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審 計 署

名 單

審計署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三日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公告上公布的,有關通過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一缺,其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劉詩雅 78.06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本名單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審計長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六日於審計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翻譯員 伍炎和

正選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Américo Xavier de Sousa

一等翻譯員 Gaspar Garcia

審計署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三日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公告上公布的,有關通過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填補審計署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三缺,其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李振鵬 80.72 a)
2.º 吳景新 80.72 a)
3.º 司徒遠輝 80.67  

a)得分相同,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規定訂出排名的優先次序。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本名單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審計長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六日於審計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鄭桂垣

正選委員:二等高級技術員 鄧廣林

一等技術員 黃明鋒


海 關

公 告

為填補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以下空缺,經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確定名單已張貼在澳門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海關大樓或可瀏覽本部門網頁http://www.customs.gov.mo查閱:

編制內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兩缺(培訓範疇);
編制內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一缺(項目管理範疇)。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於海關

關長 黃有力


立 法 會 輔 助 部 門

公 告

為填補立法會輔助部門人員行政任用合同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七日第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立法會前地立法會大樓立法會輔助部門人力資源暨財政處。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楊瑞茹


檢 察 長 辦 公 室

通 告

第1/CGP/2016號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三條,以及第2/2016號檢察長批示第三款的規定,本人決定:

一、轉授予辦公室顧問胡家偉以下的權限:

(一)簽署關於檢察院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對外司法協作方面的公函或文書;

(二)簽署根據法律規定,必須由檢察院代表出席開標工作的公函或文書;

二、將以下的權限轉授予附表I所載的領導、主管或職務主管,或其合法代任人:

(一)批准不超越法定上限的超時工作;

(二)根據現行規定及指示對所屬人員因病缺勤、求診及門診治療、缺勤補時及考勤的解釋作出決定;

三、本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與監管權。

四、對行使本轉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炳棠

———

附表一

關於第1/CGP/2016號批示第二點所指的領導、主管及職務主管

  姓名 職務
1 胡潔如 辦公室副主任
2 余琴 司法輔助廳廳長
3 吳明泰 律政廳代廳長
4 李凱旋 人事財政廳廳長
5 曾慧心 支援廳代廳長
6 Jorge Salvador dos Santos Ferreira 書記長
7 Victor Manuel Amada Ung 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代助理書記長
8 馬俊彥 刑事訴訟辦事處代助理書記長
9 梁永德 司法輔助廳司法事務處處長
10 朱詠昕 司法輔助廳技術處處長
11 陳曉惠 律政廳推廣交流處處長
12 梁麗霞 人事財政廳財政處處長
13 黎瑞蘭 人事財政廳人事處處長
14 黃天平 支援廳資產設備處代處長
15 蕭麗媛 支援廳資訊處處長
16 梁錦輝 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代主任書記員
17 Fernando Augusto de Jesus Nascimento 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代主任書記員
18 Carmen Campos de Souza 檢察院駐行政法院辦事處代主任書記員
19 區國棠 刑事訴訟辦事處中心科代主任書記員
20 謝廣衛 刑事訴訟辦事處第1科代主任書記員
21 Judas Lao 刑事訴訟辦事處第2科代主任書記員
22 布文迪 刑事訴訟辦事處第3科代主任書記員
23 Albertino Antonio Maximo do Rosario 刑事訴訟辦事處第4科代主任書記員
24 李慧君 刑事訴訟辦事處第5科代主任書記員
25 梁燕玲 刑事訴訟辦事處第6科代主任書記員
26 李學文 刑事訴訟辦事處第7科代主任書記員
27 陳慶芳 刑事訴訟辦事處第8科代主任書記員
28 梁錦芬 檢察院駐終審法院辦事處職務主管
29 卓瑞雲 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職務主管
30 李霞 刑事訴訟辦事處職務主管
31 李詠儀 刑事訴訟辦事處職務主管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辦 公 室

公 告

為填補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行政任用合同人員之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

上述開考通告已張貼在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十三樓A-F座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內,並於本辦公室網頁、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於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馮文莊

———

為填補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行政任用合同人員之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二缺,經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十三樓A-F座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內,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於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馮文莊


大 熊 貓 基 金

通 告

第001/2016號行政管理委員會授權決議

根據第25/2010號行政法規第七條的規定,大熊貓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七日的會議作出決議如下:

一、授予戴祖義主席上指行政法規第七條第二款(二)項的權限。

二、廢止第001/2015號行政管理委員會授權決議。

三、本決議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七日於大熊貓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

主席:戴祖義

委員:林紹源

郭忠漢


行 政 公 職 局

名 單

行政公職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的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及格投考人:
馮嘉寶 75.11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六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三月四日於行政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林君凡

委員:周榮新

羅芷菁

公 告

為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員一缺,經二零一六年三月二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公職局之行政及財政處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七日於行政公職局

局長 高炳坤

———

為填補行政公職局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公職局之行政及財政處內,並於本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七日於行政公職局

局長 高炳坤


印 務 局

名 單

印務局為填補編制內技術輔助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照相排版員兩缺,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限制性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第五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准考人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陳春寧 80 (*)
2.º 嚴啓南 80  

(*)得分相同,按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優先排序。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於印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印務局處長 羅小敏

委員:印務局科長 李麗珍

土地工務運輸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黃啓泰


財 政 局

公 告

為填補經由財政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五缺,經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一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十四樓財政局之行政暨財政處內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於財政局

局長 容光亮

公開拍賣

本局將以公開拍賣形式出售根據法例撥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或屬公共實體報廢的車輛廢鐵、物品及廢棄物品。有關查看售賣物品、繳付保證金及公開拍賣當日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如下:

查看物品

1. 車輛廢鐵、物品及廢棄物品

在財政局工作人員陪同下可於下表所載的日期、時間及地點查看相關出售的車輛廢鐵、物品及廢棄物品:

物品批號

存放地區

查看日期 時間(1) 地點(2)

VS01、VS02(部份)
MS01

澳門

2016年4月6日

10:00 am

永富新邨
(澳門西坑街3-3C)

VS02(部份)、VS03、VS04、VS05
MS02、MS03、MS04
BL02(部份)
IS01

路環

2016年4月6日

3:00 pm

遺棄車輛臨時停放場
(路環蓮花路)

L01
BL01、BL02(部份)、BL03

澳門

2016年4月7日

10:00 am

昌龍工業大廈地下
(澳門摩囉園路11-21號)

註:

(1)上述指定時間起計十五分鐘,即出發查看車輛廢鐵、物品及廢棄物品,逾時不候,亦不另作安排。查看物品的人士須自備交通工具前往各批物品的查看地點。

(2)有興趣的人士須於上述指定地點集合,以便前往存放車輛廢鐵、物品及廢棄物品的地區。

拍賣當日不設查看車輛廢鐵、物品及廢棄物品的環節,僅只透過電腦圖示展出。

2. 物品清單可於財政局大樓閣樓查看或於本局網頁瀏覽(網址:http://www.dsf.gov.mo)。詳盡清單可於財政局大樓8樓803室查看。

繳付保證金

提交日期: 由公告日起至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提交金額: 澳門幣伍仟圓正
提交方式: 現金或支票存款/銀行擔保

——以現金或支票存款,需先親臨澳門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8樓803室索取存款憑單,並於指定的銀行機構繳付
——銀行擔保應遵照售賣條件附件一的格式

公開拍賣

日期: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星期四)
時間:

上午九時(出席登記)
上午十時(公開拍賣)

地點: 澳門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查詢售賣條件

相關售賣條件可到澳門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8樓803室索閱,或於財政局大樓閣樓查看,或瀏覽本局網頁(網址:http://www.dsf.gov.mo

局長 容光亮

通 告

公開競投——特區政府房屋分配予特區政府公共機關及機構編制內確定委任公務員

一、根據二月八日第5/99/M號法令修改之六月十七日第31/96/M號法令及六月十二日第42/GM/96號批示之規定及所生之效力,現開設分配予特區政府公共機關及機構編制內確定委任公務員之屬特區政府房屋之競投,而分配之房屋僅作為工作人員及其家團成員住宿之用。

二、競投期限為壹個月,由本通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翌日起計。即競投申請期限由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至四月二十九日。

三、本競投之評核名單有效期為兩年。

四、申請表可於澳門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地下公關接待櫃位索取或在財政局網頁(http://www.dsf.gov.mo/)內下載。

五、申請表必須連同相關證明書及聲明書一併於辦公日內遞交至財政局,具體遞交地點及時間如下: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至四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及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交至財政局大樓一樓。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後則不再接收申請表。

六、剔除及錄取競投人之臨時及確定名單按組別及類型排列,並在法定期間內張貼於財政局大樓地下。

七、競投須遵守之一般要件如下:

a)競投人必須為編制內確定委任之公務員;

b)競投人僅可申請分配與其確實在第31/96/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之家團成員數目相應之房屋類型;

c)競投人不得透過其本人、家團成員或他人而獲分配特區政府房屋或租住屬其他公共機構之房屋,但保留房屋不在此限;

d)競投人不得透過其本人、家團成員或他人而購買特區政府房屋或屬其他公共機構之房屋,即使申請時已出售有關房屋;

e)不論競投人或任何確實與其一起居住之家團成員均不得為位於澳門特區之任何具住宿用途房地產之所有人;

f)競投人及其任何家團成員不得在多於一份競投申請表內作登記。

八、用作分配之房屋總數共110間,其中24間屬A組房屋,86間屬B組房屋。

九、A組房屋供屬納入第14/2009號法律規定之第五級別或第五級別以上職程之公務員住宿,而B組房屋則供其他公務員住宿。

十、競投申請表必須因應競投人的實況,附同以下文件:

a)競投人及其所有家團成員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競投人之家團成員如不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必須遞交同住聲明書(不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連同有關家團成員最近十二個月的出入境記錄及前往澳門簽註文件;

b)競投人及其任職於公共部門之家團成員之任職及收入證明書(經公共部門發出);

c)競投人任職於私人機構之家團成員二零一五年全年之工作收入聲明書;

d)所得補充稅申報書(A組M/1格式或B組M/1格式)副本或職業稅申報書(M/5格式)副本(倘競投人之家團成員為自僱人士或僱主);

e)競投人之家團成員二零一五年全年之非工作收入聲明書;

f)競投人之家團成員二零一五年全年無收入聲明書;

g)競投人及其家團成員之房地產擁有或出租狀況聲明書;

h)已婚之競投人及其已婚之家團成員結婚證明書副本、事實婚姻聲明書或婚姻狀況聲明書;

i)競投人如已離婚,並於家團成員中申報十八歲以下的子女,必須遞交子女親權判決書影印本。

上述a)、b)、c)、e)至 h)文件,本局將連同申請表提供範本予申請人參考。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於財政局

競投審核委員會主席 何燕梅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公 告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以下空缺,經二零一六年三月二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布,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統計暨普查局內,並於統計暨普查局網頁內公布:

1. 編制內人員:

高級技術員組別的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資訊範疇)二缺;
統計範疇特別職程的第一職階首席特級統計技術員二缺;
技術輔助人員組別的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普查暨調查員六缺。

2. 行政任用合同人員:

技術輔助人員組別的第一職階特級普查暨調查員一缺;
技術輔助人員組別的第一職階一等普查暨調查員三缺。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程綺雲


勞 工 事 務 局

公 告

勞工事務局通過以審查文件方式,為行政任用合同人員進行填補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的限制性晉級普通開考公告已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公佈,現根據八月八日第23/2011號行政法規規範的《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將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二樓本局行政財政處及上載本局內聯網。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規定,該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七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黃志雄

———

為填補勞工事務局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張貼在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二樓勞工事務局之行政財政處內,並於本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七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黃志雄


博 彩 監 察 協 調 局

名 單

博彩監察協調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人員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三日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丁文香 79.72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三月九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科長 Julieta Xavier de Sousa

正選委員:首席技術輔導員 江婉貞

行政公職局特級技術輔導員 盧愛芳

公 告

茲通知根據第14/2009號法律規範的《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的規定,現通過以限制性及審查文件方式為博彩監察協調局之編制內人員進行普通晉級開考,以填補第一職階顧問督察二缺。

再通知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二十一字樓本局行政財政處之告示板以及本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以供查閱。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陳達夫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通 告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儲備

二零一五年度報告書及帳目

目錄

1. 財政儲備介紹

2. 投資策略及管理

2.1 資本市場投資

2.2 外匯市場投資

2.3 貨幣市場投資

3. 年度帳目

3.1 資產負債表分析

3.2 營運結餘分析

4. 監察委員會關於年度帳目的意見

附錄: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財政儲備的資產負債分析表

1. 財政儲備介紹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儲備乃根據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生效的第8/2011號法律設立,旨在妥善管理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財政盈餘,以發揮最大效益及防範財政風險。根據上述法律,澳門金融管理局負責財政儲備的投資及管理。

財政儲備由基本儲備及超額儲備組成。基本儲備為特區政府公共財政的支付能力提供最後保障,金額相當於經立法會審核並通過的最近一份財政預算所載的特區中央部門開支撥款的1.5倍。超額儲備則主要用於配合特區政府公共財政政策施行,保障公共財政支付能力,尤其為年度財政預算赤字及有利於社會和經濟發展的資金需求提供財政支持,金額為滿足基本儲備後的財政儲備結餘。

基於二零一三財政年度的特區中央預算結餘在年初按法定程序轉入,並計及年內的營運收益,財政儲備的資產總額從二零一四年末的2,463億澳門幣(下同)升至二零一五年末約3,451億,其中基本儲備及超額儲備分別為1,319億及2,132億。相對於成立之初的988億,財政儲備規模在過去近四年間錄得了較顯著的增長。

2. 投資策略及管理

隨著特區財政儲備資產的不斷累積,尤其所含超額儲備部份的顯著增加,相關投資管理在安全、有效的基本原則下,透過提升儲備組合的配置多元,穩步推動資產結構更趨均衡,冀爭取持續優化儲備投資的中長期收益基礎。財政儲備的資產配置分佈於債券、股票及貨幣市場,而涉及的幣種則主要包括美元、港元、人民幣等。儲備組合於各類金融市場的投資情況闡述如下:

2.1 資本市場投資

二零一五年,環球經濟增長步伐、主要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取向截然不同,美國聯儲局的利率調升進程、歐洲與日本的超寬鬆貨幣措施、及新興經濟體信心的持續疲弱為國際金融市場帶來了極大的不穩定性,其中,資本市場上不同區域間、不同板塊間的資金流向呈現反覆震盪的態勢,股票、債券等金融資產價格隨之波動。縱觀二零一五年環球投資環境,特區財政儲備管理客觀上需應對形式各異的市場考驗。

在債券投資方面,鑑於環球經濟與市場走勢欠明朗、通脹數據偏弱、傳統指標性政府債息仍然處於極低水平,債券資產類別的利息收入普遍受拖累,有見及此,財政儲備選擇性增持了企業及金融機構債券,尤其加強了亞太區的份額,並適度拓寬較長年期及較高息率的債權資產配置,冀優化債券投資組合的息差回報。

與此同時,在股權類資產配置方面,財政儲備於年內利用價格調整有序地向特定股票巿場適度增資,對環球已發展巿場、環球新興巿場及內地巿場三大區域的投資組合進行均衡配置,並由外聘的資產管理公司負責具體投資操作,令儲備多元化水平得以進一步提升,在充分平衡投資安全性與有效性的基礎上,為達致更理想的中、長期回報積極部署。

截至二零一五年末,財政儲備投資於資本巿場的綜合佔比為52.3%,其中債券資產及股票資產的權重分別為38%及14.3%。

2.2 外匯市場投資

財政儲備外幣組合繼續採取適度多元和靈活性的管理策略,以持有美元、港元、在岸和離岸人民幣為主。年內,金融市場對美國聯儲局的加息預期導致美元反覆走強,而中國則繼續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以推動內地經濟,在息差優勢收窄的影響下,人民幣匯率下行壓力擴大,有鑑於此,財政儲備外幣組合中各主要貨幣持倉量亦因應市場情況和匯價走勢表現適時調整,而新增外幣債券投資所需的資金則主要透過貨幣掉期協議獲得,以合理調控環球外匯市場波動帶來的風險。

2.3 貨幣市場投資

貨幣市場的投資仍以銀行同業存款為主,合理分佈於澳門、香港和海外各地的金融機構。期內,財政儲備保留適量短期存款以配合多元化資產配置的策略部署,其他資金則按市場利率水平的實際情況分段存放。其中,由於預期年內人民銀行持續降低存款基準利率和存款準備金率,財政儲備的人民幣存款期已適度延長,以鎖定較高利息收益。另一方面,因應本地銀行對資金的需求,財政儲備按實際現金流分佈和利率價格,合理增加在本地銀行的存款,以支持本地金融業發展的同時亦鞏固利息收入。截至年末,貨幣市場資產佔財政儲備總額的47.7%。

3. 年度帳目

3.1 資產負債表分析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財政儲備的財政狀況概述於表1。

(仟元澳門幣計)
表1. 資產負債分析表
項目 31.12.2015 組合比率 31.12.2014 組合比率 變動數值
  (1) % (2) % (1)-(2) %
資產 345,054,810 100.0 246,337,436 100.0 98,717,374 40.1
             
銀行結存 163,620,260 47.5 108,100,215 43.9 55,520,045 51.3
海外債券 129,734,745 37.6 114,340,175 46.4 15,394,570 13.4
外託管理基金 46,317,577 14.2 18,855,881 7.7 27,461,696 145.6
其他投資 0.0 0.0 2,924 0.0 -2,924 N/A
其他資產 2,382,228 0.7 5,038,241 2.0 -2,656,013 -52.7
             
負債 0 0.0 0 0.0 0 N/A
             
其它負債 0 0.0 0 0.0 0 N/A
             
儲備資本 345,054,810 100.0 246,337,436 100.0 98,717,374 40.1
             
基本儲備 131,880,240 38.2 116,455,375 47.3 15,424,865 13.2
超額儲備 210,741,934 61.1 125,204,345 50.8 85,537,589 68.3
本期盈餘 2,432,636 0.7 4,677,716 1.9 -2,245,080 -48.0

財政儲備的資產配置主要分佈於銀行存款,海外債券及外託管理基金,截至二零一五年底,上述三類投資項目分別佔總資產的47.5%、37.6%及14.2%。海外債券主要分為可供出售債券及持到期滿之債券,可供出售債券以公平值列帳,年底錄得796億澳門幣,較去年增加23.9%。而持到期滿之債券則以攤銷成本值列帳,至年底錄得501億澳門幣,與二零一四年年底金額相若。

財政儲備的期初資本是根據第8/2011號法律所轉入之988億澳門幣。按照該法律的第四條第二款及第五條第二款之規定,於二零一五年底基本儲備之金額為1,319億澳門幣,而超額儲備為2,132億澳門幣(包括本期盈餘24億澳門幣)。

3.2 營運結餘分析

二零一五年,財政儲備透過合理調控存續期風險、信貸風險以管理債券資產組合,所持的相關投資整體上獲益於利好債市的宏觀元素與產品優良的信貸質量,價格普遍錄得升幅,令債劵組合再度成為財政儲備最大的收入來源,年度收益達46億,相關回報率約為4.0%。

財政儲備的股權類投資組合於年內則經歷了顯著的環球巿場波動,所處投資環境異常複雜。基本因素考量令國際資金傾向投放於歐美等成熟經濟體,財政儲備組合內的環球已發展巿場股票錄得一定正回報;然而在美國加息預期升溫的衝擊下,新興巿場資金大量流走,導致環球新興股票巿場的表現持續不振,財政儲備新興巿場投資亦因此出現負回報;內地股票投資方面,A股巿場於上半年大部份時間延續二零一四年的升勢,雖然其後經歷深度調整,但年底巿況逐漸回穩,故內地相關投資組合仍為財政儲備的整體股權類投資回報提供了重要支持。二零一五年度財政儲備的股票組合錄得近1.2億投資收益,綜合回報率約為0.4%,表現優於預設的相應回報基準。

同年財政儲備的外匯市場投放錄得53.1億的帳面虧損,主要來自人民幣外匯重估損失。期間,人民銀行於八月宣布完善人民幣兌美元匯率中間價報價機制,以進一步增強其市場化程度,並一次性貶值近2%;至十一月底,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決定將人民幣納入特別提款權貨幣籃子,標誌著人民幣進一步國際化,但隨後的海外市場反應令人民幣匯價再度受壓。全年總計,在岸人民幣下跌4.4%,而離岸人民幣則跌近5.4%。

貨幣市場方面,美國聯儲局一再推遲加息決定至十二月,以致年內大部份時間的美元利率仍處於較低水平,再者,因地區市場流動性充足,港元利率亦繼續於低位徘徊。二零一五年財政儲備貨幣市場收益達30.3億,年度回報率約為1.6%。

概括而言,於二零一五年度,具備傳統產品屬性的債券投資以及銀行同業存款組合均不同程度為財政儲備提供了合理回報。而被視為財政儲備資產配置多元化進程重要元素的股票投資,則經歷了環球股市大幅波動,年終結算僅輕微獲利。至於外幣組合表現,因受到人民幣匯價下調影響,期內出現帳面虧損。總結二零一五年全年,財政儲備錄得逾24.3億的投資盈餘,相應年度回報率約為0.7%。

澳門財政儲備

資產負債分析表

(於八月十九日第8/2011號法律核准之澳門財政儲備制度第十二條)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財務暨人事處
方慧敏
行政委員會
丁連星
尹先龍
陳守信
李可欣
萬美玲

二零一五年度財政儲備監察委員會報告

(一)、財政儲備監察委員會意見

財政儲備監察委員會根據第8/2011號法律核准的《財政儲備法律制度》第十一條所賦予之權限,經審閱由澳門金融管理局提供的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儲備二零一五年度的會計賬目(有關帳目未經外部核數師審核)及年度報告,並經聽取澳門金融管理局代表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一日在委員會會議中就財政儲備二零一五年度的投資回報及投資展望的說明後,發表意見如下:

“澳門金融管理局提供的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儲備二零一五年度的會計賬目及年度報告已適當反映了財政儲備於二零一五年度全年的財務狀況;在以穩健為前提下,財政儲備的投資管理策略已漸趨多元化,有助提升其長遠投資回報。”

(二)、財政儲備二零一五年度投資表現

二零一五年,澳門金融管理局繼續秉持安全、穩健、審慎的投資管理理念,投資及管理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財政儲備。在全球經濟環境於下半年發生較大變動的情況下,財政儲備投資仍然錄得近24.3億澳門元(下同)的正回報,儘管年度回報率只有約0.7%,相較二零一四年度的2.0%有所下降,但考慮到金融市場波動劇烈,尤其是人民幣匯價下調,為財政儲備內的外幣資產帶來近53.1億元的賬面虧損,能取得正回報已不容易,而隨著財政儲備資產配置的進一步優化,例如增加投資於股權相關產品的比重,其中長期回報率有望逐步提升。

表(一):財政儲備組成 (億澳門元)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基本儲備: 1,318.8 1,164.6
超額儲備: 2,131.7 1,298.8
財政儲備: 3,450.5 2,463.4

目前,財政儲備所持有的資產類別,仍以債券及貨幣市場工具為主,貨幣市場投資包括海外及本地銀行的同業存款,而債券市場投資則集中在海外及內地的債券市場。自二零一四年起,財政儲備部份資金也開始投資於股權相關產品,比重並逐漸增加,由二零一四年的7.7%提升至二零一五年的14.3%;按貨幣劃分,相關資產則仍以美元及人民幣資產為主。

有關資產分佈及信貸評級參見以下各表: 

表(二):財政儲備資產分佈(類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債券: 38.0% 47.0%
貨幣市場工具: 47.7% 45.3%
股權相關產品: 14.3% 7.7%
總數: 100.0% 100.0%

表(三):財政儲備資產分佈(貨幣)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美元資產: 43.1% 28.9%
港元資產: 19.8% 14.1%
境外人民幣資產: 19.5% 37.3%
境內人民幣資產: 11.9% 11.3%
歐元資產: 0.9% 1.0%
澳門元資產: 0.2% 0.3%
其他資產: 4.6% 7.1%
總數: 100.0% 100.0%

表(四):長期及短期信貸評級
債券市場資產(1) 長期信貸評級 佔財政儲備比重
標準普爾 穆迪
AA+/AA/AA- Aa1/Aa2/Aa3 16.2%
A A1 17.0%
其他(2) 4.8%
貨幣市場資產 短期信貸評級  
A–1+ P–1 7.5%
A–1 P–1 36.6%
其他(3) 3.6%
股票市場資產 不適用 不適用 14.3%
  總計 100.0%

(1)如債券獲得的信貸評級不對稱,則按較低者歸類;

(2)經特別批核屬於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屬下中央企業發行的債券及國有商業銀行發行的次級債券;

(3)經特別批核低於標準普爾的A-1和穆迪P-1的短期信貸評級或未獲評級的銀行同業存款。

表(五)及表(六)列出澳門特別行政區及部分國家和地區政府基金的投資回報資料,但鑒於各基金的背景和設立的目的不同,難以直接比較,只能用於反映特定官方儲備的投資回報近況。

表(五):財政儲備投資收入 (百萬澳門元)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存款利息: 3,032.7 2,752.6
債券投資: 4,606.8 3,799.2
外匯: -5,313.8 -3,145.5
外託管理基金: 119.2 1,282.3
其他: -12.3 -10.9
總投資收入: 2,432.6 4,677.7
年度回報率: 0.7% 2.0%

表(六):投資回報率參照表

名稱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平均回報(1)
澳門財政儲備 0.7% 2.0% 3.0% 1.4%(3) n/a n/a n/a n/a 1.8%
澳門社保基金 n/a 2.9% 2.5% 3.7% 1.6% 3.0% 4.8% -5.1% 1.9%
澳門退休基金會(公務人員公積金) n/a n/a n/a 11.5% -5.8% 9.8% 19.7% -28.6% -0.3%
香港外匯基金 -0.6% 1.4% 2.7% 4.4% 1.1% 3.6% 5.9% -5.6% 1.6%
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n/a 5.5% 9.3% 10.6% -4.3% 11.7% 11.7% -2.1% 5.9%
挪威政府退休基金 n/a 24.2% 25.1% 6.7% -1.4% 9.5% 7.9% -6.7% 8.8%
新加坡淡馬錫控股(2) n/a 19.2% 1.5% 8.9% 1.5% 4.6% 42.7% -29.6% 5.0%
香港銀行同業拆息(3個月) 0.3% 0.3% 0.3% 0.3% 0.2% 0.2% 0.6% 2.6% 0.6%
倫敦銀行同業拆息(3個月) 0.2% 0.1% 0.2% 0.3% 0.2% 0.2% 0.8% 3.2% 0.6%
美國短期國債回報率 0.2% 0.2% 0.3% 0.3% 0.7% 1.1% 0.6% 4.7% 1.0%

(1)以國際認可之年複合成長率計算,而相關機構之平均回報則截至其數據公佈的最後年度;

(2)財政年度在每年三月底結束,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到二零一五年三月;

(3)二零一二年二月份成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的回報率。

(三)、總結

經綜合考慮上述情況和澳門金融管理局提供的相關資料後,財政儲備監察委員會各成員均認為,財政儲備於二零一五年度的投資回報,儘管低於二零一四年度,但考慮到年內金融市場的變化情況,要取得正回報已甚為不易,而隨著年度財政盈餘的撥入,財政儲備金額可望繼續提升,有利於澳門金融管理局採取更靈活的投資策略。為優化財政儲備的管理,澳門金融管理局宜考慮加強規範以控制風險、提升回報,同時豐富財務報表及相關資料內容,以提升運作透明度。

主席:何燕梅

委員:容永恩

陳志揚

附件: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儲備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份財務報表。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儲備情況

106 Patacas

106 Patacas

*(1)與上月對比增減率 Variação da taxa relativa do mês anterior

*(2)組合比率 Percentagem da combinação

澳門財政儲備

資產負債分析表

(於八月十九日第8/2011號法律核准之澳門財政儲備制度第十二條)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三十一日

澳門元
資產帳戶  負債帳戶 
財政儲備資產 339,077,254,095.91   其他負債 0.00

銀行結存

166,025,376,179.38      

債券

127,994,228,114.84      

外託管理基金

45,052,441,026.69   財政儲備資本 341,017,775,400.35

其他投資

5,208,775.00

基本儲備

131,880,240,600.00
     

超額儲備

213,174,569,971.75
其他資產 1,940,521,304.44  

本期盈餘

-4,037,035,171.40
         
總計 341,017,775,400.35   總計 341,017,775,400.35
         
財務暨人事處
方慧敏
行政委員會
丁連星
尹先龍
陳守信
李可欣
萬美玲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名 單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行政任用合同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兩缺,經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1.º 余意婷 76.94
2.º 余致文 76.44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之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一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顧問翻譯員 黎燕雲

委員: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陳善恩

行政公職局一等翻譯員 Gaspar Garcia


治 安 警 察 局

名 單

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EMFSM)第一百六十三條第四款d)項之規定,刊登有關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第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公布關於開設治安警察局普通職程、音樂職程之副警長晉升課程錄取考試,經治安警察局局長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確認的最後評核名單如下:

1. 合格者:

普通職程

職級 編號 姓名 最後分數 排名 備註
首席警員 163951 盛富仁 8.9 1  
" 220941 區達洪 8.8 2  
" 109941 呂國樑 8.7 3  
" 270971 陳文輝 8.6 4  
" 124961 曹鎮華 8.5 5  
" 204921 伍海林 8.5 6  
" 109991 曹偉航 8.5 7  
" 171941 梁華柱 8.4 8 z)
" 162961 甘炳堯 8.4 9  
" 286921 余文景 8.4 10  
" 104941 鄭觀偉 8.4 11  
" 218911 馮家樹 8.4 12  
" 322930 布月明 8.4 13  
" 221961 楊華雄 8.4 14  
" 101001 廖榮祖 8.4 15  
" 209921 盧金雄 8.3 16  
" 311921 馮華照 8.3 17  
" 163961 勞策衛 8.3 18  
" 384921 羅禮鵬 8.3 19  
" 229910 王詠詩 8.2 20  
" 251951 冼榮基 8.2 21  
" 165940 謝美琼 8.2 22  
" 116931 鄭劍杰 8.2 23  
" 204941 歐明亮 8.2 24  
" 146941 林溢濃 8.2 25  
" 136931 劉錦濤 8.2 26  
" 133970 黃譽珊 8.2 27  
" 262961 李志強 8.2 28  
" 231981 陸振強 8.2 29  
" 165961 伍嘉輝 8.1 30  
" 389921 何景騰 8.1 31  
" 191941 黃國㐵 8.1 32  
" 133961 馮智聰 8.1 33  
" 114910 梁月萍 8.1 34  
" 255971 梁啤仔 8.1 35  
" 325930 何惠琼 8.1 36  
" 148931 鄭士寧 8.1 37  
" 215930 郭梅紅 8.1 38  
" 108951 蕭自立 8.1 39  
" 200971 黃庭達 8.1 40  
" 239960 周樹清 8.1 41  
" 161980 鍾燕芬 8.1 42  
" 276951 葉浩坤 8.1 43  
" 244930 李詠思 8.1 44  
" 337951 張國恩 8.1 45  
" 299911 伍玉添 8.1 46  
" 207981 杜穎恆 8.1 47  
" 131981 岑建峰 8.1 48  
" 316911 陳劍鋒 8 49  
" 129970 陸秀雯 8 50  
" 123951 鄭觀利 8 51  
" 223930 甘艷芳 8 52  
" 189961 吳坤雄 8 53  
" 119961 馮秉麟 8 54  
" 179981 陸永楷 8 55  
" 243930 何煥坤 8 56  
" 232930 麥淑連 8 57  
" 308931 李賜富 8 58  
" 167891 郭文輝 8 59  
" 194951 蕭國衡 8 60  
" 105910 談敏慧 8 61  
" 308951 譚乃舟 8 62  
" 281971 黃添榮 8 63  
" 301951 李靖君 8 64  
" 121951 戴俊丞 8 65  
" 241921 鄒富勇 8 66  
" 131941 李偉鵬 8 67  
" 225921 陳志傑 8 68  
" 173981 陸國輝 7.9 69  
" 243960 陸少蘭 7.9 70  
" 115941 鄧國偉 7.9 71  
" 192881 劉淦森 7.9 72  
" 217981 李高倫 7.9 73  
" 245930 李國媚 7.9 74  
" 156980 陳淑敏 7.9 75  
" 177981 鍾志軍 7.9 76  
" 127961 楊永鋒 7.9 77  
" 334930 黃七妹 7.9 78  
" 192961 陳可志 7.9 79  
" 237971 周國敬 7.9 80  
" 147991 鄭偉強 7.9 81  
" 244981 陳志勇 7.9 82  
" 333930 趙燕萍 7.9 83  
" 135951 謝志豪 7.9 84  
" 297921 陳宇專 7.8 85  
" 273961 張培池 7.8 86  
" 157951 柳秉婁 7.8 87  
" 268951 鄒飛 7.8 88  
" 253960 龎筱泳 7.8 89  
" 117981 陳柱培 7.8 90  
" 269961 夏仲星 7.8 91  
" 155980 周美倫 7.8 92  
" 303961 楊子傑 7.8 93  
" 268971 霍宗鋒 7.8 94  
" 197951 彭志榮 7.8 95  
" 204951 李玉新 7.8 96  
" 132981 許志鴻 7.8 97  
" 268930 陳雪玲 7.8 98  
" 197961 關貴勝 7.8 99  
" 272971 馮啟棠 7.7 100  
" 136941 林升雨 7.7 101  
" 189981 蔡樹聰 7.7 102  
" 132970 林鳳珊 7.7 103  
" 180911 鄭光 7.7 104  
" 325920 王嘉麗 7.7 105  
" 331951 鄭宇靜 7.7 106  
" 331961 黎偉雄 7.6 107  
" 174991 鄧志豪 7.6 108  
" 168931 黃日雲 7.5 109  
" 178961 鄭俊文 7.3 110  

音樂職程

職級 編號 姓名 最後分數 排名 備註
首席警員 190083 盧亦聰 8.2 1  
" 271083 陳倩盈 7.7 2  
" 149083 李啟聰 6 3  

備註:z)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六十五條第四款之規定,為代表仍進行在職意外程序。

2. 不合格者:

普通職程

職級 編號 姓名 被淘汰項目
首席警員 213921 吳國永 a)
" 322951 周健新 a)
" 251981 葉綠全 a)
" 161991 梁以恆 a)
" 238960 張翼 a)
" 131931 梁國基 b)
" 125971 關卓弟 b)
" 181961 黃英杰 b)
" 193971 吳國華 b)
" 142971 翁偉德 b)
" 275951 黎錦雄 b)
" 258951 林明東 b)
" 106901 甘志華 b)
" 237981 司徒永康 b)
" 377921 黎蔭華 b)
" 215961 許炳威 b)
" 114921 陳卓成 c)
" 285931 李子強 c)
" 183961 余國權 c)
" 236981 陳達豐 c)
" 221971 梁亮明 d)
" 191971 余兆強 e)
" 254991 李振強 e)
" 130981 梁德賢 f)

被淘汰項目:

a)放棄

b)跨牆

c)“谷巴”測試

d)引體上升

e)80公尺

f)跳遠

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七十二條之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五日內向保安司司長提起上訴。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於治安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警務總長 古敬軒

委員:警司 王少嶺

副警司 葉樹賢


懲 教 管 理 局

公 告

根據十二月五日第60/94/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二款,及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三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現透過公告對嫌疑人張家輝警員的待決的紀律程序作出控訴的通知。

嫌疑人得在辦公時間內到位於澳門路環聖方濟各街懲教管理局查閱有關卷宗及索取控訴書副本,並須自公布日起十日內提交書面答辯。

二零一六年三月四日於懲教管理局

預審員 何暉妍

———

為填補懲教管理局人員編制內獄警隊伍職程第一職階警員五十四缺(男性三十二缺及女性二十二缺)及將來出現的職位空缺,經於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一日第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錄取及格及得分最高的前32名男性投考人及22名女性投考人修讀培訓課程及進行實習的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投考人臨時名單於本公告公佈之日起張貼於澳門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8樓A座懲教管理局服務諮詢中心,並同時上載於局方網頁www.dsc.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四日於懲教管理局

典試委員會主席 劉遠程


衛 生 局

名 單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兩缺,經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公佈投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1.º 鄭洪林 82.94  
2.º 林婷婷 82.72  
3.º 陳志凱 82.50  
4.º 程子健 81.94  
5.º 黃婉雯 81.83  
6.º 馮曉華 81.72  
7.º 黃雅婷 81.61  
8.º 巫佐良 81.17  
9.º 黃忠堅 81.11  
10.º 梁玟慧 81.00  
11.º 郭嘉敏 80.17  
12.º 何長全 79.83  
13.º 郭佩敏 79.72 a)
14.º 譚鳳蓮 79.72 a)
15.º 陳惠貞 79.50  
16.º 陳馥茹 78.89  

a)得分相同,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規定訂出排名的優先次序。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六年三月八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衛生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黃煒琪

正選委員:衛生局一等技術員 梁煒傑

法務局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 陳素禎

———

為展開取得醫院職務範疇神經科顧問醫生級別資格的程序,經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程序通告。現公佈最後評核名單如下:

投考人:

姓名 最後成績
梁惠怡 合格

根據第3/2015號行政法規《取得顧問醫生級別的條件》第二十五條適用的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最後評核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及可根據第3/2015號行政法規《取得顧問醫生級別的條件》第二十條第四款的規定,自本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中級法院提起司法上訴。

(經二零一六年三月十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三月五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神經科顧問醫生 Ramalho Matias, Fernando醫生

正選委員: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方榮志醫生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吳炳榮醫生

———

為填補衛生局以編制外合同制度任用的診療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診療技術員(化驗職務範疇)一缺,經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梁穎斌 71.00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之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成績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六年三月十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三月八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顧問診療技術員 詹瑞琼

正選委員:顧問診療技術員 Da Cruz de Carvalho e Rego, Vasco Ernesto

顧問診療技術員 梁燕雯

———

為展開取得醫院職務範疇腎科顧問醫生級別資格的程序,經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程序通告。現公佈最後評核名單如下:

投考人:
姓名 最後成績
廖永賢 合格

根據第3/2015號行政法規《取得顧問醫生級別的條件》第二十五條適用的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最後評核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及可根據第3/2015號行政法規《取得顧問醫生級別的條件》第二十條第四款的規定,自本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中級法院提起司法上訴。

(經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一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腎科顧問醫生 郭婉儀醫生

正選委員: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黃矩民醫生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代表 雷聲亮醫生

———

根據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之通告及按照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規定而進行普通外科專科最後評核考試。該評核成績已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日獲社會文化司司長確認,現公佈如下:

合格投考人:
姓名
梁展雲 16.5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公 告

為填補經由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六缺,經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七日第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並已上載於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衛生技術員(營養職務範疇)一缺,現根據第6/2010號法律《藥劑師及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制度》、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有限制及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並於本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醫生職程醫院職務範疇(肺科)第一職階主治醫生一缺,經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一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第131/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醫生職程開考程序規章》第十一條和第二十二條,以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重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重型車輛司機三缺,經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開考編號:00216/02-TSS)

為錄取一名實習人員參加進入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放射職務範疇)所必需的實習;以便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招聘衛生局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一缺。經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規定公佈,准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

為展開取得醫院職務範疇婦產科顧問醫生級別資格的程序,經二零一六年一月六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程序通告。現根據第3/2015號行政法規《取得顧問醫生級別的條件》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公佈,投考人確定名單和考試須知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

為填補經由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五缺,經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並已上載於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工人職程第五職階技術工人(機電設施設備維修和操作範疇)二缺,經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第3/P/16號公開招標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向衛生局臨床病理科供應醫療消耗品”進行公開招標。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東望洋新街335號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本局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澳門幣肆拾捌元整($48.00)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繳費地點:衛生局司庫科),亦可於本局網頁(www.ssm.gov.mo)內免費下載。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本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

開標將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上午十時在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側之“大禮堂”舉行。

投標者須以現金或支票的形式,向本局司庫科繳交澳門幣貳萬陸仟貳佰元整($26,200.00),或以抬頭人/受益人為“衛生局”的等額銀行擔保/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第15/P/16號公開招標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向衛生局供應及安裝四台可移動行人門框式輻射檢測儀”進行公開招標。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東望洋新街335號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衛生局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澳門幣叁拾玖元正($39.00)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繳費地點:衛生局司庫科),亦可於本局網頁(www.ssm.gov.mo)內免費下載。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本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

開標將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上午十時正在位於澳門加思欄馬路五號衛生局前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地下的“多功能會議室”舉行。

投標者須以現金或支票的形式,向本局司庫科繳交澳門幣肆萬捌仟元正($48,000.00),或以抬頭人/受益人為“衛生局”的等額銀行擔保/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第16/P/16號公開招標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向衛生局供應及安裝一臺全自動血型分析儀”進行公開招標。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東望洋新街335號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衛生局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澳門幣叁拾玖元正($39.00)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繳費地點:衛生局司庫科),亦可於本局網頁(www.ssm.gov.mo)內免費下載。

有意投標者應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七日上午十一時,前往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335至341號獲多利中心二樓之捐血中心集合,以便實地視察是次招標項目的安裝地點。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本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一六年五月三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

開標將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四日上午十時在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側之“大禮堂”舉行。

投標者須以現金或支票的形式,向本局司庫科繳交澳門幣肆萬肆仟元正($44,000.00),或以抬頭人/受益人為“衛生局”的等額銀行擔保/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

為填補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任用的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法醫範疇)兩缺,經二零一六年一月六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公佈,投考人知識考試成績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

為填補經由衛生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十一缺,經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七日第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有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並已上載於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通 告

第01/SS/2016號批示

根據第4/2010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三款(四)項及第四款的規定,本人續任衛生局仁伯爵綜合醫院護士監督蔣麗冰為護理同等學歷審查委員會委員,自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起,任期兩年。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開考編號:00616/02-ATA)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六年三月四日的批示,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以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本局現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衛生局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行政文員範疇)四十五缺,以及未來將出現的相同範疇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缺。

1. 開考類別 

本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

2. 開考有效期

本開考的有效期為一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

3. 任用方式

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聘用,試用期為期六個月。

4. 職務內容

從事處理一切涉及行政活動的工作,可包括一個或多個職務範圍,以確保機關的持續運作:在人事管理方面,處理一切與人事相關的行政程序及文書工作;在文書處理方面,製作各類文件,資料輸入,並作適當的精美印製;在文書管理方面,處理所有函件的收發及送遞程序;在檔案方面,進行組織及文件分類,管理存檔物料的保存工作,以及對大量文件進行內部管制;在接待公眾方面,接待使用者並向他們提供服務和資訊;在會計方面,處理預算案的計算工作,管理經常性開支,執行稅款收納;在財產管理方面,進行財產分類,並執行有關供應的工作。

5. 薪俸

5.1 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之薪俸點為第14/2009號法律《公職人員職程制度》附件一表二所載的第三級別195點。

5.2 需按工作安排接受輪值工作,提供輪值工作將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獲發相應之輪值津貼。

5.3 其他工作條件及福利按現行公職法律制度的一般及特別標準。

6. 投考條件

投考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投考:

6.1 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6.2 須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條第一款第b)項至f)項所規定的擔任公共職務之一般要件;

6.3 具有初中畢業學歷。

7. 投考辦法

報考人應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二十日內,填妥經第250/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核准的投考報名表(可於印務局購買或於其網頁及本局網頁下載),並附同下列文件,於指定期限及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以親送方式遞交到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報考收件處,位於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地下︰

7.1 與公職無聯繫的投考人應遞交:

a)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遞交時需出示正本核對);

b)本通告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遞交時需出示正本核對);

c)經投考人簽署的履歷(詳列學歷、工作經驗及相關專業培訓/課程,以及附同相關證明文件)(所遞交之履歷需經投考人簽署,否則視為沒有遞交)。

7.2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應遞交: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須遞交上述a)、b)和c)項所指文件以及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其內應載明曾擔任之職務、現處職程及職級、聯繫性質、在現處職級的年資、擔任公職的年資,以及參加開考所需的工作評核/工作表現評核。

與公職有聯繫的投考人,如上述a)、b)項所指文件及個人資料紀錄已存於投考人個人檔案內,可豁免遞交,但須在報名表上明確聲明。

8. 甄選方式

甄選以下列方式進行,而每項甄選方式之評分比例如下:

a)知識考試(淘汰制)── 50%;

b)專業面試(淘汰制)── 30%;

c)履歷分析── 20%。

知識考試是評估投考人擔任某一職務所須具備的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以筆試形式進行,為時三小時,知識考試取得的成績以0分至100分表示,得分低於50分,將被淘汰且不得進入接續的甄選方式。

專業面試是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在工作資歷及工作經驗方面的專業條件,專業面試的成績以0分至100分表示,得分低於50分,將被淘汰且不得進入接續的甄選方式。

履歷分析是透過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表現評核、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某一職務的能力。

9. 最後成績

9.1 最後成績以0分至100分表示。在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50分之投考人,均視為被淘汰。

9.2 如投考人得分相同,則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所規定訂出排名的優先次序。

10. 考試範圍

考試範圍包括以下內容:

a)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b)第57/99/M號法令──行政程序法典;

c)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

d)第81/99/M號法令──重組澳門衛生司之組織結構;

e)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f)第8/2004號法律──公共行政工作人員工作表現評核原則;

g)第31/2004號行政法規──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評核一般制度;

h)第8/2006號法律──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

i)第11/2007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工作表現的獎賞制度;

j)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k)第2/2011號法律──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制度;

l)第1/2014號法律──調整年資獎金、津貼及補助的金額;

m)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

n)經五月十五日第30/89/M號法令第6/2006號行政法規修改之十二月十五日第122/84/M號法令──有關工程、取得財貨及勞務之開支制度;

o)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規定購置物品及取得服務之程序;

p)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

q)一般時事及社會常識;

r)邏輯推理。

知識考試期間,除上述法例之外,投考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使用電子產品)查閱其他參考書籍或資料。

11. 名單公佈

知識考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將載於確定名單的公告內。

12. 典試委員會

本開考之典試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主席:首席顧問行政主任 譚釗成

正選委員:首席高級技術員 劉雅文

首席高級技術員 黃恩娜

候補委員: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 潘鳳儀

一等技術員 劉詩敏

13. 臨時名單、確定名單及成績名單的張貼地點

上述名單將於若憲馬路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人事處張貼,並上載於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上述名單的張貼地點及查閱地點亦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

14. 適用法例

本開考由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以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規範。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文 化 局

公 告

文化局為填補下列空缺,經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的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文化局總部及上載於文化局網頁,以供查閱:

行政任用合同人員:

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
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三缺;
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
第一職階一等攝影師及視聽器材操作員一缺。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有關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於文化局

局長 吳衛鳴

通 告

第11/IC/2016號批示

本人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及第二十三條規定,作出決定如下:

一、授予副局長梁曉鳴管理其屬下工作人員及演藝發展廳、澳門演藝學院及文化傳播處以下的權限:

(一)批准相關工作人員的年假表;

(二)批准相關工作人員享受每段最多十一個工作日的年假申請,並對更改、提前年假以及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累積最多十一個工作日年假的申請作出決定;

(三)對相關工作人員的缺勤解釋作出決定;

(四)認可工作表現評核結果,但主管人員除外;

(五)批准其管理範疇內部門主管及秘書的代任。

二、授予副局長陳炳輝管理其屬下工作人員及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公共圖書館管理廳、澳門檔案館、學術及出版處以下的權限:

(一)批准相關工作人員的年假表;

(二)批准相關工作人員享受每段最多十一個工作日的年假申請,並對更改、提前年假以及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累積最多十一個工作日年假的申請作出決定;

(三)對相關工作人員的缺勤解釋作出決定;

(四)認可工作表現評核結果,但主管人員除外;

(五)批准其管理範疇內部門主管及秘書的代任。

三、授予人力資源及行政處處長鄭麗雅以下權限:

(一)批准相關工作人員享受每段最多十一個工作日的年假申請,並對更改、提前年假以及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累積最多十一個工作日年假的申請作出決定;

(二)對相關工作人員的缺勤解釋作出決定;

(三)簽署文化局工作人員的職務、法律或薪俸狀況作出的聲明書或其他同類的證明文件,並得確認該等文件的副本;

(四)准許簽發存檔於人力資源及行政處的文件證明,但法律特別規定的除外。

四、授予文化局文化遺產廳廳長梁惠敏、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廳長何嘉榮、公共圖書館管理廳廳長鄧美蓮、組織及行政財政管理廳廳長羅麗薇、演藝發展廳廳長楊子健、文博廳廳長李麗嬌、澳門檔案館館長劉芳、文化傳播處處長林俊強、學術及出版處處長黃文輝、文化遺產保護處處長陳聰、研究及計劃處處長黃一翔、文創規劃及發展處代處長何鴻斌、圖書資源發展處處長孔繁婷、讀者服務及推廣處處長羅子強、組織及資訊處處長梁慶翔、財政及財產處處長梁淑盈、文娛活動處處長鄭繼明、演藝活動處處長李碧琪、澳門文化中心主任區慧思、澳門博物館館長呂志鵬、澳門藝術博物館館長陳浩星、視覺藝術發展處處長余永鴻以下權限:

(一)批准相關工作人員享受每段最多十一個工作日的年假申請,並對更改、提前年假以及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累積最多十一個工作日年假的申請作出決定;

(二)對相關工作人員的缺勤解釋作出決定。

五、根據法律規定,在核實有關開支的合法性、有預留款項及有權限實體的許可後,批准以載於預算內的開支撥款結算及支付有關開支之權限授予組織及行政財政管理廳廳長羅麗薇及財政及財產處處長梁淑盈共同簽署。

六、倘據位人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本批示所規定授予的權限僅由其代任人行使。

七、本授予的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管權的行使。

八、對行使現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九、獲授權人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在本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十、本批示廢止刊登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第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的第01/IC/2015號批示。

十一、在不妨礙第九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於文化局

局長 吳衛鳴


旅 遊 局

名 單

為旅遊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特別職程監察範疇第一職階一等督察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開考公告經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六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林佩琪 79.31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六年三月十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三月四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特級督察 林瑞源

正選委員:特級督察 何硯亢

顧問文案(法務局) 唐伯福

旅遊局為填補編制內特別職程監察範疇第一職階特級督察一缺,經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六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冼道寧 93.88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三月八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督察 施米高

正選委員:首席特級督察 馬小玲

特級督察(勞工事務局) 劉燕珊

———

為旅遊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開考公告經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三日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現公佈應考人最後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李卓敏 81.83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成績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首席技術員 陳玉蓮

正選委員: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 韋翠珊

二等高級技術員(教育暨青年局) 方偉聖

公 告

旅遊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翻譯員職程的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兩缺,以有限制及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七日第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中心12樓旅遊局告示板及上載於本局網頁(http://industry.macautourism.gov.mo)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七日於旅遊局

局長 文綺華

———

為填補旅遊局人員編制內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一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開考通告張貼在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2樓旅遊局告示板,並公佈於本局網頁(http://industry.macaotourism.gov.mo)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報考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的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於旅遊局

局長 文綺華


體 育 局

通 告

第16/GP/2016號批示

經考慮第15/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第19/2015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及行使在二零一六年三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期第二組公佈的第28/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四款所賦予的職權,作出本批示。

一、轉授予本局副局長劉楚遠,以下屬管理體育發展廳、運動員培訓處和運動醫學中心範疇之權限:

(一)就累積年假作出決定;

(二)批准不超越法定上限的超時或輪值工作;

(三)批准體育發展廳廳長、運動員培訓處及運動醫學中心人員享受年假及提前享受年假的申請;

(四)接受體育發展廳廳長、運動員培訓處及運動醫學中心人員因缺勤而作的解釋,有關決定取決於是否接受其提出的理由;

(五)認可人員工作表現評核結果,但屬評核主管者除外;

(六)批准作出由載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內關於體育局的開支表章節中的撥款承擔的、用於進行工程及取得財貨和勞務的開支,但以澳門幣壹拾伍萬元為限;如屬免除諮詢或豁免訂立書面合同者,有關金額上限減半;

(七)批准發放載於體育基金本身預算開支表中的津貼,但以澳門幣壹拾伍萬元為限;

(八)簽署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及以外實體和機構、屬體育局職責範圍內的文書,但致行政長官和司長辦公室、立法會、檢察長和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和審計署的文書除外。

二、轉授予本局副局長林蓮嬌,以下屬管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及大型體育活動廳和體育設施管理廳範疇之權限:

(一)就累積年假作出決定;

(二)批准不超越法定上限的超時或輪值工作;

(三)批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及大型體育活動廳廳長和體育設施管理廳廳長享受年假及提前享受年假的申請;

(四)接受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及大型體育活動廳廳長和體育設施管理廳廳長因缺勤而作的解釋,有關決定取決於是否接受其提出的理由;

(五)認可人員的工作表現評核結果,但屬評核主管者除外;

(六)批准作出由載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內關於體育局的開支表章節中的撥款承擔的、用於進行工程及取得財貨和勞務的開支,但以澳門幣壹拾伍萬元為限;如屬免除諮詢或豁免訂立書面合同者,有關金額上限減半;

(七)簽署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及以外實體和機構、屬體育局職責範圍內的文書,但致行政長官和司長辦公室、立法會、檢察長和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和審計署的文書除外。

三、轉授予本局體育發展廳廳長鄒國偉,以下屬管理該組織單位範疇之權限:

(一)批准其下屬享受年假及提前享受年假的申請;

(二)接受其下屬因缺勤而作的解釋,有關決定取決於是否接受其提出的理由;

(三)批准作出由載於體育基金本身預算開支表中,關於發放個別津貼以資助體育總會及體育會的權限,有關金額以澳門幣貳萬元為限;當發放的個別津貼是用作支付租賃體育設施的費用時,這項權限可提高至澳門幣壹拾伍萬元;

(四)簽署傳達上級批示的公函和一般程序的通知文件;

(五)簽署向提供財貨及勞務或進行工程之供應商諮詢價格的函件;

(六)簽發購置物料申請書。

四、轉授予本局體育設施管理廳廳長何華,以下屬管理該組織單位範疇之權限:

(一)批准其下屬享受年假及提前享受年假的申請;

(二)接受其下屬因缺勤而作的解釋,有關決定取決於是否接受其提出的理由;

(三)簽署傳達上級批示的公函和一般程序的通知文件;

(四)簽署向提供財貨及勞務或進行工程之供應商諮詢價格的函件;

(五)簽發購置物料申請書。

五、轉授予本局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及大型體育活動廳廳長李詩靈,以下屬管理該組織單位範疇之權限:

(一)批准其下屬享受年假及提前享受年假的申請;

(二)接受其下屬因缺勤而作的解釋,有關決定取決於是否接受其提出的理由;

(三)簽署傳達上級批示的公函和一般程序的通知文件;

(四)簽署向提供財貨及勞務或進行工程之供應商諮詢價格的函件;

(五)簽發購置物料申請書。

六、轉授予本局組織及行政財政管理廳廳長林國洪,以下屬管理該組織單位範疇之權限:

(一)批准其下屬享受年假及提前享受年假的申請;

(二)就其下屬累積年假而作出決定;

(三)接受其下屬因缺勤而作的解釋,有關決定取決於是否接受其提出的理由;

(四)批准體育局工作人員收回因病缺勤而喪失的在職薪俸;

(五)批准體育局工作人員及其家屬前往在衛生局範圍內運作的健康檢查委員會作檢查;

(六)按照法律規定,批准向有關工作人員發放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第2/2011號法律《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制度》或合同規定的年資獎金及津貼,以及第8/2006號法律訂定的《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所規定的供款時間獎金;

(七)批准為人員、物料及設備、不動產和車輛投保;

(八)批准提供與體育局存檔文件有關的資訊、查閱該等文件或發出該等文件的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九)批准作出由載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內關於體育局的開支表章節中的撥款承擔的、用於進行工程及取得財貨和勞務的開支,但以澳門幣壹萬元為限;

(十)簽署計算及結算體育局工作人員服務時間的證明文件;

(十一)簽署體育局人員職務、法律或薪俸狀況的聲明書或其他同類證明文件,並認證該等文件的副本;

(十二)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簽署體育局人員的個人資料紀錄;

(十三)簽署衛生護理證;

(十四)簽署體育局工作人員的報到憑證;

(十五)簽署致印務局的印件申請、政府船塢的勞務取得申請書;

(十六)簽署已獲有權限實體批准的資產及勞務取得申請書;

(十七)簽署傳達上級批示的公函和一般程序的通知文件;

(十八)簽署向提供財貨及勞務或進行工程之供應商諮詢價格的函件;

(十九)簽發購置物料申請書;

(二十)簽署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及以外實體和機構、屬體育局職責範圍內的文書,但致行政長官和司長辦公室、立法會、檢察長和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和審計署的文書除外。

七、當有關職位的據位人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其法定代任人行使本批示所轉授的權限。

八、當主管官職據位人的法定代任人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本批示所轉授的權限由有關附屬單位所隸屬的領導官職據位人行使。

九、本轉授權限不妨礙發出指令或指示的權力、收回權以及有權廢止獲轉授權者所作之行為。

十、對行使本轉授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得向社會文化司司長提起必要訴願。

十一、自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六日起,在本轉授權限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均予以追認。

十二、在不妨礙上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於體育局

局長 潘永權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通 告

第1/GAES/2016號批示

本人根據第4/2010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三款(二)項及第四款的規定,作出以下批示:

續任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特級技術員何可寧為護理同等學歷審查委員會委員,自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起生效,為期兩年。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蘇朝暉


澳 門 理 工 學 院

通 告

第001/ESS/2016號批示

本人根據第4/2010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三款(五)項及第四款的規定,作出以下批示:

續任澳門理工學院高等衛生學校教師林愛貞為護理同等學歷審查委員會委員,自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起生效,為期兩年。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於澳門理工學院高等衛生學校

校長 劉明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公 告

“統計暨普查局新辦公室裝修工程”

公開招標競投

1. 招標實體:土地工務運輸局。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施工地點:澳門馬濟時總督大馬路415號地下N座及2樓。

4. 承攬工程目的:室內裝修工作。

5. 最長施工期:160工作天(一百六十工作天)(為計算本承攬工程施工期之效力,僅星期日及按照第60/2000號行政命令訂定的公眾假日不視為工作天)。

6.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結束之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7.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8. 臨時擔保:$200,000.00(澳門幣貳拾萬元整),以現金存款、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之方式提供。

9.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5%(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有施工註冊的實體,以及在公開開標日期前已遞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的實體,而後者的接納將視乎其註冊申請或續期的批准。

12.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地下,土地工務運輸局接待暨一般文書處理科。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星期三)中午十二時正。

倘上述截標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交標之截止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13.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土地工務運輸局五樓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

倘截標日期根據上述第12點被順延、又或上述公開開標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公開開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根據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公開開標。

14. 編製標書使用之語言:標書文件須以澳門特別行政區之任一正式語文編製,若標書文件使用其他語言編製時,則應附具經認證之譯本,為了一切之效力,應以該譯本為準(產品的樣本說明除外)。

15.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時間及價格: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土地工務運輸局十七樓公共建築廳。

時間:辦公時間內(由九時至十二時四十五分及十四時三十分至十七時)。

於本局會計科可取得公開招標案卷副本,每份價格:$260.00(澳門幣貳佰陸拾元整)。

16.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工程造價60%;
——施工期3%;
——工作計劃10%;
——施工經驗及質量15%;
——廉潔誠信12%。

17.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一六年四月七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可前往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土地工務運輸局十七樓公共建築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李燦烽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公 告

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人員之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員一缺, 經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七日第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級開考公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將有關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澳門電力公司大樓六字樓行政暨財政處,並於本局網頁內公佈。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局長 張紹基


海 事 及 水 務 局

名 單

按照刊登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第二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有關海事及水務局通過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以編制外合同制度(現為行政任用合同)填補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行政範疇)兩缺,現公佈合格應考人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1.º 司徒嘉寶 65.03  
2.º 余翠婷 64.38  
3.º 陳燕霞 62.79  
4.º 薛新琳 61.75  
5.º 吳富華 61.00  
6.º 梁美欣 60.99  
7.º 施彬彬 60.17  
8.º 林明波 60.00  
9.º 郭錦文 59.93  
10.º 仇健堯 59.72  
11.º 王聖洪 59.68  
12.º 陳小琪 58.77  
13.º 趙秀玲 58.61  
14.º 李偉得 58.47  
15.º 鄔燕蘭 58.25  
16.º 李蘭蘭 58.03  
17.º 傅婉婷 57.75  
18.º 李彬浩 57.60  
19.º 盧啓賢 57.45  
20.º 何梓洋 57.36  
21.º 鄒釗 56.92  
22.º 王培鶯 56.57  
23.º 崔震聲 56.30  
24.º 李錦雄 56.07  
25.º 陸思琪 55.95  
26.º 黃燕松 55.87  
27.º 梁肖歡 55.31  
28.º 李淑君 55.23  
29.º 甄曉澄 55.06  
30.º 招可健 54.40  
31.º 蔡小旋 54.37  
32.º 李靜婷 54.29  
33.º 何振東 54.24  
34.º 謝友德 54.20  
35.º 鄺子嫣 54.00  
36.º 施劍華 53.88  
37.º 譚嘉榮 53.73  
38.º 曾雅詩 53.40  
39.º 黃清怡 53.32  
40.º 陳億達 53.25  
41.º 王純盈 53.13  
42.º 區健誠 52.73  
43.º 王聖雯 52.69 c)
44.º 彭美芬 52.69 c)
45.º 胡惠敏 52.68  
46.º 鄭鳳瑜 52.38  
47.º 林池勝 52.25  
48.º 駱健強 52.17  
49.º 何靜汶 51.83  
50.º 黃宏輝 51.50  
51.º 王寶賢 51.33  
52.º 張震 51.17  
53.º 鍾寶汶 50.82  
54.º 何珮珊 50.72  
55.º 魏曉雲 50.37 d)
56.º 黃思雅 50.37 d)
57.º 李甄妮 50.00 c)
58.º 李潤龍 50.00 c)

備註:

a)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三條第九款的規定:

——因缺席知識考試(筆試)被淘汰之投考人:510名;
——因缺席專業面試而被淘汰之投考人:3名。

b)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

——因知識考試得分低於五十分被淘汰之投考人:734名。

c)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優先排列準則。

d)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的優先排列準則。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上述名單向許可開考的實體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四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三月七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唐蘊紅

正選委員: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吳德龍

一等高級技術員 羅浩延

———

海事及水務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人員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張欣之 66.36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七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認可)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於海事及水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海事及水務局顧問高級技術員 盧敏如

正選委員:文化局一等高級技術員 蘇建明

海事及水務局首席技術輔導員 黃展


郵 政 局

公 告

為填補郵政局行政任用合同人員的以下空缺,經二零一六年三月二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公告,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議事亭前地郵政總部大樓二樓,並於本局網頁內公佈:

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四缺(一般範疇兩缺及資訊科技範疇兩缺);
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五缺(資訊科技範疇);
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五缺(一般範疇兩缺及資訊科技範疇三缺);
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十二缺;
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五缺。

根據同一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於郵政局

局長 劉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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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填補郵政局以行政任用合同任用的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三缺,現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有關開考通告正張貼在澳門議事亭前地郵政總部大樓二樓,並於本局網頁及行政公職局網頁內公佈,報考應自緊接有關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作出。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於郵政局

局長 劉惠明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名 單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為填補地球物理暨氣象局行政任用合同人員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數學範疇)兩缺,經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的通告。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1.º 張家浩 68.13
2.º 蔡仲霞 66.38
3.º 陳耀安 65.99
4.º 曾震宇 65.50
5.º 陳家豪 63.13
6.º 徐健培 61.13
7.º 周駿業 58.88
8.º 馮健韶 57.88
9.º 林美芳 57.35
10.º 黃淑敏 56.75
11.º 何耀堂 56.38
12.º 何英俊 54.25

備註:

1)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三條第九款的規定:

因缺席知識考試而被除名之投考人:20名。

2)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

因知識考試得分低於五十分被淘汰之投考人:34名。

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算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經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 馮瑞權

正選委員:地球物理暨氣象局行政暨財政部主任 區少玫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顧問氣象高級技術員 曾秀樺

公 告

為填補本局行政任用合同人員輕型車輛司機職程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兩缺,經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有關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入職開考之通告,現根據第23/2011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准考人確定名單已張貼於氹仔大潭山天文台斜路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並於本局網頁內(http://www.smg.gov.mo)公佈。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交 通 事 務 局

名 單

交通事務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人員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兩缺(一般範疇一缺及資訊範疇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一般範疇:
唐偉明 84.61
資訊範疇:
盧志明 86.94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六日於交通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交通事務局職務主管(首席高級技術員) 陳嘉俊

正選委員:交通事務局首席高級技術員 梁喜欣

法務局首席技術員 林松傑

交通事務局為填補行政任用合同人員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缺,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級開考,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現公佈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張詠芷 83.39

按照第23/201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六日於交通事務局

主席:交通事務局職務主管(首席高級技術員) 陳嘉俊

正選委員:交通事務局特級技術輔導員 李淑美

房屋局首席技術輔導員 吳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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