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法規:

第12/2018號行政法規

公報編號:

23/2018

刊登日期:

2018.6.4

版數:

488-537

  • 食品中甜味劑使用標準。
相關法規 :
  • 第5/2013號法律 - 食品安全法。
  •  
    相關類別 :
  • 妨害公共衛生及經濟之違法行為之法律制度 - 市政署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12/2018號行政法規

    食品中甜味劑使用標準

    行政長官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五)項及第5/2013號法律《食品安全法》第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經徵詢行政會的意見,制定本補充性行政法規。

    第一條

    標的及範圍

    一、本行政法規訂定允許在食品中使用的甜味劑品種、允許使用甜味劑的食品類別,以及某些甜味劑在特定食品類別中的最大使用量,以保障食品的衛生安全。

    二、核准食品中甜味劑使用標準的三個列表,該等列表載於作為本行政法規組成部分的附件。

    三、本行政法規不適用於特殊膳食用食品,但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食品、特殊醫用嬰兒配方食品及嬰幼兒輔助食品除外。

    第二條

    定義

    為適用本行政法規的規定,下列用語的含義為:

    (一)“甜味劑”:是指一類用以取代糖而使食品具有甜味的食品添加劑,不包括單糖或雙糖;

    (二)“最大使用量”:是指甜味劑在某種或某類食品中發揮功能作用的法定最高含量水平,該水平以mg/kg表示;

    (三)“特殊膳食用食品”:是指為滿足因特殊體質或生理條件及/或在特定疾病或功能失調情況下的特殊膳食需要而特別加工或配製的食品;

    (四)“嬰兒配方食品”:是指一類可滿足嬰兒從出生至可適當輔食餵養的最初數月的營養需求而特別配製的粉狀或液態狀的母乳替代品;

    (五)“較大嬰兒配方食品”:是指供六月齡以上的斷奶期嬰兒作為液態膳食食用的粉狀或液態狀配方奶產品;

    (六)“特殊醫用嬰兒配方食品”:是指專供患有特殊紊亂、疾病或處於特殊醫療狀況的嬰兒食用的嬰兒配方食品;

    (七)“嬰幼兒輔助食品”:是指按特定配方調製的具適當營養品質的食品,供嬰幼兒在母乳補充期食用,作為嬰幼兒傳統家庭飲食所缺乏或不足的營養成分的補充,以提供額外的能量和營養成分。

    第三條

    良好生產規範

    使用甜味劑應同時符合下列良好生產規範的條件:

    (一)加入食品中甜味劑的量應儘可能最低,以達到預期效果為限;

    (二)食品中所含的甜味劑如不是為了取代糖使食品具有甜味而加入,而是由食品生產、加工或包裝過程中間接帶入,其含量應儘可能控制在最合理水平;

    (三)甜味劑應符合食品級質量,並按食品配料加工處理。

    第四條

    間接帶入

    一、除直接添加外,在同時符合下列情況下甜味劑可從食品原料和配料中間接帶入食品:

    (一)根據本行政法規的規定,允許該甜味劑用於該食品原料或其他配料(包括食品添加劑);

    (二)用於該食品原料或其他配料(包括食品添加劑)的甜味劑用量未超過本行政法規訂定的最大使用量;

    (三)被帶入食品中的甜味劑的量,未超過在適當技術條件或生產規範下使用的、符合本行政法規要求的食品原料或配料中帶入的水平。

    二、上款所指的食品不包括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食品、特殊醫用嬰兒配方食品及嬰幼兒輔助食品。

    第五條

    使用標準

    一、在食品中使用甜味劑,須遵守本行政法規的規定及其附件的標準。

    二、非第一條第二款允許使用的甜味劑,不得在食品中使用。

    三、第一條第二款允許使用的甜味劑,禁止在其獲允許使用的食品類別以外使用。

    第六條

    生效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制定。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

    附件

    食品中甜味劑使用標準列表

    (第一條第二款所指者)

    表一

    除表二所指的食品類別外,允許在各類食品中

    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的甜味劑1

    國際編碼2 甜味劑名稱
    420 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
    421 D-甘露糖醇
    953 異麥芽糖醇(又名氫化異麥芽糖)
    957 索馬甜
    964 聚葡萄糖醇液
    965 麥芽糖醇和麥芽糖醇液
    966 乳糖醇(又名4-β-D吡喃半乳糖-D-山梨醇)
    967 木糖醇
    968 赤蘚糖醇
    969 愛德萬甜

    註:

    1 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是指按第三條的規定使用。
    2 國際編碼是指食品法典委員會為食品添加劑編製的國際編碼系統(International Numbering System)中的編號。

    表二

    禁止使用表一所指甜味劑的食品類別1

    食品類別號2 食品類別
    01.1.1 液態奶(原味)
    01.1.2 其他液態奶(原味)
    01.1.3 液態酪乳(原味)
    01.2 發酵奶和凝乳製品(原味)
    01.4.1 經巴氏殺菌的忌廉(原味)
    01.4.2 經滅菌的忌廉、經超高溫滅菌(UHT)的忌廉、攪打用的忌廉、已攪打的忌廉和低脂忌廉(原味)
    01.6.3 乳清乾酪
    01.6.6 乳清蛋白乾酪
    01.8.2 乳清粉及其製品,不包括乳清乾酪
    02.1 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
    02.2.1 牛油
    04.1.1 新鮮水果
    04.2.1 新鮮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海藻、堅果和籽類
    04.2.2.1 冷凍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海藻、堅果和籽類
    04.2.2.7 發酵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和海藻製品,不包括食品類別06.8.6、06.8.7、12.9.1、12.9.2.1和12.9.2.3中的發酵豆製品
    06.1 全穀、碎穀或片狀穀物,包括大米
    06.2 麵粉和澱粉(包括大豆粉)
    06.4.1 生濕麵條、麵皮及其類似品
    06.4.2 乾麵條、麵皮及其類似品
    08.1 鮮畜肉、禽肉和野味
    09.1 鮮水產及其製品
    09.2 加工的水產及其製品
    10.1 鮮蛋
    10.2.1 液體蛋製品
    10.2.2 冷凍蛋製品
    11.1 精製和粗製的糖
    11.2 紅糖,不包括食品類別11.1.3的產品
    11.3 糖溶液和糖漿,以及(部分)轉化糖,包括糖蜜,不包括食品類別11.1.3的產品
    11.4 其他糖和糖漿
    11.5 蜂蜜
    12.1 鹽和代鹽
    12.2.1 香草和香辛料(不包括香辛料)
    13.1 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和特殊醫用嬰兒配方食品
    13.2 嬰幼兒輔助食品
    14.1.1
    14.1.2 果蔬汁
    14.1.3 果蔬漿
    14.1.5 咖啡、咖啡替代品、茶、草本茶和其他熱穀類和穀粒飲料,不包括可可飲料
    14.2.3 葡萄酒

    註:

    1 但允許在以下食品類別中使用國際編碼421,名稱為D-甘露糖醇的甜味劑:

    01.2.2凝乳(原味)、06.4.2乾麵條、麵皮及其類似品(此類別中僅限麵條、無麩意大利粉和用於低蛋白質膳食的意大利粉可使用該甜味劑)、08.1.2碎的鮮畜肉、禽肉和野味(此類別中僅限除碎肉以外還含有其它配料的鮮免治肉可使用該甜味劑)、09.2.1冷凍的水產及其製品、09.2.2冷凍的沾炸漿的水產及其製品、09.2.3冷凍的水產糜製品、09.2.4.1經烹調的魚及其製品(此類別中僅限魚糜製品可使用該甜味劑)、09.2.4.3經油炸的水產及其製品(此類別中僅限油炸水產品的表層裹粉或麵糊可使用該甜味劑)、09.2.5經煙燻、乾製、發酵和/或鹽醃的水產及其製品(此類別中僅限鹹魷魚可使用該甜味劑)、10.2.2冷凍蛋製品、11.4其他糖和糖漿(不包括楓糖漿)、12.1.2代鹽。

    2

    食品類別號是指澳門特別行政區《食品添加劑食品分類指引》中有關食品分類系統的編號。

    表三

    允許在下列使用範圍及使用量下使用的甜味劑

    國際編碼1 甜味劑名稱 食品類別號2及食品類別

    最大使用量
    3,4,5

    單位
    950 乙酰磺胺酸鉀(又名安賽蜜) 01.0 奶製品及其類似品,不包括食品類別02.0的產品 01.1.4 調味液態奶飲料 500 mg/kg
    01.3.2 加入飲料的奶精 2000 mg/kg
    01.4.4 忌廉類似品 1000 mg/kg
    01.5.2 奶粉和忌廉粉類似品 1000 mg/kg
    01.6.5 乾酪類似品 350 mg/kg
    01.7 奶基甜點 1000 mg/kg
    02.0 脂肪、油和脂肪乳化物 02.3 主要為水包油型的脂肪乳化物,包括混合和/或調味的來源於脂肪乳化物的製品 1000 mg/kg
    02.4 脂基甜點,不包括食品類別01.7的產品 350 mg/kg
    03.0 食用冰品 800 mg/kg
    04.0 水果和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海藻、堅果和籽類 04.1.2.1 冷凍水果 500 mg/kg
    04.1.2.2 乾製水果 500 mg/kg
    04.1.2.3 醋、油或鹽水醃漬水果 200 mg/kg
    04.1.2.4 罐裝或瓶裝經巴氏殺菌的水果 350 mg/kg
    04.1.2.5 果醬、果凍、柑橘果醬 1000 mg/kg
    04.1.2.6 除食品類別04.1.2.5以外的果基塗抹醬 1000 mg/kg
    04.1.2.7 糖漬水果 500 mg/kg
    04.1.2.8 水果配製品,包括果肉漿、果泥、食品面層的水果配料和椰奶 350 mg/kg
    04.1.2.9 果基甜點,包括果味水基甜點 350 mg/kg
    04.1.2.10 發酵水果製品 350 mg/kg
    04.1.2.11 糕餅的水果餡料 350 mg/kg
    04.1.2.12 熟製水果 500 mg/kg
    04.2.2.2 乾製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海藻、堅果和籽類6 300 mg/kg
    04.2.2.3 醋、油、鹽水或醬油醃漬的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和海藻 300 mg/kg
    04.2.2.4 罐裝或瓶裝(經巴氏殺菌的)或殺菌袋裝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和海藻 350 mg/kg
    04.2.2.5 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海藻、堅果和籽類的泥及塗抹醬 1000 mg/kg
    04.2.2.6 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海藻、堅果和籽類的肉漿及其製品、糖漬蔬菜,不包括食品類別04.2.2.5的產品 350 mg/kg
    04.2.2.7 發酵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和海藻製品,不包括食品類別06.8.6、06.8.7、12.9.1、12.9.2.1和12.9.2.3中的發酵豆製品 1000 mg/kg
    04.2.2.8 熟製或油炸的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和海藻6 300 mg/kg
    05.0 糖果 05.1.1 可可混合物(粉)和可可塊/可可餅7,8 350 mg/kg
    05.1.2 可可混合物(糖漿)7,8 350 mg/kg
    05.1.3 可可塗抹醬,包括餡料 1000 mg/kg
    05.1.4 可可和巧克力製品 500 mg/kg
    05.1.5 類巧克力、代巧克力製品 500 mg/kg
    05.2 包括硬糖、軟糖和紐結糖等在內的糖果,不包括食品類別05.1、05.3和05.4的產品9 2000 mg/kg
    05.3 口香糖 5000 mg/kg
    05.4 作為食品裝飾、食品面層配料(非水果類)和甜味醬料 500 mg/kg
    06.0 穀類和來源於穀粒、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和棕櫚樹的軟芯的穀類製品,不包括食品類別07.0的產品 06.3 早餐穀物,包括燕麥片 1200 mg/kg
    06.5 穀基甜點和澱粉基甜點 350 mg/kg
    06.8.1 大豆基飲料 300 mg/kg
    07.0 烘焙製品 1000 mg/kg
    09.0 水產和水產製品,包括魚、軟體動物、甲殼類和棘皮類水產 09.2 加工的水產及其製品10 200 mg/kg
    09.3 半防腐的水產及其製品10 200 mg/kg
    09.4 完全防腐的,包括罐裝或發酵的水產及其製品10 200 mg/kg
    10.0 蛋和蛋製品 10.4 蛋基甜點 350 mg/kg
    11.0 甜味料,包括蜂蜜 11.4 其他糖和糖漿11 1000 mg/kg
    11.6 餐桌甜味劑,包括含有高倍甜味劑的產品 GMP12
    12.0 調味品,包括鹽、香辛料、湯、調味汁、沙律、蛋白製品 12.1 鹽和代鹽 500 mg/kg
    12.2 香草、香辛料、調味料和佐料 2000 mg/kg
    12.3 醋 2000 mg/kg
    12.4 芥末 500 mg/kg
    12.5 清湯和肉湯 500 mg/kg
    12.6 醬及其類似品 1000 mg/kg
    12.7 沙律和三文治塗抹醬,不包括食品類別04.2.2.5和05.1.3中的可可基和堅果基塗抹醬 500 mg/kg
    12.9.1 發酵大豆醬 500 mg/kg
    12.9.2 醬油 1000 mg/kg
    14.0 飲料,不包括奶製品 14.1.2 果蔬汁 300 mg/kg
    14.1.3 果蔬漿 350 mg/kg
    14.1.4 水基調味飲料,包括“運動”、“能量”、“電解質”飲料及含顆粒飲料 600 mg/kg
    14.1.5 咖啡、咖啡替代品、茶、草本茶和其他熱穀類和穀粒飲料,不包括可可飲料13 600 mg/kg
    14.2.2 蘋果酒和梨子酒 350 mg/kg
    14.2.7 加香酒精飲料 350 mg/kg
    15.0 即食零食 15.1 以馬鈴薯、穀類、麵粉或澱粉(來源於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為原料的零食 350 mg/kg
    15.2 加工堅果,包括有塗層的堅果和堅果混合物 3000 mg/kg
    15.3 魚味零食 350 mg/kg
    951 阿斯巴甜(又名天門冬酰苯丙氨酸甲酯) 01.0 奶製品及其類似品,不包括食品類別02.0的產品 01.1.4 調味液態奶飲料14 600 mg/kg
    01.3.2 加入飲料的奶精 6000 mg/kg
    01.4 忌廉(原味)及其類似品 1000 mg/kg
    01.5.2 奶粉和忌廉粉類似品 2000 mg/kg
    01.6.1 非熟化乾酪 1000 mg/kg
    01.6.5 乾酪類似品 1000 mg/kg
    01.7 奶基甜點 1000 mg/kg
    02.0 脂肪、油和脂肪乳化物 02.3 主要為水包油型的脂肪乳化物,包括混合和/或調味的來源於脂肪乳化物的製品 1000 mg/kg
    02.4 脂基甜點,不包括食品類別01.7的產品 1000 mg/kg
    03.0 食用冰品 1000 mg/kg
    04.0 水果和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海藻、堅果和籽類 04.1.2.1 冷凍水果 2000 mg/kg
    04.1.2.2 乾製水果 2000 mg/kg
    04.1.2.3 醋、油或鹽水醃漬水果10 300 mg/kg
    04.1.2.4 罐裝或瓶裝經巴氏殺菌的水果 1000 mg/kg
    04.1.2.5 果醬、果凍、柑橘果醬 1000 mg/kg
    04.1.2.6 除食品類別04.1.2.5以外的果基塗抹醬 1000 mg/kg
    04.1.2.7 糖漬水果 2000 mg/kg
    04.1.2.8 水果配製品,包括果肉漿、果泥、食品面層的水果配料和椰奶 1000 mg/kg
    04.1.2.9 果基甜點,包括果味水基甜點 1000 mg/kg
    04.1.2.10 發酵水果製品 1000 mg/kg
    04.1.2.11 糕餅的水果餡料 1000 mg/kg
    04.1.2.12 熟製水果 1000 mg/kg
    04.2.2.1 冷凍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海藻、堅果和籽類 1000 mg/kg
    04.2.2.2 乾製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海藻、堅果和籽類 1000 mg/kg
    04.2.2.3 醋、油、鹽水或醬油醃漬的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和海藻10 300 mg/kg
    04.2.2.4 罐裝或瓶裝(經巴氏殺菌的)或殺菌袋裝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和海藻 1000 mg/kg
    04.2.2.5 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海藻、堅果和籽類的泥及塗抹醬 1000 mg/kg
    04.2.2.6 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海藻、堅果和籽類的肉漿及其製品、糖漬蔬菜,不包括食品類別04.2.2.5的產品 1000 mg/kg
    04.2.2.7 發酵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和海藻製品,不包括食品類別06.8.6、06.8.7、12.9.1、12.9.2.1和12.9.2.3中的發酵豆製品 2500 mg/kg
    04.2.2.8 熟製或油炸的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和海藻 1000 mg/kg
    05.0 糖果 05.1 可可製品和巧克力製品,包括類巧克力和代巧克力 3000 mg/kg
    05.2 包括硬糖、軟糖和紐結糖等在內的糖果,不包括食品類別05.1、05.3和05.4的產品15 3000 mg/kg
    05.3 口香糖 10000 mg/kg
    05.4 作為食品裝飾、食品面層配料(非水果類)和甜味醬料 2000 mg/kg
    06.0 穀類和來源於穀粒、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和棕櫚樹的軟芯的穀類製品,不包括食品類別07.0的產品 06.3 早餐穀物,包括燕麥片 1000 mg/kg
    06.5 穀基甜點和澱粉基甜點 1000 mg/kg
    06.8.1 大豆基飲料 600 mg/kg
    07.0 烘焙製品 07.1 麵包和普通烘焙製品及其混合物 4000 mg/kg
    07.2 精製烘焙製品及其混合物 1700 mg/kg
    09.0 水產和水產製品,包括魚、軟體動物、甲殼類和棘皮類水產 09.2 加工的水產及其製品10 300 mg/kg
    09.3 半防腐的水產及其製品10 300 mg/kg
    09.4 完全防腐的,包括罐裝或發酵的水產及其製品10 300 mg/kg
    10.0 蛋和蛋製品 10.4 蛋基甜點 1000 mg/kg
    11.0 甜味料,包括蜂蜜 11.4 其他糖和糖漿11 3000 mg/kg
    11.6 餐桌甜味劑,包括含有高倍甜味劑的產品 GMP12
    12.0 調味品,包括鹽、香辛料、湯、調味汁、沙律、蛋白製品 12.2.2 調味料和佐料 2000 mg/kg
    12.3 醋 3000 mg/kg
    12.4 芥末 350 mg/kg
    12.5 清湯和肉湯 2000 mg/kg
    12.6 醬及其類似品 2000 mg/kg
    12.7 沙律和三文治塗抹醬,不包括食品類別04.2.2.5和05.1.3中的可可基和堅果基塗抹醬 2000 mg/kg
    14.0 飲料,不包括奶製品 14.1.3 果蔬漿 600 mg/kg
    14.1.4 水基調味飲料,包括“運動”、“能量”、“電解質”飲料及含顆粒飲料 600 mg/kg
    14.1.5 咖啡、咖啡替代品、茶、草本茶和其他熱穀類和穀粒飲料,不包括可可飲料13 600 mg/kg
    14.2.7 加香酒精飲料 600 mg/kg
    15.0 即食零食 500 mg/kg
    952 環己基氨基磺酸鹽 01.0 奶製品及其類似品,不包括食品類別02.0的產品 01.1.4 調味液態奶飲料 650 mg/kg
    01.7 奶基甜點 650 mg/kg
    02.0 脂肪、油和脂肪乳化物 02.4 脂基甜點,不包括食品類別01.7的產品 650 mg/kg
    03.0 食用冰品 650 mg/kg
    04.0 水果和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海藻、堅果和籽類 04.1.2.4 罐裝或瓶裝經巴氏殺菌的水果 1000 mg/kg
    04.1.2.5 果醬、果凍、柑橘果醬 1000 mg/kg
    04.1.2.6 除食品類別04.1.2.5以外的果基塗抹醬 2000 mg/kg
    04.1.2.7 糖漬水果 8000 mg/kg
    04.1.2.8 水果配製品,包括果肉漿、果泥、食品面層的水果配料和椰奶 250 mg/kg
    04.1.2.9 果基甜點,包括果味水基甜點 650 mg/kg
    04.2.2.3 醋、油、鹽水或醬油醃漬的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和海藻 1000 mg/kg
    04.2.2.5 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海藻、堅果和籽類的泥及塗抹醬23 500 mg/kg
    04.2.2.6 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海藻、堅果和籽類的肉漿及其製品、糖漬蔬菜,不包括食品類別04.2.2.5的產品 250 mg/kg
    04.2.2.8 熟製或油炸的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和海藻16 1000 mg/kg
    05.0 糖果 05.1 可可製品和巧克力製品,包括類巧克力和代巧克力 500 mg/kg
    05.2 包括硬糖、軟糖和紐結糖等在內的糖果,不包括食品類別05.1、05.3和05.4的產品9 500 mg/kg
    05.3 口香糖 3000 mg/kg
    05.4 作為食品裝飾、食品面層配料(非水果類)和甜味醬料 500 mg/kg
    06.0 穀類和來源於穀粒、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和棕櫚樹的軟芯的穀類製品,不包括食品類別07.0的產品 06.5 穀基甜點和澱粉基甜點 250 mg/kg
    06.8.1 大豆基飲料 650 mg/kg
    06.8.7 發酵豆腐 650 mg/kg
    07.0 烘焙製品 1600 mg/kg
    10.0 蛋和蛋製品 10.4 蛋基甜點 250 mg/kg
    11.0 甜味料,包括蜂蜜 11.4 其他糖和糖漿11 500 mg/kg
    11.6 餐桌甜味劑,包括含有高倍甜味劑的產品 GMP12
    12.0 調味品,包括鹽、香辛料、湯、調味汁、沙律、蛋白製品 12.2.2 調味料和佐料 650 mg/kg
    12.5 清湯和肉湯 650 mg/kg
    12.6 醬及其類似品 650 mg/kg
    12.7 沙律和三文治塗抹醬,不包括食品類別04.2.2.5和05.1.3中的可可基和堅果基塗抹醬 650 mg/kg
    14.0 飲料,不包括奶製品 14.1 非酒精飲料17 650 mg/kg
    14.2.7 加香酒精飲料 650 mg/kg
    15.0 即食零食 15.2 加工堅果,包括有塗層的堅果和堅果混合物 6000 mg/kg
    954 糖精及其鈣鹽、鈉鹽和鉀鹽 01.0 奶製品及其類似品,不包括食品類別02.0的產品 01.1.4 調味液態奶飲料18 80 mg/kg
    01.6.5 乾酪類似品 100 mg/kg
    01.7 奶基甜點 150 mg/kg
    02.0 脂肪、油和脂肪乳化物 02.4 脂基甜點,不包括食品類別01.7的產品 150 mg/kg
    03.0 食用冰品 150 mg/kg
    04.0 水果和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海藻、堅果和籽類 04.1.2.2 乾製水果19 5000 mg/kg
    04.1.2.3 醋、油或鹽水醃漬水果10 160 mg/kg
    04.1.2.4 罐裝或瓶裝經巴氏殺菌的水果 200 mg/kg
    04.1.2.5 果醬、果凍、柑橘果醬 200 mg/kg
    04.1.2.6 除食品類別04.1.2.5以外的果基塗抹醬 200 mg/kg
    04.1.2.7 糖漬水果 5000 mg/kg
    04.1.2.8 水果配製品,包括果肉漿、果泥、食品面層的水果配料和椰奶 200 mg/kg
    04.1.2.9 果基甜點,包括果味水基甜點 100 mg/kg
    04.1.2.10 發酵水果製品 160 mg/kg
    04.2.2.1 冷凍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海藻、堅果和籽類 500 mg/kg
    04.2.2.2 乾製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海藻、堅果和籽類 500 mg/kg
    04.2.2.3 醋、油、鹽水或醬油醃漬的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和海藻10 160 mg/kg
    04.2.2.4 罐裝或瓶裝(經巴氏殺菌的)或殺菌袋裝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和海藻10 160 mg/kg
    04.2.2.5 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海藻、堅果和籽類的泥及塗抹醬 160 mg/kg
    04.2.2.6 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海藻、堅果和籽類的肉漿及其製品、糖漬蔬菜,不包括食品類別04.2.2.5的產品 200 mg/kg
    04.2.2.7 發酵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和海藻製品,不包括食品類別06.8.6、06.8.7、12.9.1、12.9.2.1和12.9.2.3中的發酵豆製品 200 mg/kg
    04.2.2.8 熟製或油炸的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和海藻10,20 160 mg/kg
    05.0 糖果 05.1.1 可可混合物(粉)和可可塊/可可餅7,8 100 mg/kg
    05.1.2 可可混合物(糖漿)8 80 mg/kg
    05.1.3 可可塗抹醬,包括餡料 200 mg/kg
    05.1.4 可可和巧克力製品 500 mg/kg
    05.1.5 類巧克力、代巧克力製品 500 mg/kg
    05.2 包括硬糖、軟糖和紐結糖等在內的糖果,不包括食品類別05.1、05.3和05.4的產品21 500 mg/kg
    05.3 口香糖 2500 mg/kg
    05.4 作為食品裝飾、食品面層配料(非水果類)和甜味醬料 500 mg/kg
    06.0 穀類和來源於穀粒、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和棕櫚樹的軟芯的穀類製品,不包括食品類別07.0的產品 06.3 早餐穀物,包括燕麥片 100 mg/kg
    06.5 穀基甜點和澱粉基甜點 100 mg/kg
    06.8.8 其他大豆蛋白製品 1000 mg/kg
    07.0 烘焙製品 07.2 精製烘焙製品及其混合物 170 mg/kg
    08.0 肉和肉製品,包括禽肉和野味 08.2.2 整塊或分割的經熱處理加工畜肉、禽肉和野味製品 500 mg/kg
    08.3.2 碎的經熱處理加工畜肉、禽肉和野味製品 500 mg/kg
    09.0 水產和水產製品,包括魚、軟體動物、甲殼類和棘皮類水產 09.2.4.1 經烹調的魚及其製品 500 mg/kg
    09.3.1 浸泡的和/或膠凍的水產及其製品10 160 mg/kg
    09.3.2 醃漬和/或鹽水漬的水產及其製品10 160 mg/kg
    09.3.4 半防腐的水產及其製品,不包括食品類別09.3.1至09.3.3的產品10 160 mg/kg
    09.4 完全防腐的,包括罐裝或發酵的水產及其製品10 200 mg/kg
    10.0 蛋和蛋製品 10.4 蛋基甜點10 100 mg/kg
    11.0 甜味料,包括蜂蜜 11.4 其他糖和糖漿11 300 mg/kg
    11.6 餐桌甜味劑,包括含有高倍甜味劑的產品 GMP12
    12.0 調味品,包括鹽、香辛料、湯、調味汁、沙律、蛋白製品 12.2.2 調味料和佐料 1500 mg/kg
    12.3 醋 300 mg/kg
    12.4 芥末 320 mg/kg
    12.5 清湯和肉湯 150 mg/kg
    12.6 醬及其類似品 160 mg/kg
    12.7 沙律和三文治塗抹醬,不包括食品類別04.2.2.5和05.1.3中的可可基和堅果基塗抹醬22 200 mg/kg
    12.9.1 發酵大豆醬 200 mg/kg
    12.9.2.1 發酵醬油 500 mg/kg
    14.0 飲料,不包括奶製品 14.1.3.1 水果漿 80 mg/kg
    14.1.3.2 蔬菜漿 80 mg/kg
    14.1.3.3 濃縮水果漿 80 mg/kg
    14.1.3.4 濃縮蔬菜漿23 80 mg/kg
    14.1.4 水基調味飲料,包括“運動”、“能量”、“電解質”飲料及含顆粒飲料 300 mg/kg
    14.1.5 咖啡、咖啡替代品、茶、草本茶和其他熱穀類和穀粒飲料,不包括可可飲料13 200 mg/kg
    14.2.1 啤酒和麥芽飲料 80 mg/kg
    14.2.2 蘋果酒和梨子酒 80 mg/kg
    14.2.7 加香酒精飲料 150 mg/kg
    15.0 即食零食 15.1 以馬鈴薯、穀類、麵粉或澱粉(來源於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為原料的零食 100 mg/kg
    15.2 加工堅果,包括有塗層的堅果和堅果混合物 1200 mg/kg
    15.3 魚味零食 100 mg/kg
    955 蔗糖素(又名三氯蔗糖) 01.0 奶製品及其類似品,不包括食品類別02.0的產品 01.1.4 調味液態奶飲料24 300 mg/kg
    01.3.2 加入飲料的奶精 580 mg/kg
    01.4.4 忌廉類似品 580 mg/kg
    01.5.2 奶粉和忌廉粉類似品 1000 mg/kg
    01.6.5 乾酪類似品 500 mg/kg
    01.7 奶基甜點 400 mg/kg
    02.0 脂肪、油和脂肪乳化物 02.4 脂基甜點,不包括食品類別01.7的產品 400 mg/kg
    03.0 食用冰品 320 mg/kg
    04.0 水果和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海藻、堅果和籽類 04.1.2.1 冷凍水果 400 mg/kg
    04.1.2.2 乾製水果 1500 mg/kg
    04.1.2.3 醋、油或鹽水醃漬水果10 180 mg/kg
    04.1.2.4 罐裝或瓶裝經巴氏殺菌的水果 400 mg/kg
    04.1.2.5 果醬、果凍、柑橘果醬 450 mg/kg
    04.1.2.6 除食品類別04.1.2.5以外的果基塗抹醬 400 mg/kg
    04.1.2.7 糖漬水果 1500 mg/kg
    04.1.2.8 水果配製品,包括果肉漿、果泥、食品面層的水果配料和椰奶 400 mg/kg
    04.1.2.9 果基甜點,包括果味水基甜點 400 mg/kg
    04.1.2.10 發酵水果製品 150 mg/kg
    04.1.2.11 糕餅的水果餡料 400 mg/kg
    04.1.2.12 熟製水果 150 mg/kg
    04.2.2.1 冷凍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海藻、堅果和籽類25 150 mg/kg
    04.2.2.2 乾製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海藻、堅果和籽類 580 mg/kg
    04.2.2.3 醋、油、鹽水或醬油醃漬的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和海藻 400 mg/kg
    04.2.2.4 罐裝或瓶裝(經巴氏殺菌的)或殺菌袋裝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和海藻 580 mg/kg
    04.2.2.5 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海藻、堅果和籽類的泥及塗抹醬26,27 1000 mg/kg
    04.2.2.6 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海藻、堅果和籽類的肉漿及其製品、糖漬蔬菜,不包括食品類別04.2.2.5的產品27 400 mg/kg
    04.2.2.7 發酵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和海藻製品,不包括食品類別06.8.6、06.8.7、12.9.1、12.9.2.1和12.9.2.3中的發酵豆製品 580 mg/kg
    04.2.2.8 熟製或油炸的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和海藻28,29 300 mg/kg
    05.0 糖果 05.1.1 可可混合物(粉)和可可塊/可可餅7,30 580 mg/kg
    05.1.2 可可混合物(糖漿)7,30 400 mg/kg
    05.1.3 可可塗抹醬,包括餡料31 400 mg/kg
    05.1.4可可和巧克力製品 800 mg/kg
    05.1.5 類巧克力、代巧克力製品 800 mg/kg
    05.2 包括硬糖、軟糖和紐結糖等在內的糖果,不包括食品類別05.1、05.3和05.4的產品32 1800 mg/kg
    05.3 口香糖 5000 mg/kg
    05.4 作為食品裝飾、食品面層配料(非水果類)和甜味醬料 1000 mg/kg
    06.0 穀類和來源於穀粒、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和棕櫚樹的軟芯的穀類製品,不包括食品類別07.0的產品 06.3 早餐穀物,包括燕麥片 1000 mg/kg
    06.4.3 預煮的麵條、麵皮及其類似品 600 mg/kg
    06.5 穀基甜點和澱粉基甜點 400 mg/kg
    06.7 預熟製或加工大米製品 200 mg/kg
    06.8.1 大豆基飲料 400 mg/kg
    06.8.7 發酵豆腐 1000 mg/kg
    07.0 烘焙製品 07.1 麵包和普通烘焙製品及其混合物 650 mg/kg
    07.2 精製烘焙製品及其混合物 700 mg/kg
    08.0 肉和肉製品,包括禽肉和野味 08.2 整塊或分割的加工畜肉、禽肉和野味 GMP12
    08.3 碎的加工畜肉、禽肉和野味製品 GMP12
    08.4 可食用腸衣 GMP12
    09.0 水產和水產製品,包括魚、軟體動物、甲殼類和棘皮類水產 09.2 加工的水產及其製品 GMP12
    09.3 半防腐的水產及其製品 GMP12
    09.4 完全防腐的,包括罐裝或發酵的水產及其製品 GMP12
    10.0 蛋和蛋製品 10.4 蛋基甜點 400 mg/kg
    11.0 甜味料,包括蜂蜜 11.4 其他糖和糖漿11 1500 mg/kg
    11.6 餐桌甜味劑,包括含有高倍甜味劑的產品 GMP12
    12.0 調味品,包括鹽、香辛料、湯、調味汁、沙律、蛋白製品 12.2.1 香草和香辛料 400 mg/kg
    12.2.2 調味料和佐料 700 mg/kg
    12.3 醋 400 mg/kg
    12.4 芥末 400 mg/kg
    12.5 清湯和肉湯 600 mg/kg
    12.6.1 乳化醬汁和蘸醬 1250 mg/kg
    12.6.2 非乳化醬汁 450 mg/kg
    12.6.3 供調製醬和肉汁用的混合物 450 mg/kg
    12.6.4 清汁 450 mg/kg
    12.7 沙律和三文治塗抹醬,不包括食品類別04.2.2.5和05.1.3中的可可基和堅果基塗抹醬31 1250 mg/kg
    12.9 大豆基調味料和佐料 250 mg/kg
    14.0 飲料,不包括奶製品 14.1.2 果蔬汁 250 mg/kg
    14.1.3 果蔬漿 300 mg/kg
    14.1.4 水基調味飲料,包括“運動”、“能量”、“電解質”飲料及含顆粒飲料 300 mg/kg
    14.1.5 咖啡、咖啡替代品、茶、草本茶和其他熱穀類和穀粒飲料,不包括可可飲料13 300 mg/kg
    14.2.1 啤酒和麥芽飲料 650 mg/kg
    14.2.2 蘋果酒和梨子酒 650 mg/kg
    14.2.3 葡萄酒 650 mg/kg
    14.2.4 酒,不包括葡萄酒、蘋果酒及梨子酒 650 mg/kg
    14.2.5 蜂蜜酒 650 mg/kg
    14.2.7 加香酒精飲料 700 mg/kg
    15.0 即食零食 1000 mg/kg
    956 阿力甜(又名L-α-天冬氨酰-N-(2,2,4,4-四甲基-3-硫化三亞甲基)-D-丙氨酰胺) 01.0 奶製品及其類似品,不包括食品類別02.0的產品 01.1.4 調味液態奶飲料 100 mg/kg
    01.7 奶基甜點 100 mg/kg
    02.0 脂肪、油和脂肪乳化物 02.4 脂基甜點,不包括食品類別01.7的產品 100 mg/kg
    03.0 食用冰品 100 mg/kg
    04.0 水果和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海藻、堅果和籽類 04.1.2.5 果醬、果凍、柑橘果醬 100 mg/kg
    04.1.2.7 糖漬水果33 300 mg/kg
    04.1.2.9 果基甜點,包括果味水基甜點 100 mg/kg
    05.0 糖果 300 mg/kg
    06.0 穀類和來源於穀粒、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和棕櫚樹的軟芯的穀類製品,不包括食品類別07.0的產品 06.8.1 大豆基飲料 100 mg/kg
    11.0 甜味料,包括蜂蜜 11.4 其他糖和糖漿11 200 mg/kg
    11.6 餐桌甜味劑,包括含有高倍甜味劑的產品 GMP12
    12.0 調味品,包括鹽、香辛料、湯、調味汁、沙律、蛋白製品 12.5 清湯和肉湯 40 mg/kg
    12.6 醬及其類似品 300 mg/kg
    12.7 沙律和三文治塗抹醬,不包括食品類別04.2.2.5和05.1.3中的可可基和堅果基塗抹醬 300 mg/kg
    14.0 飲料,不包括奶製品 14.1 非酒精飲料17 100 mg/kg
    960 甜菊糖苷 01.0 奶製品及其類似品,不包括食品類別02.0的產品 01.1.4 調味液態奶飲料 200 mg/kg
    01.5.2 奶粉和忌廉粉類似品34 330 mg/kg
    01.7 奶基甜點 500 mg/kg
    02.0 脂肪、油和脂肪乳化物 02.4 脂基甜點,不包括食品類別01.7的產品 500 mg/kg
    03.0 食用冰品 500 mg/kg
    04.0 水果和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海藻、堅果和籽類 04.1.2.3 醋、油或鹽水醃漬水果 100 mg/kg
    04.1.2.4 罐裝或瓶裝經巴氏殺菌的水果 330 mg/kg
    04.1.2.5 果醬、果凍、柑橘果醬 360 mg/kg
    04.1.2.6 除食品類別04.1.2.5以外的果基塗抹醬 330 mg/kg
    04.1.2.7 糖漬水果 3300 mg/kg
    04.1.2.8 水果配製品,包括果肉漿、果泥、食品面層的水果配料和椰奶 330 mg/kg
    04.1.2.9 果基甜點,包括果味水基甜點 500 mg/kg
    04.1.2.10 發酵水果製品 115 mg/kg
    04.1.2.11 糕餅的水果餡料 330 mg/kg
    04.1.2.12 熟製水果 40 mg/kg
    04.2.2.2 乾製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海藻、堅果和籽類 40 mg/kg
    04.2.2.3 醋、油、鹽水或醬油醃漬的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和海藻 330 mg/kg
    04.2.2.4 罐裝或瓶裝(經巴氏殺菌的)或殺菌袋裝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和海藻 70 mg/kg
    04.2.2.5 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海藻、堅果和籽類的泥及塗抹醬 330 mg/kg
    04.2.2.6 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海藻、堅果和籽類的肉漿及其製品、糖漬蔬菜,不包括食品類別04.2.2.5的產品 165 mg/kg
    04.2.2.7 發酵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和海藻製品,不包括食品類別06.8.6、06.8.7、12.9.1、12.9.2.1和12.9.2.3中的發酵豆製品 200 mg/kg
    04.2.2.8 熟製或油炸的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和海藻 40 mg/kg
    05.0 糖果 05.1 可可製品和巧克力製品,包括類巧克力和代巧克力 550 mg/kg
    05.2 包括硬糖、軟糖和紐結糖等在內的糖果,不包括食品類別05.1、05.3和05.4的產品35 3500 mg/kg
    05.3 口香糖 3500 mg/kg
    05.4 作為食品裝飾、食品面層配料(非水果類)和甜味醬料 330 mg/kg
    06.0 穀類和來源於穀粒、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和棕櫚樹的軟芯的穀類製品,不包括食品類別07.0的產品 06.3 早餐穀物,包括燕麥片 350 mg/kg
    06.5 穀基甜點和澱粉基甜點 165 mg/kg
    06.8.1 大豆基飲料 200 mg/kg
    07.0 烘焙製品 07.2 精製烘焙製品及其混合物 330 mg/kg
    08.0 肉和肉製品,包括禽肉和野味 08.3.2 碎的經熱處理加工畜肉、禽肉和野味製品36 100 mg/kg
    09.0 水產和水產製品,包括魚、軟體動物、甲殼類和棘皮類水產 09.3.1 浸泡的和/或膠凍的水產及其製品10 200 mg/kg
    09.3.2 醃漬和/或鹽水漬的水產及其製品37 165 mg/kg
    09.3.3 三文魚替代品,魚子醬及其他魚子製品 100 mg/kg
    09.3.4 半防腐的水產及其製品,不包括食品類別09.3.1至09.3.3的產品10 200 mg/kg
    09.4 完全防腐的,包括罐裝或發酵的水產及其製品37 100 mg/kg
    10.0 蛋和蛋製品 10.4 蛋基甜點 330 mg/kg
    11.0 甜味料,包括蜂蜜 11.6 餐桌甜味劑,包括含有高倍甜味劑的產品 GMP12
    12.0 調味品,包括鹽、香辛料、湯、調味汁、沙律、蛋白製品38 350 mg/kg
    14.0 飲料,不包括奶製品 14.1 非酒精飲料17 200 mg/kg
    14.2.7 加香酒精飲料 200 mg/kg
    15.0 即食零食 15.1 以馬鈴薯、穀類、麵粉或澱粉(來源於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為原料的零食 170 mg/kg
    15.2 加工堅果,包括有塗層的堅果和堅果混合物 1000 mg/kg
    15.3 魚味零食 170 mg/kg
    961 紐甜(又名N-[N-(3,3-二甲基丁基)]-L-α-天門冬氨-L-苯丙氨酸1-甲酯) 01.0 奶製品及其類似品,不包括食品類別02.0的產品 01.1.4 調味液態奶飲料39 20 mg/kg
    01.3.2 加入飲料的奶精 65 mg/kg
    01.4 忌廉(原味)及其類似品 33 mg/kg
    01.5.2 奶粉和忌廉粉類似品 65 mg/kg
    01.6.5 乾酪類似品 33 mg/kg
    01.7 奶基甜點 100 mg/kg
    02.0 脂肪、油和脂肪乳化物 02.3 主要為水包油型的脂肪乳化物,包括混合和/或調味的來源於脂肪乳化物的製品 10 mg/kg
    02.4 脂基甜點,不包括食品類別01.7的產品 100 mg/kg
    03.0 食用冰品 100 mg/kg
    04.0 水果和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海藻、堅果和籽類 04.1.2.1 冷凍水果 100 mg/kg
    04.1.2.2 乾製水果 100 mg/kg
    04.1.2.3 醋、油或鹽水醃漬水果 100 mg/kg
    04.1.2.4 罐裝或瓶裝經巴氏殺菌的水果 33 mg/kg
    04.1.2.5 果醬、果凍、柑橘果醬 70 mg/kg
    04.1.2.6 除食品類別04.1.2.5以外的果基塗抹醬 70 mg/kg
    04.1.2.7 糖漬水果 65 mg/kg
    04.1.2.8 水果配製品,包括果肉漿、果泥、食品面層的水果配料和椰奶 100 mg/kg
    04.1.2.9 果基甜點,包括果味水基甜點 100 mg/kg
    04.1.2.10 發酵水果製品 65 mg/kg
    04.1.2.11 糕餅的水果餡料 100 mg/kg
    04.1.2.12 熟製水果 65 mg/kg
    04.2.2.1 冷凍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海藻、堅果和籽類 33 mg/kg
    04.2.2.2 乾製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海藻、堅果和籽類 33 mg/kg
    04.2.2.3 醋、油、鹽水或醬油醃漬的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和海藻10 10 mg/kg
    04.2.2.4 罐裝或瓶裝(經巴氏殺菌的)或殺菌袋裝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和海藻 33 mg/kg
    04.2.2.5 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海藻、堅果和籽類的泥及塗抹醬 33 mg/kg
    04.2.2.6 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海藻、堅果和籽類的肉漿及其製品、糖漬蔬菜,不包括食品類別04.2.2.5的產品 33 mg/kg
    04.2.2.7 發酵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和海藻製品,不包括食品類別06.8.6、06.8.7、12.9.1、12.9.2.1和12.9.2.3中的發酵豆製品 33 mg/kg
    04.2.2.8 熟製或油炸的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和海藻 33 mg/kg
    05.0 糖果 05.1 可可製品和巧克力製品,包括類巧克力和代巧克力 100 mg/kg
    05.2 包括硬糖、軟糖和紐結糖等在內的糖果,不包括食品類別05.1、05.3和05.4的產品40 330 mg/kg
    05.3 口香糖 1000 mg/kg
    05.4 作為食品裝飾、食品面層配料(非水果類)和甜味醬料 100 mg/kg
    06.0 穀類和來源於穀粒、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和棕櫚樹的軟芯的穀類製品,不包括食品類別07.0的產品 06.3 早餐穀物,包括燕麥片 160 mg/kg
    06.5 穀基甜點和澱粉基甜點 33 mg/kg
    06.8.1 大豆基飲料 33 mg/kg
    07.0 烘焙製品41 80 mg/kg
    08.0 肉和肉製品,包括禽肉和野味 08.2 整塊或分割的加工畜肉、禽肉和野味 GMP12
    08.3 碎的加工畜肉、禽肉和野味製品 GMP12
    08.4 可食用腸衣 GMP12
    09.0 水產和水產製品,包括魚、軟體動物、甲殼類和棘皮類水產 09.2.5 經煙燻、乾製、發酵和/或鹽醃的水產及其製品 10 mg/kg
    09.3 半防腐的水產及其製品 10 mg/kg
    09.4 完全防腐的,包括罐裝或發酵的水產及其製品 10 mg/kg
    10.0 蛋和蛋製品 10.4 蛋基甜點 100 mg/kg
    11.0 甜味料,包括蜂蜜 11.4 其他糖和糖漿11 70 mg/kg
    11.6 餐桌甜味劑,包括含有高倍甜味劑的產品 GMP12
    12.0 調味品,包括鹽、香辛料、湯、調味汁、沙律、蛋白製品 12.2.1 香草和香辛料 32 mg/kg
    12.2.2 調味料和佐料 70 mg/kg
    12.3 醋 12 mg/kg
    12.4 芥末 12 mg/kg
    12.5 清湯和肉湯 70 mg/kg
    12.6 醬及其類似品 70 mg/kg
    12.7 沙律和三文治塗抹醬,不包括食品類別04.2.2.5和05.1.3中的可可基和堅果基塗抹醬 70 mg/kg
    14.0 飲料,不包括奶製品 14.1.3.2 蔬菜漿 65 mg/kg
    14.1.3.4 濃縮蔬菜漿 65 mg/kg
    14.1.4 水基調味飲料,包括“運動”、“能量”、“電解質”飲料及含顆粒飲料 33 mg/kg
    14.1.5 咖啡、咖啡替代品、茶、草本茶和其他熱穀類和穀粒飲料,不包括可可飲料13 50 mg/kg
    14.2.1 啤酒和麥芽飲料 33 mg/kg
    14.2.2 蘋果酒和梨子酒 33 mg/kg
    14.2.4 酒,不包括葡萄酒、蘋果酒及梨子酒 33 mg/kg
    14.2.5 蜂蜜酒 33 mg/kg
    14.2.7 加香酒精飲料 33 mg/kg
    15.0 即食零食 32 mg/kg
    962 阿斯巴甜——乙酰磺胺酸鹽(又名天門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 01.0 奶製品及其類似品,不包括食品類別02.0的產品 01.1.4 調味液態奶飲料 1100 mg/kg
    01.7 奶基甜點 2200 mg/kg
    02.0 脂肪、油和脂肪乳化物 02.4 脂基甜點,不包括食品類別01.7的產品 2200 mg/kg
    03.0 食用冰品 2200 mg/kg
    04.0 水果和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海藻、堅果和籽類 04.1.2.3 醋、油或鹽水醃漬水果10 200 mg/kg
    04.1.2.4 罐裝或瓶裝經巴氏殺菌的水果 350 mg/kg
    04.1.2.5 果醬、果凍、柑橘果醬 1000 mg/kg
    04.1.2.7 糖漬水果42 350 mg/kg
    04.1.2.8 水果配製品,包括果肉漿、果泥、食品面層的水果配料和椰奶 350 mg/kg
    04.1.2.9 果基甜點,包括果味水基甜點 350 mg/kg
    04.2.2.3 醋、油、鹽水或醬油醃漬的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和海藻 200 mg/kg
    04.2.2.6 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菌、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蘆薈)、海藻、堅果和籽類的肉漿及其製品、糖漬蔬菜,不包括食品類別04.2.2.5的產品 350 mg/kg
    05.0 糖果 05.1 可可製品和巧克力製品,包括類巧克力和代巧克力43 500 mg/kg
    05.2 包括硬糖、軟糖和紐結糖等在內的糖果,不包括食品類別05.1、05.3和05.4的產品 4500 mg/kg
    05.3 口香糖 5000 mg/kg
    05.4 作為食品裝飾、食品面層配料(非水果類)和甜味醬料 500 mg/kg
    06.0 穀類和來源於穀粒、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和棕櫚樹的軟芯的穀類製品,不包括食品類別07.0的產品 06.3 早餐穀物,包括燕麥片23 1000 mg/kg
    06.5 穀基甜點和澱粉基甜點23 350 mg/kg
    06.8.1 大豆基飲料 680 mg/kg
    07.0 烘焙製品 07.2 精製烘焙製品及其混合物 1000 mg/kg
    09.0 水產和水產製品,包括魚、軟體動物、甲殼類和棘皮類水產 09.3 半防腐的水產及其製品 200 mg/kg
    09.4 完全防腐的,包括罐裝或發酵的水產及其製品 200 mg/kg
    10.0 蛋和蛋製品 10.4 蛋基甜點23 350 mg/kg
    11.0 甜味料,包括蜂蜜 11.6 餐桌甜味劑,包括含有高倍甜味劑的產品 GMP12
    12.0 調味品,包括鹽、香辛料、湯、調味汁、沙律、蛋白製品 12.1 鹽和代鹽 1130 mg/kg
    12.2 香草、香辛料、調味料和佐料 1130 mg/kg
    12.3 醋 1130 mg/kg
    12.4 芥末 1130 mg/kg
    12.5 清湯和肉湯 1130 mg/kg
    12.6 醬及其類似品 1130 mg/kg
    12.7 沙律和三文治塗抹醬,不包括食品類別04.2.2.5和05.1.3中的可可基和堅果基塗抹醬 1130 mg/kg
    12.9.1 發酵大豆醬 1130 mg/kg
    12.9.2 醬油 2000 mg/kg
    12.10 非大豆來源的蛋白製品 1130 mg/kg
    14.0 飲料,不包括奶製品 14.1 非酒精飲料17 680 mg/kg
    14.2.1 啤酒和麥芽飲料 350 mg/kg
    14.2.2 蘋果酒和梨子酒 350 mg/kg
    14.2.7 加香酒精飲料 350 mg/kg
    15.0 即食零食 15.1 以馬鈴薯、穀類、麵粉或澱粉(來源於根、塊根或塊莖類,豆和豆莢類)為原料的零食 500 mg/kg
    15.2 加工堅果,包括有塗層的堅果和堅果混合物 500 mg/kg

    註:
    1 國際編碼是指食品法典委員會為食品添加劑編製的國際編碼系統(International Numbering System)中的編號。
    2 食品類別號是指澳門特別行政區《食品添加劑食品分類指引》中有關食品分類系統的編號。
    3 多種甜味劑在同一食品中混合使用時,每一種甜味劑的使用量佔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應超過1。
    4 濃縮或固體飲料類產品、果凍粉及食品類別06.7、12.6.2、12.6.3的產品應以直接提供給消費者食用的狀態計算。
    5 當計算糖精及其鈣鹽、鈉鹽和鉀鹽在食品中的使用量時,以糖精計;當計算甜菊糖苷在食品中的使用量時,以甜菊醇當量計;當計算環己基氨基磺酸鹽時,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
    6 該類別中僅限加工食用菌和藻類可使用該甜味劑。
    7 以可可和巧克力的終產品計。
    8 用於低能量或無添加糖的產品的最大使用量為500mg/kg。
    9 用於微型糖果和清新薄荷糖的最大使用量為2500mg/kg。
    10 該類別中僅限甜、酸產品可使用該甜味劑。
    11 該類別中僅限班戟糖漿和楓糖漿可使用該甜味劑。
    12 GMP是指第三條規定的良好生產規範。
    13 該類別中僅限即飲產品及即飲產品的預混物可使用該甜味劑。
    14 用於低能量或無添加糖的產品的最大使用量為1000mg/kg。
    15 用於微型糖果和清新薄荷糖的最大使用量為10000mg/kg。
    16 該類別中僅限熟製大豆可使用該甜味劑。
    17 不包括食品類別14.1.1的產品。
    18 用於低能量或無添加糖的產品的最大使用量為100mg/kg。
    19 該類別中僅限芒果乾和無花果乾可使用該甜味劑。
    20 用於熟製大豆的最大使用量為1000mg/kg。
    21 用於微型糖果和清新薄荷糖的最大使用量為3000mg/kg。
    22 該類別中僅限乳基三文治塗抹醬可使用該甜味劑。
    23 該類別中僅限低能量或無添加糖的產品可使用該甜味劑。
    24 用於低能量或無添加糖的產品的最大使用量為400mg/kg。
    25 用於冷凍食用菌和藻類的最大使用量為300mg/kg。
    26 用於脂基三文治塗抹醬的最大使用量為400mg/kg。
    27 用於加工堅果和籽類的最大使用量為1000mg/kg。
    28 用於加工食用菌和藻類的最大使用量為300mg/kg。
    29 用於甜、酸產品的最大使用量為150mg/kg。
    30 用於低能量或無添加糖的產品的最大使用量為800mg/kg。
    31 該類別中僅限脂基三文治塗抹醬可使用該甜味劑。
    32 用於微型糖果和清新薄荷糖的最大使用量為30000mg/kg。
    33 該類別中僅限話化類產品可使用該甜味劑。
    34 該類別中僅限調味產品可使用該甜味劑。
    35 用於微型糖果和清新薄荷糖的最大使用量為6000mg/kg。
    36 該類別中僅限在生產香腸中用的鹽水可使用該甜味劑。
    37 用於甜、酸產品的最大使用量為200mg/kg。
    38 不包括食品類別12.8的產品。
    39 用於低能量或無添加糖的產品的最大使用量為32mg/kg。
    40 用於微型糖果和清新薄荷糖的最大使用量為1000mg/kg。
    41 用於烘焙食品餡料及其表面用掛漿的最大使用量為100mg/kg。
    42 該類別中僅限蜜餞類產品可使用該甜味劑。
    43 該類別中僅限類巧克力、代巧克力製品、低能量或無添加糖的產品可使用該甜味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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