲譽者,經理事會通過,可取消其會員資格。

(三)組織架構

7.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設會長一人、副會長三人、秘書一人,任期三年。會員大會職權如下:

(1)制定或修改會章;

(2)選舉理事會及監事會各成員;

(3)決定工作方針、任務及計劃。

8.理事會為本會執行機關,其職權如下:

(1)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2)執行會員大會決議;

(3)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9.理事會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三人、秘書一人、理事若干人(總人數必為單數),任期三年;理事會視工作需要,可增聘名譽會長、顧問。

10.監事會負責稽核及督促理事會各項工作,設監事長一人、副監事長二人、監事若干人(總人數必為單數),任期三年。

(四)會議

11.會員大會每年最少召開一次,如有需要,會長可召開會員大會,而大會決議取決於出席會員之絕對多數票方得通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12.理事會、監事會每兩個月召開一次,如有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

13.每季度舉行一次雪屐體育活動。

(五)經費

14.社會贊助和會費。

二零零六年四月六日

私人公證員 安瑪莉

Cartório Privado, em Macau, aos seis de Abril de dois mil e seis. — A Notária, Maria Amélia António.


私 人 公 證 員

證 明 書

Certifico, para efeitos de publicação, que, por Acto Constitutivo de 6 de Abril de 2006, depositado no Maço de Documentos a que se refere a alínea f) do n.º 2 do artigo 45.º do Código Notariado, n.º 1/06, sob o n.º 33, deste Cartório, foi constituída uma Associação denominada “澳門殘障人士釣魚體育會”, nos termos dos Estatutos anexos:

澳門殘障人士釣魚體育會

章程

(一)宗旨

1.稱為:(中文名稱)澳門殘障人士釣魚體育會。

(英文名稱)Macau Handicap Sport Fishing Club。

(葡文名稱)Clube de Pesca Desportiva dos Depecientes de Macau。

(英文簡稱)MHSFC。

(葡文簡稱)CPDDM。

2.本會為非牟利團體,宗旨是為配合國際釣魚聯盟(IGFA)有關單項在澳門之發展及有系統推廣,充實澳門釣魚體育運動有關該單項之技術提升、環境保護及運動安全等之恆久發展。

3.會址:澳門鵝眉街8號B座嘉美花園地下。

(二)會員資格、權利和義務

4.凡本澳愛好釣魚體育活動,願意遵守會章者,經理事會批准通過,方為本會會員。

5.會員有下列權利和義務:

(1)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2)批評及建議;

(3)參加本會各項活動;

(4)遵守會章及決議;

(5)繳納會費。

(三)組織架構

6.會員大會為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會長一人、副會長一人、秘書一人,任期兩年。會員大會職權如下:

(1)制定或修改會章;

(2)選舉理監事會各成員;

(3)決定工作方針、任務及計劃。

7.理事會為本會執行機關,其職權如下:

(1)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2)執行會員大會決議;

(3)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及提出建議。

8.理事會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一人、財政一人,人數必為單數,由理事會成員互選產生,任期二年。理事會視工作需要,可增聘名譽會長,顧問。

9.監事會職權負責稽核及督促理事會各項工作,設監事長一人,副監事長一人,監事一人,人數必為單數,由監事會成員互選產生,任期二年。

(四)會議

10.會員大會每年最少召開一次,如有需要,會長可召開會員大會,而大會決議取決於出席會員之絕對多數票方得通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11.理事會、監事會每兩個月召開一次會議,如有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

12.每季度舉行一次會員體育活動。

(五)經費

13.社會贊助和會費。

二零零六年四月六日

私人公證員 安瑪莉

Cartório Privado, em Macau, aos seis de Abril de dois mil e seis. — A Notária, Maria Amélia António.


私 人 公 證 員

證 明 書

Certifico, para efeitos de publicação, que, por Acto Constitutivo de 6 de Abril de 2006, depositado no Maço de Documentos a que se refere a alínea f) do n.º 2 do artigo 45.º do Código Notariado, n.º 1/06, sob o n.º 25, deste Cartório, foi constituída uma Associação denominada “門美食之友攝影會”, nos termos dos Estatutos anexos:

澳門美食之友攝影會

章程

(一)宗旨

1. 本會定名為澳門美食之友攝影會。

2. 本會為非牟利團體,其宗旨是為會員組織美食攝影文化活動,促進澳門飲食業和攝影文化的發展。

3. 會址:澳門龍嵩街新維里2號永業大廈2樓C座。

(二)會員資格、權利和義務

4. 凡本澳愛好攝影,對美食攝影文化有研究興趣人士,願意遵守會章者,經理事會通過,方為本會會員。

5. 會員有下列權利和義務:

(1)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2)批評及建議;

(3)參加本會各項活動;

(4)遵守會章及決議;

(5)繳納會費。

6. 會員如有違反會章或有損本會聲譽者,經理事會通過,可取消其會員資格。

(三)組織架構

7. 會員大會為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設會長一人、副會長三人、秘書一人,任期三年。會員大會職權如下:

(1)制定或修改會章;

(2)選舉理事會和監事會各成員;

(3)決定工作方針、任務及計劃。

8. 理事會為本會執行機關,其職權如下:

(1)召開會員大會;

(2)執行會員大會決議;

(3)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及財務狀況;

(4)決定會員的接納或除名。

9. 理事會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三人、秘書一人、理事若干人(總人數必為單數),任期三年;理事會視工作需要,可增聘名譽會長、顧問。

10. 監事會負責稽核及督促理事會各項工作,設監事長一人、副監事長二人、監事若干人(總人數必為單數),任期三年。

(四)會議

11. 會員大會每年最少召開一次,如有需要,會長可召開會員大會,而大會決議取決於出席會員之絕對多數票方得通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12. 理事會、監事會每四個月召開一次,如有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

13. 每季度舉行一次會員美食攝影活動。

(五)經費

14. 社會贊助和會費。

二零零六年四月六日

私人公證員 安瑪莉

Cartório Privado, em Macau, aos seis de Abril de dois mil e seis. — A Notária, Maria Amélia António.


私 人 公 證 員

證 明 書

Certifico, para efeitos de publicação, que, por Acto Constitutivo de 6 de Abril de 2006, depositado no Maço de Documentos a que se refere a alínea f) do n.º 2 do artigo 45.º do Código Notariado, n.º 1/06, sob o n.º 26, deste Cartório, foi constituída uma Associação denominada “門秀麗舞蹈團”, nos termos dos Estatutos anexos:

澳門秀麗舞蹈團

章程

(一)宗旨

1. 本會定名為澳門秀麗舞蹈團。

2. 本會為非牟利團體,其宗旨是發展及推動澳門舞蹈藝術活動,發掘青少年的舞蹈潛能,參加各類型舞蹈活動,促進本地區與外地之文化藝術交流與合作。

3. 本會地址:澳門涼水街22號信發大廈5樓Z座。

(二)會員資格、權利與義務

4. 凡本澳愛好舞蹈者,熱心參加和支持該項活動者,願意遵守會章,均可申請入會,經理事會通過,方為會員。

5. 會員有下列權利和義務:

(1)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2)批評及建議;

(3)參加本會各項活動;

(4)遵守會章及決議;

(5)繳納會費。

6. 會員如有違反會章或有損本會聲譽者,經理事會通過,可取消其會員資格。

(三)組織架構

7. 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設會長一人、副會長三人、秘書一人,任期三年。會員大會職權如下:

(1)制定或修改會章;

(2)選舉理事會及監事會成員;

(3)決定工作方針、任務及計劃。

8. 理事會為本會執行機關,其職權如下:

(1)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2)執行會員大會決議;

(3)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9. 理事會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三人、秘書一人、理事若干人(總人數必為單數),任期三年;理事會視工作需要,可增聘名譽會長、顧問。

10. 監事會負責稽核及督促理事會各項工作,設監事長一人、副監事長二人、監事若干人(總人數必為單數),任期三年。

(四)會議

11. 會員大會每年最少召開一次,如有需要,會長可召開會員大會,而大會決議取決於出席會員之絕對多數票方得通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12. 理事會、監事會每兩個月召開一次會議,如有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

13. 每季度舉行一次會員舞蹈交流研討活動。

(五)經費

14. 社會贊助和會費。

二零零六年四月六日

私人公證員 安瑪莉

Cartório Privado, em Macau, aos seis de Abril de dois mil e seis. — A Notária, Maria Amélia António.


私 人 公 證 員

證 明 書

澳門山東聯誼會

為公佈之目的,茲證明上述組織社團之章程文本自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九日起,存放於本署之1/2006號檔案組內,並登記於第1號“獨立文書及其他文件之登記簿冊”內,編號為1號,該組織章程內容載於附件之證明書內並與原件一式無訛。

澳門山東聯誼會

組織章程

第一章

名稱、會址及宗旨

第一條——本會中文名稱為“澳門山東聯誼會”,葡文名稱為Associação de Amizade de Shandong de Macau,英文名稱為Macao Shandong Friendship Association(以下簡稱“本會”)。本會屬非牟利社團,具有法人地位的社會社團,其存續不設期限,本會受本章程及澳門現行有關法律條款管

第二條——本會會址暫設在得勝馬路二至四號皇都酒店M樓。

第三條——本會宗旨以愛國愛澳的精神,加強魯澳兩地在經濟、文化、教育、學術等之交流及合作,共同為山東省和澳門特別行政區之發展作出貢獻。

第二章

會員資格、權利及義務

第四條——會員:

(一)本會會員以個人身份參加;

(二)凡認同本會宗旨及願意遵守本 章程之成年人,均可加入本會,入會時須經本會兩位理事介紹,並經理監事會審查認可,在繳納入會會費後,即可成為會員;

(三)會員有退出本會的自由,但應 向理事會提出書面申請。

第五條——會員享有之權利如下:

(一)參加會員大會;

(二)選舉及被選舉權;

(三)對本會會務提出建議及意見;

(四)參與本會舉辦之一切活動;

(五)介紹新會員入會;

(六)退出本會;

(七)凡會員入會不足六個月者,沒 有選舉及被選舉權。

第六條——會員應盡之義務:

(一)遵守本會的章程並執行一切議 決案;

(二)積極參與、支持及協助本會舉 辦之各項活動,推動會務發展;

(三)按時繳納會費及其他應付之費用;

(四)不得作出任何有損本會聲譽之 行為。

第三章

紀律

第七條——凡違反本會章程、內部規章以及參與有損本會聲譽或利益之活動,將由理事會作出處分;嚴重者得取消其會員資格,所繳的一切費用概不發還。

第四章

組織架構

第八條——本會的組織架構為:

(一)會員大會;

(二)理事會;

(三)監事會。

第九條——會員大會:

(一)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架構。

(二)會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平常會議,在必要情況下應理事會或不少於二分之一會員以正當理由提出要求,亦得召開特別會議。

(三)會員大會由會長負責召開,若 會長不能視事時,由副會長代任。

(四)召集須提前至少八天寄往會員 的住所或透過由會員簽收的方式代替,該召集書內應註明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地點及議程。

(五)第一次召集時,最少一半會員 出席。

(六)若第一次召集的時間已屆,但 法定人數不足,則於半小時後視為第二次召集,屆時不論出席之會員人數多少均視為有效。

第十條——會員大會之職權:

(一)修改本會章程及內部規章;

(二)選舉理事會及監事會成員;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 報告,以及監事會的相關意見書;

(四)決定本會會務方針及作出相應 決議;

(五)通過翌年度的活動計劃及預算。

第十一條——理事會:

(一)理事會成員由會員大會選出, 其總數必須為單數;

(二)理事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及 理事若干人、司庫及秘書長各一人,任期為兩年,連選得連任;

(三)理事會下設常務理事,以便執 行理事會決議及處理本會日常會務;

(四)理事會會議通常每兩月召開例 會一次,商議會務,如有必要,可由會長隨時召開特別會議或應半數以上會員向理事會提出申請而召開。每次理事會會議之議決及執行情況,須於下一次理事會上提出報告及確認。

第十二條——理事會為本會會務執行機構,其職權如下:

(一)執行會員大會決議;

(二)主持及處理各項會務工作;

(三)研究和制定本會的工作計劃及 預算;

(四)安排會員大會的一切準備工作;

(五)領導及維持本會之日常會務, 行政管理,財務運作及按時向大會提交會務報告及帳目結算;

(六)審核新會員入會資格及通過取 消會員資格;

(七)在其職稱範圍內,依照會章處 分違紀會員;

(八)在法庭內外代表本會;

(九)聘請本會名譽會長、顧問等。

第十三條——監事會:

(一)監事會由大會選出,其總數必 須為單數;

(二)監事會設監事長一名,副監事 長及監事若干名,互選產生,任期兩年,連選得連任;

(三)監事會通常每兩月與理事會一 起召開例會一次,共商會務。

第十四條——監事會為本會會務的監察機構,其職權如下:

(一)監察會員大會決議的執行,以 及監察理事會的運作及查核本會之財產;

(二)監督各項會務工作之進展,就 其監察活動編制年度報告;

(三)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

(四)提出改善會務及財政運作之建 議;

(五)監督理事會一切行政決策及工 作活動;

(六)審核本會財政狀況及賬目。

第五章

經費

第十五條——本會為不牟利社團,有關經費來源主要由會員繳交之會費及海內外各界熱心人士之捐贈或公共機構或私人團體之贊助。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六條——本會設內部規章,規範領導機構轄下的各部別組織,行政管理及財務運作細則等事項,有關條文由會員大會通過後公佈執行。

第十七條——本會章程之解釋權屬會員大會;本會章程由會員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若有未盡善之處,由會員大會討論通過修訂。

第十八條——本章程所未規範事宜,概依澳門現行法律執行。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九日於澳門特別行政區

私人公證員 林笑雲


私 人 公 證 員

證 明 書

澳門兒科專科醫學會

Macau Pediatric Society

為公佈之目的,茲證明上述名稱社團之章程文本自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二日起,存放於本署之二零零六年《社團及財團儲存文件檔案》內第一卷第1號,並登記於第1號《獨立文書及其他文件之登記簿冊》內,編號為48號,有關條文內容載於附件:

澳門兒科專科醫學會

Macau Pediatric Society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名稱及會址)

(一)本會定名為“澳門兒科專科醫學會”,英文名稱“Macau Pediatric Society”,以下簡稱“本會”。受本章程及澳門現行有關法律,尤其是一九九九年八月九日之法律第2/99/M號及《民法典》有關之規定所管轄。

(二)本會之會址設於澳門氹仔孫逸仙博士大馬路泉鴻花園14樓H座,經理事會決議,會址得遷往澳門任何地方。

第二條

(宗旨及存續期)

本會之宗旨為:

(一)加強團結和聯繫本澳兒童/青少年醫學工作者;

(二)致力發展本澳兒童/青少年醫學專業,提高科研學術水平;

(三)爭取和保障本澳兒童/青少年醫學工作者的合理權益;

(四)本會為非牟利的專業團體;

(五)為澳門兒童/青少年提供高質素的醫療服務。

第二章

會員

第三條

(會員資格)

本會會員包括:功能會員及非功能會員。

(一)功能會員:凡任何於本澳從事 兒童/青少年醫學專業的醫生,均可向本會提出申請,經本會理事會審核及批准後即可成為功能會員;

(二)非功能會員:凡任何對兒童/ 青少年醫學專業有興趣的醫療專業人士,均可向本會提出申請,經本會理事會審核及批准後即可成為非功能會員。

第四條

(會員權利)

本會會員享有法定之各項權利如:

(一)在會員大會上有選舉權,投票 權及被投票權(非功能會員除外);

(二)有權出席會員大會,學術研討會,參加持續醫學教育及本會一切會員活動;

(三)有提出異議的權利及退會的權利。

第五條

(會員義務)

本會會員應遵守法定及下列之各項義務:

(一)出席會員大會、參與及支持和 協助本會舉辦之各項活動;

(二)必須遵守本會會章及會員大會 通過的決議;

(三)任何本會會員均需遵照會章按 時繳納會費,如無特別理由二年或以上不交會費者,將以自動退會論;

(四)不得作出任何有損本會聲譽之 行動;

(五)任何會員未徵得理事會同意, 不得以任何名義參加任何活動;

(六)若本會會員作出有損本會宗旨 行動,由理事長討論,輕者警告,重則經會員大會通過,開除其會籍。

第六條

(會員資格之中止及喪失)

(一)會員自願退會者,須以書面形 式向理事會申請;

(二)凡拖欠會費超過兩年者,其會 員資格將自動中止;對於能否保持有關會員之會籍,經理事會建議後,由會員大會作出最後的決定;

(三)違反本會章程、內部規章、決 議或損害本會聲譽、利益之會員,將由理事會決定作出適當的處分;情況嚴重者可由理事會提議,經會員大會通過,將有關會員開除出會。

第三章

組織架構

第七條

(本會組織)

本會之組織為:

(一)會員大會;

(二)理事會;

(三)監事會。

第八條

(會員大會)

(一)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 構,由全體會員組成;

(二)會員大會主席團設主席一名, 副主席兩名(第一副主席及第二副主席),由會員大會選出,任期兩年;

(三)大會主席之主要職責為召集及 主持大會,如主席出缺,由副主席按序代行其職責;

(四)會員大會可設名譽主席若干 名,由應屆理事會邀請,任期與應屆理事會一致。

第九條

(會員大會職責)

會員大會除擁有法律所賦予之職權外,尚需負責:

(一)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二)任免理事會及監事會成員;

(三)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及監事會 財政報告。

第十條

(會員大會會議)

(一)會員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並最少八天前以掛號信件或簽收之方式通知會員;

(二)會員大會可由理事會同意之下 召開,或應不少於三分之一會員的聯名要求而特別召開;

(三)經第一次召集,應最少有一半 全體會員出席,會員大會方可召開及決議;

(四)於第一次召集開會時,如出席 之全體會員不足上述之法定人數,大會得於一小時後經第二次召集後舉行,屆時無論出席之基本會員人數多少,大會都可以合法及有效地進行決議;

(五)會員大會的一般決議,以超過 出席之基本會員半數之票通過;

(六)理事會、監事會或由出席會員 大會的十分之一會員聯名,均可在會員大會上提出議案;

(七)修改會章、罷免當屆領導機構 之成員、推翻以往會員大會之決議,均須以出席會員大會之四分之三會員通過。

第十一條

(理事會)

(一)理事會是本會的管理及執行機構,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並由九名奇數理事成員組成,其中設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二名(第一副理事長及第二副理事長),秘書二名,其餘各理事之職務由理事會決議指定;

(二)理事會每屆任期兩年,屆滿由 會員大會投票產生;理事長之任期不得連任超過兩屆。

第十二條

(理事會之職責)

理事會除擁有法律所賦予之職權外,尚需負責:

(一)制定本會的政策及活動方針, 並提交會員大會審核通過;

(二)執行會員大會之決議及維持本 會的會務及各項活動;

(三)每年向會員大會提交會務報 告、賬目等;

(四)審批入會申請;

(五)要求召開會員大會;

(六)訂定會費之金額及繳付之方 式;

(七)根據會務進展需要聘請社會人 士擔任本會的名譽職務或顧問;

(八)正、副理事長可代表本會出席 及舉行各項之團體活動。

第十三條

(理事會之會議)

(一)理事會會議定期召開,會期由 理事會按會務之需要自行訂定;並由理事長召集或應三分之一以上之理事請求而召開;

(二)理事會會議須有過半數之成員 出席方可決議;其決議是經出席者之簡單多數票通過,在票數相等時,理事長除本身之票外,還可加投決定性的一票。

第十四條

(本會責任之承擔)

(一)本會一切責任之承擔,包括法 庭內外,均由理事長或其授權人以及任何兩位理事聯名簽署方為有效。但一般之文書交收則只須任何一位理事簽署。

(二)只經理事會委任的發言人方可 以本會名義對外發言。

第十五條

(監事會)

(一)監事會由三名奇數成員組成, 其中設監事長一人及監事二人,任期兩年;監事長由監事會成員互選產生,得連選連任;

(二)監事會按法律所賦予之職權, 負責監察本會之運作及理事會之工作,對本會財產及帳目進行監察及對理事會之年度報告提供意見,並向會員大會提交報告。

第十六條

(財政來源)

(一)本會的收入包括會員之會費、 來自本會所舉辦之各項活動的收入和收益,以及將來屬本會資產有關之任何收益;

(二)本會得接受政府、機構及各界 人士捐獻及資助,但該等捐獻及資助不得附帶任何與本會宗旨不符的條件。

第十七條

(支出)

本會之一切支出,包括日常及舉辦活動之開支,必須經理事會通過確認,並由本會之收入所負責。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八條

(章程之解釋權)

(一)理事會對本章程在執行方面所 出現之疑問具有解釋權,但有關之決定須由下一屆會員大會追認。

(二)本章程如有未盡善之處,得按 有關法律之規定,經理事會建議,交由大會通過進行修改。

第十九條

(籌委會)

(一)本會之創會會員組成籌委會, 除負責辦理本會之法定註冊手續外,還負責本會之管理及運作,直至召開首屆會員大會及選出第一屆各機關成員為止;

(二)籌委會在履行上述(一)項內所指之職務期間,一切有關與本會責任承擔之行為及文件,須經籌委會三名成員聯名簽署方為有效;

(三)本會之創會會員即籌委會成 員。

第二十條

(會徽)

本會得使用會徽,其式樣見附件。

與正本相符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二日

私人公證員 石立炘

Cartório Privado, em Macau, aos doze de Abril de dois mil e seis. — O Notário, Paulino Comandante.


私 人 公 證 員

證 明 書

Certifico, para efeitos de publicação, que, por Acto Constitutivo de 20 de Abril de 2006, depositado no Maço de Documentos a que se refere a alínea f) do n.º 2 do artigo 45.º do Código Notariado, n.º 1/06, sob o n.º 34, deste Cartório, foi constituída uma Associação denominada “澳門海惠體育會”, nos termos dos Estatutos anexos:

澳門海惠體育會

章程

(一)宗旨

1.本會定名為澳門海惠體育會。

2.本會為非牟利團體,宗旨是為會員組織體育活動鍛練身體,增強體質。參加各項體育運動比賽,提高會員的身體素質和體育水平,參加本澳與外地體育活動的交流,促進本澳體育事業的發展。

3.本會地址:澳門筷子基宏建大廈第5座4樓F座。

(二)會員資格、權利與義務

4.凡本澳愛好體育活動,積極參加該活動者,願意遵守會章,經理事會通過,方為會員。

5.會員有下列權利和義務:

(1)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2)批評及建議;

(3)參加本會各項活動;

(4)遵守會章及決議;

(5)繳納會費。

6.會員如有違反會章或有損本會聲譽者,經理事會通過,可取消其會員資格。

(三)組織架構

7.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設會長一人、副會長三人、秘書一人,任期三年。會員大會職權如下:

(1)制定或修改會章;

(2)選舉理事會及監事會各成員;

(3)決定工作方針、任務及計劃。

8.理事會為本會執行機關,其職權如下:

(1)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2)執行會員大會決議;

(3)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9.理事會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三人、秘書一人、理事若干人(總人數必為單數),任期三年;理事會視工作需要,可增聘名譽會長、顧問。

10.監事會負責稽核及督促理事會各項工作,設監事長一人、副監事長二人、監事若干人(總人數必為單數),任期三年。

(四)會議

11.會員大會每年最少召開一次,如有需要,會長可召開會員大會,而大會決議取決於出席會員之絕對多數票方得通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12.理事會、監事會每兩個月召開一次,如有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

13.每季度舉行一次會員體育活動。

(五)經費

14.社會贊助和會費。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日

私人公證員 安瑪莉

Cartório Privado, em Macau, aos vinte de Abril de dois mil e seis. — A Notária, Maria Amélia António.


澳門商業銀行有限公司

試算表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修正)

澳門元

總經理
António C C Modesto
行政主席
趙龍文

澳門商業銀行有限公司

試算表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澳門元

總經理
António C C Modesto
行政主席
趙龍文

澳門華人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試算表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總經理
陳達港
會計主管
廖國強

BANCO COMERCIAL PORTUGUÊS

Balancete do razão em 31 de Março de 2006

O Técnico de Contas, O Director Geral,
António Lau António Maria Matos

BANCO BPI S.A. — Sucursal Offshore de Macau

Balancete do razão em 31 de Março de 2006

MOP

O Chefe da Contabilidade,

O Director da Sucursal,

Joaquim Ribas da Silva

Bento Granja


台北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門分行

資產負債表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澳門幣

澳門幣

澳門幣

二零零五年營業結果演算

營業賬目

澳門幣

損益表

二零零五年度

澳門幣

總經理 會計
林志鴻 廖居龍

業務報告之概要

回顧2005年雖然有石油等能源價格飆漲,但亞洲地區經濟仍持續發展。澳門金融業整體營運狀況轉佳,本分行2005年獲利較去年大幅成長超過百分之一百,感謝各界的持續支持。

為因應金融業競爭加劇及提供客戶更全方位的服務,台北國際商業銀行於2005年12月26日已正式加入建華金融控股公司,成為其百分之一百子公司,本項合併為2005年台灣金融業最成功的合併案件之一。

展望2006年,相信在母公司強大支援下,配合澳門特區政府發展經濟,本分行將致力提昇服務品質及法令遵循,並提供各界更多元化的金融服務。

總經理 林志鴻

核數師報告書撮要

致:台北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門分行總經理

本核數師行已按照由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核准的核數準則及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核准的核數實務準則完成審核台北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門分行(以下簡稱“該分行”)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並已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日就該等財務報表發表了無保留意見的報告。

本行認為隨附的賬項撮要與上述經審核的財務報表相符。

為更全面了解該分行於年度間的財政狀況及經營業績,賬項撮要應與相關的經審核年度財務報表一併參閱。

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

澳門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日


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以澳門元百萬元為單位)

損益表

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澳門元百萬元為單位)

保留溢利變動表

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澳門元百萬元為單位)

二零零五年度董事局業務報告

相對2004年度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澳博”)仍享有近半年獨家經營的優勢,2005年度是澳博首次整個年度面對競爭,因此,對澳博而言,這是充滿挑戰的一年。澳博憑藉其穩固的基礎及靈活變通的經營方法,在博彩業開放後,仍繼續穩佔本澳博彩市場的領導地位。

澳博2005年度的博彩收益為三百四十四億澳門元,而2004年度的博彩收益則為三百五十二億澳門元。全年向特區政府繳交的幸運博彩稅達一百二十二億元,加上依照博彩合約向澳門基金會、城市建設及旅遊推廣等公共撥款十億元,總數合共超過一百三十二億元。澳博截至200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業績,請參閱賬目摘要。

管理層在年度內採取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令澳博無論在軟件或硬件的質量上,都得到了有效的提升,其中包括增設娛樂場,加強中場的競爭力,並繼續改善原有娛樂場的設施,增加對客戶的吸引力。澳博同時致力於員工培訓,全資贊助員工在中西創新學院進修及在創新中學完成高中課程,並通過完善員工福利待遇,增加員工對企業的凝聚力。

澳博加緊進行各項投資建設工程,包括新葡京酒店娛樂場及內港十六浦主題公園,另位於外港碼頭區的大型旅遊娛樂購物中心項目,亦正在積極策劃中。

澳博扎根澳門,本著“取諸社會,用諸社會”的態度,將資源再投放於社會建設上,在公民活動、公益慈善、文化藝術、醫療教育、文康體育等方而,均予以積極支持,全面配合特區政府的政策,將澳門建設成為一個繁榮穩定、和諧共濟的社會,為“一國兩制”在澳門的成功實施,作出更大的努力。

監事會意見書

列位股東:

1. 根據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監事會已檢閱由董事會所呈交與各股東省覽、批准及發表意見之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報告及公司賬目(包括所採用之計價標準及其適當性)。

2. 因此,經檢閱由公司行政部門呈交之報告及公司賬目後,監事會注意到該等文件正確,完整及盡量提供簡易和清楚反映有關公司之財產狀況及符合法律及章程之規定。不當情事或不法行為並無發現。

3. 有關董事會對公司盈餘之建議,監事會同意該盈餘運用之建議。

4. 由上述而觀,監事會經採取適當之措施,進行一般之查核後之意見是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報告及公司賬目和盈餘分配之建議乃在可以批准狀況。

澳門,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監事會:
葉炳仁(主席)
岑康權
謝孝衍(核數師)

外部核數師的意見書撮要

致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我們已按照國際核數準則完成審核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財務報表,並已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就該等財務報表發表了無保留意見的報告。

我們認為隨附的賬項撮要與上述經審核定額財務報表相符。

為更全面了解該公司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賬項撮要應與相關的經審計年度賬項一併參閱。

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

澳門

屈洪疇
註冊核數師

澳門

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

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

擁有5%或5%以上公司資本的主要股東名單

姓名 % 持股量 種類 總值
STDM——投資有限公司 80 1,600,000 特權股 澳門幣$ 160,000,000.00
何鴻燊 10 200,000 特別股 澳門幣$ 20,000,000.00

備註:“澳門旅遊娛樂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STDM ——投資有限公司”的 99%股份。

公司機關的成員名單

2004-2006

股東大會主席團

主席:蘇樹輝
秘書:官樂怡

董事局

主席: 鄭裕彤
常務董事: 何鴻燊
董事: 蘇樹輝
  吳志誠
  官樂怡

監事會

主席: 葉炳仁
委員: 岑康權
委員/核數師: 崔智雄(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三十日離職)
  謝孝衍(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一日臨時委任)

公司總秘書處

秘書長: 官樂怡
副秘書長: 梁官漢
  鄺耀寧
  江陽
外部核數師: 屈洪疇
  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

威尼斯人澳門股份有限公司 - VENETIAN MACAU, S. A. E SUBSIDIÁRIAS

綜合資產負債表

二零零五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結算

綜合資產負債表(續)

二零零五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結算

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一日由董事局通過並由以下董事代表簽署:

華年達

綜合損益表

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一日由董事局通過並由以下董事代表簽署:

華年達

綜合財務狀況變動表

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狀況變動表(續)

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威尼斯人澳門股份有限公司及附屬公司

賬目附註

一、集團資料

威尼斯人澳門股份有限公司(«VML»)是於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一日在澳門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業務為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經營。

根據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六日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政府”)及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簽定的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經營批給合同(“批給合同”)規定,VML將於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七日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六日的批給合同期限內為娛樂場的運作提供管理服務。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批給合同中有關VML提供管理服務的條款經修訂為VML可以直接運作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經營。在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娛樂場及用於博彩業務的設備和用具,包括位於娛樂場以外地方的設備和用具,均無償及自動歸屬批給政府,但批給在上述日期前撤銷者除外。

批給合同訂列VML在澳門作為博彩場所持有和經營機構的權利及規條。其中訂列的規條有:VML須投資、開設及經營博彩場所和一所會議展覽中心、遵守法律、提交相關報表及依合同規條經營。未能遵守批給合同內之規條可能會導致VML喪失在澳門經營娛樂場之權利或其他在合同內發展之設施的經營權。

VML之金沙娛樂場,包括酒樓、高級套房、礦泉浴場及其他娛樂場所於二零零四年開幕。

VML之直接控股公司為於開曼群島註冊的Venetian Venture Development Intermediate Limited,而最終控股公司為於美國註冊的Las Vegas Sands Corporation  («LVSC»)。

VML擁有三間附屬公司:Venetian Macau Finance Company («VMFC»)、威尼斯人路氹股份有限公司(«VCL»)及V-HK Services Limited («VHK»)。VMFC及VHK為VML全資附屬公司,VML擁有VCL 99.9%之股權。

VMFC是於二零零三年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公司,其成立是以經營財務業務的特定實體。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VMFC沒有任何結餘。VCL是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一日在澳門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VCL的主要業務為經營酒店及餐廳、管理商業及運動場所、舉辦社會及康樂活動及聯誼、以及各類型的社會事務等。VCL現正發展及興建一座包括購物中心、展覽場所及會議中心之豪華娛樂場所及渡假村。這座娛樂場及渡假村座落於澳門 氹仔及路環交界之填海區——路氹城。VCL亦計劃發展路氹城內之其他酒店及娛樂場,並贊助位於the Venetian Macao Resort毗鄰地段發展之整體計劃。VHK是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八日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VHK主要為VML及VCL提供拓展市場及顧客網之服務。

二、編製基準

(a)綜合賬目乃按照澳門商法典第一卷第三篇所載的會計原則及澳門公定會計設計(於一九八三年七月九日頒佈之法令34/83/M)編製。

(b)綜合賬目包括VML及其全資附屬公司(統稱“集團”)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賬目。

(c)所有集團內公司間之重大交易及結餘乃於綜合賬目時對銷。

三、主要會計政策

(a)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以成本減累積攤折及累積減值列賬。固定資產項目之資本支出單價少於澳門幣二仟元均於發生年度內在損益賬支銷。

固定資產以直線基準依其估計可用年期按足以撇銷其成本之百分率進行攤折。攤折年率是根據於一九九零年三月五日頒佈之法令4/90/M所規定之最高可用年率及固定資產之估計可用年限內訂定,如下:

樓宇 4%
輕型車輛 20%
傢俬及辦公室設備 16.67% a 100%

未完成資產在未完成並適合使用前均不會提取攤折。

將固定資產重修至其正常運作狀態使整體資產可繼續使用之重大支出均資本化,並按固定資產下次維修期限攤折。資產改良支出均資本化,並按其對本公司之預計可用年期攤折。

固定資產之賬面值均定期檢討,以評估其可收回價值是否已跌至低於其賬面值。

在每年結算日,固定資產項內之資產皆透過公司內部及外界所獲得的資訊,評核該等資產有否耗蝕。如有跡象顯示該等資產出現耗蝕,則估算其可收回價值,及在合適情況下將減值虧損入賬以將資產減至其可收回價值。此等減值虧損在損益表入賬。

出售固定資產之收益或虧損將列算於損益表內。出售固定資產之收益或虧損乃出售所得收入淨額與資產賬面值之差額。

(b)無形資產

購入商標之開支將予資本化,並以直線法按不超過七年內之可使用年期攤銷。如有跡象顯示出現耗蝕,則無形資產之賬面值均需評估及即時撇減至可收回價值。

(c)遞延費用

遞延費用為土地及樓宇裝修、租約物業裝修及遞延債務發行成本。租約物業裝修之攤銷以直線基準法計算,以租約之年期與三年二者之較低者攤銷。土地及樓宇裝修按裝修的類別攤銷,攤銷期由十五至二十五年以直線基準法計算。遞延債務發行成本以有關債務之年期以實際利息法攤銷(附註三(j))。

(d)附屬公司

附屬公司指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過半數投票權;有權控制財政及營運決策;委任或撤換董事會大多數成員;或在董事會會議上有大多數投票權之實體。

在年內購入或售出之附屬公司,其業績由收購生效日起計或計至出售生效日止列入綜合損益賬內。

(e)或然負債及或然資產

或然負債指因已發生的事件而可能引起之責任,此等責任需就某一宗或多宗事件會否發生才能確認,而公司並不能完全控制這些未來事件會否實現。或然負債亦可能是因已發生的事件引致之現有責任,但由於可能不需要消耗經濟資源,或責任金額未能可靠地衡量而未有入賬。

或然負債不會被確認,但會在賬目附註中披露。假若消耗資源之可能性改變導致可能出現資源消耗,此等負債將被確立為撥備。

或然資產指因已發生的事件而可能產生之資產,此等資產需就某一宗或多宗事件會否發生才能確認,而公司並不能完全控制這些未來事件會否實現。

或然資產不會被確認,但會於可能收到經濟效益時在賬目附註中披露。若實質確定有收到經濟效益時,此等效益才被確立為資產。

(f)存貨

存貨以成本與可變現淨值二者之較低者入賬。成本值以平均成本法(與先入先出法相約)釐定。存貨主要包括食品、飲品、一般供應及煙草。可變現淨值乃按預計銷售所得款項扣除估計營銷費用計算。

耗用物料包括瓷器、玻璃用具、銀具、床單及制服均按成本值列賬。於娛樂場開幕前所進行採購之瓷器、玻璃用具、銀具及床單,其總成本經扣除其餘值後分三年攤銷。其後添置之耗用物料則於發生年度內在損益賬支銷。制服之成本值按十二個月攤銷。

(g)呆帳準備

呆帳準備是概算應收帳款內可收回帳款的概率而作之準備。在資產負債表內列賬之應收帳款已扣除有關之呆帳準備金。

(h)收益確認

博彩收益指賭博輸贏之總和。有關賭博之現金折扣及其他現金優惠於娛樂場總收益內扣除。向酒店/娛樂場顧客免費提供之住宿、食品及飲品及其他服務之零售價值計入總收益,然後扣除作回饋津貼。

酒店收益確認條件一般於入住時達到。食品及飲品收益確認條件一般於提供服務時達到。

利息收入按時間比例確認。

(i)外幣匯兌

以外幣為本位之交易,均按交易當日之匯率折算。於結算日以外幣顯示之貨幣資產及負債則按結算日之匯率折算。由此產生之匯兌盈虧均計入損益賬。

(j)借款成本

借款成本包括直接與收購、建造和生產一項須經頗長時間籌備以作預定用途或出售的資產有關的利息和相關成本,此等借款成本資本化作為資產的部份成本。當資產已大致建造完成時,借款成本將停止資本化。債務發行成本按照公司未償還借款的加權平均成本資本化,並利用實際利息法以相關債務票據的年期分攤。當贖回債務票據時,債務發行成本餘額將被註銷在損益賬中。 所有其他借款成本在產生年度之損益表支銷。

(k)租賃資產

(i)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是指將擁有資產之風險及回報實質上轉讓予公司之租賃。融資租賃之資產在開始時按租賃資產之公平值或最低租賃付款之現值,以較低者入賬。每期租金均分攤為資本性支出及財務費用,以達到資本結欠額之常數比率。相應租賃承擔在扣除財務費用後計入短期及長期負債內。財務費用於租約期內在損益賬中支銷。

以融資租賃持有之資產按資產之估計可用年限或租約期(以較短者為準)計算攤銷。

(ii)經營租賃

經營租賃是指擁有資產權之風險及回報實質上由出租公司保留之租賃。租賃款項在扣除自出租公司收取之任何獎勵金後,於租賃期內以直線法在損益賬中支銷。

四、客戶(淨值)

五、財務投資

六、有形資產及未完成資產

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資本化的利息為澳門幣60,305,756 (二零零四年:澳門幣24,300,154)。

七、無形資產

八、預付費用

土地租賃溢價金之總額在開始營運時採用直線法,按土地租約的餘下年期分攤。土地租賃期乃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日開始,為期二十五年。

九、遞延費用

十、應付一中介控股公司之借款

於美國註冊的一中介控股公司 Venetian Casino Resort LLC («VCR»)之借款為活期免息借款。借款為VCR在正常營運中代VML和VCL所付之費用。

十一、應付關聯公司之借款

World Sourcing Services Limited (“WSSL”)為集團於香港註冊之關聯公司,WSSL為VCL提供採購服務並為VCL代付一些營業費用。WSSL收取相關於實際營業支出加5%作為服務報酬。

十二、應付政府公共事務款項

十三、其他債權人

十四、直接控股公司之借款

直接控股公司之借款是指向於開曼群島註冊的直接控股公司 Venetian Venture Development Intermediate Limited之從屬借款。利息是每日以三個月美元倫敦同業拆息加年息3.53%(經每季調整)計算。利息則於每季支付。VML可選擇不支付於訂定付款日應計之全部或部份利息。倘VML選擇不支付利息,未支付之利息應加入借款之未償還本金金額內。未償還本金金額將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一日到期。

十五、最終控股公司之票據

VML及VCL向LVSC, 最終控股公司發出兩張應付票據。VML之應付票據為 70,000,000美元 (以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匯率折算,相當於澳門幣 569,787,102)。票據利息為年利率3.59%並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八日到期。VCL之應付票據為 50,000,000 美元 (以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匯率折算,相當於澳門幣 399,585,000),利息為年利率4.83%,VCL之票據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五日到期。兩張票據之利息均於每季支付。VML及VCL可選擇不支付於訂定付款日應計之全部或部份利息。倘VML及VCL選擇不支付利息,未支付之利息應加入借款之未償還本金金額內。

十六、股本

十七、法定儲備

法定準備是從往年稅後溢利內提撥及不可分配之準備。

按澳門商法典,公司每年需以除稅後溢利百分之十撥作法定儲備,直至該儲備相等於股本的百分之二十五為止。

十八、累積損益

十九、已售貨品之成本

二十、其他稅項及牌照費用

註:根據批給合同及政府之適用法例,VML須按照博彩收益繳納35%之特別博彩稅。此外,VML亦須向政府繳交博彩總收益之4%,以發展公共及社會設施。

二十一、人事費用

二十二、財務費用

二十三、攤折及重置

二十四、非經常性收益,損失

二十五、稅項

根據於二零零四年九月三十日刊登之第250/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VML可豁免繳納有關澳門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所生利潤的所得補充稅。豁免期為五年從二零零四年稅務年度開始。

至於其他非博彩的營業活動於本年度並無估計應課稅溢利,故此沒有就澳門所得補充稅作出撥備(二零零四年:無)。

二十六、承擔

批給合同要求VML在二零零九年六月前須承擔或促使投資最少澳門幣44億於澳門多項發展項目上。於二零零六年一月,VML獲得政府批准以VCL的投資用於履行投資責任。假設金沙娛樂場及VCL之the Venetian Macao Resort項目的所有現有估計建造、開幕前、發展前及發展成本均用於履行投資責任,此澳門幣44億之投資責任已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達成。為支持此項及其他於批給合同的責任,一澳門銀行及LVSC其一附屬公司,Lido Casino Resort Holding Company, LLC已就VML的法律及合約責任向政府合共擔保約澳門幣5億元,直至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日,政府以租賃形式批出一幅土地予VML用作興建一座娛樂場所的建築物。土地的租賃限期為二十五年。除卻每年所需繳付的租金外,VML須向政府繳付總金額為澳門幣168,154,845之合同溢價金。總金額內之澳門幣39,968,243通過填海支出以實物方式繳付。澳門幣15,000,000於二零零三年繳付。餘下金額或澳門幣113,186,600則以分期付款方式以拾期或每年澳門幣 22,637,320繳付。付款期由二零零四年六月開始。

(a)資本承擔

註:二零零四年附註披露之未來項目承擔是為投資責任與截止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批准或已承擔的投資兩者之差額。

(b)經營租賃承擔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集團根據不可撤銷之經營租賃而於未來支付之最低租賃付款總額如下:

(c)融資租賃承擔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VML根據多項融資租賃而於未來支付之最低租賃付款如下:

(d)租賃收益

VML於二零零五年將金沙娛樂場內部分的零售商店以租約形式租予外界。租約為期五年,承租人除付定額租金外,還需繳付以銷售總額計算之租金。未來一年和隨後五年之最低租賃收益分別為澳門幣1,046,000及3,925,000。

(e)購買約定

VML與一供應商簽署購買撲克牌之合約,合約為三年期或止於雙方購買或供應到達約定之數量。供應商會於收到VML訂單確認後送貨。此購買約定總額為大約澳門幣30,000,000。

二十七、 其他承擔

融資

包括the Venetian Macao Resort在內之集團項目的發展經費預計需要澳門幣20,000,000,000之額外融資。集團會籌劃額外融資以完成這些項目。

二十八、 或然負債

(a)除附註二十六所述的銀行擔保外,VML亦給予一澳門銀行相同金額之反擔保作為該銀行提供下列的擔保:

(i)向一家公用事業公司提供澳門幣837,385的擔保,以保證就供應之電力付款。

(ii)向政府提供澳門幣782,460的擔保,以保證土地租賃之付款。

(iii) 向政府提供澳門幣105,169,037的擔保,以保證土地租賃溢價之付款。該擔保亦是以VML就金沙娛樂場興建之土地非優先留置權作出保證。

(b) 於二零零三年,VMFC發行本金合共120,000,000美元的浮息優先有抵押票據,票據將於二零零八年八月到期。該票據由VML擔保,並由VML及其附屬公司的所有資產作抵押。本金合共75,000,000美元的票據的利息為三個月美元倫敦銀行同業拆息利率加年息3.25%,利息每季支付(“A組票據”),另本金合共45,000,000美元的票據的利息為三個月美元倫敦銀行同業拆息利率加年息4.00%,利息每季支付(“B組票據”)。兩項票據之利率均每季調整。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三日,VML贖回“A”及“B”組票據,合共約澳門幣961,668,000。因提早贖回票據,澳門幣 33,445,225之遞延債務發行成本餘額被註銷並被確認為提早贖回票據之損失。此損失包括在財務費用內。

(c)於二零零四年,VML 獲得由票據(請參閱附註二十八(b))之貸款人及一組貸款人提供之一項循環信貸額為20,000,000美元。該循環信貸同時由票據之抵押資產作抵押。利息是以三個月美元倫敦銀行同業拆息加年息3.75%計算。VML於二零零四年已提取及償還10,000,000美元或約澳門幣80,000,000。整項循環信貸已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取消。

二十九、 其他或然負債

批給合同要求VML其附屬公司轄下之the Venetian Macao Resort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前開幕。VML並須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前開設一所會議展覽中心。管理層預計the Venetian Macao Resort於二零零七年中開幕。故此二零零六年六月的限期需要延期。管理層已向有關當局申請延期,預計申請將被接納。

The Venetian Macao Resort興建的地段是經政府指定及認可的。截止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用於發展及興建此地段及其他相關項目之費用已累積為澳門幣 3,700,000,000。集團尚未繳付酬金或與政府訂定土地合約以完善土地使用權。土地合約商討事宜現正進行。管理層預計集團將會依法取得土地合約。

VML應用澳門勞工事務局所授予的外地建築勞工配額興建the Venetian Macao Resort。VML須負責所有在配額內的職工的僱用成本。經配額受聘之職工是由數間與VML簽訂建築合約興建the Venetian Macao Resort之承建商所監督及發薪的。這些承建商有契約性的責任繳付所有僱用成本和補償VML所有因這些職工而產生的其他僱用開支。此外,VML有權在未繳付予承建商之建築費用內扣除此等僱用開支。截止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多間承建商在這協議內聘請了大量的職工。

三十、比較數字

往年數字乃指VML、VMFC及VCL之綜合數據,若干比較數字已作出調整,以符合本年度之呈報方式。

三十一、賬目通過

賬目已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一日由董事會通過。董事局全體成員一致通過一項書面決議,議決董事局成員華年達先生代表董事局簽署賬目。

註:依上列綜合賬目報表賬目附註二十九中披露,管理層已向有關當局申請延期 the Venetian Macao Resort 及會議展覽中心的開幕期限。在賬目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一日經董事會通過後,管理層接獲通知申請已獲批准,開幕期限將延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

威尼斯人澳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報告

2005年是金沙娛樂場全年營業的第一年,對威尼斯人澳門股份有限公司而言,這是相當成功的一年。這一年裡,金沙共接待了約九百萬的賓客。

本公司將繼續加強貴賓市場的競爭力,該市場僅面向受到邀請之貴賓和會員,與此同時,也將提高泥碼和角子老虎機的市場份額。為滿足日益增長的市場需求,本公司自2004年5月開業以來,就不斷擴展金沙娛樂場內的博彩區域,包括最近新開設的“如意坊”,就是為了滿足大眾市場的需求 。迄今為止,金沙博彩區的面積約為17,000平方米,其中包括438張博彩桌和921台角子老虎機或其它類似的博彩機,此外還設有多家餐廳和專為會員和受邀貴賓服務的貴賓區(包括擁有多間貴賓娛樂廳的“御匾會”和51間豪華套房,其總面積約為1,700平方米),一所表演劇場及其它相關設施。公司計劃於2006年5月擴展“御匾會”的營業面積,增設面向高端市場的博彩桌,同時完成金沙大樓擴建工程,並預計在2006年8月向大眾開放。到時,金沙將會擁有約630張博彩桌和1,100台角子老虎機。

2004年11月,公司正式啟動了位於路氹填海區(Cotai)的威尼斯人澳門娛樂場及渡假村(Venetian Macau Casino Resort)的的建設項目,即威尼斯人澳門 (Venetian Macau)。該渡假村將建成一座國際級的娛樂場所,以威尼斯水都為主題,同拉斯維加斯的威尼斯人渡假村類似。預計初期將約有4,000台角子老虎機和750張博彩桌。建成後的威尼斯人澳門將包括一家豪華酒店,樓高39層,擁有3,000間客房,以及面積約為85,000平方米的商店、餐廳和休閑場所的綜合區域,預計其中將設有多家頂級及中級的連鎖零售商店和各類型的豪華餐廳,並設有一個超過十萬平方米的會展中心。威尼斯人澳門計劃將於2007年年中開幕。

考慮到威尼斯人澳門未來的發展,公司將對位於路氹填海區(Cotai )上的土地資產實施一系列的開發使用計劃,寄望以此來滿足亞洲旅遊市場日益增長的需求並吸引來澳遊客在澳門逗留更長的時間。為此,本公司已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交了相關發展計劃,即除了威尼斯人澳門之外,另外興建六所渡假村-酒店-娛樂場,佔用路 氹填海區 (Cotai )約80公頃的土地,其中包括酒店,會展中心,博彩娛樂場,表演廳,購物商場,SPA水療按摩,高級餐廳,休閑和其它娛樂設施,以及公共娛樂區域。本公司計劃在已取得的澳門博彩轉批給經營權範圍內自主開發並經營上述計劃中的所有博彩娛樂場。 威尼斯人澳門將成為路氹金光大道上的始創人和中流砥柱。

過去一年中,本公司共融資二十五億美金,用以保障公司在澳門各項工程的順利實施,並最終實現建立東方拉斯維加斯的夢想。

在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的財產價值澳門幣五十九億七仟八佰萬元(MOP5,978,000,000),資產淨值為澳門幣三十四億七仟一佰萬元(MOP3,471,000,000)。營業年度淨差額為澳門幣二十四億六仟二佰萬元(MOP2,462,000,000)。公司現有員工6134名,其中85%為澳門本地居民。

威尼斯人澳門股份有限公司在2005年取得的成績大大超過了原預期值,這為公司將來的發展和在未來幾年創造更佳的業績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對於有幸成為澳門眾多投資商中的一員,本公司感到非常自豪,並希望能繼續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和本地居民保持良好的關係。

澳門,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董事會 代表
華年達
(常務董事)

2005年獨任監事報告書

根據商法典之規定,本人謹將2005年12月31日年度獨任監事報告呈覽。

本人監察了威尼斯人澳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的管理。在監察工作的過程中,本人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實施了包括向公司管理層查詢,對提交給本人的會計資料進行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本人認為必要的程序。

本人根據監察工作的結果,作出如下報告:

1. 本人已取得一切認為必要的資料及解釋。

2. 本人認為公司年度帳目遵循適合公司實際情況之會計原則編寫清楚,並在各重大方面顯示公司2005年12月31日的財務狀況及該年度經營成果之真確狀況。

3. 本人認為董事會報告書正確及完整,並簡易及清楚地闡述公司年度之經濟狀況及業務發展。

4. 本人沒有察覺年度有任何不當情事或不法行為。

基此,本人建議股東常會通過董事會提交之2005年12月31日年度之公司帳目、董事會報告書和結果運用之建議。

2006年2月21日於澳門

獨任監事, 胡春生

註冊核數師編號552

核數師報告書 致威尼斯人澳門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於澳門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本核數師已完成審核隨附威尼斯人澳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貴集團”)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資產負債表、以及截至該日止年度之相關綜合損益表及綜合財務狀況變動表。第二至第二十三頁所載之賬目乃為 貴公司董事之責任。本核數師之責任是根據審核之結果,對該等賬目作出意見。

本核數師已按照由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所核准之核數準則及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所核准之核數實務準則進行審核工作。該等準則要求本核數師策劃和進行審核工作,以就該等賬目是否存有重大錯誤陳述,作出合理之確定。審核範圍包括以抽查方式查核與賬目所載數額及披露事項有關之憑證,並包括評審董事所採用之會計政策及所作出之重大估計,以及評估該等賬目之整體呈報方式。本核數師相信我們之審核工作已為下列意見提供合理之基礎。

本核數師認為,上述之賬目在各重大方面足以真實兼公平地顯示 貴集團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結算時之財務狀況及截至該日止年度的業績及財務狀況之變動,並按照澳門商法典第一卷第三篇所載的會計原則及法令34/83/M頒佈之澳門公定會計設計妥為編製。編製該賬目採用之會計政策與往年之會計政策符合一貫性原則。

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澳門註冊核數師行

澳門,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在二零零五年度威尼斯人澳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五個或多於五個百份比率的公司資本的有資格股東名單

1. Venetian Venture Development Intermediate Limited — 89,95%;

2. 華年達 — 10%.

在二零零五年度威尼斯人澳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機關據位人名單

股東會

a)Venetian Venture Development Intermediate Limited;
b)華年達;
c)Bradley Hunter Stone.

董事會

a)William P. Weidner, presidente;
b)華年達, (常務董事);
c)Bradley Hunter Stone.

秘書

Sandra Cristina Bretes Filipe da Silva Carrilho, que também usa Sandra Carrilho.

獨任監事

胡春生


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度經營報告

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銀河”)經過二零零四及二零零五年的努力,營運情況持續向好,為銀河在澳門娛樂及博彩業的發展建立良好基礎。銀河作為澳門三大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批給持有人之一,致力打造具有亞洲特色的世界級娛樂休閒設施與服務。

銀河二零零五年度的博彩收益達三十九億澳門元,向澳門政府繳交的博彩特別稅及相關撥款超過十五億澳門元。

銀河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業績,請參閱賬目摘要。

銀河成功發行了6億美元的債券,為集團多個澳門發展項目籌得足夠的資金。而銀河的債券更分別獲得國際評級機構標準普爾的B+評級及穆迪的B1評級,令銀河成為目前唯一及首間獲得評級的純澳門博彩企業,亦反映國際評級機構高度認同銀河的業務模式及對集團的管理層充滿信心。

星際酒店及娛樂場將會是澳門於二零零六年開業的兩間最大型娛樂場之一。星際酒店位於澳門市中心友誼大馬路博彩娛樂場的心臟地帶,在竣工後將會是全澳門最高的酒店,定必成為澳門新的地標,旅遊人士必到之地。星際娛樂場預期可於二零零六年八月開始營業。

銀河路氹大型娛樂渡假中心的上蓋工程亦已展開。路氹城大型娛樂渡假中心會提供一站式博彩、娛樂、購物、休閒和美食天地,其娛樂博彩場地面積超過25,000平方米,預定於二零零八年初開業。

除了華都娛樂場外,本集團之第二間城市俱樂部,利澳娛樂場亦已開業。本集團之第三間城市俱樂部,金都娛樂場亦快將開業。

我們對銀河的業務充滿信心,並將於本年度再創佳績。

公司機關據位人——2005年12月31日

董事會 :呂志和——董事長
  :何安全 - 常務董事
  :呂耀東 - 董事
  :呂耀南 - 董事
  :程裕昇 - 董事
  :Anthony Thomas Christopher, Carter——董事
  :范少朋——董事(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三日辭任)
獨任監事 :陳玉瑩(代表崔世昌核數師事務所)
秘書 :湯鉅南

主要股東名單——2005年度

銀河娛樂集團有限公司(前稱嘉華建材有限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Canton Treasure Group Ltd.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完成收購本公司之88.11%股本權益。

何安全——10%

核數師意見書

致: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董事
(於澳門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本核數師已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所核准之核數準則及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所核准之核數實務準則完成審核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貴集團”)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財務報表,並已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一日就該份財務報表發表了無保留意見的核數師報告書。

本核數師已將隨附的財務報表摘要與上述經審核的財務報表作一比較。編製財務報表摘要為 貴公司董事的責任。

本核數師認為,隨附的財務報表摘要與上述經審核的財務報表相符。

為更全面了解 貴公司及 貴集團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隨附的財務報表摘要應與經審核的完整財務報表和附注一併參閱。

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
澳門註冊核數師行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於澳門

綜合資產負債表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結算

綜合資產負債表()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結算

綜合損益表

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現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獨任監事意見書

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已將二零零五年度之財務報表及董事會年報交予本獨任監事發表意見。而外部核數師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對有關帳目之報告書亦一併遞交。

經審查及分析所提交之文件後,本獨任監事認為該等文件充分而適當地反映了公司二零零五年度之業績和財政狀況。

有鑒於此,本獨任監事建議通過:

(1)二零零五年之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

(2)董事會年報;

(3)外部核數師報告書。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獨任監事
陳玉瑩(代表崔世昌核數師事務所)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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