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檢察長辦公室

法規:

第6/2014號檢察長批示

公報編號:

特刊

刊登日期:

2014.12.20

版數:

48-49

  •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檢察長辦公室主任及副主任。
相關法規 :
  • 第13/1999號行政法規 - 訂定檢察長辦公室組織與運作。
  •  
    相關類別 :
  • 檢察長辦公室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6/2014號檢察長批示

     

    檢察長根據經第38/2011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一款(一)項及(二)項、第七條、第七-A條及第十九條第三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譚炳棠擔任檢察長辦公室主任。

    二、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胡潔如擔任檢察長辦公室副主任。

    三、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檢察長 葉迅生

    ———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炳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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