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法規:

第16/2018號法律

公報編號:

52/2018

刊登日期:

2018.12.27

版數:

1359-1360

  • 調整退休金及撫卹金的最低薪俸點。
廢止 :
  • 第27/92/M號法令 - 特別紏正退休金及撫恤金,並訂定退休金及撫恤金之最低薪俸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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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規 :
  • 第14/2009號法律 - 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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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 薪俸、退休金及撫卹金 - 公共行政及公務人員事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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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16/2018號法律

    調整退休金及撫卹金的最低薪俸點

    立法會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一條(一)項,制定本法律。

    第一條

    退休金及撫卹金的最低薪俸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發放的退休金及撫卹金的最低薪俸點分別定為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附件一內表一所載薪俸表中的90點及60點。

    第二條

    廢止

    廢止五月二十五日第27/92/M號法令

    第三條

    生效

    本法律自公佈翌月之首日起生效。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通過。

    立法會主席 賀一誠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簽署。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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