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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37/2018號行政長官公告

公報編號:

26/2018

刊登日期:

2018.6.29

版數:

12398-12883

  • 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於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通過的《國際散裝運輸液化氣體船舶構造和設備規則》(《IGC規則》)修正案。
相關法規 :
  • 第116/2015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於一九八三年六月十七日通過的《國際散裝運輸液化氣體船舶構造和設備規則》(IGC規則)。
  • 第6/2022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通過的《國際散裝運輸液化氣體船舶構造和設備規則》(《IGC規則》)的修正案。
  •  
    相關類別 :
  • 國際海事法 - 其他 - 海事及水務局 - 法務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7/2018號行政長官公告

    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於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透過第MSC.370(93)號決議通過了《國際散裝運輸液化氣體船舶構造和設備規則》(IGC規則)的修正案,該修正案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在國際法律秩序上生效,包括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生效;

    基於此,行政長官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五條(一)項和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包含上指修正案的第MSC.370(93)號決議的中文及英文正式文本。

    上指《國際散裝運輸液化氣體船舶構造和設備規則》(IGC規則)已透過第116/2015號行政長官公告公佈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四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日發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盧麗卿


    第MSC.370(93)號決議


    第MSC.370(93)號決議的英文正式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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