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一零年三月三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簽署人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及第三款的規定,危行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之編制外合同,由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試用期性質的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陳惠新及袁樣顏,自二零一零年二月八日起,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勤雜人員,為期六個月。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二日批示:

鄭華峰博士——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副主任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定期委任獲續任,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至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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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六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行 政 會

批 示 摘 錄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何永慧,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二日起,在行政會秘書處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之職務,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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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二日於行政會秘書處

秘書長 柯嵐


廉 政 公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七日批示如下:

林俊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2009號行政法規第三十條第一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二十六條,並連同第14/2009號法律第五十五條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二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為期一年。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四日批示如下:

蕭仲賢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2009號行政法規第三十條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條第一款,並連同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之規定,本公署資訊處處長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定期委任自二零一零年四月十四日起獲續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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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五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沈偉強


審 計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日的批示:

Luiz Amado de Vizeu學士——教育暨青年局確定委任之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第12/2007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九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起,繼續以徵用方式於本署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為期一年。

摘錄自審計長辦公室主任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五日的批示:

關荔生,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及第12/2007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九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配合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為320,由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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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四日於審計署

審計長辦公室主任 趙占全


警 察 總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所作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二條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在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一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排名第二的合格應考人Paulo Ng Correia,獲臨時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翻譯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以填補第5/2009號行政法規而設立之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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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於警察總局

局長 白英偉


立 法 會 輔 助 部 門

議 決 摘 錄

立法會執行委員會分別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八日及二月八日議決如下:

根據八月四日第14/2009號法律第四十五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邱志強在本部門擔任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點150,為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二月十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阮觀宏學士在本部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八月四日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黃志光在本部門擔任第五職階勤雜人員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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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三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楊瑞茹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周志雄、鄧釗建及黃錫強擔任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點150),為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殷永洋擔任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薪俸點150),為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三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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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四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九日代理行政長官作出的批示:

根據八月十二日第11/96/M號法律第四條及第六條第二款的規定,賦予“亞太家庭組織”行政公益法人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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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五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本局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葉少媚在本局擔任社會重返廳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九日起續期一年。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林智龍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625,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第四職階輕型車輛司機黃少強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九日起生效。

按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李荔萍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董珍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四)項及第三款之規定,本局第六職階勤雜人員胡春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七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180,自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陸麗儀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75,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九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呂偉良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75,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二十六條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黃柏基、李詠妍及李康婷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400,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起生效。

按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彭婉嫻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九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張維雯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九日起續期三個月。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黃詠欣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75,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三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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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四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身 份 證 明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八月三日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之規定,徐昕在本局擔任刑事紀錄處處長之定期委任獲續期兩年,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三日起生效。

根據八月三日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之規定,張麗珊在本局擔任開發暨製作處處長之定期委任獲續期兩年,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三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副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四)項及第三款之規定,區鳳儀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勤雜人員的散位合同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級別之第七職階,薪俸180點,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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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五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印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代理行政長官於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九日的批示:

江建清及林文藝——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簽訂為本局第一職階散位技術工人,為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三月三日起生效,並同時終止其現時第三職階散位勤雜人員的職位。

鍾添友及何子傑——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簽訂為本局第一職階散位技術工人,為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三月三日起生效,並同時終止其現時第一職階散位勤雜人員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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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五日於印務局

代局長 梁禮亨


國 際 法 事 務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根據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黃嬌真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九日起獲修改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5,其餘合同條款維持不變。

透過本辦公室主任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陳家榮——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日起獲修改為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65,其餘合同條款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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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三日於國際法事務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高德志


民 政 總 署

更 正

因本署文誤,現更正刊登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15519頁之決議摘錄如下:

原文為:“Licenciada Kuok, Wah Ho ”

應改為:“Licenciada Kwok, Wah Ho”;

原文為:“Licenciada Lung, Man Wai ”

應改為:“Licenciada Lung, Man Wai Tere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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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四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法 律 改 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本辦公室人員Delfina Choi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85點。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本辦公室人員張涵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85點。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本辦公室人員伍珊珊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05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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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四日於法律改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朱琳琳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代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黃維政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起續期一年。

聲 明 書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一零)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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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六日於財政局——代局長 江麗莉


勞 工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十二月二十九日及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期間、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陳淑瑩,自二零零九年十月一日起續聘擔任第一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薪俸點為345點,為期一年;

李啟雄,自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六日起續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薪俸點為195點,為期一年;

林福安,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起續聘擔任第一職階輕型車輛司機職務,薪俸點為150點,為期一年;

關鳳,自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二日起續聘擔任第五職階勤雜人員職務,薪俸點為150點,至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止;

黃潤娣,自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日起續聘擔任第一職階勤雜人員職務,薪俸點為110點,為期一年。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及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林艷琼,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起續聘擔任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510點;

梁瑞雯,自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一日起續聘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505點;

源森明,自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一日起續聘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70點;

何建宗,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起續聘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75點;

梁永華,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起續聘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75點;

潘定洪,自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起續聘擔任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320點;

馮志敏,自二零零九年十月一日起續聘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305點;

蘇靜儀,自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起續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薪俸點為195點。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日、十二月十五日、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及一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應李毅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應李兆光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應楊忠仁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起予以解除。

應劉家光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五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及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一年,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黃啟麟,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30點;

何禮堯,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50點;

陳淑敏,自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八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50點;

鄧子揚,自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5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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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五日於勞工事務局

代局長 Noémia Maria de Fátima Lameiras副局長


博 彩 監 察 協 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王靄茵學士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65,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二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一款二)項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評核名單中分別排行第一名至第十三名之合格應考人特級督察Alexandre Alves Rodrigues、李國輝、鄭志展、Filomeno Carlos Jorge Airosa、胡興強、許和順、陳偉雄、黃志輝、許德華、林天豪、包鎮旗、鄭文祥及賽源,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特級督察,以填補刊登於十一月三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34/2003號行政法規所設立的人員編制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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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三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及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三日批示核准的社會保障基金二零一零財政年度第一次預算修改。

社會保障基金二零一零財政年度第一次預算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資本開支

   
07 00 00 00   投資    
07 09 00 00   運輸物料 110,000.00  
07 10 00 00   機械及設備   110,000.00
          總額 110,000.00 110,000.00

二零一零年二月五日於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馮炳權,李振宇,劉永誠,李偉斌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之規定,梁雅媚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在本基金擔任資訊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四日起續期一年。

聲 明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本基金人員編制第二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Felix Pontes, Maria Luciana de Figueiredo Antunes,因達年齡上限,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四條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五日起終止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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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五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卹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發出的批示:

(一)衛生局第五職階一級護士梁少華,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96997,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二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8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轉制

按照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二日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及經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三十二條第三款(四)項及第四款之規定,下列公務人員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轉入公積金制度:

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 姓名 部門
130672 丘曼玲 行政暨公職局
140910 程綺雲 統計暨普查局

移轉價值

按照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九日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及經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

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三十七條之規定,下列公務人員獲批准將退休及撫卹制度的服務時間轉化為移轉價值:

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 姓名 部門

156957

林煒任 社會工作局

權益歸屬比率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發出的批示:

金融情報辦公室高級技術員曾佩琦,供款人編號6029785,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四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政府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二十五。另基於該供款人之註銷登記原因並不符合經第5/2007號法律修改之五月二十七日第25/96/M號法令第七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四十條第四款之規定,訂定其無權取得「特別帳戶」的任何結餘。

衛生局衛生服務助理員梁倩影,供款人編號6101087,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政府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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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六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人 力 資 源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梁詩樂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230點。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劉德志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二職階技術工人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七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60點。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Chan Domingos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二職階技術工人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二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6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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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五日於人力資源辦公室

主任 黃志雄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七日起與莊小萌、張曉華及余翠齊簽訂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七日起,與何子傑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50。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之批示:

應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Dos Anjos Júlio Miguel之申請,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起解除其在本局之編制外合同,並終止與本局之聯繫。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一日之批示:

應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梅詠思之申請,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起解除其在本局之散位合同,並終止與本局之聯繫。

應第一職階勤雜人員羅遠根之申請,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起解除其在本局之散位合同,並終止與本局之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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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局長 潘樹平警務總監


治 安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二條及第七十五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及按其個人意願,治安警察局警員編號114001梁文生、100041盧嘉志、242041歐嘉輝及179071林志南以特別委任方式,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至七月二十五日期間,前往司法警察局修讀第十四屆實習刑事偵查員培訓課程,並按照同一《通則》第九十八條b)項之規定,轉為處於“附於編制”之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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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三日於治安警察局

局長 李小平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第14/2009號法律第五十五條第二款(三)項,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蔡素雄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之職務,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起,為期六個月,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230點。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第14/2009號法律第五十五條第二款(三)項,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陳耀光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之職務,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起,為期六個月,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95點。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Xavier Pereira, Cristiano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更改為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305點。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四款、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十條之規定、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第一款(七)項、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及第8/2008號行政法規第四條之規定,並連同八月十六日第8/2004號法律第八條及第九條,以及公佈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六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的三月二十四日第20/2006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一款(三)項之規定,本局臨時委任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梁綺雯,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九日起,獲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b)項及第二十三條第十二款之規定、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十條之規定、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第一款(七)項、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及第8/2008號行政法規第四條之規定,並連同八月十六日第8/2004號法律第八條及第九條,以及公佈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六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的三月二十四日第20/2006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一款(三)項之規定,本局定期委任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劉慧怡,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獲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王麗娜及鄭佩君之編制外合同至二零一零年一月三十一日終止,並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與其重新訂定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35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及第二十八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許思強及譚偉明——第五職階技術工人;

梁仲圓——第四職階技術工人;

梁偉錢、鄭社俊及吳加馮——第二職階技術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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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六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局長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之批示:

陳,桂花,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續約一年。

陳,桂花,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九年十月二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

按照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賀東及王古岩——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五日起,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為期一年,薪俸點為620點。

袁媛——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五日起,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二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為期一年,薪俸點為600點。

趙萍——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五日起,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五職階一級護士,為期一年,薪俸點為405點。

按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五日之批示:

何,美亮,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一級護士,由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三日起獲續約六個月。

按照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范韞明,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一零年一月六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Bettencourt Pinto Nobre de Oliveira, Maria Teresa de Jesus,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三職階醫院主任醫生,由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Reis de Miranda e Morais, Maria Cristina,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三職階醫院主任醫生,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二日起獲續約一年。

Maia Trindade, Maria Dulce,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三職階公共衛生主任醫生,由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Da Cunha Martins Pereira, José Carlos,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一零年一月六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范洪偉——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由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五日起,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為期一年,薪俸點為620點。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劉,咏儀及梅,菠,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醫生,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按照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Delgado Vicente Lima, José Gabriel,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二職階醫院主任醫生,由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鄭,嘉琪,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獲續約六個月。

按照局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李,國斌,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同一職級和職階之職務,為期六個月,由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之批示:

石,慧貞學士——按八月三日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三十一條第一款,以及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及第九條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由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八日起,獲續任為本局社會工作部主任,為期一年。

按照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九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王明慧、黃慶英、何華生——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M-1713、M-1714、M-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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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雪琪、鄧志棠——獲准許從事診療輔助技術員(臨床分析及公共衛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T-0136、T-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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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李顯揚——獲准許從事牙科醫師職業,牌照編號是:O-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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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曉輝——應其要求,取消第M-0944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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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愛順勢醫療中心有限公司——應其要求,中止第AL-0092號仁愛順勢醫療中心執照之許可,為期兩年,診所位於澳門士多紐拜斯大馬路43G號富臨閣地下C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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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五日於衛生局

副局長 鄭成業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簽署人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一日批示:

余嘉恩學士,本局一等高級技術員,應其要求解除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五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副局長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五日批示:

李潔茵學士,根據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條和第五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之附件二取代之附表,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一級第三階段中葡中學教師,薪俸點為525,由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六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批示:

莫嘉敏,本局確定委任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一等文員),應其要求免除上述職務,由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起生效。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附件一表二,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為期壹年,由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起生效,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二等高級技術員,第一職階、薪俸點為430:陸榮輝學士,吳燮坤學士、冼尚禮學士、譚振興學士及余翠嬋學士;

二等技術員,第一職階、薪俸點為350:賈詩燕學士、關志恆學士、黎莉娜學士、李家順學士、莫嘉敏學士、蕭俊賢學士、余裕坤學士及黃桂芬,具高等專科學位。

聲 明

為應有之效力,茲聲明蕭麗芳學士擔任本局學前暨小學教育處處長之定期委任,到期限屆滿而終止。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二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由二零一零年二月十日起返回其原職位,擔任本局編制內之三級第三階段中葡小學中文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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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九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五條的規定,鄭芷瑩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在體育發展局擔任職務之日起,終止在本局以編制外合同方式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首位續期一年,其餘兩年,自下指日期起生效:

張美香——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為195,自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起生效;

易梓偉——第二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為315,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章祥貴——第二職階一等繪圖員,薪俸點為280,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下指日期起生效:

陳婉薇、冼坤妹、阮惠英——第四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40,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二日起生效;

張建誠——第四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點為200,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三日起生效;

陳道書——第四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40,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下指日期起生效:

阮麗珊——第四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40,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三日起生效;

António Ramos Lucindo——第十職階技術工人,薪俸點為300,自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二日起生效;

劉清泉——第一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點為170,自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起生效;

林錦江——第六職階重型車輛司機,薪俸點為240,自二零一零年四月八日起生效;

何錫明——第六職階技術工人,薪俸點為220,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

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五日於文化局

代局長 王世紅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及一月十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黎慧明在本辦公室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晉升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85。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江 啓苗在本辦公室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九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晉升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600。

———

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二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郭小麗


澳 門 理 工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根據第42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茲公佈經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批示核准之澳門理工學院二零一零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一次修改及獨立預算《04-01-05-00-56 “一國兩制”研究中心》款項之分配:

澳門理工學院本身預算二零一零財政年度第一次預算修改

單位 : 澳門幣

職能分類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經常開支    
   01 00 00 00 00 人員    
   01 01 00 00 00 固定及長期報酬    
   01 01 01 00 00 法律通過之編制人員    
3-02-1 01 01 01 01 00 薪俸或服務費 1,820,000.00  
  01 01 07 00 00 固定及長期酬勞    
3-02-1 01 01 07 00 03 職務主管及秘書 980,000.00  
  01 02 00 00 00 附帶報酬    
  01 02 10 00 00 各項補助——現金    
3-02-1 01 02 10 00 99 其他 3,000,000.00  
  02 00 00 00 00 資產及勞務    
  02 01 00 00 00 耐用品    
3-02-1 02 01 01 00 00 建設及大型裝修 120,000.00  
  02 01 04 00 00 教育、文化及康樂用品    
3-02-1 02 01 04 00 02 書刊及技術文件 300,000.00  
  02 03 00 00 00 勞務之取得    
  02 03 09 00 00 未列明之負擔    
3-02-1 02 03 09 00 02 非技術性臨時工作 400,000.00  
  04 00 00 00 00 經常轉移    
  04 01 00 00 00 公營部門    
  04 01 05 00 00 其他    
3-02-1 04 01 05 00 56 “一國兩制” 研究中心 2,010,000.00  
  04 02 00 00 00 私立機構    
3-02-2 04 02 00 00 02 社團及組織 500,000.00  
  04 03 00 00 00 私人    
3-02-2 04 03 00 00 01 企業   10,000,000.00
  04 04 00 00 00 外地    
3-02-1 04 04 00 00 99 其他 870,000.00  
            總額 10,000,000.00 10,000,000.00

澳門理工學院獨立預算《04-01-05-00-56“一國兩制”研究中心》

單位: 澳門幣

職能分類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編號 開支名稱
              經常開支  
  01 00 00 00 00 人員  
  01 02 00 00 00 附帶報酬  
3-02-1 01 02 06 00 00 房屋津貼 50,000.00
  01 02 10 00 00 各項補助——現金  
3-02-1 01 02 10 00 99 其他 5,000.00
  01 05 00 00 00 社會福利金  
3-02-1 01 05 01 00 00 家庭津貼 16,000.00
  01 06 00 00 00 負擔補償  
3-02-1 01 06 04 00 00 各項補助——負擔補償 40,000.00
  02 00 00 00 00 資產及勞務  
  02 01 00 00 00 耐用品  
  02 01 04 00 00 教育、文化及康樂用品  
3-02-1 02 01 04 00 02 書刊及技術文件 44,000.00
  02 03 00 00 00 勞務之取得  
  02 03 05 00 00 交通及通訊  
3-02-1 02 03 05 03 00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46,000.00
  02 03 08 00 00 各項特別工作  
3-02-1 02 03 08 00 01 研究、顧問及翻譯 1,000,000.00
  02 03 09 00 00 未列明之負擔  
3-02-1 02 03 09 00 02 非技術性臨時工作 20,000.00
           

資本開支

 
  07 00 00 00 00 投資  
3-02-1 07 10 00 00 00 機械及設備 789,000.00
            總額 2,010,000.00

———

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五日於澳門理工學院——秘書長:陳偉民


旅 遊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李嘉汶,本學院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現行第45/95/M號法令第四十四條第一款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條第一款、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獲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職級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為期二年,由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李嘉汶,本學院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其編制外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終止。

根據院長於二零一零年二月八日之批示:

黃永禧,本學院第五職階技術工人,屬散位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及《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其合同獲續期一年,並屬同一職級及職階,由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歐寧堅,本學院第四職階技術工人,屬散位合同——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三)項、第三款及《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晉階為第五職階技術工人,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李嘉汶,本學院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及《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兩年,並屬同一職級及職階,由二零一零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Ogata, Tamami,本學院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兩年,並屬同一職級及職階,由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院長於二零一零年二月十日之批示:

吳瑞蘭,本學院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及《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兩年,並屬同一職級及職階,由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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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六日於旅遊學院

副院長 甄美娟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黃偉俠、譚惠芳、楊敬鴻、梁可婷及吳海霞——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合同由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何榮鋒,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四月四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作出之批示:

按照八月三日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及第九條之規定,本局行政處處長盧貴芳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定期委任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日起生效。

聲 明

為著應有效力,茲聲明李匡祺工程師在本局擔任土地管理廳廳長的定期委任,應其要求,到期限屆滿而終止,根據八月三日第15/2009號法律第十七條第一款及第三十一條第三款之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二月十六日起返回其原職位,擔任本局人員編制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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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四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下列在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四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評核成績中的合格應考人,獲臨時委任於本局人員編制:

評核成績中的唯一合格應考人余家敏,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測量範疇),薪俸點為430點;

評核成績中排名第一的詹慶心,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地籍範疇),薪俸點為43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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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五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局長 陳漢平


港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八月三日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二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c項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關俊威及潘發明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海事人員職務,薪俸點為225點,試用期六個月,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九日起生效。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九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八月十日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本局港口及船舶事務廳廳長李榮勝碩士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定期委任自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日起獲續期一年。

摘錄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九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的規定,第一職階勤雜人員劉綺紅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五月七日起續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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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四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郵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陳念慈具備擔任職務之專業能力及適合的工作經驗,根據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之規定,其在本局擔任郵務廳廳長的定期委任續期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四條、第五條及第三十一條,並配合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二款、第五條及第七條的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李嘉琪學士為本局儲金局行政、會計暨基金管理組組長,為期一年。

按照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現刋登委任理由及獲委任人的學歷和專業簡歷如下:

1. 委任理由:

委任人於二零零二年開始擔任公職,一直擔任有關行政、會計及基金管理的工作已超過七年,工作表現一直理想,又顯示良好的公民品德;並多次以代任方式履行組長職務,顯示她具備擔任組長的專業能力。

2. 學歷:

工商管理學士學位。

3. 職業培訓:

——公務人員基本培訓課程;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財務報告準則;

——中層公務人員基本培訓課程研修班。

4. 工作經驗:

——二零零二年起加入公職並在郵政局擔任職務;

——二零零五年至二零零八年擔任技術員;

——自二零零八年四月起擔任高級技術員;

——曾多次被委任以代任制度擔任組長。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七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十九的首席高級技術員劉惠明、梁祝艷、溫美蓮、黃錦欣、葉曉紅、原慧姿、鄭秋明、鄒瑞儀、鍾煥玲、孫君煬、陳念慈、康經維、施崢嶸、梁燊堯、容美玉、吳美琪、李玉嬋、區潔萍及António Viegas de Jesus Costa,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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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六日於郵政局

局長 劉惠明


房 屋 局

批 示 摘 錄

根據第75/2009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第一條第五及第八款轉授予的權限,簽署人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九日作出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及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劉翠碧、孔美玲及袁美娟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分別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四日、三月四日及三月八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該等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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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一日於房屋局

局長 譚光民


環 境 保 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八月三日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七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唯一的合格應考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李少容,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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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五日於環境保護局

局長 張紹基


交 通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二條第三款(一)項、第四條及第五條,並配合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二款、第三條第一款、第五條及第七條,以及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b)項及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鄺偉卓學士為本局交通規劃及建設廳廳長,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三日起,為期一年。

按照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現刊登委任理由及獲委任人的學歷和專業簡歷如下:

1. 委任理由:

——職位出缺及因本局的職責有需要填補空缺;

——獲委任人自一九九八年開始擔任公職,在公共行政領域工作超過十一年,而自本局立局至今,一直擔任道路工程處處長,工作表現卓越,在本局任職期間表現出其具備擔任交通規劃及建設廳廳長一職所需的專業能力及經驗。

2. 學歷:

土木工程學士學位。

3. 職業培訓:

——「中、高級公務員基本培訓課程」;

——「粵澳城市規劃研習班」;

——「政策制訂及執行培訓課程(處級主管)」;

——「行政程序課程」;

——「中、高級公務員管理發展課程」;

——「公務人員基本培訓課程」;

——「交通規劃理論與方法課程」;

——「遙感技術與應用培訓課程」;

——「建築鋼結構規章課程」。

4. 工作經驗:

——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至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以代任方式擔任土地工務運輸局運輸廳整治、信號暨監管組組長之職務;

——於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本局道路工程處處長。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二條第三款(二)項、第四條及第五條,並配合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二款、第三條第二款、第五條及第七條,以及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b)項及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鄺詠琪學士為本局行政及財政處處長,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三日起,為期一年。

按照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現刊登委任理由及獲委任人的學歷和專業簡歷如下:

1. 委任理由:

——職位出缺及因本局的職責有需要填補空缺;

——獲委任人自二零零五年開始擔任公職,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一日起,獲委任人擔任本局公共關係處一等技術員,並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一日起,擔任本局公共關係處處長,其間工作表現卓越,且具備豐富的專業知識及工作經驗;

——在進入公職前,獲委任人亦曾於多間私人機構擔任屬人力資源及行政方面的主管職位。基此,可表現出其具備擔任本局行政及財政處處長一職所需的專業能力及經驗。

2. 學歷:

工商管理學學士學位(主修日語及工商管理)。

3. 職業培訓:

——「公共財政管理制度課程」;

——「活動統籌之公關實務課程」;

——「葡萄牙語課程(第一級)」;

——「公務人員基本培訓課程」;

——「ISO14001:2004課程」;

——「ISO14001:2004內部環境管理審核員培訓課程」;

——「外交禮賓培訓課程及人力資源管理課程」。

4. 工作經驗: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六日起,以短期個人勞動合同方式進入民政總署,擔任技術員;

——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一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擔任本局公共關係處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

——於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起,擔任本局公共關係處職務主管;

——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一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本局公共關係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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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六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汪雲


科 技 委 員 會 秘 書 處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7/2005號行政法規及第10/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6/2001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第三款(二)項,以及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委員會秘書處第三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區鈺儀之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為230,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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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四日於科技委員會秘書處

秘書長 梁寶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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