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59/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8/2021

刊登日期:

2021.11.29

版數:

3050-3053

  • 修改澳門理工學院護理學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及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84/201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澳門理工學院高等衛生學校護理學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相關類別 :
  • 大學 - 高等教育 - 澳門理工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9/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經第2/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84/201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護理學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21/2022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84/201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四、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歐陽瑜

    ———

    附件一

    護理學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護理學。

    二、課程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46學分。

    附件二

    護理學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基礎護理學I 必修 60 4
    基礎護理學II " 60 4
    解剖生理學 " 60 4
    微生物學 " 45 3
    病理生理學 " 45 3
    藥理學 " 45 3
    基礎健康評估 " 30 2
    英語I " 45 3
    英語II " 45 3
    憲法與基本法 " 30 2
    臨床實習(基礎護理) " 4周 4
     
    第二學年
    內外科護理學I 必修 90 6
    內外科護理學II " 75 5
    臨床營養學 " 30 2
    護理倫理及法律 " 30 2
    兒科護理學 必修 45 3
    婦產科護理學 " 45 3
    應用心理學 " 45 3
    英語 III " 45 3
    英語 IV " 45 3
    臨床實習(內外科護理I) " 4周 4
    臨床實習(兒科護理) " 3周 3
    臨床實習(婦產科護理) " 3周 3
     
    學生須選讀下列任一門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2學分
    大學體育 選修 30 2
    資訊概論 " 30 2
    心理學概論 " 30 2
    葡萄牙語 " 30 2
    社會學導論 " 30 2
     
    第三學年
    精神科護理學 必修 45 3
    老年護理學 " 45 3
    急危重症護理學 " 45 3
    衛生統計 " 45 3
    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 " 30 2
    健康教育與促進 " 30 2
    護理研究 " 45 3
    醫學英語I " 30 2
    醫學英語II " 30 2
    臨床實習(內外科護理II) " 6周 6
    臨床實習(精神科護理) 必修 3周 3
    臨床實習(老年護理) " 3周 3
     
    學生須選讀下列任一門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2學分
    生死教育 選修 30 2
    醫學葡語 " 30 2
    護理概念與實踐 " 30 2
    衛生政策理論 " 30 2
    臨床實務發展 " 30 2
     
    第四學年
    社區護理學 必修 45 3
    中醫護理學 " 45 3
    護理管理學 " 45 3
    綜合健康評估 " 45 3
    護理專業發展 " 30 2
    專題習作 " 30 2
    臨床實習(社區護理) " 4周 4
    臨床實習(綜合護理) " 12周 12

    註:臨床實習每周相當於40面授學時(1學分)。

    法規:

    第60/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8/2021

    刊登日期:

    2021.11.29

    版數:

    3053-3057

    • 修改澳門理工學院生物醫學技術理學士學位課程(檢驗技術)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及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122/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在澳門理工學院高等衛生學校開設生物醫學技術理學士學位課程(檢驗技術),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相關類別 :
  • 大學 - 高等教育 - 澳門理工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60/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經第2/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122/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生物醫學技術理學士學位課程(檢驗技術)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21/2022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122/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四、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歐陽瑜

    ———

    附件一

    生物醫學技術理學士學位課程(檢驗技術)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理學。

    二、課程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六、 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63學分。

    附件二

    生物醫學技術理學士學位課程(檢驗技術)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基本檢驗實驗技術I 必修 60 4
    基本檢驗實驗技術II " 60 4
    檢驗專業導論 " 15 1
    基礎生物 " 45 3
    基礎化學 " 45 3
    細胞生物學 " 45 3
    解剖生理學 " 60 4
    有機化學 " 45 3
    生物化學 " 60 4
    微生物學 " 60 4
    免疫學 " 45 3
    病理生理學 " 60 4
    資訊概論 " 30 2
    進階電腦應用 " 30 2
    英語I " 45 3
    英語II " 45 3
    大學體育 " 30 2
    憲法與基本法 " 30 2
     
    第二學年
    臨床化學 必修 90 6
    臨床微生物學與微生物檢驗 " 90 6
    病毒學與病毒檢驗 " 30 2
    分析化學 " 45 3
    臨床鏡檢學 " 45 3
    臨床血液學與血液檢驗 " 90 6
    臨床免疫學 " 60 4
    寄生蟲學與寄生蟲檢驗 " 30 2
    大學語文I " 30 2
    大學語文II " 30 2
    英語III " 45 3
    英語IV " 45 3
    一門載於表二的學科單元/科目 " 30 2
    一門載於表三的學科單元/科目 " 30 2
     
    第三學年
    組織病理學 必修 75 5
    分子生物學技術 " 90 6
    公共衛生檢驗學(化學分析) " 45 3
    生物統計學 " 45 3
    公共衛生檢驗學(微生物分析) " 60 4
    免疫血液學(血庫學) " 30 2
    實驗室管理 " 45 3
    分子診斷學 " 60 4
    研究方法 " 60 4
    衛生教育與健康促進 " 45 3
    英語V " 30 2
    英語VI " 30 2
    一門載於表三的學科單元/科目 " 30 2
     
    第四學年
    英語VII 必修 30 2
    英語VIII " 30 2
    專題習作I " 30 2
    專題習作II " 60 4
    實習I " 500 5
    實習II " 500 5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澳門歷史與文化 選修 30 2
    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 " 30 2
    音樂與電影賞析 " 30 2
    社會學導論 " 30 2
    哲學導論 " 30 2
    中國文化導讀 " 30 2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心理學 選修 30 2
    臨床營養學 " 30 2
    食品安全 " 30 2
    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 " 30 2

    法規:

    第61/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8/2021

    刊登日期:

    2021.11.29

    版數:

    3057-3060

    • 修改澳門理工學院生物醫學技術理學士學位課程(藥劑技術)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及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121/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在澳門理工學院高等衛生學校開設生物醫學技術理學士學位課程(藥劑技術),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相關類別 :
  • 大學 - 高等教育 - 澳門理工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61/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經第2/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121/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生物醫學技術理學士學位課程(藥劑技術)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21/2022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121/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四、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歐陽瑜

    ———

    附件一

    生物醫學技術理學士學位課程(藥劑技術)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理學。

    二、課程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63學分。

    附件二

    生物醫學技術理學士學位課程(藥劑技術)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調劑學I 必修 60 4
    調劑學II " 60 4
    藥劑專業導論 " 15 1
    基礎生物 " 45 3
    基礎化學 " 45 3
    細胞生物學 " 45 3
    解剖生理學 " 60 4
    有機化學 " 45 3
    生物化學 " 60 4
    微生物學 " 60 4
    免疫學 " 45 3
    病理生理學 " 60 4
    資訊概論 " 30 2
    進階電腦應用 " 30 2
    英語I " 45 3
    英語II " 45 3
    大學體育 " 30 2
    憲法與基本法 " 30 2
     
    第二學年
    藥物化學 必修 60 4
    藥理學I " 90 6
    藥理學II " 90 6
    藥劑學 " 60 4
    分析化學 " 45 3
    藥學執業I " 45 3
    藥物分析 " 60 4
    生藥學 " 60 4
    大學語文I " 30 2
    大學語文II " 30 2
    英語III " 45 3
    英語IV " 45 3
    一門載於表二的學科單元/科目 " 30 2
    一門載於表三的學科單元/科目 " 30 2
     
    第三學年
    藥學執業II 必修 60 4
    藥學執業III " 45 3
    臨床藥學I " 60 4
    臨床藥學II " 60 4
    藥事法規 " 45 3
    生物藥劑學 " 30 2
    生物統計學 " 45 3
    藥物動力學 " 30 2
    中藥學 " 45 3
    研究方法 " 60 4
    衛生教育與健康促進 " 45 3
    英語V " 30 2
    英語VI " 30 2
    一門載於表三的學科單元/科目 " 30 2
     
    第四學年
    英語VII 必修 30 2
    英語VIII " 30 2
    專題習作I " 30 2
    專題習作II " 60 4
    實習I " 500 5
    實習II " 500 5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澳門歷史與文化 選修 30 2
    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 " 30 2
    音樂與電影賞析 " 30 2
    社會學導論 " 30 2
    哲學導論 " 30 2
    中國文化導讀 " 30 2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心理學 選修 30 2
    臨床營養學 " 30 2
    食品安全 " 30 2
    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 " 30 2

    法規:

    第62/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8/2021

    刊登日期:

    2021.11.29

    版數:

    3060-3063

    • 修改澳門理工學院言語語言治療理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及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108/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在澳門理工學院高等衛生學校開設言語語言治療理學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相關類別 :
  • 大學 - 高等教育 - 澳門理工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62/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經第2/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108/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言語語言治療理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21/2022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108/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四、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歐陽瑜

    ———

    附件一

    言語語言治療理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健康及社會福利。

    二、課程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38學分。

    附件二

    言語語言治療理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語言學 必修 45 3
    普通心理學 " 45 3
    聽語科學導論 " 45 3
    發展心理學 " 30 2
    言語語言障學導論 " 45 3
    語音學 " 30 2
    言語及語言解剖學 " 45 3
    醫學英語(一) " 45 3
    醫學英語(二) " 45 3
    普通話溝通 " 45 3
    英語溝通 " 45 3
    憲法與基本法 " 30 2
    基礎生物 " 45 3
    資訊概論 " 30 2
    社會學導論 " 30 2
     
    第二學年
    語言發展學 必修 45 3
    臨床聽力與障礙學 " 45 3
    言語科學 " 45 3
    溝通障礙之諮商技巧 " 30 2
    音韻障礙學 " 60 4
    統計學 " 30 2
    兒童語言障礙學 " 45 3
    語暢障礙學 " 30 2
    語音聲學 " 30 2
    初階語言障礙學實習 " 30 2
    行為改變技術與應用 " 30 2
    特殊教育學 " 30 2
    兒童溝通障礙個案討論 " 30 2
    大學語文 " 30 2
    澳門歷史與文化 " 30 2
     
    第三學年
    吞嚥障礙學 必修 45 3
    運動言語障礙學 " 30 2
    言語語言障礙診斷 " 45 3
    聽語障礙實習 " 30 2
    言語治療方法總論 " 30 2
    輔助溝通系統 " 45 3
    言語治療專業與倫理 " 15 1
    語言障礙實習 " 45 3
    成人失語症 " 45 3
    聽能復健學 " 45 3
    嗓音障礙學 " 45 3
    個案研究 " 30 2
    唇顎裂與相關障礙學 " 30 2
    自閉症專題 " 30 2
    復健醫學 " 30 2
     
    第四學年
    語言障礙臨床實習 必修 500 12
    語言言語障礙專題研究 " 135 9
    社會福利政策 " 45 3
    公共衞生與預防醫學 " 30 2

    法規:

    第63/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8/2021

    刊登日期:

    2021.11.29

    版數:

    3064-3066

    • 核准澳門理工學院體育教育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類別 :
  • 大學 - 高等教育 - 澳門理工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63/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經第2/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澳門理工學院體育教育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上款所指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21/2022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31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歐陽瑜

    ———

    附件一

    體育教育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體育。

    二、課程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英文/葡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45學分。

    附件二

    體育教育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教育學 必修 45 3
    運動解剖學 " 60 4
    運動生理學 " 60 4
    體育及運動史 " 30 2
    體育遊戲設計與實施 " 30 2
    田徑 " 90 6
    游泳 " 60 4
    手球 " 60 4
    籃球 " 60 4
    憲法與基本法 " 30 2
    英文I/普通話I/葡文I(任選一科)* " 90 6
     
    第二學年
    運動訓練學 必修 60 4
    運動生物力學 " 60 4
    休閒體育理論與實踐 " 60 4
    教育心理學 " 30 2
    體育心理學 " 30 2
    創傷及急救學 " 30 2
    運動醫學 " 30 2
    足球 " 60 4
    排球 " 60 4
    健美操 " 45 3
    學校體操 " 45 3
    傳統體育/舞蹈(任選一科) " 15 1
    英文II/普通話II/葡文II(任選一科)* " 90 6
     
    第三學年
    學校體育學 必修 60 4
    體育社會學 " 45 3
    體育統計學 " 45 3
    運動技能學 " 45 3
    運動生物化學 " 30 2
    體育測量與評價 " 30 2
    殘疾人士之體育運動 " 30 2
    專修運動 " 120 8
    球拍類項目I " 45 3
    球拍類項目II " 45 3
    體育營銷/體育博彩(任選一科) " 15 1
    英文III/普通話III/葡文III(任選一科)* " 90 6
     
    第四學年
    體育管理學 必修 45 3
    體育英語 " 45 3
    統計軟件應用 " 30 2
    體育科學研究方法 " 30 2
    實習 " 180 6
    格鬥運動/運動訓練實踐(任選一科) " 15 1
    畢業報告 " 90 6

    * 學生須於第一、第二及第三學年選修同一種語言。

    法規:

    第64/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8/2021

    刊登日期:

    2021.11.29

    版數:

    3066-3071

    • 修改澳門理工學院中英翻譯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及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144/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在澳門理工學院語言暨翻譯高等學校開設中英翻譯學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相關類別 :
  • 大學 - 高等教育 - 澳門理工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64/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經第2/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144/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中英翻譯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21/2022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144/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四、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歐陽瑜

    ———

    附件一

    中英翻譯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社會及人文科學。

    二、課程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54學分。

    附件二

    中英翻譯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英語I 必修 90 6
    英語II 90 6
    英語聽說I 60 4
    英語聽說II 60 4
    現代漢語I 45 3
    現代漢語II 45 3
    翻譯學概論 30 2
    資訊概論 30 2
    進階電腦應用 30 2
    憲法與基本法 30 2
    三門載於表二第一組的學科單元/科目 90 6
     
    第二學年
    英語III 必修 60 4
    英語IV 60 4
    英漢翻譯 60 4
    漢英翻譯 60 4
    中文寫作 45 3
    中文應用文寫作 45 3
    應用語言學I 30 2
    應用語言學II 30 2
    文學概論 30 2
    口譯基礎 30 2
    英文應用寫作 30 2
    兩門載於表二第一組的學科單元/科目 60 4
    兩門載於表二第二組的學科單元/科目 60 4
     
    第三學年
    高級英語I 必修 60 4
    高級英語II 60 4
    英漢交替傳譯 60 4
    漢英交替傳譯 60 4
    中國現當代文學I 45 3
    中國現當代文學II 45 3
    商務翻譯I 30 2
    商務翻譯II 30 2
    翻譯理論 30 2
    英國文學概要 30 2
    美國文學概要 30 2
    兩門載於表二第一組的學科單元/科目 60 4
    兩門載於表二第二組的學科單元/科目 60 4
     
    第四學年
    翻譯批評 必修 45 3
    傳媒翻譯 45 3
    文學翻譯I 30 2
    文學翻譯II 30 2
    同聲傳譯 60 4
    中文傳意I 45 3
    中文傳意II 45 3
    研究方法與論文寫作 30 2
    畢業報告 60 4
    兩門載於表二第一組的學科單元/科目 60 4
    兩門載於表二第二組的學科單元/科目 60 4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組
    普通話I 1 選修 30 2
    普通話II 1,5 30 2
    澳門歷史與文化1 30 2
    英語語音1 30 2
    英語語法1 30 2
    葡萄牙語I 2 30 2
    葡萄牙語II 2,5 30 2
    法語I 2 30 2
    法語II 2,5 30 2
    葡萄牙語III 3,5 30 2
    葡萄牙語IV 3,5 30 2
    法語III 3,5 30 2
    法語IV 3,5 30 2
    中國古代文學選讀I 4 30 2
    中國古代文學選讀II 4,5 30 2
    政府公文翻譯 4 30 2
    文體學與翻譯 4 30 2
    第二組
    英語演講與辯論 2 選修 30 2
    跨文化交際 2 30 2
    英國社會與文化 2 30 2
    美國社會與文化 2 30 2
    英語史 3 30 2
    旅遊與博彩翻譯 3 30 2
    中國文化導讀 3 30 2
    歐洲文化概要 3 30 2
    法律翻譯 4 30 2
    翻譯專題研究 4 30 2
    翻譯與比較文化研究 4 30 2

    註:

    1. 第一學年選修學科單元/科目。

    2. 第二學年選修學科單元/科目。

    3. 第三學年選修學科單元/科目。

    4. 第四學年選修學科單元/科目。

    5. 學生須按照進階方式選讀有關學科單元/科目。

    法規:

    第65/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8/2021

    刊登日期:

    2021.11.29

    版數:

    3071-3077

    • 修改澳門理工學院中葡/葡中翻譯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及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138/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在澳門理工學院語言暨翻譯高等學校開設中葡/葡中翻譯學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相關類別 :
  • 大學 - 高等教育 - 澳門理工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65/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經第2/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138/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中葡/葡中翻譯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至附件三,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21/2022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138/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四、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歐陽瑜

    ———

    附件一

    中葡/葡中翻譯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社會及人文科學。

    二、課程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葡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66學分。

    附件二

    中葡/葡中翻譯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適用於來自中文教育制度及英文教育制度的學生)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葡萄牙語I 必修 120 8
    葡萄牙語II " 120 8
    葡語會話I " 75 5
    葡語會話II " 75 5
    葡語語法I " 30 2
    葡語語法II " 30 2
    現代漢語I " 45 3
    現代漢語II " 45 3
    資訊概論 " 30 2
    葡語國家概況 " 30 2
    憲法與基本法 " 30 2
     
    學生須從下列學科單元/科目中選修一門學科單元/科目:
    普通話I 選修 30 2
    普通話II* " 30 2
    歐洲文化概要 " 30 2
    大學體育 " 30 2
     
    第二學年
    葡萄牙語III 必修 90 6
    葡萄牙語IV " 90 6
    葡語會話III " 60 4
    葡語會話IV " 60 4
    葡語泛讀I " 45 3
    葡語泛讀II " 45 3
    葡語語法III " 30 2
    葡語語法IV " 30 2
    中文寫作 " 45 3
    中文應用文寫作 " 45 3
    中國文化導讀 " 30 2
    澳門歷史與文化 " 30 2
     
    學生須從下列學科單元/科目中選修兩門學科單元/科目:
    英語I/法語I(任選一科) 選修 30 2
    英語II/法語II(任選一科)* " 30 2
    公共行政概論 " 30 2
    經濟概論 " 30 2
    中國古代文學選讀I " 30 2
    中國古代文學選讀II* " 30 2
     
    第三學年
    葡萄牙語V 必修 45 3
    葡萄牙語VI " 45 3
    筆譯理論與實踐I " 60 4
    筆譯理論與實踐II " 60 4
    葡萄牙文學I " 45 3
    葡萄牙文學II " 45 3
    葡萄牙歷史I " 45 3
    葡萄牙歷史II " 45 3
    葡語寫作 " 30 2
    葡語公文寫作 " 30 2
    中國現當代文學I " 45 3
    中國現當代文學II " 45 3
    學生須從下列學科單元/科目中選修兩門學科單元/科目:
    法律概論 選修 30 2
    社會科學概論 " 30 2
    葡語作為外語教學概論I " 30 2
    葡語作為外語教學概論II* " 30 2
    英語III/法語III(任選一科)* " 30 2
    英語IV/法語IV(任選一科)* " 30 2
     
    第四學年
    葡漢翻譯實踐 必修 75 5
    漢葡翻譯實踐 " 75 5
    交替傳譯 " 75 5
    同聲傳譯入門 " 75 5
    葡文傳意技巧I " 30 2
    葡文傳意技巧II " 30 2
    葡語國家文學 " 30 2
    葡語國家歷史文化 " 30 2
    中文傳意技巧I " 30 2
    中文傳意技巧II " 30 2
    翻譯理論與批評 " 30 2
    畢業報告 " 60 4

    * 學生須按照進階方式選讀有關學科單元/科目。

    附件三

    中葡/葡中翻譯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適用於來自葡文教育制度的學生)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初級漢語 必修 90 6
    中級漢語 " 90 6
    初級漢語聽說 " 60 4
    中級漢語聽說 " 60 4
    中文篇章選讀I " 45 3
    中文篇章選讀II " 45 3
    葡語精讀I " 75 5
    葡語精讀II " 75 5
    葡語語法I " 30 2
    葡語語法II " 30 2
    資訊概論 " 30 2
    中國簡史 " 30 2
    憲法與基本法 " 30 2
     
    第二學年
    高級漢語I 必修 90 6
    高級漢語II " 90 6
    高級漢語會話I " 30 2
    高級漢語會話II " 30 2
    中文寫作I " 45 3
    中文寫作II " 45 3
    中文篇章選讀III " 30 2
    中文篇章選讀IV " 30 2
    葡語精讀III " 60 4
    葡語精讀IV " 60 4
    葡語寫作I " 45 3
    葡語寫作II " 45 3
    中國文化導讀 " 30 2
    澳門歷史與文化 " 30 2
     
    第三學年
    中國現當代文學I 必修 45 3
    中國現當代文學II " 45 3
    中文應用文寫作I " 30 2
    中文應用文寫作II " 30 2
    葡語公文寫作I " 45 3
    葡語公文寫作II " 45 3
    筆譯理論與實踐I " 75 5
    筆譯理論與實踐II " 75 5
    葡萄牙文學I " 45 3
    葡萄牙文學II " 45 3
    法律概論 " 30 2
    英語I " 30 2
    英語II " 30 2
     
    第四學年
    葡漢翻譯實踐 必修 75 5
    漢葡翻譯實踐 " 75 5
    交替傳譯 " 75 5
    同聲傳譯入門 " 75 5
    葡文傳意技巧I " 30 2
    葡文傳意技巧II " 30 2
    葡語國家文學 " 30 2
    葡語國家歷史文化 " 30 2
    中文傳意技巧I " 30 2
    中文傳意技巧II " 30 2
    翻譯理論與批評 " 30 2
    畢業報告 " 60 4

    法規:

    第66/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8/2021

    刊登日期:

    2021.11.29

    版數:

    3077-3085

    • 修改澳門理工學院國際漢語教育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及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37/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在澳門理工學院語言暨翻譯高等學校開設國際漢語教育學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相關類別 :
  • 大學 - 高等教育 - 澳門理工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66/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經第2/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37/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國際漢語教育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至附件三,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21/2022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37/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四、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歐陽瑜

    ———

    附件一

    國際漢語教育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社會及人文科學。

    二、課程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葡文/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50學分。

    附件二

    國際漢語教育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適用於非漢語母語者)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初級漢語I 必修 90 6
    初級漢語II " 90 6
    初級漢語聽說I " 60 4
    初級漢語聽說II " 60 4
    漢語閱讀I " 45 3
    漢語閱讀II " 45 3
    漢語技能實踐I(寫字) " 30 2
    漢語技能實踐II(寫字) " 30 2
    中國歷史I " 45 3
    中國歷史II " 45 3
    葡語I/英語I(任選一科) " 45 3
    葡語II/英語II(任選一科) " 45 3
    憲法與基本法 " 30 2
     
    第二學年
    中級漢語I 必修 90 6
    中級漢語II " 90 6
    中級漢語聽說I " 60 4
    中級漢語聽說II " 60 4
    漢語閱讀III " 45 3
    漢語閱讀IV " 45 3
    漢語寫作I " 30 2
    漢語寫作II " 30 2
    中國文化概論I " 45 3
    中國文化概論II " 45 3
    葡語III/英語III(任選一科) " 45 3
    葡語IV/英語IV(任選一科) " 45 3
     
    第三學年
    高級漢語I 必修 90 6
    高級漢語II " 90 6
    高級漢語聽說I " 45 3
    高級漢語聽說II " 45 3
    漢語語法I " 30 2
    漢語語法II " 30 2
    中國文學I " 45 3
    中國文學II " 45 3
    漢語應用寫作I " 30 2
    漢語應用寫作II " 30 2
     
    學生須選讀下列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至少2學分:
    葡文寫作I/英文寫作I(任選一科)* 選修 30 2
    葡文寫作II/英文寫作II(任選一科)* " 30 2
    葡漢翻譯/英漢翻譯(任選一科) " 30 2
    漢葡翻譯/漢英翻譯(任選一科) " 30 2
    漢語正音 " 30 2
    粵語I* " 30 2
    粵語II* " 30 2
    中華才藝 " 30 2
     
    第四學年
    中文傳意I 必修 45 3
    中文傳意II " 45 3
    古代漢語 " 45 3
    中國人文經典選讀 " 45 3
    當代中國概況 " 45 3
    澳門歷史與文化 " 45 3
    語言實習 " 60 2
    畢業論文 " 45 6
     
    學生須選讀下列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至少4學分:
    公共行政概論 選修 30 2
    語言調查 " 30 2
    語言與文化專題講座 " 30 2
    中外文化交流史 " 30 2
    漢語水平考試(HSK)理論與實踐 " 30 2

    *學生須按照進階方式修讀有關學科單元/科目。

    附件三

    國際漢語教育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適用於漢語母語者)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現代漢語I 必修 45 3
    現代漢語II " 45 3
    中國現代文學 " 45 3
    中國當代文學 " 45 3
    中國通史 " 45 3
    教育學概論 " 45 3
    粵語I/普通話水平測試理論與實踐I(任選一科) " 45 3
    粵語II/普通話水平測試理論與實踐II(任選一科) " 45 3
    初級葡語I " 60 4
    初級葡語II " 60 4
    進階英語I " 45 3
    進階英語II " 45 3
    憲法與基本法 " 30 2
     
    學生須選讀下列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至少2學分:
    澳門歷史與文化 選修 30 2
    中國人文地理 " 30 2
    公共行政概論 " 30 2
    進階電腦應用 " 30 2
    葡語語法I* " 30 2
    葡語語法II* " 30 2
    進階英語聽說 " 30 2
    英語語法 " 30 2
    大學體育 " 30 2
     
    第二學年
    語言學概論 必修 45 3
    教育心理學 " 30 2
    中國古代文學I " 45 3
    中國古代文學II " 45 3
    文學概論 " 45 3
    中文寫作 " 45 3
    中文應用寫作 " 45 3
    中級葡語I " 60 4
    中級葡語II " 60 4
    高級英語I " 45 3
    高級英語II " 45 3
     
    學生須選讀下列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至少6學分:
    語言調查 選修 30 2
    漢語國際教學語法 " 30 2
    漢語修辭學 " 30 2
    小說欣賞與研究 " 30 2
    當代中國概況 " 30 2
    社會學概論 " 45 3
    心理學導論 " 45 3
    葡語聽說 " 30 2
    葡語國家社會與文化 " 30 2
    英文應用寫作 " 30 2
    英語演講與辯論 " 30 2
    美國社會與文化 " 30 2
     
    第三學年
    古代漢語 必修 45 3
    外國文學I " 45 3
    外國文學II " 45 3
    中國文化概論 " 45 3
    漢語國際教學概論 " 45 3
    漢語教學設計與實踐 " 30 2
    跨文化交際 " 45 3
    高級葡語I " 60 4
    高級葡語II " 60 4
    高級英語III " 30 2
    高級英語IV " 30 2
     
    學生須選讀下列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至少6學分:
    教學實習I* 1,2 選修 60 3
    教學實習II* 1,2 " 60 3
    漢語史 " 30 2
    澳門語言與社會 " 30 2
    唐詩賞析 " 30 2
    嶺南社會與文化 " 30 2
    中國人文經典導讀 " 45 3
    中外文化交流史 " 30 2
    商業寫作 " 30 2
    傳媒與社會 " 30 2
    葡萄牙人東方史 " 45 3
    葡語泛讀I* " 30 2
    葡語泛讀II* " 30 2
    英國文學概要 " 30 2
    美國文學概要 " 30 2
    歐洲文化概要 " 30 2
     
    第四學年
    中文傳意I 必修 45 3
    中文傳意II " 45 3
    研究方法與論文寫作 " 30 2
    比較文學概論 " 30 2
    葡漢翻譯 " 30 2
    漢葡翻譯 " 30 2
    英漢翻譯 " 30 2
    漢英翻譯 " 30 2
    畢業論文 必修 45 6
     
    學生須選讀下列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至少6學分:
    語言實習1 選修 60 2
    語言與文化專題講座 " 30 2
    粵語研究 " 30 2
    宋詞賞析 " 30 2
    翻譯與比較文化研究 " 30 2
    影視導賞 " 30 2
    公文寫作 " 30 2
    公共關係暨危機管理 " 45 3
    葡語寫作 " 30 2
    葡語文學作品選讀 " 30 2
    葡文傳意I* " 30 2
    葡文傳意II* " 30 2
    英語史 " 30 2
    英語水平測試理論與實踐 " 30 2
    旅遊和博彩翻譯 " 30 2

    *學生須按照進階方式修讀有關學科單元/科目。

    註:

    1. 學生必須選讀“教學實習I”/“教學實習II”或“語言實習”。

    2. 第三及第四學年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

    法規:

    第67/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8/2021

    刊登日期:

    2021.11.29

    版數:

    3086-3089

    • 修改澳門理工學院葡萄牙語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及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104/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在澳門理工學院語言暨翻譯高等學校開設葡萄牙語學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相關類別 :
  • 大學 - 高等教育 - 澳門理工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67/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經第2/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104/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葡萄牙語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21/2022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104/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四、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歐陽瑜

    ———

    附件一

    葡萄牙語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社會及人文科學。

    二、專業範疇:

    (一)教育;

    (二)葡萄牙語言和文化。

    三、課程期限:四年。

    四、授課語言:葡文。

    五、授課形式:面授。

    六、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七、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54學分。

    附件二

    葡萄牙語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葡萄牙語的結構I 必修 60 4
    閱讀與寫作I " 90 6
    聽力與口語I " 90 6
    語言研習室I " 60 4
    葡萄牙語的結構II " 60 4
    閱讀與寫作II " 90 6
    聽力與口語II " 60 4
    葡萄牙文化 " 45 3
    語言研習室II " 45 3
    憲法與基本法 " 30 2
     
    第二學年
    葡萄牙語的結構III 必修 90 6
    閱讀與寫作III " 90 6
    聽力與口語III " 60 4
    葡語國家文化專題 " 60 4
    葡萄牙語的結構IV " 90 6
    聽力與口語IV " 60 4
    閱讀與寫作IV " 60 4
    葡語文學 " 90 6
     
    第三學年
    葡萄牙文學I 必修 60 4
    巴西文化與文學I " 60 4
    非洲葡語文化與文學I " 60 4
    口語和書面語傳意技巧I " 60 4
    葡萄牙文學II " 60 4
    巴西文化與文學II " 60 4
    非洲葡語文化與文學II " 60 4
    口語和書面語傳意技巧II " 60 4
     
    第四學年
    亞洲葡語文化與文學 必修 45 3
    跨文化教育 " 45 3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學生須選擇以下任一專業範疇:
    教育
    教育學概論1 必修 30 2
    非母語葡萄牙語教學法I1 " 60 4
    非母語葡萄牙語教學法II2 " 60 4
    教材編寫2 " 45 3
    課程與評估2 " 45 3
    教育學研究2 " 30 2
    教育心理學2 " 30 2
    教學實踐跟進講座2 " 90 4
    教學實習2 " 180 10
    葡萄牙語言和文化
    葡語國家共同體各國的政治體制1 必修 30 2
    葡語國家:地理與地域1 " 60 4
    葡萄牙與葡萄牙語的歷史I2 " 60 4
    葡語國家共同體各國的經濟2 " 45 3
    葡語國家的葡萄牙語:多樣化與特徵2 " 45 3
    語言與翻譯2 " 60 4
    文學與藝術2 " 60 4
    專門用途葡萄牙語2 " 60 4
    學術論文方法論2 " 45 3
    葡萄牙與葡萄牙語的歷史II2 " 45 3

    註:

    1. 第三學年學科單元/科目。

    2. 第四學年學科單元/科目。

    法規:

    第68/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8/2021

    刊登日期:

    2021.11.29

    版數:

    3089-3096

    • 修改澳門理工學院視覺藝術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及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119/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在澳門理工學院藝術高等學校開設視覺藝術學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相關類別 :
  • 大學 - 高等教育 - 澳門理工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68/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經第2/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119/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視覺藝術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21/2022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119/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四、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歐陽瑜

    ———

    附件一

    視覺藝術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視覺藝術。

    二、專業範疇:

    (一)美術;

    (二)美術教育。

    三、課程期限:四年。

    四、授課語言:中文。

    五、授課形式:面授。

    六、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七、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61學分。

    附件二

    視覺藝術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素描I 必修 60 4
    素描II " 45 3
    書法 " 30 2
    色彩I " 45 3
    色彩II " 45 3
    中國美術史 " 30 2
    西方美術史 " 30 2
    藝術美學導論 " 30 2
    線描造形 " 45 3
    中國畫基礎I " 30 2
    油畫基礎I " 30 2
    版畫基礎I " 30 2
    雕塑基礎I " 30 2
    陶藝基礎I " 30 2
    英語I " 30 2
    英語II " 30 2
    憲法與基本法 " 30 2
    一門載於表二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 " 30 2
     
    第二學年
    素描III 必修 45 3
    素描IV " 60 4
    藝用解剖與透視 " 30 2
    中國畫基礎II " 30 2
    油畫基礎II " 30 2
    版畫基礎II " 30 2
    雕塑基礎II " 30 2
    陶藝基礎II " 30 2
    戶外寫生I " 30 2
    攝影與數碼圖像處理I " 30 2
    英語III " 30 2
    英語IV " 30 2
    一門載於表二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 " 30 2
    三或四門載於表三已選專業範疇的學科單元/科目 " 135 9
    兩門載於表四已選範疇的學科單元/科目 " 60 4
    第三學年
    素描V 必修 60 4
    素描VI " 45 3
    篆刻 " 30 2
    攝影與數碼圖像處理II " 30 2
    專題工作坊I " 15 1
    中國民族民間藝術 " 30 2
    視覺文化導論 " 30 2
    藝術社會學 " 30 2
    英語V " 30 2
    英語VI " 30 2
    一門載於表二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 " 30 2
    兩或四門載於表三已選專業範疇的學科單元/科目 " 210 14
    兩門載於表四已選範疇的學科單元/科目 " 60 4
     
    第四學年
    畢業報告寫作技巧 必修 30 2
    東方藝術專題研究 " 30 2
    西方藝術專題研究 " 30 2
    當代藝術專題研習I " 30 2
    當代藝術專題研習II " 30 2
    戸外寫生II " 45 3
    兩門載於表三已選專業範疇的學科單元/科目 " 8
    兩門載於表四已選範疇的學科單元/科目 " 14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 選修 30 2
    音樂與電影賞析 " 30 2
    澳門歷史與文化 " 30 2
    大學語文I " 30 2
    哲學導論 " 30 2
    中國古典詩詞欣賞 " 30 2
    中國文化導讀 " 30 2
    設計基礎 " 30 2
    商業概論 " 30 2
    大學體育 " 30 2
    電腦軟件技術 " 30 2
    資訊概論 " 30 2
    進階電腦應用 " 30 2
    地理 " 30 2
    自然生態環保科學 " 30 2
    消費研究 " 30 2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美術專業 *
    構圖與造形I 1 必修 30 2
    構圖與造形II 1 " 30 2
    世界美術史 1 " 45 3
    美術專修I 1 " 30 2
    創意素描 2 " 45 3
    專題工作坊II 2 " 15 1
    社會藝術實踐 2 " 90 6
    美術專修II 2 " 60 4
    藝術管理3 " 30 2
    畢業報告(美術專業)3 " 6
    美術教育專業 *
    藝術教育概論 1 必修 45 3
    教育心理學 1 " 45 3
    藝術教學法 1 " 45 3
    藝術課程設計 2 " 30 2
    教學實習 2 ** " 180 12
    藝術教育專題研討 3 " 30 2
    畢業報告(美術教育專業)3 " 6

    * 學生須選讀任一專業的學科單元/科目。

    ** 教學實習內容包括在中學或小學進行90面授學時的教學實踐,以及教學觀摩、編制教案、撰寫實習報告和參與教學相關活動等等。

    註:

    1. 第二學年學科單元/科目。

    2. 第三學年學科單元/科目。

    3. 第四學年學科單元/科目。

    表四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中國畫範疇 *
    中國畫I 1 必修 30 2
    中國畫II 1 " 30 2
    中國畫III 2 " 30 2
    中國畫IV 2 " 30 2
    中國畫創作思考與實踐 3 " 6
    畢業創作(中國畫)3 " 8
    油畫範疇 *
    油畫I 1 必修 30 2
    油畫II 1 " 30 2
    油畫III 2 " 30 2
    油畫IV 2 " 30 2
    油畫創作思考與實踐 3 " 6
    畢業創作(油畫)3 " 8
    版畫範疇 *
    版畫I 1 必修 30 2
    版畫II 1 " 30 2
    版畫III 2 " 30 2
    版畫IV 2 " 30 2
    版畫創作思考與實踐3 " 6
    畢業創作(版畫)3 " 8
    雕塑範疇 *
    雕塑I 1 必修 30 2
    雕塑II 1 " 30 2
    雕塑III 2 " 30 2
    雕塑IV 2 " 30 2
    雕塑創作思考與實踐 3 " 6
    畢業創作(雕塑)3 " 8
    陶藝範疇 *
    陶藝I 1 必修 30 2
    陶藝II 1 " 30 2
    陶藝III 2 " 30 2
    陶藝IV 2 " 30 2
    陶藝創作思考與實踐 3 " 6
    畢業創作(陶藝)3 " 8

    * 學生須從五個範疇中修讀一個範疇的學科單元/科目。

    註:

    1. 第二學年學科單元/科目。

    2. 第三學年學科單元/科目。

    3. 第四學年學科單元/科目。

    法規:

    第69/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8/2021

    刊登日期:

    2021.11.29

    版數:

    3096-3100

    • 修改澳門理工學院電腦學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及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53/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核准澳門理工學院公共行政高等學校電腦學學士學位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相關類別 :
  • 大學 - 高等教育 - 澳門理工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69/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經第2/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53/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電腦學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21/2022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53/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四、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歐陽瑜

    ———

    附件一

    電腦學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資訊技術。

    二、 專業範疇:

    (一)企業資訊系統;

    (二)博彩科技;

    (三)電腦教育。

    三、課程期限:四年。

    四、授課語言:英文。

    五、授課形式:面授。

    六、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七、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49學分。

    附件二

    電腦學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電腦學概論 必修 45 3
    程式設計I " 45 3
    基礎電腦數學 " 45 3
    網技術 " 45 3
    企業導論 " 45 3
    電腦體系結構 " 45 3
    數據結構與算法 " 45 3
    數據通訊 " 45 3
    離散數學 " 45 3
    英語 I " 60 4
    英語 II " 60 4
    憲法與基本法 " 30 2
     
    第二學年
    資料庫設計 必修 45 3
    程式設計 II " 45 3
    操作系統 " 45 3
    電腦網絡 " 45 3
    統計學 I " 45 3
    面向對象系統開發技術 " 45 3
    互聯網程式設計 I " 45 3
    軟件工程 " 45 3
    資料庫管理系統 " 45 3
    網絡系統管理 " 45 3
    英語 III " 60 4
    英語 IV " 60 4
     
    第三學年
    多媒體應用開發 必修 45 3
    互聯網程式設計 II " 45 3
    項目管理 " 45 3
    人機接口技術 " 45 3
    資訊系統實施 " 45 3
    電子商貿導論 " 45 3
    英語V " 60 4
    英語 VI " 60 4
    三門載於表二已選專業範疇的學科單元 / 科目 " 135 9
    一門載於表三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 " 45 3
     
    第四學年
    畢業報告 必修 90 12
    數碼影像及錄像處理 " 45 3
    電腦安全與保密 " 45 3
    人工智能 " 45 3
    電腦專業道德概論 " 45 3
    兩門載於表二已選專業範疇的學科單元/科目 " 90 6
    兩門載於表四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 " 90 6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學生須選擇以下任一專業範疇:
    企業資訊系統
    效能評價 1 必修 45 3
    數據倉庫及數據採集 1 " 45 3
    統計學II 1 " 45 3
    企業系統應用開發 2 " 45 3
    資訊系統策略性規劃 2 " 45 3
    博彩科技
    博彩科技概論 1 必修 45 3
    博彩科技I 1 " 45 3
    博彩科技數學 1 " 45 3
    博彩科技II 2 " 45 3
    電腦遊戲設計及開發 2 " 45 3
    電腦教育
    教育學 1 必修 45 3
    教育心理與輔導 1 " 45 3
    課程與教學法(資訊科技中學教育)1 " 45 3
    教學實習I(資訊科技中學教育)2 " 45 3
    教學實習II(資訊科技中學教育)2 " 45 3

    註:

    1. 第三學年學科單元/科目。

    2. 第四學年學科單元/科目。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會計學原理 選修 45 3
    通訊學 " 45 3
    平面設計 " 45 3
    人力資源管理 " 45 3
    人際關係 " 45 3
    經濟學 " 45 3
    市場學 " 45 3
    心理學導論 " 45 3
    公共行政導論 " 45 3
    社會學導論 " 45 3
    特別論題 I " 45 3
    特別論題 II " 45 3

    表四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電腦輔助設計 選修 45 3
    電腦取證技術 " 45 3
    數據庫管理及程式設計 " 45 3
    IP 路由 " 45 3
    移動計算與無線網絡 " 45 3
    特選論題 I " 45 3
    特選論題 II " 45 3
    特選論題 III " 45 3
    特選論題 IV " 45 3
    實習 " 45 3

    法規:

    第70/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8/2021

    刊登日期:

    2021.11.29

    版數:

    3101-3103

    • 修改澳門理工學院中國與葡語系國家經貿關係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及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48/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在澳門理工學院公共行政高等學校開設中國與葡語系國家經貿關係學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相關類別 :
  • 大學 - 高等教育 - 澳門理工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70/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經第2/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48/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中國與葡語系國家經貿關係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21/2022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48/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四、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歐陽瑜

    ———

    附件一

    中國與葡語系國家經貿關係

    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社會科學。

    二、課程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葡文/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47學分。

    附件二

    中國與葡語系國家經貿關係

    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葡語作為外語I 必修 225 15
    英語I " 45 3
    葡語作為外語II " 180 12
    英語II " 45 3
    資訊技術 " 45 3
    憲法與基本法 " 30 2
     
    第二學年
    葡語作為應用外語I 必修 225 15
    英語III " 45 3
    葡語作為應用外語II " 225 15
    英語IV " 45 3
     
    第三學年
    葡萄牙及中國與葡語系國家之間的關係簡史 必修 45 3
    中國歷史及文化 " 45 3
    中國經濟學 " 45 3
    葡語國家共同體的成員國歷史及文化 " 45 3
    法律及合同法律理論 " 45 3
    社會科學應用數學 " 45 3
    口語及書寫溝通技巧 " 45 3
    國際經濟學 " 45 3
    企業對企業營銷 " 45 3
    商務談判 " 45 3
    廣告與公共關係 " 45 3
    商業合同及公司法 " 45 3
     
    第四學年
    葡語國家共同體的成員國經濟學 必修 45 3
    葡語國家共同體的成員國政治制度 " 45 3
    葡語國家共同體的成員國法律制度 " 45 3
    網絡營銷及電子商務 " 45 3
    業務禮儀 " 45 3
    國際經濟法 " 45 3
    葡語國家共同體的成員國稅務制度 " 45 3
    國際物流 " 45 3
    市場調研 " 45 3
    國際市場學 " 45 3
    策略規劃 " 45 3
    研究項目 " 60 4

    法規:

    第71/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8/2021

    刊登日期:

    2021.11.29

    版數:

    3104-3107

    • 修改澳門理工學院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課程(市場學專業)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及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121/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在澳門理工學院管理科學高等學校開設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課程(市場學專業)及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相關類別 :
  • 大學 - 高等教育 - 澳門理工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71/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經第2/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121/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課程(市場學專業)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21/2022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121/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四、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歐陽瑜

    ———

    附件一

    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市場學專業)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工商管理。

    二、課程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39學分。

    附件二

    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市場學專業)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管理學導論 必修 45 3
    商業導論 " 45 3
    微觀經濟學 " 45 3
    宏觀經濟學 " 45 3
    會計學原理I " 45 3
    會計學原理II " 45 3
    商業軟件應用 " 45 3
    商業電腦與互聯網應用 " 45 3
    英語I " 45 3
    英語II " 45 3
    憲法與基本法 " 30 2
    普通話I/葡萄牙語I/日語I/法語I(任選一科)* " 45 3
     
    第二學年
    市場學原理 必修 45 3
    市場管理 " 45 3
    商業數學 " 45 3
    商業統計學 " 45 3
    商業法 " 45 3
    財務分析 " 45 3
    人力資源管理 " 45 3
    組織行為學 " 45 3
    英語III " 45 3
    英語IV " 45 3
    普通話II/葡萄牙語II/日語II/法語II(任選一科)* " 45 3
    一門載於表二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 " 45 3
     
    第三學年
    服務營銷 必修 45 3
    市場調查及研究 " 45 3
    廣告理論與營銷推廣 " 45 3
    消費者行為 " 45 3
    商業科研方法 " 45 3
    企業道德 " 45 3
    商業傳理技巧 " 45 3
    零售管理 " 45 3
    英語V " 45 3
    英語VI " 45 3
    兩門載於表三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 " 90 6
     
    第四學年
    市場學特選論題 必修 45 3
    國際營銷策略 " 45 3
    關係營銷 " 45 3
    策略管理 " 45 3
    英語VII " 45 3
    英語VIII " 45 3
    畢業報告I " 60 4
    畢業報告II " 60 4
    兩門載於表三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 " 90 6

    * 學生須於任選語言學科單元/科目中修讀同一語言的第I及II級。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商用漢語 選修 45 3
    企業環保管理 " 45 3
    公共行政導論 " 45 3
    澳門歷史與文化 " 45 3
    心理學導論 " 45 3
    社會學導論 " 45 3
    旅遊業管理 " 45 3
    地區地理 " 45 3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企業對企業營銷 選修 45 3
    整合營銷溝通 " 45 3
    銷售預測 " 45 3
    銷售管理 " 45 3
    資訊管理系統 " 45 3
    產品革新與管理 " 45 3
    成本會計 " 45 3

    法規:

    第72/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8/2021

    刊登日期:

    2021.11.29

    版數:

    3107-3111

    • 修改澳門理工學院管理學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及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123/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在澳門理工學院管理科學高等學校開設管理學學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相關類別 :
  • 大學 - 高等教育 - 澳門理工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72/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經第2/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123/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管理學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21/2022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123/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四、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歐陽瑜

    ———

    附件一

    管理學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管理學。

    二、課程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39學分。

    附件二

    管理學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管理學導論 必修 45 3
    商業導論 " 45 3
    微觀經濟學 " 45 3
    宏觀經濟學 " 45 3
    會計學原理I " 45 3
    會計學原理II " 45 3
    商業軟件應用 " 45 3
    商業電腦與互聯網應用 " 45 3
    英語I " 45 3
    英語II " 45 3
    憲法與基本法 " 30 2
    普通話I/日語I/法語I/葡萄牙語I (任選一科)* " 45 3
     
    第二學年
    人力資源管理 必修 45 3
    中小企業管理 " 45 3
    旅遊業管理 " 45 3
    商業數學 " 45 3
    商業統計學 " 45 3
    商業法 " 45 3
    財務分析 " 45 3
    市場學原理 " 45 3
    英語III " 45 3
    英語IV " 45 3
    普通話II/日語II/法語II/葡萄牙語II(任選一科)* " 45 3
    一門載於表二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 " 45 3
     
    第三學年
    知識管理 必修 45 3
    零售管理 " 45 3
    顧客關係管理 " 45 3
    全面優質管理 " 45 3
    營運管理 " 45 3
    組織行為學 " 45 3
    領導理論與實務 " 45 3
    企業治理與社會責任 " 45 3
    商業科研方法 " 45 3
    商業傳理技巧 " 45 3
    英語V " 45 3
    英語VI " 45 3
     
    第四學年
    變革管理 必修 45 3
    企業管理政策 " 45 3
    策略管理 " 45 3
    危機管理 " 45 3
    跨文化國際企業管理 " 45 3
    管理學特選論題 " 45 3
    英語VII " 45 3
    英語VIII " 45 3
    畢業報告I " 60 4
    畢業報告II " 60 4

    * 學生須於任選語言學科單元/科目中修讀同一語言的第I及II級。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商用漢語 選修 45 3
    企業、政府與社會導論 " 45 3
    企業環保管理 " 45 3
    公共行政導論 " 45 3
    心理學導論 " 45 3
    社會學導論 " 45 3
    地區地理 " 45 3
    成本會計 " 45 3
    項目管理導論 " 45 3
    資訊管理系統 " 45 3
    澳門歷史與文化 " 45 3

    法規:

    第73/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8/2021

    刊登日期:

    2021.11.29

    版數:

    3111-3114

    • 修改澳門理工學院電子商務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及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42/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在澳門理工學院管理科學高等學校開設電子商務學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相關類別 :
  • 大學 - 高等教育 - 澳門理工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73/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經第2/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42/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電子商務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21/2022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42/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四、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歐陽瑜

    ———

    附件一

    電子商務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商務。

    二、課程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43學分。

    附件二

    電子商務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商業軟件應用 必修 45 3
    商業電腦與互聯網應用 " 45 3
    商業導論 " 45 3
    管理學導論 " 45 3
    微觀經濟學 " 45 3
    宏觀經濟學 " 45 3
    會計學原理I " 45 3
    會計學原理II " 45 3
    英語I " 45 3
    英語II " 45 3
    憲法與基本法 " 30 2
    普通話I /葡萄牙語I / 法語I / 日語I(任選一科)* " 45 3
     
    第二學年
    資訊科技與電子商務導論 必修 45 3
    編程導論 " 45 3
    網上應用軟件開發 " 45 3
    市場學原理 " 45 3
    商業數學 " 45 3
    商業統計學 " 45 3
    商業法 " 45 3
    財務分析 " 45 3
    英語III " 45 3
    英語IV " 45 3
    普通話II / 葡萄牙語II / 法語II / 日語II(任選一科)* " 45 3
    一門載於表二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 " 45 3
     
    第三學年
    電子商務基礎設施 必修 45 3
    電子商務網站建設與管理 " 45 3
    電子商務項目管理 " 45 3
    電子商務研究方法 " 45 3
    電子業務應用技術 " 45 3
    系統分析與設計 " 45 3
    商業智能 " 45 3
    數據庫管理 " 45 3
    供應鏈管理 " 45 3
    企業道德 " 45 3
    英語V " 45 3
    英語VI " 45 3
     
    第四學年
    電子商務規範 必修 45 3
    電子商務策略 " 45 3
    電子商務創業論 " 45 3
    電子商務特選論題 " 45 3
    網絡營銷 " 45 3
    網絡金融 " 45 3
    英語VII " 45 3
    英語VIII " 45 3
    畢業報告I " 90 6
    畢業報告II " 90 6

    *學生須於任選語言學科單元/科目中修讀同一語言的第I及II級。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公共行政導論 選修 45 3
    心理學 " 45 3
    社會學 " 45 3
    傳播與演說技巧 " 45 3
    人際關係 " 45 3
    哲學導論 " 45 3
    澳門歷史 " 45 3
    國際關係導論 " 45 3
    企業環保管理 " 45 3

    法規:

    第74/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8/2021

    刊登日期:

    2021.11.29

    版數:

    3114-3118

    • 修改澳門理工學院會計學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及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120/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在澳門理工學院管理科學高等學校開設會計學學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相關類別 :
  • 大學 - 高等教育 - 澳門理工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74/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經第2/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120/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會計學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21/2022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120/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四、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歐陽瑜

    ———

    附件一

    會計學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工商管理。

    二、課程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43學分。

    附件二

    會計學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微觀經濟學 必修 45 3
    宏觀經濟學 " 45 3
    商業軟件應用 " 45 3
    商業電腦與互聯網應用 " 45 3
    會計學原理I " 45 3
    會計學原理II " 45 3
    商業導論 " 45 3
    管理學導論 " 45 3
    英語I " 45 3
    英語II " 45 3
    憲法與基本法 " 30 2
    一門載於表二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 " 45 3
     
    第二學年
    企業道德 必修 45 3
    貨幣與銀行學 " 45 3
    商業數學 " 45 3
    商業統計學 " 45 3
    商業法 " 45 3
    財務分析 " 45 3
    市場學原理 " 45 3
    人力資源管理 " 45 3
    中級會計I " 45 3
    中級會計II " 45 3
    英語III " 45 3
    英語IV " 45 3
     
    第三學年
    國際金融 必修 45 3
    成本會計 " 45 3
    管理會計 " 45 3
    中級會計III " 45 3
    審計學 " 45 3
    財務管理學 " 45 3
    會計資訊系統 " 45 3
    稅務學 " 45 3
    英語V " 45 3
    英語VI " 45 3
    兩門載於表二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 " 90 6
     
    第四學年
    高級財務會計I 必修 45 3
    高級財務會計II " 45 3
    高級管理會計 " 45 3
    財務報表分析 " 45 3
    小企業會計電算化 " 45 3
    策略管理 " 45 3
    全面優質管理 " 45 3
    貿易理論與政策 " 45 3
    專業英語I " 45 3
    專業英語II " 45 3
    兩門載於表三已選組別的學科單元/科目 " 90 6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心理學導論 選修 45 3
    社會學導論 " 45 3
    國際關係導論 " 45 3
    公共行政導論 " 45 3
    旅遊業管理 " 45 3
    澳門歷史與文化 " 45 3
    人際關係 " 45 3
    商業傳理技巧 " 45 3
    企業環保管理 " 45 3
    葡萄牙語I* " 45 3
    葡萄牙語II* " 45 3
    日語I* " 45 3
    日語II* " 45 3
    法語I* " 45 3
    法語II* " 45 3
    普通話I* " 45 3
    普通話II* " 45 3

    * 學生須完成有關語言學科單元/科目的第I級方可選讀第II級。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組
    研習計劃I 選修 45 3
    研習計劃II " 45 3
     
    第二組
    公司法 選修 45 3
    財務風險管理 " 45 3
    投資組合分析 " 45 3
    中級宏觀經濟學 " 45 3
    工作實習計劃 " 45 3

    法規:

    第75/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8/2021

    刊登日期:

    2021.11.29

    版數:

    3119-3121

    • 修改澳門理工學院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課程(博彩與娛樂管理專業)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及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85/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澳門理工學院管理科學高等學校社會科學學士學位課程(博彩與娛樂管理專業)的名稱為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課程(博彩與娛樂管理專業)及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相關類別 :
  • 大學 - 高等教育 - 澳門理工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75/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經第2/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85/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課程(博彩與娛樂管理專業)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21/2022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85/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四、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歐陽瑜

    ———

    附件一

    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課程(博彩與娛樂管理專業)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工商管理。

    二、課程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46學分。

    附件二

    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課程(博彩與娛樂管理專業)

    學習計劃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大學數學 必修 45 3
    統計學 " 45 3
    商業軟件應用 " 45 3
    微觀經濟學 " 45 3
    宏觀經濟學 " 45 3
    社會學 " 45 3
    心理學 " 45 3
    博彩業概覽 " 45 3
    賭場桌面遊戲I " 45 3
    賭場桌面遊戲II " 45 3
    英語I " 45 3
    英語II " 45 3
    憲法與基本法 " 30 2
     
    第二學年
    管理學導論 必修 45 3
    市場學 " 45 3
    組織行為學 " 45 3
    財務會計 " 45 3
    管理會計 " 45 3
    商務溝通與公共關係 " 45 3
    賭場數學 " 45 3
    桌面遊戲管理 " 45 3
    博彩科技 " 45 3
    中文運用寫作 " 45 3
    英語III " 45 3
    英語IV " 45 3
    第三學年
    服務行銷管理 必修 45 3
    人力資源管理 " 45 3
    企業法律環境 " 45 3
    博彩法 " 45 3
    財務管理 " 45 3
    角子機管理I " 45 3
    角子機管理II " 45 3
    英語V " 45 3
    英語VI " 45 3
    管理研究方法 " 45 3
    賭場設備管理 " 45 3
    實習 " 400 3
     
    第四學年
    博彩企業戰略管理 必修 45 3
    批判性思維方法 " 45 3
    消閒與博彩心理學 " 45 3
    博彩之社會及經濟影響 " 45 3
    負責任博彩 " 45 3
    娛樂管理I " 45 3
    娛樂管理II " 45 3
    博彩與娛樂管理專題講座 " 45 3
    英語VII " 45 3
    英語VIII " 45 3
    畢業研究項目I " 45 3
    畢業研究項目II " 45 3

    法規:

    第76/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8/2021

    刊登日期:

    2021.11.29

    版數:

    3122-3126

    • 修改澳門理工學院社會工作學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及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124/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在澳門理工學院公共行政高等學校開設社會工作學學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相關類別 :
  • 大學 - 高等教育 - 澳門理工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76/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經第2/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124/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社會工作學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21/2022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124/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四、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歐陽瑜

    ———

    附件一

    社會工作學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社會工作學。

    二、課程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48學分。

    附件二

    社會工作學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社會工作導論 必修 45 3
    心理學導論 " 45 3
    社會學導論 " 45 3
    個人成長與自我發展 " 45 3
    社會工作與澳門社會 " 45 3
    社會統計學 " 45 3
    社會工作助人技巧 " 45 3
    憲法與基本法 " 30 2
    資訊概論 " 30 2
    進階電腦應用 " 30 2
    英語I " 60 4
    英語II " 60 4
     
    學生須從下列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中選讀一門學科單元/科目:
    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 選修 30 2
    澳門歷史與文化 " 30 2
    中國文化導讀 " 30 2
    大學語文I " 30 2
    音樂與電影賞析 " 30 2
    哲學導論 " 30 2
    自然生態環保科學 " 30 2
    商業概論 " 30 2
    全球化與澳門經濟及政治 " 30 2
    大學體育 " 30 2
    地理概論 " 30 2
    第二學年
    社會工作實務I:個人與家庭 必修 45 3
    社會工作實務II:小組 " 45 3
    社會工作實務III:組織與社區 " 45 3
    社會工作研究方法 " 45 3
    當代社會問題 " 45 3
    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I " 45 3
    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II " 45 3
    健康、疾病與弱能 " 45 3
    社會工作與法律 " 45 3
    社會福利政策 " 45 3
    英語III " 60 4
    英語IV " 60 4
     
    第三學年
    精神失調 必修 45 3
    社會工作行政 " 45 3
    當代社會工作理論 " 45 3
    家庭與社會工作 " 45 3
    整合社會工作實務研討 " 45 3
    社會心理學 " 45 3
    社會工作實習I " 340 9
    英語V " 60 4
     
    學生須從下列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中選讀兩門學科單元/科目:
    青少年社會工作 選修 45 3
    老人社會工作 " 45 3
    弱勢社群社會工作 " 45 3
    精神失調與社會工作 " 45 3
    弱能與社會工作 " 45 3
    藥物濫用與社會工作 " 45 3
    國際社會工作 " 45 3
    社會工作與社會政策實務 " 45 3
    社會工作實務專題研討 " 45 3
     
    第四學年
    社會政策專題研討 必修 45 3
    博彩娛樂與社會工作 " 45 3
    哲學、倫理與社會工作 " 45 3
    社會工作與多元性 " 45 3
    社會工作實習II " 340 9
    社會工作實習III " 340 9
     
    學生須從下列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中選讀兩門學科單元/科目:
    中國社會福利 選修 45 3
    比較社會保障制度 " 45 3
    社會發展 " 45 3
    集體行為與社會運動 " 45 3
    性別研究 " 45 3
    流行文化研究 " 45 3
    犯罪與越軌 " 45 3
    死亡與哀傷 " 45 3
    人類性學 " 45 3
    親密關係 " 45 3
    組織行為 " 45 3
    社會科學專題研討 " 4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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