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78/201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24/2018

刊登日期:

2018.6.11

版數:

579-586

  • 修改澳門城市大學設計藝術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11/91/M號法令 - 關於訂定在澳門地區從事高等教育活動的一切公立及私立教育機構的組織和運作。
  • 第236/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在澳門城市大學開設設計藝術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
  •  
    相關類別 :
  • 大學 - 高等教育 -
  •  
    私營機構 :
  • 澳門城市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78/201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結合第112/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236/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城市大學設計藝術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第一款所指的課程設以下專業範疇:

    (一)環境設計;

    (二)工業設計;

    (三)城市與景觀設計。

    四、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2018/2019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236/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其學習。

    二零一八年六月五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

    附件一

    設計藝術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範疇:藝術學

    二、課程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144學分

    附件二

    設計藝術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

    學習計劃

    表一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大學語文 必修 45 3
    電腦應用 " 45 3
    大學英語I " 45 3
    大學英語II " 45 3
    設計概論 " 45 3
    設計素描 " 45 3
    色彩學 " 45 3
    二維設計基礎 " 45 3
    設計速寫 " 45 3
    三維設計基礎 " 45 3
    電腦輔助設計I " 45 3
    攝影 " 45 3
    兩門載於表四的選修科目 " 90 6
     
    第二學年
    學術英語I 必修 45 3
    學術英語II " 45 3
    基礎圖學與CAD " 45 3
    設計表達 " 45 3
    模型製作 " 45 3
    基礎造型 " 45 3
    平面設計 " 45 3
    材料與工藝 " 45 3
    空間視覺設計 " 45 3
    人機工程學 " 45 3
    一門載於表二的已選專業範疇的科目 " 45 3
    兩門載於表三的選修科目 " 90 6
    兩門載於表四的選修科目 " 90 6
     
    第三學年
    審辯式閱讀和寫作 必修 45 3
    國際溝通技巧和策略 " 45 3
    八門載於表二的已選專業範疇的科目 " 360 24
    兩門載於表三的選修科目 " 90 6
     
    第四學年
    整合創新設計 必修 45 3
    設計實習 " 240 3
    兩門載於表二的已選專業範疇的科目 " 225 15

    表二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環境設計
    第二學年
    環境設計基礎 必修 45 3
     
    第三學年
    電腦輔助設計II 必修 45 3
    空間設計 " 45 3
    室內設計I " 45 3
    建築與室內設計簡史 " 45 3
    建築技術基礎 " 45 3
    場地設計 " 45 3
    展示設計 " 45 3
    室內設計II " 45 3
     
    第四學年
    園林設計 必修 45 3
    畢業設計專題(環境設計) " 180 12
     
    工業設計
    第二學年
    產品設計基礎 必修 45 3
     
    第三學年
    電腦輔助設計II 必修 45 3
    產品製作工藝 " 45 3
    工業設計史 " 45 3
    產品設計 " 45 3
    用戶研究 " 45 3
    珠寶設計 " 45 3
    城市公共設施設計 " 45 3
    服務設計 " 45 3
     
    第四學年
    品牌策劃與管理 必修 45 3
    畢業設計專題(工業設計) " 180 12
     
    城市與景觀設計
    第二學年
    城市設計基礎 必修 45 3
     
    第三學年
    電腦輔助設計II 必修 45 3
    建築設計與城市規劃原理 " 45 3
    景觀設計 " 45 3
    城市發展簡史 " 45 3
    建築與規劃設計基礎 " 45 3
    城市綠化設計 " 45 3
    城市道路設計 " 45 3
    城市設計I " 45 3
     
    第四學年
    城市設計II 必修 45 3
    畢業設計專題(城市與景觀設計) " 180 12

    表三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國畫藝術 選修 45 3
    版畫藝術 " 45 3
    陶瓷藝術 " 45 3
    纖維藝術 " 45 3
    設計思維 " 45 3
    設計心理學 " 45 3
    經典設計作品解析 " 45 3
    中外藝術史 " 45 3
    包裝設計 " 45 3
    文化考察與設計 " 45 3
    首飾藝術設計 " 45 3
    設計知識產權 " 45 3
    設計管理 " 45 3
    設計動畫演示 " 45 3
    城市設計 " 45 3
    公共藝術 " 45 3

    表四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綜合基礎及語言
    應用寫作 選修 45 3
    粵語與廣府文化 " 45 3
    普通話與演講藝術 " 45 3
    葡語入門 " 45 3
    英語專題項目I " 45 3
    英語專題項目II " 45 3
    葡語專題項目I " 45 3
    葡語專題項目II " 45 3
     
    自然、科學與技術
    科技與人生 選修 45 3
    現代醫學與健康生活 " 45 3
    科技創新 " 45 3
    數碼圖像處理及計算機視覺 " 45 3
    雲端應用與社交網路 " 45 3
    大數據入門 " 45 3
    科學與環境保護 " 45 3
    自然、科學與技術專題I " 45 3
    自然、科學與技術專題II " 45 3
     
    社會與文化
    澳門基本法 選修 45 3
    法學概論 " 45 3
    管理學概論 " 45 3
    心理學概論 " 45 3
    公共行政導論 " 45 3
    社會學導論 " 45 3
    經濟學概論 " 45 3
    傳播學概論 " 45 3
    社會與文化專題I " 45 3
    社會與文化專題II " 45 3
     
    文學、藝術與文化傳承
    中國文化概論 選修 45 3
    西方文化概論 " 45 3
    中醫與養生 " 45 3
    澳門史:東西文化的匯聚 " 45 3
    基礎攝影 " 45 3
    文學與生活美學 " 45 3
    詩意人生 " 45 3
    中國歷史與文化專題 " 45 3
    世界歷史與文化專題 " 45 3
    文學藝術專題I " 45 3
    文學藝術專題II " 45 3
     
    自我與人文
    健康心理學 選修 45 3
    夢與自我分析 " 45 3
    持續的幸福 " 45 3
    領袖藝術 " 45 3
    服務學習與關懷社會 " 45 3
    戀愛、婚姻與家庭 " 45 3
    審辯式思維 " 45 3
    博雅經典導賞 " 45 3
    電影與心理學 " 45 3
    自我與人文專題I " 45 3
    自我與人文專題II " 45 3

    * 學生須從表四選讀至少三個範疇的科目,以取得12學分。

    註:

    1. 學生不能重複修讀已完成的科目。

    2. 學生須按照進階方式選讀表四的選修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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