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49/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18/2019

刊登日期:

2019.5.6

版數:

1705-1708

  • 修改澳門科技大學傳播學碩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及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49/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傳播學碩士學位課程。
  •  
    相關類別 :
  • 博士及碩士 - 高等教育 -
  •  
    私營機構 :
  • 澳門科技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49/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49/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科技大學傳播學碩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19/2020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49/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四、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

    附件一

    傳播學碩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知識範疇:傳播與媒體研究。

    二、課程設以下專業範疇:

    (一)新媒體傳播;

    (二)整合行銷傳播。

    三、課程期限:兩年。

    四、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五、授課形式:面授。

    六、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條第八款的規定。

    七、畢業要求:

    (一)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7學分。

    (二)取得碩士學位尚取決於撰寫及提交一篇原創書面論文,並進行公開答辯且獲通過。

    (三)如學生按課程的運作規章規定及格完成載於本批示附件二的表一及表二的學科單元/科目,但其論文不在規定期限內獲通過,則只可取得結業證書。

    附件二

    傳播學碩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傳播理論 必修 45 3
    社會科學研究方法 " 45 3
    社會統計分析 " 45 3
    文化、媒介與全球化 " 45 3
    學術專題項目 " 1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新媒體傳播
    新媒體研究前沿 必修 45 3
    新媒介心理學 選修 45 3
    社會網絡分析 " 45 3
    數據採集與分析 " 45 3
    科學、健康與風險傳播專題 " 45 3
    傳播學研究報告的寫作 " 45 3
    視覺傳播 " 45 3
    新媒體考古 " 45 3
    文化產業的批判性論爭 " 45 3
     
    整合行銷傳播
    整合行銷傳播原理 必修 45 3
    新媒介心理學 選修 45 3
    社會網絡分析 " 45 3
    數據採集與分析 " 45 3
    科學、健康與風險傳播專題 " 45 3
    傳播學研究報告的寫作 " 45 3
    消費者洞察 " 45 3
    品牌策略與傳播 " 45 3
    視覺傳播 " 45 3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論文 必修 12

    註: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7學分,其分配如下:表一的必修學科單元/科目佔13學分;表二的已選專業範疇一門必修及三門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佔12學分;表三的論文佔12學分。

    法規:

    第51/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18/2019

    刊登日期:

    2019.5.6

    版數:

    1708-1710

    • 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歷史學博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10/2017號法律 - 高等教育制度。
  •  
    相關類別 :
  • 博士及碩士 - 高等教育 -
  •  
    私營機構 :
  • 澳門科技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1/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歷史學博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

    附件一

    歷史學博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知識範疇:歷史學。

    二、課程期限:三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一條第八款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

    (一)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8學分。

    (二)取得博士學位尚取決於撰寫及提交一篇符合課程知識或專業範疇性質的原創書面論文,並進行公開答辯且獲通過。

    附件二

    歷史學博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歷史學理論與方法 必修 60 4
    世界史研究 " 60 4
    中國古代史 " 60 4
    中國近代史 " 60 4
    澳門史 " 60 4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中國經濟史 選修 45 3
    中國社會史 " 45 3
    澳門經濟史 " 45 3
    澳門社會史 " 45 3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學術專題項目 必修 3
    論文 " 12

    註: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8學分,其分配如下:表一的必修學科單元/科目佔20學分;表二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佔3學分;表三的學術專題項目佔3學分、論文佔12學分。

    法規:

    第52/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18/2019

    刊登日期:

    2019.5.6

    版數:

    1710-1711

    • 在澳門理工學院開設跨領域藝術碩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10/2017號法律 - 高等教育制度。
  •  
    相關類別 :
  • 博士及碩士 - 高等教育 - 澳門理工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2/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五十一條第二款,結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理工學院開設跨領域藝術碩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

    附件一

    跨領域藝術碩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知識範疇:藝術學。

    二、課程期限:兩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條第八款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

    (一)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6學分。

    (二)取得碩士學位尚取決於撰寫及提交一篇原創書面論文,並進行公開答辯且獲通過。

    附件二

    跨領域藝術碩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研究方法I 必修 45 3
    研究方法II " 45 3
    跨領域藝術創作思維 " 45 3
    藝術與人文思想 " 45 3
    文化創意與藝術管理 " 45 3
    展演策劃與營銷研究 " 45 3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澳門本土藝術文化 選修 45 3
    音樂風格評析 " 45 3
    創意策略與實踐 " 45 3
    當代視覺藝術 " 45 3
    音樂藝術專題研究 " 45 3
    設計專題研究 " 45 3
    視覺藝術專題研究 " 45 3
    藝術教育與教材研究 " 45 3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論文 必修 12

    註: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6學分,其分配如下:表一的必修學科單元/科目佔18學分;表二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佔6學分;表三的論文佔12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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