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一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立 法 會 輔 助 部 門

名 單

按照二零零七年一月三日第一期第二組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的通告,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填補立法會輔助部門人員編制的資訊技術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一缺之唯一及格准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分

黎,建明 9.15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以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規定,准考人可在本名單刊登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出上訴。

(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三日議決確認)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八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秘書長 施明蕙

委員:副秘書長 楊瑞茹

處長 João Maria de Castro Ribas da Silva

———

按照二零零七年一月三日第一期第二組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的通告,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填補立法會輔助部門人員編制的資訊督導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資訊督導員兩缺之及格准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分

1. 詹,慶怡 8.46
2. 梁,慶欣 8.21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以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規定,准考人可在本名單刊登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出上訴。

(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三日議決確認)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八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秘書長 施明蕙

委員:副秘書長 楊瑞茹

處長 João Maria de Castro Ribas da Silva

———

按照二零零七年一月三日第一期第二組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的通告,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填補立法會輔助部門人員編制的專業技術職程第一職階特級公關督導員兩缺之及格准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分

1.李, 靄慈 8.16
2.鄭,秀賢 8.14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以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規定,准考人可在本名單刊登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出上訴。

(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三日議決確認)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八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秘書長 施明蕙

委員:副秘書長 楊瑞茹

   處長 João Maria de Castro Ribas da Silva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公 告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通過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為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本辦公室下列空缺:

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兩缺;
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一缺;
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員一缺。

上述之開考通告已張貼於四月二十五日前地終審及中級法院大樓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身 份 證 明 局

名 單

身份證明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二缺,經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八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考試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譚佩賢 8.66
2. 葉燦深 8.51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本名單於二零零七年四月二日獲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日於身份證明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陳海帆

委員:處長 黃寶瑩

處長 羅健儀


工 商 業 發 展 基 金

名 單

為履行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有關對私人和私人機構給予財政資助,工商業發展基金現公佈二零零七年第一季度獲津貼的名單:

受資助實體 核准批示 資助金額 目的
澳門經濟學會 12/02/2007 $ 250,000.00 發放調研“博彩旅遊業垂直多元化專題研究”財政資助。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26/02/2007 $ 558,000.00 發放舉辦“北區消費嘉年華”財政資助。
澳門科技大學基金會
(澳門藥物及健康應用研究所)
12/03/2007 $ 20,000.00 發放舉辦“保障食品安全之標籤法及定期檢測”研討會財政資助。

二零零七年四月三日於工商業發展基金

管理委員會代主席 戴建業


治 安 警 察 局

公 告

按照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一日第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開考通告,開考基礎職程之副警長晉升課程之錄取考試,以填補普通職程現有的十五個空缺及機械職程的三個空缺,並引用《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三款,增加普通職程五個入讀晉升課程的名額。

經保安司司長確認之投考人名單,現根據《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自本通告公佈日起張貼於治安警察局資源管理廳文書暨檔案科,以供查閱,為期十日。

根據《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投考人得在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五日內向許可開考之實體提起上訴。

二零零七年四月四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通 告

按照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二百七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現通知下落不明之澳門治安警察局警員編號236960Marta Isabel da Silva Esteves,就對其提起的不正當缺勤紀律程序編號036/2007,可由本通告刊登日起三十(30)天內提交自辯書。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五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公 告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以有條件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的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以下空缺:

高級技術員組別的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兩缺;
高級技術員組別的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
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的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兩缺。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司法警察局人事及行政處。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七年四月四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衛 生 局

公 告

衛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診療技術員職程化驗室領域藥劑技術員第一職階第四職等特級診療技術員一缺開考之通告已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七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現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規定公佈,被視為確定名單的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本局行政大樓一樓衛生局人事處。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八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旅 遊 局

公 告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茲公佈,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就“為第十九屆澳門國際煙花比賽匯演所使用的煙花物料、炮筒及有關設備提供運輸服務”之判給作公開招標。

有關招標卷宗,包括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特定要求表,存放於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2樓澳門旅遊局。有意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及開標日期前到上址查閱及可於截止交標日期前索取有關招標卷宗副本。

底價:沒有。

審議標書準則:

價錢 50%;
同類型之服務經驗 20%;
提供既安全又具效率的能力 20%;
提供服務的期限的彈性 10%。

臨時保證金金額為澳門幣30,000.00(叁萬圓正),以銀行擔保之方式提交或以現金,直接交到旅遊局或透過大西洋銀行存款至旅遊基金之帳戶中。

確定保證金金額相當於批給總價百分之四。

提交投標書之地點、日期及時限: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二日下午五時前,遞交至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2樓旅遊局,必須使用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中一種官方語言或英語寫成。

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三日上午十時,在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l號“獲多利大廈”14樓旅遊局演講廳。

開標時,投標人或其代表應出席,以便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釋標書文件內可能出現之疑問。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九日於旅遊局

代局長 白文浩


港 務 局

公 告

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通過審查文件方式為本局之公務員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港務局人員編制內下列空缺:

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三缺;
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繪圖員一缺。

有關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於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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