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二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六年三月八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七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馮卓輝及Teresa Mio 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分別轉為第二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10點及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50點,各自由二零零六年四月一日及四月十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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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六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保 安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五日作出之批示:

Eurico Lopes Fazenda副消防總監,編號401811—— 根據第24/2001號行政法規第六條及第八條,以及經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零五條第一款b)項、第一百零七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自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二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續委任為消防局副局長,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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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傳發


社 會 文 化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六日第469/99/M號訓令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章程》第十三條第二款及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王浦劬博士獲委任為澳門理工學院副院長,自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七日起生效,任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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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三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王慧嫻


運 輸 工 務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陳家輝——根據第16/2001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第一款和第二款及按照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的規定,其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五日起獲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40,並繼續在科技委員會秘書處執行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的職務。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羅定邦工程師——根據第6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四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為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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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六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何潔冰及梁慧蓮的編制外合同均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四月四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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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五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局長分別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一日及二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梁堅霞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三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李瑞蘭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九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及第四條的規定,下列本局公務員按下指職務獲續定期委任兩年,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Lúcia Abrantes dos Santos,擔任公共行政翻譯中心主任;

José Francisco de Sequeira,擔任公職福利處處長;

林程林、吳淑儀及戴雪梅,擔任科長。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四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下列在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五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的合格應考人,按下指職級獲確定委任於本局人員編制:

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五的王中、António Amilcar da Rocha、區建華、蘇吉祥及蕭仲賢,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獲委任為高級資訊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

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的陳佩珊及金碧麗,一等技術輔導員,獲委任為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

評核成績中合格的獨一應考人陳家佩,二等文員,獲委任為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文員。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蔡親敬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六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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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五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三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第四職階助理員劉妮娜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d項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蕭文海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七職階,薪俸點210,自二零零六年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一等資訊技術員彭昆平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岑綺樺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五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李志強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聲 明

本局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毛俊良,屬編制外合同人員,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自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五日起終止在本局的職務。

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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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六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身 份 證 明 局

批 示 摘 錄

按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之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機關的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第四條的規定,以下本局主管人員的定期委任獲續期:

歐陽瑜,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其擔任居民身份資料廳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三日起續期兩年至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二日;

黃寶瑩,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其擔任刑事紀錄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六年五月八日起續期兩年至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

Maria Ana da Silva Rosário,本局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其在本局擔任文書處理、人員暨檔案科科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九日起續期六個月至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三日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通過之“澳門公共行政的一般及特別職程制度”第十一條第三款d)項之規定,何富強在本局擔任第四職階助理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三月四日起以附註形式修改為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14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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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六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民 政 總 署

決 議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園林綠化部周麗花,獲准簽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350點,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市民事務辦公室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梁少峰學士,屬編制外合同制度,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540點,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園林綠化部李文龍,獲准簽有關散位合同,為期六個月,職級為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薪俸195點,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一月六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建築及設備部陳錦棠,第六職階熟練工人,因合理理由與其解除有關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一月六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文化康體部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António Maria do Espírito Santo Dias 之散位合同於二零零六年二月十日屆滿後不予續約。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交通運輸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João Horácio Batalha da Conceição,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365點,自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四日起生效;

李成就,第二職階一等驗車考牌員,薪俸240點,自二零零六年二月九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二月十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衛生監督部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周悅候,薪俸220點,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財務資訊部梁建倫,獲准簽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350點,自二零零六年二月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七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建築及設備部鮑少秋,獲准簽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職級為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30點,自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批 示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七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管理委員會第五職階助理員梁潤勝,獲修改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六職階,薪俸150點,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于衛國,資訊處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140點,自二零零六年二月八日起生效。

交通運輸部:

李志雄,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00點,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李少芳,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140點,自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七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第六職階助理員梁翠金及潘新鴻,分別任職於文化康體部及行政輔助部,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薪俸150點,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九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園林綠化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梁澄波及李錦全,第六職階工人,薪俸160點,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九日及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馮鴻基、鄭振平及譚少菊梁,首位為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其餘為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130點,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二月二日及二月十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九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環境衛生及執照部:

李健輝,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陳祖成,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自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建築及設備部:

麥遠良、曹基石及黃富強,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00點,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二月八日、二月十七日及二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張長富,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190點,自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潘燦銓及戴國華,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160點,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五日及三月一日起生效;

杜紅女,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自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道路渠務部:

謝明富及許和慶,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二月八日及二月十一日起生效;

李金洪、吳健權、林春龍及甘錦意,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160點,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五日、二月十六日、二月二十五日及三月一日起生效;

李振標,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日作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衛生監督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余寶輝,第三職階首席稽查,薪俸210點,自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蘇華贊、盧溢強、林北就及劉玉書,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首兩位自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八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李作蛟、陳祝基、陳華洪、歐陽強及黃冠雲,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140點,首位自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八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吳金平及黃浩文獲修改有關合同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交通運輸部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皆自二零零六年二月一日起生效,並獲續其等散位合同,為期一年,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三日及三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修改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並自下列日期起生效:

梁錦強,管理委員會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林維光及柯國賢,交通運輸部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皆自二零零六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行政輔助部第五職階助理員梁, 炳泉及劉, 玉其,獲修改其等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六職階,薪俸150點,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二月一日及二月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三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化驗所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Humberto Fernando Viseu,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薪俸17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衛生監督部員工譚漢榮及余寶來獲修改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分別擔任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90點及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160點,各自由二零零六年一月三十一日及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六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陳華獲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道路渠務部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自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六日起生效,並獲續其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七日作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交通運輸部下列員工獲修改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並自下列日期起生效:

陳鎮波、鄭志榮、鄭富階及何仲賢,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皆自二零零六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江錦國、歐陽藝騰、 張玉方、江錦財、林福恩、林福榮、李景麟、譚學明及王炳友,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190點,首位自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八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六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譚良驃,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自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七日作出,並於同年二月十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第六職階熟練工人陸英華及鄺仲文,獲修改其等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七職階,薪俸240點,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九日及三月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一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 衛生監督部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葉文華及曾廣強,獲修改其等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五職階,薪俸170點,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二月十日及二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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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三月十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三日之批示:

戴建威——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5,由二零零六年三月十日起生效。

根據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六日之批示:

按照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日第8/2005號行政法規修改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

友邦通貿易一人有限公司,准照編號0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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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三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財 政 局

聲 明 書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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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四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勞 工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蔡鴻榮及勞少菁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的散位合同獲續期,薪俸點為195點,皆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黃慧茵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三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期間、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蘇國輝,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4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一日起生效;

Pedruco Novo, Luísa Maria da Silva及Paulo Mota e Reis Pereira, Hugo Manuel,分別為第一及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400、430點,首位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二日起為期一年,最後一位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區淑儀,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205點,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六日及二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方德貴,擔任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00點,自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曾政子,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40點,自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七日起生效;

李秉任,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5點,自二零零六年四月二日起生效;

Pereira Monteiro, Teresa de Jesus,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75點,自二零零六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盧瑞冰、鄧月微及蘇有衡在本局分別擔任研究及資訊廳廳長、就業拓展處處長及勞動保護處處長職務的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各自由二零零六年四月七日、四月一日及四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鄧慶堅及楊麗子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點及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195點,為期一年,各自由二零零六年四月四日及四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及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陳玉鈴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並追認至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一日起產生效力,薪俸點為350。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應梁志龍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五日起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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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三月九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陳玲玲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五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35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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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六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恤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九日發出的批示:

(一) 郵政局第二職階一等郵務文員羅,海,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3581,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六年三月六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7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高級警員陳,永新之遺孀梁, 麗芬及女兒陳, 語嫣,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5284,每月的撫恤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及第十款規定,由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15點訂出,該撫恤金為死者所收取退休金的百分之五十金額,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三款所指的年資獎金的百分之五十。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更 正 書

撫恤金之更正

根據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十日之批示,更正刊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八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2105頁內有關已故退休人士João Felisberto da Rocha Melo之遺屬撫恤金之批示內容:

原文為:“…行政長官辦公室…”

應更正為:“…政府總部輔助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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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七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三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四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日起確定委任陳岸武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四日之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聯同經十月十七日第19/2005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9/2002號行政法規第二十條所指附件B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七日起與首席行政文員Yvonne Lurdes da Luz Vicente之定期委任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總辦事處文件暨檔案科科長之職位。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分別自二零零六年四月五日、四月十九日及四月二十六日起與鮑婉薇、關雪芬及許昌文之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期滿可續約。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七日起,與譚羨敏簽訂為期三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繪圖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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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五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任代局長 郭鳳美關務總長


澳 門 監 獄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配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三款之規定,下列本監獄編制外合同人員以附註形式更改其合同第三條款,按下指日期起轉入相應職級:

區敏珊碩士、李家能學士、黃家媛學士及趙秀清學士,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5點,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簽署附註之日);

梁逢太學士、梁峻晞學士、曾文威學士及何暉妍學士,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5點,首位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生效(簽署附註之日);

伍日輝學士,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00點,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簽署附註之日);

黃麗芬及楊詠建,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400點,分別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及十二月二十三日起生效(簽署附註之日);

劉仲棠,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50點,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簽署附註之日);

梁妙儀及葉燕蘭,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05點,分別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及十二月二十六日起生效(簽署附註之日)。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配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七款的規定,下列本監獄散位合同人員以附註形式更改其合同第三條款,按下指日期起轉入相應職級:

鄧玉茹,為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305點,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生效(簽署附註之日);

李國良、蕭勝光及吳光明,為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265點,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簽署附註之日)。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宋偉傑學士,本監獄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四月一日起擔任本監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30點,為期一年。

梁家棋,本監獄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五月一日起擔任本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50點,為期一年。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Jorge Manuel Lobato de Faria Pinheiro,本監獄編制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二條第三款d)項、第三條第三款及第四條,配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第二款a)項及第25/2000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獲委任為本監獄登記科科長,為期一年。

摘錄自獄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Ram Gurung,澳門監獄獄警實習員,屬散位合同—— 應其要求,由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四日起終止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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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三月十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甘小雁——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 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為期三個月,從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吳靄琳——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 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為期三個月,從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劉蘭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重新訂立散位合同,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為期三個月,從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陳培斌,本局編制外合同專科培訓之實習醫生——重新訂立個人勞動合同,由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生效,並根據第81/99/M 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在本局提供醫療服務,為期三個月。

黃用花、王曉、陳岸農、趙麗媚、Fernando Alberto Vong dos Santos 、麥玉蓮及李水木,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分別由二零零六年三月八日、三月十二日、三月二十一日、三月二十一日、三月二十一日、三月二十一日及三月二十六日起獲續約六個月。

按照二零零六年三月九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黃子秉——應其要求,取消第M-1046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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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強——應其要求,中止第M-1327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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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三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方志芳——應其要求,取消第M-0797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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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建喜——獲准許從事治療師(物理治療)職業,牌照編號是:T-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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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四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馮金玉——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M-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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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陳氏醫療中心第四門診——獲准許營業,准照編號: AL-0020/4,其營業地點位於氹仔柯維納馬路20-38號美景花園第六座美德閣地下AP舖,持牌人為澳門陳氏醫療中心有限公司,法人住所位於澳門美的路主教街30號C豐年大廈地下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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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六日於衛生局

副局長 鄭成業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簽署人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八日批示:

余巍學士,一級第二階段中葡中學教師,薪俸點為485——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二取代之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附表,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因文誤,現重新刊登如下:

聲 明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陳家豪學士、黃超然學士及陳旭偉碩士,獲確定晉升為本局編制內高級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並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三款之規定,繼續維持其超額狀況。

更 正

因刊登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八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批示摘錄葡文本,有關潘嘉麟、Alfredo Liu do Castro、周琳、鍾楚雲、麥麗琼及甄慶悅的續約期限未登載,應為“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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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三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旅 遊 局

准 照 摘 錄

“文華酒吧”和葡文名稱為“Caldeira”酒吧在二零零六年三月九日獲發第400/2006號牌照,持牌人“新富城賓館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Pensão San Forson Limitada”和英文名稱為“San Forson Pension Limited”。該酒吧被評定為一級,位於澳門福隆下街30號、32號和34號文華酒店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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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寶閣餐廳”,葡文為“Fortuna Court”和英文為“Fortuna Court Restaurant”餐廳在二零零六年三月十日獲發第408/2006號牌照,持牌人為“天福集團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Gestão de Empresas Tin Fok, S.A.”和英文名稱為“Tin Fok Holding Company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一級,位於澳門廣州街49號、57號和63號,殷豐素王前地76號、80號和90號及佛山街48號A至48號G、56號、60號、62號、64號和78號財神酒店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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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一鮑魚酒樓”,葡文為“Abalone A Iat”和英文為“Abalone Ah Yat Restaurant”餐廳在二零零六年三月十日獲發第409/2006號牌照,持牌人為“天福集團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Gestão de Empresas Tin Fok, S.A.”和英文名稱為“ Tin Fok Holding Company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一級,位於澳門廣州街49號、57號和63號,殷豐素王前地76號、80號和90號及佛山街48號A至48號G、56號、60號、62號、64號和78號財神酒店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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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神吧”、葡文為“Fortuna”和英文名為“Fortuna Lounge”酒吧在二零零六年三月十日獲發第410/2006號牌照,持牌人為“天福集團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Gestão de Empresas Tin Fok, S.A.”和英文名稱為“Tin Fok Holding Company Limited”。該酒吧被評定為一級,位於澳門廣州街49號、57號和63號,殷豐素王前地76號、80號和90號及佛山街48號A至48號G、56號、60號、62號、64號和78號財神酒店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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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彩海鮮火鍋飯店”,葡文為“Boa Sorte”和英文為“Luck”餐廳在二零零六年三月九日獲發第419/2006號牌照,持牌人為“好彩海鮮火鍋飯店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Hou Choi Restaurante de Marisco e Fondue Chinês Limitada”和英文名稱為“Hou Choi Seafood And Chinese Fondue Restaurant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二級,位於澳門賈羅布大馬路96號A舖地面層1樓、2樓和3樓和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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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三月十日於旅遊局

代局長 文綺華


社 會 工 作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一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陳綺玲——其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三月十日起獲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阮鳳華及張祖貽在本局分別擔任第六及第四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50、130,各自由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一日及四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七十九條第二款g)項及第三百一十五條第二款f)項的規定,本局人員編制確定委任之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Armando de Oliveira Viegas被科處強迫退休的處分。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方美美、蔡忠民及溫秀紅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六年四月三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65。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職級、職階和薪俸點分別如下,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蘇玉璇,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0;

楊可欣及吳翠蓮,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90。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四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陳美斯、蔡麗敏、李志立、黃壹紅、柯耀德及羅亦詩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謝佩珊及羅淑霞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及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各自由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八日及五月五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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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六日於社會工作局

代局長 容光耀


體 育 發 展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何華學士,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其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薪俸點為600點,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七日起生效。

李婕碩士,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其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00點,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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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四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任代局長 戴祖義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之規定,本辦公室以徵用方式向行政暨公職局聘任Brenda Cheong Pérola 為本辦公室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薪俸點265,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四月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第二十六條第三款之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林美寶之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三日起晉升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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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五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伯煇


澳 門 理 工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之規定,現刊登有關澳門理工學院二零零六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二修改,該修改獲社會文化司司長在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五日之批示核准:

二零零六年度澳門理工學院本身預算之第二修改

澳門幣

帳目編號 項目 追加 註銷
 

固定資產

   

42

有形資產    

426

管理、福利設備及其他傢俬    

4265

其他行政設備 459,500.00  
 

固定資產總計

459,500.00 0.00
 

成本

   

63

由第三者作出的供應及提供的勞務    

631

第三者的供應    

6311

  40,000.00

632

第三者所提供的勞務(I)    

6323

保養及維修費   300,000.00

6325

保險   80,000.00

6327

特定工作 450,000.00  

633

第三者所提供的勞務(II)    

6338

其他勞務   489,500.00
  成本總計 450,000.00 909,500.00
  固定資產及成本總計 909,500.00 909,500.00

二零零六年度澳門旅遊博彩技術培訓中心獨立預算之修改

澳門幣

帳目編號 項目 追加 註銷
 

固定資產

   

6792-42

有形資產    

6792-429

其他有形資產    

6792-4291

書籍   30,000.00

6792-4292

錄影帶   10,000.00
  固定資產總計 0.00 40,000.00
 

成本

   

6792-65

人事費用    

6792-653

額外報酬    

6792-6532

超時工資( 教學人員) 300,000.00  

6792-6533

額外工作報酬   230,000.00

6792-656

員工培訓    

6792-6563

學習補貼   30,000.00

6792-67

其他費用及負擔    

6792-674

書籍及技術文件    

6792-6741

書籍,技術性文件及報紙雜誌   20,000.00

6792-6742

軟件 70,000.00  

6792-678

不分類之費用    

6792-6781

未列明開支   20,000.00

6792-6782

學生支出   30,000.00
  成本總計 370,000.00 330,000.00
  固定資產及成本總計 370,000.00 37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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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五日於澳門理工學院理事會——院長:李向玉——署理副院長:關沾雄——代秘書長:陳鳳娟


旅 遊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三日之批示:

吳紫平及尹智遠,分別為本學院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及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均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分別轉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及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由二零零六年三月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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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四日於旅遊學院

代副院長 甄美娟


澳 門 格 蘭 披 治 大 賽 車 委 員 會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協調員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應鄧頌欣學士及吳百恆學士請求,其在本委員會擔任行政技術員的個人勞動合同,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及三月二十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協調員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應黃己輝學士請求,其在本委員會擔任網頁、通訊及電腦行政技術員的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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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六日於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協調員 安棟樑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蕭藹華及陸雅琪——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三等行政文員,由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二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黃偉雅及曾祥軒——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二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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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三月十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七款的規定,本局第七職階助理員陳振興、湯柏華、梁國勝及杜錦添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60點,由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七日起開始生效。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錄形式修改盧貴珍的編制外合同並續期一年,轉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20點,由二零零六年三月八日起開始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以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七條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六年二月八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為合格應考人的公 務員,按下列職級獲確定委任於本局人員編制,並填補經三月十日第29/97/M號訓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日第70/93/M號法令所設立的職位:

一等高級技術員區志卿,評核成績中的唯一應考人,獲委任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

首席地形測量員盧石鵬及梁寶明,評核成績中排名第一及第二,獲委任為第一職階特級地形測量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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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六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張紹基


港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七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五月七日起,與梁曉恩簽訂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點,可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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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五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第六職階助理員甘月娥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四月三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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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六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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