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6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三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政 府 總 部 輔 助 部 門

名 單

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八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舉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歐陽傑 8.5

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行政長官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日於政府總部輔助部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技術輔助廳廳長 蘇柏圖

委員:人力資源暨檔案處處長 劉軍勵

主任翻譯員 Maria do Céu Dourado Amorim da Silva Hung

———

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八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舉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Cristina Guilherme Lam 8.18

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行政長官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日於政府總部輔助部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技術輔助廳廳長 蘇柏圖

委員:物料供應暨財產處處長 杜珍妮

人力資源暨檔案處處長 劉軍勵

———

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四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八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舉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韋華珍 8.71
2. Ana Sílvia Cordeiro 8.40
3. 康月明 8.24
4. 唐淑敏 8.14

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行政長官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日於政府總部輔助部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技術輔助廳廳長 蘇柏圖

委員:物料供應暨財產處處長 杜珍妮

人力資源暨檔案處處長 劉軍勵

———

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八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舉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Pedro Jorge Córdova 8.46

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行政長官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日於政府總部輔助部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技術輔助廳廳長 蘇柏圖

委員:物料供應暨財產處處長 杜珍妮

人力資源暨檔案處處長 劉軍勵


新 聞 局

名 單

新聞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文案兩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五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孔昭華 7.84
2. 常前 7.35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經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日於新聞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何慧卿

委員:林佩貞

Mário Augusto do Rosário

公 告

為填補新聞局人員編制以下空缺,茲將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只為本局之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通告,張貼於板樟堂街一號一樓新聞局行政暨財政組:

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及

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八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法 務 局

公 告

為填補法務局人員編制資訊人員組別一等資訊技術員第一職階一缺,現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為法務局之公務員進行普通晉升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十九樓,而遞交報考申請表之期限為十日,自本公告公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算。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五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民 政 總 署

名 單

本署透過二零零二年七月三日第二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進行限制性晉升普通考試,以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然生效之前臨時海島市政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二十三缺,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潘永華* 8.71
2. 張素梅 8.71
3. 陳日鴻又名陳國鴻 8.66
4. 姚小雅 8.45
5. Albertina Maria Jorge* 8.37
6. 江詩琪 8.37
7. 伍秉賢 8.36
8. 梁永安 8.34
9. 林思來 8.32
10. 劉喜鈞 8.27
11. 黎煥泓 8.24
12. 唐淑青 8.22
13. 吳粵華 8.16
14. 林微笑* 8.08
15. 麥肇鵬 8.08
16. 雷世顯 8.07
17. 陳孝永 7.97
18. 陳永新 7.96
19. 岑玉霞 7.70
20. Silvie Lee Lai Jacinto 7.69
21. 林濟庭 7.68
22. 何鈺良 7.60
23. 鄭軍海 7.31

*具較資深公職年資

(經二零零二年十月十八日管理委員會會議確認)

二零零二年十月八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管理委員會委員 李思豪

正選委員:行政輔助部部長 梁慧明

行政處處長 狄清兒


財 政 局

名 單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兩缺,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林鳳儀 8.18
2. 吳燕天 6.53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五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一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楊寶儀

委員:廳長 Vitória Alice Maria da Conceição

廳長 劉玉葉

通 告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知會財政局公務員Luís Manuel do Rosário Sousa,現有針對其而提起的紀律程序待決,於本通告刊登日起計十天期限內提交其書面答辯,並得於澳門南灣大馬路第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九樓查閱有關卷宗,亦得要求取得針對其而作成的控訴書之副本。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六日於財政局

預審員 馬思敏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公 告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一等文案一缺。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五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任代局長 郭鳳美警務總長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之開考公告。

根據經第42/GM/99號批示重新公布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以供參閱。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五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消防副總區長 駱偉文

委員:治安警察局警長 Fausto Viseu Bento

特級資訊督導員 譚鏡生


衛 生 局

名 單

衛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之診療技術員職程——化驗室範疇臨床分析及公共衛生技術員第一職階第四職等特級診療技術員兩缺,經於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二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考試及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布准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採用零至十分制) 分

1. António Joaquim Noronha 8.49
2. Agostinho António Leong 6.01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五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十月七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公共衛生化驗所主任 葉炳基

正選委員:官建泳

許萍

———

根據九月二十一日第68/92/M號法令及二零零二年九月四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通告而進行的內科專科最後考試,其成績已於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八日獲社會文化司司長確認,現公佈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葉志達醫生 17.50
李小平醫生 16.50
李德明醫生 17.20

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社 會 工 作 局

名 單

社會工作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高級資訊技術人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兩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五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報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報考人 分

1. 翁成林 8.91
2. 朱家強 8.06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規定,報考人可於本名單刊登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五日社會文化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於社會工作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張鴻喜

正選委員:處長 辛志元

處長 Maria Amélia Monteiro Rodrigues

———

社會工作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助理技術人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兩缺,經於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五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報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報考人: 分

1. 李光華 8.13
2. 何建業 7.71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規定,報考人可於本名單刊登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五日社會文化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於社會工作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張鴻喜

正選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何麗貞

科長 António Milton Esteves Ferreira

通 告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一日之批示,以及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通過考試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以填補社會工作局人員編制內資訊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兩缺。

1.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普通入職開考以考試方式進行。准考申請書應自本通告公佈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二十天內遞交。

本開考之有效期於有關空缺被填滿後屆滿。

2.投考條件

投考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投考:

a)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七條之規定,投考人必須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符合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第一款b)至f)項所規定的擔任公職之一般要件;

c)符合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三十四條第二款任一項規定。

3.應遞交的文件

與公職無聯繫的投考人應遞交:

a)有效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所要求的經認可之學歷及專業資格的證明文件;及

c)履歷。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應遞交:

a)有效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所要求的經認可之學歷及專業資格的證明文件 ;

c)履歷 ;及

d) 任職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載明曾擔任的職務、現所屬職程和職級、與公職聯繫的性質、在現職級及在公職的年資,以及參加開考所需的工作評核。

倘投考人屬社會工作局人員,以及上述a)、b)和d)項所指的文件已存放在其個人檔案內,則可豁免遞交,但須在報名表上明確聲明。

4.報名方式及地點

投考人須填寫《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二條第二款所指的格式七(印務局專印),並將之連同上指應遞交的文件,在指定的期限及辦公時間內遞交至位於澳門西墳馬路六號社會工作局人力資源科。

5.工作性質

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須具專業技能及從高等課程獲得專業知識,以便對既定計劃中技術性之方法及程序能獨立並盡責地擔任研究及應用之職務。

6.薪俸

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之薪俸點為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之表三第八級內所載的350點。

7.甄選方式

甄選將以不超過三小時筆試的知識考試進行,並輔以履歷分析和專業面試,在知識考試中得分少於五十分者,即被淘汰,不能進入專業面試階段。

沒有參與任何一個甄選方式的投考人,將被自動淘汰。

甄選方式的評分比例如下:

一、筆試——百分之五十;

二、專業面試——百分之三十;

三、履歷分析——百分之二十。

專業面試是根據職務要求之特點,確定及評估與投考人之專業資歷及專業經驗有關之專業條件。

履歷分析是透過衡量投考人之學歷資格、專業資格、工作評核、專業資歷、專業經驗、傑出之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以審核其擔任特定職務之能力。語言認知及專業培訓只在被適當證明方能在履歷分析時被計分。

8.考試範圍

考試範圍將包括以下內容:

(1)法律知識:

I.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II. 經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之《行政程序法典》;

III. 《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a) 重新公佈於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三日第二十五期《澳門政府公報》第一組、經修改的第85/89/M號法令;

b) 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

c) 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IV.六月二十一日第24/99/M號法令——社會工作局之組織法。

(2)專業知識:

——Oracle Client/Server應用程式開發;

——以JavaServer、PHP、JavaScript與DHTML編寫程式;

——伺服器Unix、Linux與Windows 2000 ;

——資料庫Oracle、MySQL與MS SQL Server;

——網絡保安;

——LAN及WAN的網絡架設、管理及操作;

——內聯網及國際互聯網。

投考人在知識考試(筆試)時,可參閱上述法例。知識考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將於公佈准考人確定名單時通知。

9.適用法例

本開考由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所規範。

10.典試委員會

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廳長 張鴻喜

正選委員:處長 辛志元

顧問高級技術員 何麗貞

候補委員: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 翁成林

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 朱家強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六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體 育 發 展 局

公 告

體育發展局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人員編制的以下空缺。現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綜藝館一座四樓體育發展局行政暨財政處張貼准考人臨時名單。有關開考的公告已刊登於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

第一職階主任翻譯一缺;
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一缺;
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一缺;
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一缺。

根據上述法規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等名單視作確定名單。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六日於體育發展局

局長 蕭威利


體 育 發 展 基 金

名 單

為履行關於給予私人及私人機構的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體育發展基金現公佈二零零二年第三季度的資助表: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七日於體育發展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蕭威利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公 告

黑沙環公園建造承包工程公開招標競投

1.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施工地點:馬場東大馬路和勞動節大馬路。

3.承攬工程目的:建造一個共有約二萬八千平方公尺的公園(包括設施)。

4.最長施工期:二百一十日。

5.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6.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7.臨時擔保:$ 500,000.00(澳門幣伍拾萬元整),以現金存款或以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提供。

8.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百分之五(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9. 底價:不設底價。

10.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內有施工註冊者。

11.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32-36號電力公司大樓地下,土地工務運輸局接待暨一般文書處理科。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日(星期二)下午五時正。

12.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32-36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四字樓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四日(星期三)約上午九時三十分。

為了第74/99/M號法令第80條款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3.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32-36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二字樓基礎建設廳。

時間:辦公時間內。

於本局會計科可取得公開招標案卷副本,每份為$900.00(澳門幣玖佰元整)。

14.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合理造價50%;

——材料20%;

——施工計劃10%;

——合理工期10%;

——同類型之施工經驗10%。

15.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三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馬交石炮台馬路32-36號電力公司大樓二字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基礎建設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七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文化中心廣場展覽館建造承包工程公開招標競投

1.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施工地點:位於文化中心廣場。

3.承攬工程目的:建造一幢展覽館大樓。

4.最長施工期:八個月。

5.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6.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7.臨時擔保:$1,000,000.00(澳門幣壹佰萬元整),以現金存款或以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提供。

8.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百分之五(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9.底價:不設底價。

10.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內有施工註冊者。

11.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樓地下,土地工務運輸局接待暨一般文書處理科。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星期四)下午五時正。

12.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四字樓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三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

為了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款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3.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三字樓公共建築廳。

時間:辦公時間內。

於本局會計科可取得公開招標案卷副本,每份價格為$1,800.00(澳門幣壹仟捌佰元整)。

14.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合理造價50%;

——合理工期5%;

——施工計劃5%;

——材料25%;

——同類型之施工經驗及質量15%。

15.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三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樓三字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公共建築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三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政 府 船 塢

公 告

為填補政府船塢人員編制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一缺,茲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之規定,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通告,張貼於媽閣上街政府船塢行政暨財政處告示板以供查閱,有關人士應於十天內向本廠遞交其報考表格。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五日於政府船塢

代廠長 鄺錦成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公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為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以下空缺,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氹仔大潭山天文台斜路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之告示板上。有關開考通告之公告已刊登於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二等氣象技術員八缺;
第一職階特級資訊督導員五缺;及
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兩缺。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七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代局長 António Viseu


房 屋 局

公 告

根據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日之批示,核准為濠江花園第3/4/5座、望廈平民新邨、筷子基北區臨時房屋中心、氹仔平民新邨第9/10/11座及祐漢順利樓的管理和清潔服務公開招標,該服務的提供為期一年,而有關程序則由房屋局負責進行。

臨時保證金金額為澳門幣五萬元整($50,000.00),抬頭致“房屋局”,格式須按招標方案附件一或二撰寫。

有關之招標案卷及承攬規則副本,於工作日辦公時間到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14樓房屋局查詢或取閱。

為了競投者能到有關社會房屋屋邨考察,以搜集編製其標書所需的資料,有關之現場考察定於十一月二十日上午九時三十分進行,競投者應按上述日期及時間到達台山巴波沙大馬路台山平民新邨B座地下房屋局不動產監察暨管理處,由有關人員帶領考察。

投標書須於辦公時間內遞交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14樓房屋局,截標日期為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九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

公開開標則訂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一日上午十時正於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地庫演講廳舉行。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八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

根據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日之批示,核准為羅必信夫人大廈、嘉翠麗大廈A/B/C座、筷子基平民大廈、台山平民新邨A/B/C座及新城市花園第17座的管理和清潔服務公開招標,該服務的提供為期一年,而有關程序則由房屋局負責進行。

臨時保證金金額為澳門幣五萬元整($50,000.00),抬頭致“房屋局”,格式須按招標方案附件一或二撰寫。

有關之招標案卷及承攬規則副本,於工作日辦公時間到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14樓房屋局查詢或取閱。

為了競投者能到有關社會房屋屋邨考察,以搜集編製其標書所需的資料,有關之現場考察定於十一月十九日上午九時三十分進行,競投者應按上述日期及時間到達台山巴波沙大馬路台山平民新邨B座地下房屋局不動產監察暨管理處,由有關人員帶領考察。

投標書須於辦公時間內遞交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14樓房屋局,截標日期為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九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

公開開標則訂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日上午十時正於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地庫演講廳舉行。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八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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