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二三年七月五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初 級 法 院

公 告

無償還能力案CV1-23-0002-CFI號

第一民事法庭

聲請人:梁華勝,男性,未婚,成年,中國籍,持澳門居民身份證編號7xx3xx8(8),聯絡地址位於澳門長壽大馬路238號樂富新邨樂天樓10樓BA座。

被聲請人:李忠福,男性,已婚,成年,中國籍,持澳門居民身份證編號5xx0xx9(9),聯絡地址位於澳門永定街柏麗花園1座19樓B。

茲通知本法院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就有關無償還能力案作出判決,宣告上指之被聲請人李忠福,處於無償還能力狀況,根據《民事訴訟法典》第1089條及第1140條第2款之規定,已訂定四十五日期間予債權人提出清償債權,該期間自公布上述判決的公告公布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計算。

已委任曾新智律師,職業住所在澳門友誼大馬路555號澳門置地廣場23樓,為無償還能力人財產的管理人。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於初級法院

法官 陳曉疇

法院特級書記員 林智維


商 業 及 動 產 登 記 局

2023年5月之商業登記

———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於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記官 梁采怡


經 濟 及 科 技 發 展 局

通 告

商標的保護

設計及新型的保護

發明專利延伸的保護

發明專利的保護

實用專利的保護

———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四日於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局長 戴建業


財 政 局

公 告

第1/CP/DSF-DGP/2023號公開招標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機構二零二四年度所需之車輛用品及組件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元壹萬元正($10,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銀行擔保方式,應提交一份法定銀行的擔保書,其格式參照《招標方案》附件四﹔

——現金存款方式,投標人需先前往財政局公物管理廳索取存款憑單,然後到指定銀行繳付。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於辦公時間前往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查閱,同時透過繳付澳門元伍拾元正($50.00),以取得招標資料的副本及電腦光碟﹔

——或透過本局互聯網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dsf.gov.mo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a)價格——40%

b)物品質量——45%

c)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15%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第2/CP/DSF-DGP/2023號公開招標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機構二零二四年度所需之食物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七日至八月二十八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元壹萬伍仟元正($15,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銀行擔保方式,應提交一份法定銀行的擔保書,其格式參照《招標方案》附件四﹔

——現金存款方式,投標人需先前往財政局公物管理廳索取存款憑單,然後到指定銀行繳付。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於辦公時間前往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查閱,同時透過繳付澳門元伍拾元正($50.00),以取得招標資料的副本及電腦光碟﹔

——或透過本局互聯網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dsf.gov.mo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a)價格——40%

b)物品質量——45%

c)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15%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第3/CP/DSF-DGP/2023號公開招標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機構二零二四年度所需之瓶裝飲用水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下午三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元壹萬元正($10,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銀行擔保方式,應提交一份法定銀行的擔保書,其格式參照《招標方案》附件四﹔

——現金存款方式,投標人需先前往財政局公物管理廳索取存款憑單,然後到指定銀行繳付。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於辦公時間前往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查閱,同時透過繳付澳門元伍拾元正($50.00),以取得招標資料的副本及電腦光碟﹔

——或透過本局互聯網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dsf.gov.mo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a)價格——40%

b)質量認證書——20%

c)倉存及運送所供應物品的條件——25%

d)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15%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第4/CP/DSF-DGP/2023號公開招標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機構二零二四年度所需之日常及清潔用品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三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元壹萬元正($10,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銀行擔保方式,應提交一份法定銀行的擔保書,其格式參照《招標方案》附件四﹔

——現金存款方式,投標人需先前往財政局公物管理廳索取存款憑單,然後到指定銀行繳付。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於辦公時間前往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查閱,同時透過繳付澳門元伍拾元正($50.00),以取得招標資料的副本及電腦光碟﹔

——或透過本局互聯網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dsf.gov.mo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a)價格——40%

b)物品質量——45%

c)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15%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第5/CP/DSF-DGP/2023號公開招標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機構二零二四年度所需之辦公室及攝影用品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元壹萬伍仟元正($15,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銀行擔保方式,應提交一份法定銀行的擔保書,其格式參照《招標方案》附件四﹔

——現金存款方式,投標人需先前往財政局公物管理廳索取存款憑單,然後到指定銀行繳付。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於辦公時間前往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查閱,同時透過繳付澳門元伍拾元正($50.00),以取得招標資料的副本及電腦光碟﹔

——或透過本局互聯網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dsf.gov.mo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a)價格——40%

b)物品質量——45%

c)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15%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第6/CP/DSF-DGP/2023號公開招標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機構二零二四年度所需之燃料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下午三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元壹萬元正($10,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銀行擔保方式,應提交一份法定銀行的擔保書,其格式參照《招標方案》附件四﹔

——現金存款方式,投標人需先前往財政局公物管理廳索取存款憑單,然後到指定銀行繳付。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於辦公時間前往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查閱,同時透過繳付澳門元伍拾元正($50.00),以取得招標資料的副本及電腦光碟﹔

——或透過本局互聯網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dsf.gov.mo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同時各類物品的供應將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1)電油及輕柴油

a)價格——55%

b)去達油站的容易度——35%

c)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10%

2)石油氣

a)價格——70%

b)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30%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第7/CP/DSF-DGP/2023號公開招標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機構二零二四年度所需之建築材料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二三年九月六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元壹萬元正($10,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銀行擔保方式,應提交一份法定銀行的擔保書,其格式參照《招標方案》附件四﹔

——現金存款方式,投標人需先前往財政局公物管理廳索取存款憑單,然後到指定銀行繳付。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於辦公時間前往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查閱,同時透過繳付澳門元伍拾元正($50.00),以取得招標資料的副本及電腦光碟﹔

——或透過本局互聯網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dsf.gov.mo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a)價格——40%

b)物品質量——45%

c)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15%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第8/CP/DSF-DGP/2023號公開招標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機構二零二四年度所需之環保物品

判給實體:

經濟財政司司長

招標實體:

財政局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及地點: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七日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元壹萬元正($10,000.00)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銀行擔保方式,應提交一份法定銀行的擔保書,其格式參照《招標方案》附件四﹔

——現金存款方式,投標人需先前往財政局公物管理廳索取存款憑單,然後到指定銀行繳付。

查閱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於辦公時間前往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10室查閱,同時透過繳付澳門元伍拾元正($50.00),以取得招標資料的副本及電腦光碟﹔

——或透過本局互聯網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dsf.gov.mo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之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及供應條件請詳閱《招標方案》,並根據下列參數及百分比予以判給:

a)價格——40%

b)物品質量——45%

c)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15%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6.2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局長 容光亮

司 庫 活 動 組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份澳門特別行政區總收支一覽表

(*)預算收入項目包括從支付中扣減之退回款項,金額為澳門元$5,094,027.72元。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於財政局

司庫活動組組長 黃振宇

公共會計廳廳長 譚麗霞

局長 容光亮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通 告

因刊登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第8536頁之通告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減少1.2%及1.7%,而資本儲備則錄得1.2%的增幅。”

應為:”……減少1.2%及1.8%,而資本儲備則錄得1.6%的增幅。

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於澳門金融管理局

行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李可欣

資產負債分析表(修正版)

(於三月十一日第14/96/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金融管理局通則第二十條第六款)

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澳門元

資產帳戶

負債帳戶

外匯儲備

208,567,225,001.48

 

澳門幣負債

178,398,441,330.00

     
 

黃金及白銀

0.00

   

金融機構存款

38,640,991,880.71

 

銀行結存

157,020,925,398.26

   

特區政府存款

54,200,416,867.11

 

海外債券

51,539,232,499.22

   

負債證明書

22,969,303,221.33

 

外判投資

0.00

   

金融票據

50,631,782,303.60

 

其他

7,067,104.00

   

其他

11,955,947,057.25

     

本地區放款及其它投資

11,422,939,884.03

 

外幣負債

0.00

     
 

輔幣

232,663,400.00

   

對本地居民或機構

0.00

 

紀念硬幣

3,834,647.76

   

對外地居民或機構

0.00

 

非流通銀幣

5,856,000.40

   
 

流通硬幣套裝

97,230.84

 

其他負債

943,321,642.97

 

其他澳門幣投資

173,491,847.72

   
 

外幣投資

11,006,996,757.31

   

暫記帳項

943,321,642.97

     

其他帳項

0.00

     

其他資產

1,782,796,484.37

 

資本儲備

42,431,198,396.91

     
     

資本滾存

35,447,517,947.57

     

一般風險準備金

0.00

     

一般儲備金

5,329,032,077.99

     

盈餘

1,654,648,371.35

     

資產總計

221,772,961,369.88

 

負債總計

221,772,961,369.88

     
         

貨幣發行及財務廳
方慧敏

行政管理委員會
陳守信
李可欣
黃立峰
劉杏娟
關美平

資產負債分析表

(於三月十一日第14/96/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金融管理局通則第二十條第六款)

於二零二三年四月三十日

澳門元

資產帳戶

負債帳戶

外匯儲備

213,419,887,858.76

 

澳門幣負債

179,098,417,534.72

             
 

黃金及白銀

0.00

   

金融機構存款

29,278,794,736.80

 

銀行結存

155,493,665,597.28

   

特區政府存款

54,200,461,484.63

 

海外債券

57,918,945,491.48

   

負債證明書

23,566,208,572.26

 

外判投資

0.00

   

金融票據

63,466,145,841.90

 

其他

7,276,770.00

   

其他

8,586,806,899.13

             

本地區放款及其它投資

7,924,625,924.31

 

外幣負債

0.00

             
 

輔幣

233,426,100.00

   

對本地居民或機構

0.00

 

紀念硬幣

2,028,708.77

   

對外地居民或機構

0.00

 

非流通銀幣

5,856,000.40

       
 

流通硬幣套裝

82,646.64

 

其他負債

852,313,517.30

 

其他澳門幣投資

137,369,500.78

       
 

外幣投資

7,545,862,967.72

   

暫記帳項

852,313,517.30

         

其他帳項

0.00

             

其他資產

2,597,046,312.45

 

資本儲備

43,990,829,043.50

             
         

資本滾存

36,102,166,318.92

         

一般風險準備金

0.00

         

一般儲備金

5,329,032,077.99

         

盈餘

2,559,630,646.59

             

資產總計

223,941,560,095.52

 

負債總計

223,941,560,095.52

             
             

貨幣發行及財務廳
方慧敏

行政管理委員會
陳守信
李可欣
黃立峰
劉杏娟
關美平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通 告

第014/1.1/2023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十月十四日第61/96/M號法令第三條c)項,以及公佈於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89/201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三款的規定,本人決定如下:

一、授予及轉授予統計協調暨綜合廳代廳長陳凱健下列權限:

(一)決定缺勤屬合理或不合理;

(二)核准年假表,許可享受年假及提前享受、取消、更改或因個人理由轉移年假;

(三)簽署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實體及私人實體的文書,但發給行政長官辦公室、主要官員、法院、檢察院、印務局及新聞局的文書除外。

二、職務據位人不在、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本批示規定的授權及轉授權由其代位人行使。

三、現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

四、授予及轉授予代廳長的權限不可轉授。

五、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六、追認自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二日起至本批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代廳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

七、廢止公佈於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五日第005/1.1/2020號批示中所授予及轉授予統計暨普查局李秉勳的相關權限。

八、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三日批示確認)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局長 楊名就


教 育 及 青 年 發 展 局

通 告

根據經第2/2022號法律修改的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五條,以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於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五日作出批示,現公佈以下已登記的高等教育課程:

課程名稱:視覺藝術學士學位課程

高等院校(及學術單位,如適用)名稱:澳門理工大學

課程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學士學位

登記編號:UP-A54-L24-1023B-16

課程的基本資料:

——澳門理工大學視覺藝術學士學位課程的登記通告刊登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第五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

——澳門理工大學校董會常設委員會根據經第8/2022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第28/2019號行政法規《澳門理工大學章程》第十二條第一款(十二)項及第三款的規定,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五日決議修改經第68/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之上述視覺藝術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上述課程的學科範疇為藝術,該學科範疇符合澳門理工大學經第87/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獲賦予自行開辦課程資格內之學科範疇。

——上述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通告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通告的組成部分。

——上述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2023/2024學年起入學的學生。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五日於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局長 龔志明

———

附件一

視覺藝術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藝術

二、專業:(一)藝術;

(二)藝術教育。

三、課程一般期限:四年

四、授課語言:中文

五、報讀條件:按照經第2/2022號法律修改的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20學分。

附件二

視覺藝術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色彩學

必修

45

3

素描基礎

"

45

3

造型基礎

"

45

3

版畫基礎

"

45

3

水墨基礎

"

45

3

油畫基礎

"

45

3

陶藝基礎

"

45

3

中國美術史

"

45

3

西方美術史

"

45

3

英語I

"

45

3

英語II

"

45

3

憲法與基本法

"

30

2

第二學年

創意素描

必修

45

3

西方繪畫創作

"

45

3

視覺文化導論

"

45

3

影像與媒介表達

"

45

3

英語III

"

45

3

英語IV

"

45

3

資訊科技

"

45

3

中國歷史文化

"

30

2

社會可持續發展

"

30

2

載於表二已選專業的學科單元/科目*

"

180

12

第三學年

實驗藝術

必修

45

3

當代藝術導論

"

45

3

社會藝術實踐

"

45

3

專題工作坊I

"

45

3

專題工作坊II

"

45

3

載於表二已選專業的學科單元/科目*

"

180

12

載於表三之學科單元/科目

"

90

6

第四學年

藝術專題研討

必修

45

3

畢業創作I

"

6

畢業創作II

"

6

總學分

120

*選讀藝術教育專業的學生須於第三學年方可修讀“教學實習I”及“教學實習II”。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藝術專業**

中國山水畫

選修

45

3

泥塑與翻模

"

45

3

造型建模

"

45

3

創意寫作

"

45

3

中國人物畫

"

45

3

雕刻創作

"

45

3

影像製作

"

45

3

藝術管理

"

45

3

平版與孔版畫

"

45

3

陶藝拉胚與模製

"

45

3

公共藝術

"

45

3

藝術策展

"

45

3

凹版畫與混合創作

"

45

3

陶瓷配釉與燒成

"

45

3

新媒體藝術

"

45

3

藝術評論

"

45

3

藝術教育專業**

教育學

選修

45

3

教育心理與輔導

"

45

3

課程與教學法(視覺藝術教育)

"

45

3

藝術管理

"

45

3

教學實習I***

"

6

教學實習II***

"

6

**學生須選讀任一專業的學科單元/科目。

***學生須在導師指導下及格完成中學及小學教學實踐各90學時,以取得12學分。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藝術與電影

選修

45

3

創業與創新

"

45

3

舞台音樂欣賞

"

45

3

大學體育

"

45

3

名畫故事

"

45

3

美學賞析

"

45

3

藝術概論

"

45

3

———

根據經第2/2022號法律修改的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五條,以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於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九日作出批示,現公佈以下已登記的高等教育課程:

課程名稱:媒體藝術學士學位課程

高等院校(及學術單位,如適用)名稱:澳門理工大學

課程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學士學位

登記編號:UP-N14-L24-2323Z-20

課程的基本資料:

——澳門理工大學校董會常設委員會根據經第8/2022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第28/2019號行政法規《澳門理工大學章程》第十二條第一款(十二)項及第三款的規定,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五日決議同意在澳門理工大學開設媒體藝術學士學位課程。

——上述課程的學科範疇為藝術,該學科範疇符合澳門理工大學經第87/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獲賦予自行開辦課程資格內之學科範疇。

——上述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通告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通告的組成部分。

——上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2023/2024學年起入學的學生。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九日於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局長 龔志明

———

附件一

媒體藝術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

藝術

二、課程一般期限:

四年

三、授課語言:

中文

四、報讀條件:

按照經第2/2022號法律修改的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五、畢業要求:

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24學分。

附件二

媒體藝術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媒體藝術概論

必修

45

3

影像與媒介表達

"

45

3

圖像與敍事

"

45

3

物料與製作

"

45

3

視覺傳達設計

"

45

3

資訊科技

"

45

3

影像製作

"

45

3

造型建模

"

45

3

憲法與基本法

"

30

2

英語I

"

45

3

英語II

"

45

3

一門載於表二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

"

45

3

第二學年

動態設計

必修

45

3

聲音設計

"

45

3

英語III

"

45

3

英語IV

"

45

3

中國歷史文化

"

30

2

社會可持續發展

"

30

2

六門載於表三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

"

270

18

第三學年

影像美術

必修

45

3

互動娛樂

"

45

3

藝術管理

"

45

3

實習 *

"

7

一門載於表二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

"

45

3

四門載於表三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

"

180

12

第四學年

數碼藝術展演

必修

45

3

媒體藝術研究

"

45

3

專題工作坊I

"

45

3

專題工作坊II

"

45

3

畢業創作I

"

6

畢業創作II

"

6

總學分

124

* 學生須按規定進行300小時的實習。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藝術與電影

選修

45

3

創業與創新

"

45

3

舞台音樂欣賞

"

45

3

大學體育

"

45

3

名畫故事

"

45

3

美學賞析

"

45

3

藝術概論

"

45

3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程式編寫

選修

45

3

遊戲策劃與設計

"

45

3

遊戲開發與應用

"

45

3

互動設計

"

45

3

擴增實境

"

45

3

虛擬實境

"

45

3

創意思維

"

45

3

角色與場景設計

"

45

3

動畫創作

"

45

3

實驗藝術

"

45

3

新媒體藝術

"

45

3

媒體藝術的社會實踐

"

45

3

電影評論賞析

"

45

3

節目製作

"

45

3

紀實片製作

"

45

3

視覺特效

"

45

3

電影語言實踐

"

45

3

劇本創作

"

45

3


衛 生 局

公 告

(開考編號:A19/CS/CARD/2019)

為填補衛生局人員編制內醫生職程醫院職務範疇第一職階主任醫生(心臟科專科)一缺,經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四日第四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的公告。現根據第131/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醫生職程開考程序規章》第二十二條,以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和第五十六條的規定,投考人的知識考試成績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及已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衛生局

代局長 鄭成業

第12/P/23號公開招標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向衛生局供應及安裝一套中央生命體徵監護系統及心電遙測儀和動態心電圖連跑步機”進行公開招標。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二三年七月五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澳門水坑尾街258號百老匯中心3樓C座的衛生局物資供應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澳門元陸拾壹元整($61.00)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繳費地點: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的衛生局司庫科),亦可於本局網頁(www.ssm.gov.mo)內免費下載。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本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時間為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

開標將於二零二三年八月二日上午十時正在位於澳門水坑尾街258號百老匯中心3樓C座的“會議室”舉行。

投標者須以現金或支票的形式,向本局司庫科繳交澳門元壹拾壹萬貳仟元整($112,000.00),或以抬頭人/受益人為“衛生局”的等額銀行擔保/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羅奕龍

通 告

第06/SS/2023號批示

一、按照經第36/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第八條及第九條,以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本人將本身權限授予郭昌宇副局長及鄭成業副局長,以分別在專科醫療衛生範疇及社區醫療衛生範疇內,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或外地之公共或私立實體簽訂技術及醫療服務之合作與交流協議。

二、對於現授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的行使。

三、對行使現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於衛生局

局長 羅奕龍

(考試編號:01/IC-PAF/CG/2023)

按照本人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的批示,下列人士被委任為李璟璇醫生投考普通外科專科最後評核考試(根據第45/2021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第二款及經第24/2018號行政法規和第178/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的典試委員會成員: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主席:普通外科顧問醫生 李文生醫生

正選委員:普通外科顧問醫生 伍維侖醫生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朱建民醫生

候補委員:普通外科主治醫生 梁展雲醫生

普通外科主治醫生 郭子寅醫生

考試方法:最後評核包括履歷考試、實踐考試及理論考試,上述三項考試均屬淘汰試。

評分制度:

1. 在各項考試之評分以0至20分表示,得分等於或高於9.5分方視為及格;

2. 在三項考試中之得分均等於或高於9.5分之投考人,視為在最後評核中及格;

3. 最後評核之評分係在各項考試之得分之算術平均數之結果,取小數點後一個位。

考試日期: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及二十八日。

考試地點:仁伯爵綜合醫院C1層遠程醫療會診中心會議室及普通外科。

考試時間及須知:考試時間表及須知已張貼在澳門醫學專科學院秘書處(位於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2樓)及上載於澳門醫學專科學院網頁(https://www.am.gov.mo)。

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羅奕龍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通 告

第001/DRPC/FSS/2023號通告

按照第7/2017號法律《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第三十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已獲許可登記為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供款投放項目的退休基金及有關基金管理實體的名單:

基金管理實體

退休基金

許可日期

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

澳門友邦保險保守基金

23/06/2023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三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容光耀


澳 門 旅 遊 學 院

通 告

第1/2023號校董會授權決議

根據第27/2019號行政法規《澳門旅遊學院章程》第十五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的規定,澳門旅遊學院校董會於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九日會議決議如下:

一、授予澳門旅遊學院校董會常設委員會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審議學院年度及多年度的工作計劃及財政計劃;

(二)審議學院的預算建議及預算修改,並呈交監督實體核准;

(三)核准銀行帳戶的開立;

(四)檢討及釐定高等教育課程的學費。

二、授予澳門旅遊學院院長黃竹君或其代任人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經聽取學術委員會及行政管理委員會意見後,核准不授予學位課程的開設;

(二)對依法向學院提起的申訴作出決定。

三、授予澳門旅遊學院行政管理委員會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檢討及釐定學院各項費用及手續費,但屬高等教育課程的學費除外;

(二)批准接受給予學院的各項津貼、捐贈、遺產及遺贈;

(三)批准有關動產及不動產的租賃或其他權利的設定,以及閒置或不適合的動產的轉讓或銷毀;

(四)針對紀律處分所提起的上訴作出決定。

四、是次授權不妨礙有關的收回權及監管權。

五、獲授權人自二零二三年四月三十日起,在本授權範圍內所作的決定,予以追認。

六、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於澳門旅遊學院

校董會主席 陳澤武


海 事 及 水 務 局

通 告

普通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二日及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三日之批示,並根據現行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現行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現行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的規定,海事及水務局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普通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本局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一般行政技術輔助範疇)十九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以相同任用方式填補的職缺。

1. 開考類別及有效期

本開考屬統一管理制度的普通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旨在對擔任一般行政技術輔助範疇技術輔導員所需的特定勝任力進行評估。

本開考有效期兩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於公職開考網頁之日起計,旨在填補本局以相同任用方式填補的同一職程、職級及職務範疇出現的職缺。

2. 職務內容特徵

須具有高中畢業學歷中的理論及實踐性的技術知識,以便以對某些方法及程序的認識或配合為基礎,擔任既定指令中的技術應用的執行性職務。

3. 職務內容

按照既定的規章、程序及準則,在不同領域執行日常運作流程及其他行政及技術支援或輔助工作,並協助技術人員執行職務,主要是收集和處理資料並作出分析以及製作報告及意見書;協助技術人員研究或構思各類計劃並跟進計劃的不同階段在公共機關及部門的執行情況,包括對收集所得的資料及數據進行統計及分析、文書接收、處理及存檔等工作、參與和協助編制建議書及報告書等。

4. 薪俸、權利及福利

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為現行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附件一表二所載第三級別的260點,並享有公職一般制度規定的權利及福利。

5. 任用方式

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聘用,根據現行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五條規定,試用期為期六個月。

6. 報考條件

凡於報考期限屆滿前(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七日前)具有高中畢業學歷,並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擔任公職的一般要件,特別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成年、具任職能力、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以及符合現行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人士,均可報考。

7. 報考方式及期限

7.1 報考期限為八個工作日,自本通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計(即二零二三年七月六日至十七日);

7.2 報考須以紙張方式或電子方式提交經第4/202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核准的申請書《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並附同報考要件的證明文件,及支付金額為澳門元三百元($300.00)的報考費。

經社會工作局適當證明在報考時正處於有經濟困難狀況的投考人,獲豁免支付報考費。視乎以紙張或以電子方式報考,在報考時分別由公共部門或經電子報考服務系統就經濟困難的狀況予以核實。

7.2.1 紙張方式

須在報考期限內的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由投考人親身或由他人(無須提交授權書)到澳門萬里長城海事及水務局綜合服務中心提交經投考人簽署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並支付報考費(接受以現金或可透過“政付通”機具進行支付,包括VISA、MasterCard、銀聯、銀聯閃付、銀聯雲閃付、中銀手機銀行支付、豐付寶、廣發銀行移動支付、國際付、工銀e支付、極易付、微信支付、支付寶及澳門錢包MPay;又或可透過澳門通卡的方式支付)。

7.2.2 電子方式

投考人須在報考期限內,透過統一電子平台提供的統一管理制度的電子報考服務(可透過網頁https://concurso-uni.safp.gov.mo/以及“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進入)填寫及提交《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電子表格,並支付報考費(可透過“政付通”線上支付平台進行電子支付)。

以電子方式報考,自報考期限首日早上九時起,並須於期限最後一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前提交;如最後一日為星期五,則須於該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前提交。

8. 報考須提交的文件

8.1 報考時,投考人須提交下列文件:

a)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本通告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

8.2 倘投考人無法提交本通告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可提交副學士文憑、高等專科學位、學士學位、不頒授學士學位的連讀碩士或連讀博士學位證書副本或能證明持有相關學歷的其他證明文件。

8.3 如屬現行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二條第二款(一)項至(五)項所指任一情況的投考人,尚須提交由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或能證明其職務狀況的證明的副本。

8.4 如投考人與公共部門有聯繫,而其個人檔案已存有第8.1點所指的證明文件以及個人資料紀錄或證明職務狀況的文件,則無須提交該等文件,但須於報考時作出聲明。

8.5 第8.1點所指的證明文件的副本,以及第8.3點所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普通副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8.6 如投考人在報考時未提交第8.1點所指的文件,或倘要求的第8.3點所指文件,投考人須在初步名單所定期間內補交,否則在投考人最後名單中除名。

8.7 上指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可從印務局網頁下載或到印務局購買。

8.8 投考人應在報考申請書指明考試時擬使用中文或葡文作答。

8.9 如投考人於報考時所提交的第8.1點及第8.3點所指的證明文件為普通副本,須於向部門提交組成任用卷宗所需文件的期間,提交該等文件的正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9. 甄選方法

9.1 甄選方法包括:

a)第一項甄選方法——知識考試(筆試,時間為三小時),具淘汰性質;

b)第二項甄選方法——甄選面試。

9.2 若缺席或放棄任何一項考試的投考人,即被除名,但屬經現行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二條第十一款規定者除外。

9.3 如知識考試(筆試)中合格的投考人少於二百人,則全部合格的投考人進入甄選面試。

9.4 如知識考試(筆試)中合格的投考人為二百人或以上,則按得分由高至低排列次序,排在首二百個名額的合格投考人可進入甄選面試,若在最後名額中出現多於一名得分相同的投考人,則所有得分相同的合格投考人均可進入甄選面試。

10. 甄選方法的目的

知識考試——評估投考人擔任某一職務所須具備的技術能力及/或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

甄選面試——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是否適合所投考的組織的文化以及擔任所投考的職務。

11. 評分制度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均以0分至100分表示。

在淘汰試或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50分者,均被淘汰。

不獲通知進入甄選面試者,均被淘汰。

12. 最後成績

最後成績為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得分的加權算術平均數,計算方法如下:

知識考試 = 60%

甄選面試 = 40%

13. 優先條件

如投考人得分相同,則按現行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的優先條件排序。

14. 公佈名單及考核的安排

投考人初步名單、投考人最後名單、各甄選方法的考核地點、日期及時間、知識考試成績名單及最後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萬里長城海事及水務局綜合服務中心並上載於公職開考網頁https://concurso-uni.safp.gov.mo/及海事及水務局網頁https://www.marine.gov.mo/

15. 考試範圍

15.1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15.2 經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

15.3 現行經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15.4 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

15.5 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

15.6 現行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15.7 現行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

15.8 現行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

15.9 第8/2004號法律——《公共行政工作人員工作表現評核原則》;

15.10 第31/2004號行政法規——《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評核一般制度》;

15.11 現行第2/2011號法律——《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制度》;

15.12 現行第8/2006號法律——《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

15.13 經第5/2021號法律修改及重新公佈的第122/84/M號法令——《有關工程、取得財貨及服務的開支制度》;

15.14 現行第63/85/M號法令——《規定購置物品及取得服務之程序》;

15.15 第74/99/M號法令——核准《公共工程承攬合同之法律制度》;

15.16 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

15.17 經第30/2018號行政法規修改及重新公佈的第14/2013號行政法規——《海事及水務局的組織及運作》;

15.18 海事及水務局工作範疇的相關知識;

15.19 一般時事及社會常識;

15.20 草擬報告書、建議書、公函或撰文;

15.21 收集和處理資料的知識;

15.22 資訊科技的使用(文書處理、試算表和電子郵件)。

知識考試時,投考人僅可查閱本通告所定考試範圍內的法例(除原文外,不得有另外的文字標註或附有任何註釋);投考人除可使用不具備儲存及編寫程式功能的計算機外,不可使用任何其他電子或通訊設備。

16. 適用法例

本開考受現行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現行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及現行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規範。

17. 注意事項

投考人提供的資料僅作招聘之用,所有報考資料將按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處理。

18.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張嘉慧

正選委員:二等高級技術員 鍾苑琪

特級技術員 江曉君

候補委員:特級技術員 陳梅香

特級技術員 吳淑儀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局長 黃穗文


環 境 保 護 局

公 告

茲特公告,有關公佈於二零二三年五月十日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路環污水處理廠的升級、營運及保養”公開招標,招標實體已按照招標方案第3.2點的規定作出解答,及因應需要,作出補充說明,並將其等附於投標案卷內。

上述的解答及補充說明得透過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2號至36號電力公司大樓一樓環境保護局查閱。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於環境保護局

局長 譚偉文

“澳門半島污水處理廠的營運及保養”服務公開招標競投

1. 判給實體:澳門特別行政區。

2. 進行招標程序的部門:環境保護局。

3.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4. 提供服務的地點:澳門半島污水處理廠。

5. 標的:為澳門半島污水處理廠提供營運及保養服務。

6. 期限:“澳門半島污水處理廠的營運及保養”服務合同為期5年,由2024年2月1日至2029年1月31日。

7. 投標書的有效期:投標書的有效期為90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第14.2.點規定延期。

8. 臨時擔保:$5,500,000.00﹝澳門元伍佰伍拾萬圓整﹞,以現金存款或法定銀行擔保之方式提供予澳門特別行政區。

9. 確定擔保:為擔保合同之履行,獲判給者須向判給實體提供判給“澳門半島污水處理廠的營運及保養”服務預算總金額的4%﹝百分之四﹞作為擔保合同之履行。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

11.1 競投者所營業務須與污水處理領域相關,若以合作經營方式參與投標,當中至少一名合作經營成員所經營業務須符合上述要求,且該名成員須佔競投者組成的百分比為40%或以上。

11.2 競投者不論以獨立身份或以合作經營方式參與投標,僅可就本招標提交一份投標書。

11.3 當任何競投者提交可能擾亂正常競爭條件的投標書,尤其該等公司有相同的股東或行政機關成員時,均不得參與競投。

12. 可獲判給之競投者所採納之法定合夥方式:須符合由八月三日第40/99/M號法令核准的《商法典》之對外合作經營的規定。

13. 交標地點、截止日期及時間:

地點:環境保護局,位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2號至36號電力公司大樓一樓;

截止日期及時間:2023年8月14日﹝星期一﹞下午5時正。

14.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環境保護局,位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2號至36號電力公司大樓;

日期及時間:2023年8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時正。

15. 倘若因颱風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環境保護局於交標截止時及公開開標日停止對外辦公,則上述13及14點所指的交標及公開開標的日期及時間將順延至緊接的首個工作日及相同時間。

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投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公開開標。

16. 查閱投標案卷及取得案卷電子檔光碟的地點、時間及費用:

地點:環境保護局,位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2號至36號電力公司大樓一樓;

時間:辦公時間內;

取得案卷電子檔光碟的費用:$1,000.00﹝澳門元壹仟圓整﹞。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環境保護局於查閱投標案卷及取得案卷電子檔光碟時間停止對外辦公,則查閱投標案卷及取得案卷電子檔光碟時間將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相同時間。

17. 評審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評審標準

比重

1)營運經驗

10%

2)服務方案

 

2.1)營運團隊

5%

2.2)營運及保養計劃

25%

3)投標價格

60%

總評分

100%

18. 判給標準:由總得分最高的競投者獲得判給,倘出現最高總得分相同的投標書時,則判給予投標書預算總金額較低的競投者。

19. 編製標書使用之語言:投標書及其組成文件應以澳門特別行政區之任一正式語文或以英語編製。當使用其他語言編製,應附經認證之譯本,而為了一切之效力,應以該譯本為準。

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於環境保護局

代局長 葉擴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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