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警 察 總 局

公 告

茲公佈,為填補警察總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電子及通訊範疇)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位空缺,經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二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將本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南灣大馬路730至804號中華廣場七樓A至C座警察總局資源管理廳(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pu.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茲公佈,為填補警察總局人員編制內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中英文)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位空缺,經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二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將本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南灣大馬路730至804號中華廣場七樓A至C座警察總局資源管理廳(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pu.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茲公佈,為填補警察總局人員編制內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資訊範疇)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位空缺,經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二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將本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南灣大馬路730至804號中華廣場七樓A至C座警察總局資源管理廳(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pu.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零年六月三日於警察總局

局長辦公室協調員 趙汝民


澳 門 基 金 會

通 告

鑑於公佈於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澳門基金會二零二零年第一季度的資助名單中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

受資助實體 給予財政資助日期 資助金額 目的
澳門中小型企業聯合總商會

9/1/2020

45,000,000.00

資助2020年度計劃(4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城市大學基金會

9/1/2020

1,175,000.00

資助澳門城市大學2019/2020學年學術活動、設備及校舍支援及學生津貼計劃(63項)(第一期資助款)。

應改為:

受資助實體 給予財政資助日期 資助金額 目的
澳門中小型企業聯合總商會

9/1/2020

1,175,000.00

資助2020年度計劃(4項)(第一期資助款)。
澳門城市大學基金會

9/1/2020

45,000,000.00

資助澳門城市大學2019/2020學年學術活動、設備及校舍支援及學生津貼計劃(63項)(第一期資助款)。

二零二零年六月三日於澳門基金會

行政委員會主席 吳志良


法 務 局

公 告

茲公佈,法務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本局雜役範疇勤雜人員職程第一職階勤雜人員兩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位空缺,經二零一九年十月三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將本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知識考試(筆試)成績名單張貼於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十九樓內(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dsaj.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零年六月四日於法務局

局長 劉德學

三十日告示

登記及公證機關已故第三職階二等助理員施奧高的遺孀陳劍向本局申請該已故人員終止職務之金錢補償及其他有權利收取之款項;如有人認為具權利領取上述補償及款項,應自本告示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本局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限未接獲任何異議,則將接納申請人之要求。 

特此告示

二零二零年六月四日於法務局

局長 劉德學


身 份 證 明 局

通 告

第6/DSI/2020號批示

根據公佈於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經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確認的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第2/DSI/2020號身份證明局局長批示,本人決定:

一、授予及轉授予身份證明局綜合事務廳代廳長尹潔琳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一)核准其屬下工作人員的年假表;

(二)批准其屬下工作人員享受年假的申請,以及決定其屬下工作人員的缺勤屬合理或不合理;

(三)就其屬下工作人員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四)批准其屬下工作人員的輪值工作;

(五)審批日常用品的申請;

(六)除機密資料外,發出綜合事務廳的職權範疇下存檔文件的證明書及鑑證存檔文件正本的影印本;

(七)簽署在綜合事務廳的職權範疇下,致澳門特別行政區各公共實體及私人的公函,藉此轉達上級所作批示的內容,但呈交予各政府主要官員辦公室、立法會及司法機關的文件除外。

二、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三、對現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本人保留一切收回權及監管權。

四、獲授權及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二零年四月一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五、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經二零二零年六月二日身份證明局局長確認)

第7/DSI/2020號批示

根據公佈於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經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確認的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第2/DSI/2020號身份證明局局長批示,本人決定:

一、授予及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刑事紀錄處處長徐昕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一)核准其屬下工作人員的年假表;

(二)批准其屬下工作人員享受年假的申請,以及決定其屬下工作人員的缺勤屬合理或不合理;

(三)就其屬下工作人員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四)批准其屬下工作人員的輪值工作;

(五)審批日常用品的申請;

(六)除機密資料外,發出刑事紀錄處的職權範疇下存檔文件的證明書及鑑證存檔文件正本的影印本;

(七)審批及發出刑事紀錄證明書;

(八)審批及發出其他與刑事紀錄有關的證明書;

(九)簽署在刑事紀錄處的職權範疇下,致澳門特別行政區各公共實體及私人的公函,藉此轉達上級所作批示的內容,但呈交予各政府主要官員辦公室、立法會及司法機關的文件除外。

二、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三、對現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本人保留一切收回權及監管權。

四、獲授權及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八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五、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經二零二零年六月二日身份證明局局長確認)

第8/DSI/2020號批示

根據公佈於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經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確認的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第2/DSI/2020號身份證明局局長批示,本人決定:

一、授予及轉授予身份證明局社團及財團登記處處長唐偉杰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一)核准其屬下工作人員的年假表;

(二)批准其屬下工作人員享受年假的申請,以及決定其屬下工作人員的缺勤屬合理或不合理;

(三)就其屬下工作人員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四)批准其屬下工作人員的輪值工作;

(五)審批日常用品的申請;

(六)除機密資料外,發出社團及財團登記處的職權範疇下存檔文件的證明書及鑑證存檔文件正本的影印本;

(七)審批及發出社團及財團登記證明書;

(八)審批及發出其他與社團及財團有關的證明書;

(九)簽署在社團及財團登記處的職權範疇下,致澳門特別行政區各公共實體及私人的公函,藉此轉達上級所作批示的內容,但呈交予各政府主要官員辦公室、立法會及司法機關的文件除外。

二、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三、對現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本人保留一切收回權及監管權。

四、獲授權及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八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五、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經二零二零年六月二日身份證明局局長確認)

二零二零年六月一日於身份證明局

副局長 羅翩卿

第9/DSI/2020號批示

根據公佈於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經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確認的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第3/DSI/2020號身份證明局局長批示,本人決定:

一、授予及轉授予身份證明局旅行證件廳廳長官善賢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一)核准其屬下工作人員的年假表;

(二)批准其屬下工作人員享受年假的申請,以及決定其屬下工作人員的缺勤屬合理或不合理;

(三)就其屬下工作人員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四)批准其屬下工作人員的輪值工作;

(五)審批日常用品的申請;

(六)除機密資料外,發出旅行證件廳的職權範疇下存檔文件的證明書及鑑證存檔文件正本的影印本;

(七)審批及發出《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旅行證》及《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證》,以及鑑證上述證件的影印本;

(八)簽署在旅行證件廳的職權範疇下,致澳門特別行政區各公共實體及私人的公函,藉此轉達上級所作批示的內容,但呈交予各政府主要官員辦公室、立法會及司法機關的文件除外。

二、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三、對現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本人保留一切收回權及監管權。

四、獲授權及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八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五、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經二零二零年六月二日身份證明局局長確認)

第10/DSI/2020號批示

根據公佈於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經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確認的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第3/DSI/2020號身份證明局局長批示,本人決定:

一、授予及轉授予身份證明局行政及財政處代處長張麗馨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一)核准其屬下工作人員的年假表;

(二)批准其屬下工作人員享受年假的申請,以及決定其屬下工作人員的缺勤屬合理或不合理;

(三)就其屬下工作人員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提交的累積年假申請作出決定;

(四)批准其屬下工作人員的輪值工作;

(五)審批日常用品的申請;

(六)除機密資料外,發出行政及財政處的職權範疇下存檔文件的證明書及鑑證存檔文件正本的影印本;

(七)發出計算及結算身份證明局人員的服務年資的文件,以及證明身份證明局人員在法律上的職位及薪俸狀況聲明書或同類文件,以及鑑證上述文件的影印本;

(八)簽署在行政及財政處的職權範疇下,致澳門特別行政區各公共實體及私人的公函,藉此轉達上級所作批示的內容,但呈交予各政府主要官員辦公室、立法會及司法機關的文件除外。

二、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三、對現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本人保留一切收回權及監管權。

四、獲授權及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二零年五月四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五、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經二零二零年六月二日身份證明局局長確認)

二零二零年六月一日於身份證明局

副局長 周偉迎

第1/DIR/DSI/2020號批示

根據公佈於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經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確認的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第5/DSI/2020號身份證明局局長批示,本人決定:

一、授予及轉授予身份證明局身份證處代處長黃子麟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

(一)除機密資料外,發出就個人檔案所載的事實的證明書及鑑證存檔文件正本的影印本;

(二)審批及發出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及居住證明,以及鑑證上述證明文件的影印本;

(三)審批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集成電路內的資料更新的申請;

(四)發出確認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真偽的文件;

(五)審批申報死亡的申請及註銷相關人士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

二、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三、對現授予及轉授予的權限,本人保留一切收回權及監管權。

四、獲授權及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二零年四月一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五、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經二零二零年六月二日身份證明局局長確認)

二零二零年六月一日於身份證明局

居民身份資料廳廳長 劉天德


市 政 署

公 告

公開招標競投

林茂海邊大馬路臨時休憩區建造工程

1. 判給實體:行政法務司司長。

2. 招標實體:市政署。

3.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4. 施工地點:林茂海邊大馬路臨時休憩區。

5. 承攬工程目的:林茂海邊大馬路臨時休憩區建造工程。

6.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90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7.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8. 臨時擔保:澳門元壹拾捌萬圓﹝$180,000.00﹞,須以現金存款或受益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市政署”的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提供。

9.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百分之五﹝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每次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再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內有施工註冊者。

12.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市政署大樓,文書及檔案中心。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零年七月七日下午五時正﹝標書須以澳門特別行政區兩種官方語言其中一種編製﹞。

13.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六字樓,市政署培訓中心。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零年七月八日上午十時正。

為了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4. 查閱案卷及取得副本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有關圖則、承投規則、招標方案及其他補充文件,可於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開標日止,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南灣大馬路南通商業大廈十七字樓市政署道路渠務廳查閱。

有興趣者亦可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下午五時前,向有關部門取得招標案卷副本,每份為澳門元肆佰圓﹝$400.00﹞﹝按照第74/99/M號法令第五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

15. 工期:此工程之工期不得超過150天。

16. 標書之評審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工程總造價及各項單價——50%;
——合理工期——10%;
——施工方案及建議:

I. 詳細度、說明、步驟及關鍵的工作程序——6%;

II. 人力資源及建議資源的合適性——4%。

——對類似工程之經驗:

I. 具備同類型、其金額及規模相同或更大的施工經驗,並附上相關公共工程主發出之質量驗收證明——3%;

II. 同類型公共或私人工程的履歷——2%;

——材料質量——10%;
——安全計劃——5%;
——僱用澳門本地勞工比率——10%。

17.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澳門南灣大馬路南通商業大廈十七字樓市政署道路渠務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八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麥儉明

第01/DL/2020號公開招標

市政署化驗處購買氣相層析串聯質譜系統GC/MS/MS

按照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五日本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之決議,現為“市政署化驗處購買氣相層析串聯質譜系統GC/MS/MS”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索取有關招標章程及承投規則,或可登入本署網頁(http://www.iam.gov.mo)免費下載,如有意投標者從本署網頁下載上述文件,有責任在提交投標書的期間,從本署網頁查閱倘有的更新或修正等資料。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四日(星期三)下午五時正。競投人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遞交至本署大樓地下文書及檔案中心,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元玖萬圓正($90,000.00),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或銀行擔保提供。若以現金方式,須前往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本署財務處出納提交、或帶同本招標章程之存款憑證前往澳門大西洋銀行繳交,並於繳付後將存款憑證交回本署財務處出納以換取正式收據。若以銀行擔保方式,則必須前往本署財務處出納繳交。

開標日期為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上午十時,於本署培訓中心(南灣大馬路762至804號中華廣場六樓)舉行。

二零二零年六月一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吳秀虹

第006/DZVJ/2020號公開招標

“氹仔舊城區一帶提供綠化保養及維護”

按照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二日市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現就“氹仔舊城區一帶提供綠化保養及維護”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競投者可於辦公時間前往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市政署文書及檔案中心索閱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亦可登入本署網頁(http://www.iam.gov.mo)免費下載。如有意競投者從本署網頁下載上述文件,有責任在提交投標書的期間,從本署網頁查閱倘有的更新或修正等資料。

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中午十二時正。參與競投之人士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送交本署文書及檔案中心,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元叁萬陸仟圓($36,000.00),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或銀行擔保提供。若以現金方式,須前往市政署財務處出納提交、或帶同本標書之存款憑證(一式三份)前往澳門大西洋銀行繳交,並於繳付後將存款憑證交回本署財務處出納以換取正式收據。若以銀行擔保方式,則必須前往市政署財務處出納繳交。因繳付保證金而導致的所有開支費用,概由投標人負責。

是次公開競投之開標日期定於二零二零年七月二日上午十時正,於本署培訓中心(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6樓)進行。

此外,本署安排於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五日上午十時正,於本署培訓中心(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6樓)舉行公開解釋會。

二零二零年六月一日於市政署

巿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通 告

第02/VPN/2020號批示

本人行使第29/PCA/2019號批示賦予本人的職權,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本人轉授權作出第03/VPN/2019號批示的附表I、II、III及IV所載有關園林綠化廳、公園處及設計處的主管人員。

二、追認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二零年六月一日起在轉授權範圍內作出的一切行為。

三、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但不影響上款的規定。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羅志堅

附表I

關於第03/VPN/2019號批示第一款所指的主管

附屬單位

主管

園林綠化廳

趙慧明*

*代任制度

附表II

關於第03/VPN/2019號批示第二款所指的主管

附屬單位

主管

公園處

陳海峰*

設計處

 鄭軍海*

*代任制度

附表III

關於第03/VPN/2019號批示第三款所指的主管

附屬單位

主管

公園處

陳海峰*

*代任制度

附表IV

關於第03/VPN/2019號批示第四款所指的主管

附屬單位/姓名

行為

園林綠化廳
趙慧明*

發出植物檢疫證書;
發出砍伐喬木及灌木准照及豁免有關的費用;
批准及取消有關園林綠化範疇設施或服務的申請;
簽署寄送予公共或私人實體有關轉介投訴個案的公函;
簽署給予公共實體有關技術性意見或統計資料的文書。

設計處
鄭軍海*

簽署寄送土地工務運輸局有關批准工程及准照的申請表。

*代任制度

告 示

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於二零二零年五月八日會議議決把位於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新公共街道命名,有關資料如下:

80139

離島醫院大馬路,葡文為 Avenida do Hospital das Ilhas
屬聖方濟各堂區
由路氹連貫公路起,至蓮花路止。

80140

仁德大馬路,葡文為 Avenida da Benevolência
屬聖方濟各堂區
由離島醫院大馬路起,至蓮花路止。

80141

博愛大馬路,葡文為 Avenida da Fraternidade
屬聖方濟各堂區
由路氹連貫公路起,至仁德大馬路止。

為相關效力,本告示連同葡文文本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並張貼於常貼告示處,以供知悉。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五日於市政署

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戴祖義


財 政 局

告 示

所得補充稅

按照九月九日第21/78/M號法律核准及經七月二日第6/83/M號法律修訂之《所得補充稅規章》第四十三條一款所規定,茲特公告,由評稅委員會核定的關於該規章第四條第三款所指納稅人的可課稅收益,現已公開供上述人士索閱。

倘納稅人對所核定的可課稅收益有異議,可於本年六月十六日至三十日向複評稅委員會提出申駁。有關之申駁亦可在收益評定通知書之郵遞掛號日起計二十日內提出。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六日於財政局

局長 容光亮


勞 工 事 務 局

公 告

(開考編號:06/2019-AUX)

茲公佈,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勤雜人員職程第一職階勤雜人員(雜役範疇)兩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六月五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將勞工事務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的投考人的甄選面試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勞工事務局地下(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勞工事務局網頁(http://www.dsal.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零年六月三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黃志雄


澳 門 貿 易 投 資 促 進 局

通 告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主席根據《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人員通則》第三十一條第二款、《提供超時工作之規章》第三條第一款以及《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透過二零二零年六月一日的批示,作出決定如下:

一. 授予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執行委員李藻森、執行委員黃偉倫及執行委員余雨生,有關其所監督的附屬單位人員提供不超過法定上限之超時工作的批准權限。

二. 上述獲授權人於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七日至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行使本授權所作出的所有行為均被視為追認。

三. 本批示自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產生效力。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一條第二款、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至第三款、經七月十一日第33/94/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章程》第九條第一款c)項以及《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人員通則》第三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透過二零二零年六月一日的批示,作出決定如下:

一、授予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執行委員李藻森、執行委員黃偉倫及執行委員余雨生作出涉及其所監督的附屬單位人員的下列行為的權限:

(一)批准享受年假及將年假轉移至翌年的申請;

(二)核准合理缺勤或不合理缺勤。

二、上述獲授權人於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七日至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行使本授權所作出的所有行為均被視為追認。

三、本批示自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零年六月一日於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

主席 劉偉明

———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執行委員會主席根據經第56/201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修改的第1/200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所核准的《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內部規章》第十七條第一款b)及c)項以及第二款之規定,以及刊登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三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執行委員會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七日決議所授予的權限,透過二零二零年六月一日的批示,作出轉授權如下:

一、轉授予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執行委員李藻森、執行委員黃偉倫及執行委員余雨生批准其所監督之附屬單位的工程及取得財貨和勞務的開支的權限,但以澳門元十萬元為限。

二、轉授予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執行委員黃偉倫為出納活動進行款項調動及作出支付指令的權限。

三、上述獲轉授權人於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八日至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行使本轉授權所作出的所有行為均被視為追認。

四、本批示自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零年六月一日於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

主席 劉偉明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澳門財政儲備

資產負債分析表

(於八月十九日第8/2011號法律核准之澳門財政儲備制度第十二條)

於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

澳門元 

資產帳戶  負債帳戶 
財政儲備資產

558,050,350,344.69

其他負債

0.00

銀行結存

282,251,774,972.40

債券

168,123,284,221.12

外判投資*

107,646,690,978.92

財政儲備資本

561,304,093,380.07

其他投資

28,600,172.25

基本儲備

144,417,323,850.00

超額儲備

419,985,270,767.38

其他資產

3,253,743,035.38

本期盈餘

-3,098,501,237.31

總計

561,304,093,380.07

總計

561,304,093,380.07

* 前譯:外託管理基金

貨幣發行及財務廳
方慧敏

行政管理委員會
陳守信
李可欣
黃立峰
黃善文
劉杏娟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名 單

(開考編號:01-OQ-2019)

統一管理制度——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第一職階技術工人(汽車維修範疇)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技術工人職程第一職階技術工人(汽車維修範疇)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八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現公佈准考人的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及格的投考人:

准考人編號

姓名

 

最後成績

1

陳國昌

5129XXXX

66.79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本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八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二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技術員 余業強

委員:重型車輛司機 簡永堅

特級技術輔導員 鍾麗森

公 告

第17/2020/DSFSM號公開招標

根據保安司司長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八日的批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取得「資訊安全稽核記錄管理設備」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投標人可於辦公時間到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查閱有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索取上述文件之影印本,須繳付$100.00(澳門元壹佰元整)或於本局網頁(http://www.fsm.gov.mo/dsfsm)內免費下載。投標人有責任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標時間止,前往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或於本局網頁內查閱倘有附加之說明文件。

標書必須於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下午五時前遞交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總辦事處。投標人除須遞交《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所規定之文件外,尚須遞交已繳付臨時擔保$48,000.00(澳門元肆萬捌仟元整)之證明文件。該擔保須以銀行擔保、現金、抬頭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之本票或澳門大西洋銀行支票遞交,倘以現金、本票或澳門大西洋銀行支票方式,必須前往澳門大西洋銀行(總行)繳交,並於繳付後將存款憑證交回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出納以換取正式收據;倘屬銀行擔保,該擔保不得附條件或受終止性期限約束。

開標日期為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將在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開標。投標人或其合法代表應出席開標會議,以便解釋投標文件內可能出現之疑問或在需要時提出聲明異議。

所有對本公開招標之技術特徵要求的查詢,必須以書面形式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二日前遞交到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總辦事處。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郭鳳美

———

茲公佈,為填補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編制內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機電工程範疇)兩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五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將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的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通告欄(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澳門保安部隊網頁(http://www.fsm.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零年六月一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郭鳳美


治 安 警 察 局

通 告

按照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七日刊登第二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開考通告,開考基礎職程之首席警員升級課程之錄取考試,以填補編制內普通職程一百三十個及音樂職程三個之空缺。

經保安司司長確認之投考人名單,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自本通告公佈日起張貼於治安警察局資源管理廳文書處理暨檔案科,以供查閱,為期十日。

根據《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投考人得在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五日內向許可開考之實體提起上訴。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一日於治安警察局

局長 吳錦華警務總監


懲 教 管 理 局

名 單

(開考編號:2019/I02/PQ&AP/TS)

統一管理制度──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懲教管理局填補公共行政管理範疇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為填補懲教管理局公共行政管理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編制內四個職缺及行政任用合同兩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之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之開考通告,茲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的投考人:

排名

姓名

身份證編號

成績

1.º

梁玉媚

5146XXXX

75.63

2.º

李秀華

5168XXXX

70.18

3.º

鄭嘉梨

1352XXXX

68.98

4.º

張建榮

5107XXXX

68.40

5.º

劉婉薇

5109XXXX

67.55

6.º

林池勝

1346XXXX

65.69

7.º

吳紫茵

5164XXXX

64.49

8.º

容潔晶

5161XXXX

63.62

9.º

張廣夫

5155XXXX

63.55

10.º

甄曉澄

5214XXXX

63.51

11.º

蔡小旋

7443XXXX

63.46

12.º

余淦鑣

5147XXXX

63.42

13.º

黃錦全

5101XXXX

62.87

14.º

黃宏輝

1337XXXX

62.81

15.º

黃家儀

1390XXXX

62.48

16.º

吳鳳美

5190XXXX

62.36

17.º

葉嘉麟

5206XXXX

62.33

18.º

張雅雯

5184XXXX

62.30

19.º

謝福天

5184XXXX

61.01

20.º

黃嘉瑜

1238XXXX

60.89

21.º

龐尚棟

5185XXXX

60.86

22.º

岑靄詠

5179XXXX

60.83

23.º

潘思雯

1368XXXX

60.80

24.º

李曉彥

5161XXXX

60.68

25.º

方祺本

1498XXXX

60.62

26.º

劉景仲

5205XXXX

60.51

27.º

盧啓賢

5199XXXX

60.46

28.º

游文傑

5091XXXX

60.43

29.º

葉子楓

5101XXXX

60.42

30.º

羅嫦意

5182XXXX

59.83

31.º

羅婷意

5208XXXX

59.45

32.º

李艷琪

5132XXXX

58.44

33.º

溫柳寧

1338XXXX

58.08

34.º

郭子安

1252XXXX

57.81

35.º

黃敏貴

1304XXXX

57.37

36.º

許景雲

1328XXXX

57.29

37.º

張小燕

1336XXXX

56.62

38.º

陳永亮

5177XXXX

56.33

39.º

鄺美茵

5214XXXX

56.12

40.º

譚德智

1230XXXX

55.85

41.º

陳思榕

1470XXXX

55.73

42.º

黃澤堅

1283XXXX

54.61

43.º

關淑詩

1226XXXX

53.50

44.º

陳露

1541XXXX

53.42

45.º

馮啓豪

5146XXXX

53.38

根據現行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和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本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一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五日於懲教管理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組織及資訊處處長 吳寶雄

正選委員:人力資源處處長 梁天明

首席高級技術員 阮志瑛

公 告

茲公佈,為填補懲教管理局公共財政管理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編制內一個職缺及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同一職程、職級及職務範疇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現根據現行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將投考人的甄選面試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8樓A座懲教管理局服務諮詢中心(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dsc.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零年六月四日於懲教管理局

局長 程况明


消 防 局

名 單

根據《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EMFSM)第一百六十三條第四款d)項之規定,刊登有關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五日第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公布,關於開設消防局人員編制基礎職程之晉升副消防區長課程之最後評核名單:

1. 合格者:

次序
編號

首席消防員
編號

姓名

最後評核

1.º

408021

李君

12.7

2.º

408921

練亦強

12.1

3.º

449941

梁志雄

12.0

b)

4.º

433951

鄭國鑫

11.8

5.º

445951

何展基

11.7

a)

6.º

409011

梁嘉威

11.7

a)

7.º

428931

李頴民

11.7

a)

8.º

434921

周堅永

11.7

9.º

428941

鄭漢民

11.6

a)

10.º

411041

黃劍明

11.6

11.º

410941

林永洪

11.5

a)

12.º

436951

蘇建國

11.5

a)

13.º

405041

李成康

11.5

14.º

408951

黃錦釗

11.4

a)

15.º

430951

黃裕豐

11.4

16.º

452981

梁偉悅

11.3

a)

17.º

416981

冼志輝

11.3

a)

18.º

411011

龍沛恆

11.3

a)

19.º

446941

梁達祥

11.3

a)

20.º

425011

何永春

11.3

21.º

402991

梁德濤

11.2

a)

22.º

408011

何智聰

11.2

a)

23.º

401031

鄧浩昌

11.2

24.º

415971

黎志遠

11.1

a)

25.º

407021

馬有維

11.1

a)

26.º

415011

呂幹恆

11.1

27.º

432991

劉偉業

11.0

a)

28.º

423011

蔡冬躍

11.0

a)

29.º

410031

楊世潮

11.0

30.º

412011

袁家輝

10.9

a)

31.º

401041

鍾俊華

10.9

32.º

462921

鄧湛銓

10.8

a)

33.º

417931

甄瑩武

10.8

a)

34.º

458981

陳鴻新

10.8

a)

35.º

461981

莫華東

10.8

36.º

407941

寧長華

10.7

a)

37.º

418951

廖少倫

10.7

a)

38.º

407011

李偉健

10.7

a)

39.º

402051

林兆斌

10.7

40.º

483921

林繼輝

10.6

a)

41.º

421931

黃保琪

10.6

42.º

414991

李偉錢

10.5

a)

43.º

434961

伍業枝

10.5

a)

44.º

401071

彭永強

10.5

45.º

419011

黃海泉

10.4

a)

46.º

414021

郭健安

10.4

47.º

404970

郭秀雲

10.3

a)

48.º

407951

周炳濯

10.3

a)

49.º

424941

溫家汶

10.3

a)

50.º

418991

黃錦程

10.3

a)

51.º

448941

鄧智聰

10.3

52.º

427961

林勤

10.2

a)

53.º

418971

陳翊駒

10.2

a)

54.º

406021

林志強

10.2

55.º

425921

何景昌

10.1

a)

56.º

412931

楊廣華

10.1

a)

57.º

406981

施永德

10.1

a)

58.º

413991

林祥欽

10.1

a)

59.º

415051

張震宇

10.1

60.º

429011

黃德恩

10.0

61.º

417921

凌建權

9.9

a)

62.º

445941

李長威

9.9

a)

63.º

417011

李喬納

9.9

a)

64.º

403051

鄭家樑

9.9

65.º

450921

龍志寧

9.8

a)

66.º

423981

邱凱華

9.8

a)

67.º

421011

李德澤

9.8

a)

68.º

417981

許榮龍

9.8

a)

69.º

405021

黃小輝

9.8

70.º

403970

麥玉玲

9.7

a)

71.º

403951

高景豪

9.7

a)

72.º

448921

孫偉波

9.7

a)

73.º

411031

郭嘉駿

9.7

a)

74.º

409031

胡敖霆

9.7

75.º

406011

陳耀文

9.6

76.º

416951

李祖輝

9.5

a)

77.º

413051

楊偉豪

9.5

78.º

419991

林康輝

9.3

79.º

401930

陳碧紅

9.2

80.º

404051

梁錦鵬

9.1

81.º

426011

唐德智

9.0

82.º

423051

周偉祥

8.9

a)

83.º

411021

楊志堅

8.9

84.º

414051

劉浩波

8.7

a)

85.º

416060

洪雪芬

8.7

86.º

402041

梁兆富

8.5

87.º

418041

高仁

8.0

a)年資較長之軍事化人員(第81/200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六款)。

b)因工作時發生意外或因工作而引致之意外而暫時喪失能力之軍事化人員(根據第66/94/M號法令第一百六十五條第四款)

2. 於體能測試中不合格者:

首席消防員
編號

姓名

434981

林智豪

c)

404041

黃漢超

c)

455921

黃炳權

c)

421991

柯曉光

d)

423971

譚健聰

d)

446981

原家輝

e)

451941

莫國賢

f)

401940

蘇春珍

g)

c)跨牆測試中被淘汰。

d)跳遠測試中被淘汰。

e)速度測試中被淘汰。

f)耐力測試中被淘汰。

g)跳高測試中被淘汰。

3. 自願放棄者﹕

首席消防員
編號

姓名

404921

呂健超

411961

黃廣權

444981

高永樂

4. 不被接納之投考人

首席消防員
編號

姓名

410051

李志良

h)

h)根據《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EMFSM)第一百三十七條b)項之規定,投考人未符合在澳門保安部隊內最短實際服務時間或/及在職位上之最短停留時間。

(此名單經由消防局局長於二零二零年六月四日作出確認)

二零二零年六月四日於消防局

局長 梁毓森消防總監


衛 生 局

名 單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衛生技術員(康復職務範疇——物理治療)兩缺,經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六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1.º

梁敏慧

73.94

2.º

何家豪

72.16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成績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八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八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高級衛生技術員 金美君

正選委員:顧問高級衛生技術員 林頴然

顧問高級衛生技術員 吳曉玲

———

按照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八日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經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有關以考核方式進行對外開考,錄取兩名實習人員參加進入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化驗職務範疇)所必需的實習,以便填補衛生局行政任用合同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化驗職務範疇)兩缺,根據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第19/SS/2011號衛生局局長批示附件之《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入職實習規章》第二十二條規定,現公佈實習人員的實習成績如下:

名次

合格投考人

1.º

黃蔚珊

74.00

2.º

歐澧儀

70.80

根據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七條第二款(四)項及(六)項規定,實習員按實習成績高低排列於實習成績名單內,並按該名單所列名次作出任用。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之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七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首席顧問高級衛生技術員 劉綺芬

正選委員:顧問高級衛生技術員 李衍照

候補委員:顧問高級衛生技術員 陳明道

公 告

第19/P/20號公開招標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向衛生局供應及安裝一套葉克膜體外維生系統(ECMO)》進行公開招標。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二零年六月十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澳門水坑尾街258號百老匯中心3樓C座衛生局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澳門元叁拾玖元整($39.00)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繳費地點:衛生局司庫科),亦可於本局網頁(www.ssm.gov.mo)內免費下載。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本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

開標將於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七日下午三時在位於澳門水坑尾街258號百老匯中心3樓C座的“會議室”舉行。

投標者須以現金或支票的形式,向本局司庫科繳交澳門元肆萬貳仟元整($42,000.00),或以抬頭人/受益人為“衛生局”的等額銀行擔保/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二零二零年六月四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第20/P/20號公開招標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向衛生局供應及安裝一套高效液相色譜儀”進行公開招標。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二零年六月十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澳門水坑尾街258號百老匯中心3樓C座衛生局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澳門元肆拾貳元整($42.00)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繳費地點:衛生局司庫科),亦可於本局網頁(www.ssm.gov.mo)內免費下載。

有意投標者應於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五日上午十時,前往仁伯爵綜合醫院設施暨設備廳集合,以便實地視察本次招標標的安裝地點。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本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

開標將於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七日上午十時在位於澳門水坑尾街258號百老匯中心3樓C座的“會議室”舉行。

投標者須以現金或支票的形式,向本局司庫科繳交澳門元貳萬肆仟元整($24,000.00),或以抬頭人/受益人為“衛生局”的等額銀行擔保/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二零二零年六月四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開考編號:A10/TSS/TDF/2020)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衛生技術員(康復職務範疇——語言治療)兩缺,現根據第6/2010號法律《藥劑師及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制度》、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之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並於本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二零年六月四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開考編號 : A04/TDT/FAR/2020)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診療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診療技術員(藥劑職務範疇)八缺,經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六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限制性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知識考試成績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內)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二零年六月四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通 告

(開考編號:00519/03-TS)

茲公佈,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公共關係範疇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二月八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本局定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七日(星期六)舉行甄選面試。考試地點如下:

——衛生局仁伯爵綜合醫院C1層遠程醫療會診中心會議室

參加甄選面試的准考人的日期及時間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已張貼於澳門若憲馬路衛生局人事處。准考人可於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到上述地點查閱,亦可在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查閱。

二零二零年六月三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行政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第58/2019、02/2020及20/2020號(摘錄)

為確保衛生局快捷及有效的管理,需要下放財務決定的權力,衛生局行政管理委員會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十一條g)項、第十二條第四款c)項的規定,結合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九條及第2/2018號行政法規第六十五條第一及二款的規定作出以下授權:

1. 下列各副體系的部門負責人因運作需要而有權許可取得常用物料及物品或獲提供的服務:

部門

基金負責人

每月金額上限

領導機關

李展潤

$1,300.00

專科衛生護理副體系

郭昌宇

$1,000.00

一般衛生護理副體系

鄭成業

$2,000.00

支援及一般行政副體系

黃麗敏

$1,000.00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林松

$3,500.00

環境及食物衛生部

蘇小翠

$3,000.00

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

鄧志豪

$5,000.00

結核病防治中心

梅建

$1,500.00

精神科

梁杏芝

$2,000.00

急診部

李偉成

$9,000.00

藥劑事務處

趙穎

$30,000.00

住院服務處

梁玉妹

$3,000.00

護理行政部

陳穎茜

$9,000.00

社會工作部

冼惠萍a)

$2,000.00

衛生稽查組

冼惠琼

$2,500.00

技術協調室

郭秋莎

$2,000.00

塔石衛生中心

黎嫦燕

$1,000.00

筷子基衛生中心

陳艷群

$1,500.00

黑沙環衛生中心

李平穩

$1,000.00

青洲衛生中心

馮浩明

$1,500.00

海傍衛生中心

方健坤

$1,000.00

風順堂衛生中心

謝師輝

$1,000.00

海洋花園衛生中心

余兆安

$1,000.00

路環石排灣臨時衛生站及路環衛生站

Carlos Manuel Nogueira da Canhota

$1,000.00

氹仔湖畔嘉模衛生中心

彭興華

$1,500.00

公務員體檢中心

招漫清

$1,000.00

公共衛生化驗所

呂綺玲b)

$3,000.00

捐血中心

許萍

$11,500.00

藥物事務廳

蔡炳祥

$1,000.00

文書科

陳熾堅

$500.00

物資供應暨管理處

楊文裕

$10,000.00

組織暨電腦廳

梁基雄

$3,000.00

設施暨設備廳

甘永康c)

$48,000.00

失智症診療中心

羅奕龍

$1,000.00

兒童綜合評估中心

戴華浩

$1,000.00

醫學專科學院

林韻玲

$5,000.00

a)由二零二零年五月四日起替代Diana Maria Comandante擔任零用基金負責人。

b)由二零二零年四月七日起替代葉炳基擔任零用基金負責人。

c)由二零二零年三月六日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五日期間替代陳永華擔任零用基金負責人。

2. 上點所述的許可須按月交由支援及一般行政副體系副局長作審閱,由其許可補充有關零用基金所需差額的款項轉移。

3. 本決議所述的授權對上述負責人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合法代任有關職務者或為此而預先指定的替代者有效。

4. 追認上述基金負責人自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至本決議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中公佈期間在本授權範圍內作出的行為。

5. 廢止刊登於二零一九年四月三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有關行政管理委員會的會議紀錄摘錄所載的授權。

6. 本授權及規範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起生效。

二零二零年六月四日於衛生局

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李展潤——主席

郭昌宇

鄭成業

陳永華

António João Terra Esteves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公 告

茲公佈,在為填補教育暨青年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教育範疇)一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二零年一月二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將教育暨青年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教育暨青年局(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dsej.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零年六月一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老柏生


文 化 局

公 告

第0002/DPICC-P/2020號公開招標

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南灣C-Shop之租賃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七日之批示,文化局現進行“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南灣C-Shop之租賃”的公開招標。

1. 判給實體:社會文化司司長。

2. 招標實體:文化局。

3.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4. 標的:是次招標是為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南灣C-Shop之租賃作判給,開設並經營一家以銷售主要為澳門特別行政區(下稱“澳門”)原創的文化創意產品,並可提供文創相關服務的商店。

5. 租賃地點:南灣C-Shop(位於大堂區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即舊法院對面)。

6. 租賃期:共四十八個月。

7. 租金底價:無。

8. 投標資格:投標者/公司必須已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財政局和商業及動產登記局作開業及商業登記,倘為公司,其公司資本的百分之五十(50%)以上須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持有,不接納以合作經營方式之投標。

9. 臨時保證金:臨時保證金為貳萬澳門元正($20,000.00),須以現金存款或受益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文化局”的法定銀行擔保提供。

10. 確定保證金:確定保證金相等於兩個月的月租金。

11. 查閱卷宗之地點、日期、時間及卷宗副本之索取:

地點: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

日期:自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至截標日止。

時間: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

卷宗副本:可於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索取,但需以現金方式繳付印製成本費用壹佰澳門元正($100.00),或透過文化局網頁(http://www.icm.gov.mo)免費下載。

關於公開招標資料的任何更新或修正將於文化局網頁(http://www.icm.gov.mo)內發佈及/或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投標者/公司有責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及上述網頁內查閱最新資料。

12. 場地視察: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七日上午十一時在南灣C-Shop進行。有意出席者須於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六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前致電8399 6296向文化局作登記。倘文化局於上述場地視察時間不向公眾開放,則場地視察之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及相同之時間。

13. 遞交投標書的地點、截止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接待處。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四日(星期五)下午五時正。

14.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八日(星期二)上午十時正。

開標時,投標者/公司的代表應出席公開開標會議,以便解釋投標書文件內可能出現之疑問,並可根據經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及續後數條的規定,就開標委員會之決議提出聲明異議。

投標者/公司的合法代表可由受權人代表,此受權人應出示獲授權的授權書,或出示其他可證明其具代表權的文件。

15.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15.1 經營及銷售方案——25%;

15.2 租賃地點室內規劃方案——15%;

15.3 投標者/公司的經驗——20%;

15.4 租金——40%。

16. 投標書的有效期:投標書有效期為九十日,由開啟投標書當日起計,並可按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延長。

17. 附加說明文件:由二零二零年七月八日(星期三)起至截標日,有意者可前往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或登入文化局網頁(http://www.icm.gov.mo),查閱或索取附加說明之文件。

二零二零年六月四日於文化局

局長 穆欣欣

———

茲公佈,文化局為招聘行政任用合同第一職階中學教育二級教師(芭蕾舞學科,教學語文為中文)一缺,經於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通過考核方式進行對外開考的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將本局投考人知識考試(筆試及專業技能實踐考試)的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內之告示板(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文化局網頁(http://www.icm.gov.mo)。

二零二零年六月四日於文化局

局長 穆欣欣


體 育 局

名 單

(開考編號:006-TS-ID-2019)

統一管理制度——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體育局心理範疇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體育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心理範疇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及格的投考人:

名次

准考人
編號

姓名

 

最後成績

1.º

59

李美芳

5188XXXX

64.85

2.º

25

何碧筠

5199XXXX

61.66

3.º

94

胡偉健

5181XXXX

59.76

4.º

1

陳芷琪

5208XXXX

55.64

5.º

85

韋竣星

1217XXXX

54.21

6.º

6

陳逸洋

5206XXXX

51.87

7.º

80

譚兆堅

5160XXXX

50.39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六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本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的批示認可)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九日於體育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江世恩

正選委員:梁慧琪

候補委員:張樹輝

公 告

茲公佈,體育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法律範疇)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將體育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投考人的第一項甄選方法——知識考試(第一階段——筆試)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體育局總部接待處(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體育局網頁(http://www.sport.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零年六月四日於體育局

局長 潘永權


澳 門 大 學

公 告

(公開招標編號:PT/015/2020)

根據刊登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第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副刊澳門大學通告內澳門大學校長之授權,現公佈以下公開招標公告: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八日作出之批示,為澳門大學科技學院區域海洋研究中心供應及安裝高等物理及應用化學教學儀器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競投者可從二零二零年六月十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12室採購處,取得《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每份為澳門元壹佰元正(澳門元100.00)。

為了解競投標的之詳情,各競投者可最多派出兩名人員出席有關講解會。講解會將安排於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二日上午十時正在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09室舉行。

截止遞交投標書日期為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下午五時三十分正。競投者或其代表,請將有關標書及文件遞交至本大學採購處,並須繳交臨時保證金澳門元壹拾伍萬元正(澳門元150,000.00),臨時保證金得透過現金或抬頭為「澳門大學」之本票、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繳付。

開標日期為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上午十時正,在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N6行政樓四樓,4009室舉行。

二零二零年六月三日於澳門大學

副校長 高薇


海 事 及 水 務 局

名 單

統一管理制度——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海事及水務局海域管理範疇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為填補海事及水務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海域管理範疇)兩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及格的投考人:

名次

姓名

身份證編號

 最後成績

1.º

鄧志恆

5129XXXX

70.4

2.º

姚昕

1363XXXX

68.4

3.º

吳玉麟

5194XXXX

68.1

4.º

趙漢英

5173XXXX

66.5

5.º

黃綺婷

1352XXXX

66.3

6.º

盧旭宇

7400XXXX

63.4

7.º

郭偉健

1326XXXX

61.1

8.º

潘家俊

1251XXXX

59.4

9.º

蕭雁芝

5177XXXX

57.3

10.º

黃裕豪

1256XXXX

54.3

被淘汰或被除名的投考人:

序號

姓名

身份證編號

備註

1

余康妍

1257XXXX

(a)

2

湯熒楓

5183XXXX

(a)

備註(被淘汰或被除名的投考人):

(a)因缺席甄選面試而被除名。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本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八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黃昆侖

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鄭漢樺

顧問高級技術員 胡俊業

統一管理制度──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海事及水務局第一職階技術工人(電工範疇)

為填補海事及水務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工人職程第一職階技術工人(電工範疇)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及格的投考人:

名次

姓名

身份證編號

最後成績

1.º

陳家豪

1350XXXX

87.80

2.º

楊文濠

1216XXXX

76.00

3.º

張俊威

1482XXXX

73.70

4.º

余志星

7329XXXX

71.70

被淘汰或被除名的投考人:

序號

姓名

身份證編號

備註

1

洪健超

1265XXXX

(a)

2

吳志華

5120XXXX

(a)

3

黃劍榮

5139XXXX

(a)

備註(被淘汰或被除名的投考人):

(a)因缺席甄選面試而被除名。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翌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本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八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職務主管 王子杰

委員:特級技術輔導員 彭容根

技術工人 梁志傑


郵 電 局

通 告

茲公佈,為填補郵電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博物館科學研發範疇)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二零年一月二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本局定於二零二零年七月四日下午二時三十分為參加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的准考人舉行知識考試(筆試),時間為三小時,考試地點為澳門宋玉生廣場322-362號誠豐商業中心6樓行政公職局公務人員培訓中心。

參加筆試的准考人的考室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已張貼於澳門議事亭前地郵電局總部大樓二樓(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ctt.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茲公佈,為填補郵電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土木工程範疇)兩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本局定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七日下午二時三十分為參加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的准考人舉行知識考試(筆試),時間為三小時,考試地點為澳門宋玉生廣場322-362號誠豐商業中心6樓行政公職局公務人員培訓中心。

參加筆試的准考人的考室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已張貼於澳門議事亭前地郵電局總部大樓二樓(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ctt.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茲公佈,為填補郵電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客戶管理範疇)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以對外開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通告,本局定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時正為參加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准考人舉行知識考試(筆試),時間為兩小時,考試地點如下:

——澳門勞動節街中葡職業技術學校;及
——澳門亞馬喇馬路六號鮑思高粵華小學。

參加筆試的准考人的考室安排等詳細資料以及與准考人有關的其他重要資訊,已張貼於澳門議事亭前地郵電局總部大樓二樓(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ctt.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於郵電局

局長 劉惠明


房 屋 局

公 告

[72/2020]

“2020年度社會房屋單位翻新工程(05)”公開招標競投

1. 招標實體:房屋局。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施工地點:房屋局指定之社會房屋單位。

4. 承攬工程目的:本工程將為不多於500個社會房屋單位進行翻新工程。內容包括更換水喉、重新建造浴池、更換門及鋁窗、清潔及拆除原有安裝之室外僭建物等修繕工程。

5. 施工期:本承攬工程總施工期由簽署委託工程日至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期間本局分批將需翻新之社會房屋單位交付承攬人,每批維修金額不多於$500,000.00(澳門元伍拾萬圓正),每星期不多於2批,每批交付之維修單位由簽署維修項目表日起計算,每批工期不應超過35(三十五)工作天。

6.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結束之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7.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8. 臨時擔保:$220,000.00(澳門元貳拾貳萬圓正),以現金存款、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之方式提供。

9.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5%(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有施工註冊的實體,以及在公開開標日期前已遞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的實體,而後者的接納將視乎其註冊申請或續期的批准。禁止任何可擾亂正常競爭條件之行為或協議,基於該等行為或協議而遞交之投標書及候選要求,均不獲接納。尤其當兩份或多於兩份遞交之投標書出現相同的股東或行政管理機關成員,相關標書均不獲接納。

12. 解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青洲鴨涌馬路158號青葱大廈地下H。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五日(星期一)上午十時正。

13.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青洲鴨涌馬路220號青葱大廈地下L,房屋局辦事處。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星期二)下午五時四十五分。

倘上述截標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交標之截止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14.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青洲鴨涌馬路158號青葱大廈地下H。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星期三)上午十時正。

倘截標日期根據上述第13點被順延、又或上述公開開標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公開開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根據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公開開標。

15. 編製標書使用之語言:標書文件須以澳門特別行政區之任一正式語文編製,若標書文件使用其他語言編製時,則應附具經認證之譯本,為了一切之效力,應以該譯本為準(產品的樣本說明除外)。

16.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時間及價格:

地點:澳門鴨涌馬路220號青葱大廈地下L,房屋局辦事處。

時間:辦公時間內於本局可取得公開招標案卷電子檔光碟,每份價格$500.00(澳門元伍佰圓正)或透過房屋局網頁(http://www.ihm.gov.mo)內免費下載。

17. 判給標準:

所有建議採用之材料及設備,無論在質量、產地來源、技術特性、國際上承認之商譽及耐用性等方面,皆必須遵守“投標案卷”中的有關規定。在上述所列條件之前提下,按照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一百一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如不涉及附條件之投標書或由投標人編製之圖則或變更本,應將承攬判予報價最低之投標書。

18.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二零年六月十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可前往澳門鴨涌馬路220號青葱大廈地下L,房屋局辦事處,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七日於房屋局

局長 山禮度

第100/IH/2020號批示

本人根據第17/2013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以及行使第124/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賦予的職權,作出決定如下:

一、轉授予資訊及輔助廳廳長李潔如、社會房屋處處長陳君傑、經濟房屋及援助處處長繆燦成、公共房屋監管處處長伍祿梅、組織處處長許麗鳴、樓宇管理支援處處長劉綺玲以及行政及財政處處長張東遠一切所需的權力,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位於路環石排灣馬路982號安順大廈(物業登記局標示編號22785-I),屬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作居住用途的獨立單位的預約買受人簽訂買賣公證書。

二、本轉授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的行使。

三、自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由上述的主管人員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均予以追認。

四、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於房屋局

局長 山禮度


建 設 發 展 辦 公 室

公 告

茲公佈,為填補建設發展辦公室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中葡文)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出現的職缺,經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通告。現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將建設發展辦公室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投考人的知識考試(口試)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建設發展辦公室內(查閱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並上載於本辦公室網頁(http://www.gdi.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http://www.safp.gov.mo/)。

二零二零年六月三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主任 林煒浩


廉 政 公 署

通 告

按照二零二零年六月八日廉政專員批示,並根據經第4/2012號法律修改及重新公佈的第10/2000號法律,及經第3/2013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3/2009號行政法規之規定,廉政公署現以考核方式進行對外入職開考,招收為入職調查員職程而設的培訓課程學員十五名,以填補廉政公署部門(反貪局及行政申訴局)人員配備內的調查員職程十五缺。

一、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對外入職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

提交投考報名表的期限為二十日,自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

本開考有效期為兩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

二、投考條件

投考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投考:

a)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年滿18周歲;

c)至少具備十一年級學歷或同等學歷;

d)具備任職能力;

e)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

三、投考方式及期限

投考人須填寫《投考調查員入職培訓課程報名表》,有關表格可於提交投考報名表期限內的辦公日,上午九時三十分至下午六時(中午不休息),於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皇朝廣場」14樓免費索取,或於廉政公署網頁(https://www.ccac.org.mo)下載。

投考人須提交之文件包括:

a)已填妥及經投考人簽署的《投考調查員入職培訓課程報名表》一份,並於表內指定位置貼上一張1.5吋彩色免冠近照,以及選擇於知識考試中採用中文或葡文作答;

b)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c)本通告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進入甄選面試階段者須出示相關正本作核對);

d)其他有助證明學歷、品格、專業技能或語言能力的文件副本(進入甄選面試階段者須出示相關正本作核對)。

投考人可選擇以紙張方式提交或以電子方式提交。

以紙張方式提交:投考人或他人(無須出示授權書)須於提交報名表期限內的辦公日,上午九時三十分至下午六時(中午不休息),親身到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皇朝廣場」14樓提交,填妥的報名表格及有關文件應放於密封之A4公文袋內,公文袋正面寫上「投考調查員入職培訓課程」。

以電子方式提交:投考人須於提交報名表期限內登入廉政公署網頁(https://www.ccac.org.mo),並透過已登記的“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帳號登入以填寫報名表及上傳有關文件。電子方式的開始與截止的日期及時間與紙張方式相同。

四、職務內容

調查員之主要工作:

a)協助處理屬廉政公署職能之刑事或行政申訴範疇的調查工作;

b)接待前往廉政公署查詢、參訪、作出投訴或聲明之人士,並為此作成筆錄或記錄;

c)協助向政府機關、私人機構或公眾傳達防貪及行政申訴的資訊;

d)草擬及製作各類報告、報表及圖表;

e)協助搜集、分析和處理情報;

f)作出其他法律規定的偵查或調查行為;

g)使用武器、裝備、汽車及其他供其應用的技術性工具,並妥善保存該等用具;

h)按照上級的指引及指示,執行其他屬廉政公署職能的工作。

五、薪俸、權利及福利

獲錄取修讀調查員入職培訓課程之學員將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之方式任用,受訓期間每月可收取相當於公職薪俸表中索引點280點之報酬,並享有公職一般制度規定的權利及福利。

完成入職培訓課程且成績合格之學員,將按課程名次之高低順序填補本開考通告所定調查員職程之空缺,並以定期委任制度之方式任用為第四職階調查員,薪俸點為公職薪俸表中索引點340點,並享有公職一般制度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廉政公署組織法》及《廉政公署部門的組織及運作》所規定的權利及福利。

六、甄選方法

為錄取修讀調查員入職培訓課程之學員所採用之甄選方法如下:

a)知識考試(筆試,時間為三小時),具淘汰性質;

b)體能測試;

c)團隊測試;

d)甄選面試。

七、甄選方法的目的

知識考試:評估投考人擔任調查員職務所須具備的技術能力、一般知識及專門知識的水平。

體能測試:按所擔任之職務訂定標準,以評估投考人的體能狀況是否適合擔任有關職務。

團隊測試:評估投考人的團隊精神及決策能力等,以確定其是否符合在廉政公署擔任職務的要求。

甄選面試: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透過不同形式的會面及探訪等,以確定並評估投考人是否適合所投考的組織的文化以及擔任所投考的職務。

八、評分制度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均以0分至100分表示。

知識考試具淘汰性質,投考人缺席、放棄或成績低於50分者將被淘汰。

體能測試、團隊測試及甄選面試雖不具淘汰性質,但投考人缺席或放棄任何一項甄選方法時即被除名。

在具淘汰性質的甄選方法或最後成績得分低於50分者,均被淘汰。

最後成績是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得分的加權平均分數,計算方法如下:

a)知識考試=35%;

b)體能測試=15%;

c)團隊測試=15%;

d)甄選面試=35%。

根據上述方式計算投考人的最後成績,並按分數由高至低排列名次,順序錄取與本開考通告所定空缺數目相同之投考人修讀調查員入職培訓課程。

如投考人最後成績的分數相同,則依次根據下列優先排序準則以確定名次:

a)知識考試所得分數較高;

b)甄選面試所得分數較高;

c)團隊測試所得分數較高;

d)體能測試所得分數較高。

如根據以上方法仍未能定出投考人之名次,將由典試委員會負責另訂其他優先排序準則。

九、公佈名單

臨時名單及確定名單將張貼於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皇朝廣場」14樓,並上載於廉政公署網頁(https://www.ccac.org.mo)。

根據經第4/2012號法律修改及重新公佈的第10/2000號法律第三十條的規定,有關名單只會公佈投考人的姓氏及其投考編號。

關於各階段甄選方法的實施地點、日期、時間及相關內容的公告,以及知識考試的成績名單及經認可的最後成績名單,將張貼於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皇朝廣場」14樓,並上載於廉政公署網頁(https://www.ccac.org.mo)。

十、考試範圍

知識考試範圍:

a)通識:中外及澳門的政治、經濟、歷史、社會文化知識。

b)為執行廉政公署調查員職務所應具備之基礎法律知識,包括以下現行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行政程序法典》
——《行政訴訟法典》;
——《刑法典》
——《刑事訴訟法典》
——第4/2012號法律修改及重新公佈的第10/2000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廉政公署組織法》;
——第3/2013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3/2009號行政法規——《廉政公署部門的組織及運作》;
——第3/2001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制度》;
——第19/2009號法律——《預防及遏止私營部門賄賂》。

c)數學與邏輯:包括代數、概率、排列與組合、邏輯推理。

d)中文及葡文的寫作。

關於知識考試的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內容的公告,將張貼於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皇朝廣場」14樓,並上載於廉政公署網頁(https://www.ccac.org.mo)。參與知識考試的投考人不得查閱任何法例、書籍或文件。

進行體能測試、團隊測試、甄選面試的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內容將另行公佈。

十一、適用法例

本開考由經第4/2012號法律修改及重新公佈的第10/2000號法律,及經第3/2013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3/2009號行政法規規範。

十二、調查員入職培訓課程

調查員入職培訓課程的內容與擔任調查員職務所需掌握的知識、技術及能力有關,為期約四個月。

《廉政公署第十一屆調查員入職培訓課程規章》可於提交報名表期限內的辦公日,上午九時三十分至下午六時(中午不休息),到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皇朝廣場」14樓查閱,或於廉政公署網頁(https://www.ccac.org.mo)下載。

十三、注意事項

投考人所提交的資料及文件僅用作是次開考用途,所有資料將按照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處理。

十四、典試委員會之組成

本次開考的典試委員會組成如下:

主席:廉政公署助理專員 林智龍

正選委員:廉政公署助理專員 歐陽湘

廉政公署顧問 文道義

廉政公署顧問 馮伯恩

廉政公署顧問 林燕生

候補委員:廉政公署代廳長 石磊

廉政公署廳長 黃劍鋒

廉政公署廳長 譚旖巒

廉政公署首席調查主任 李棟樑

二零二零年六月八日於廉政專員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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