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53/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13/2009

刊登日期:

2009.4.1

版數:

3339-3340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3G流動電話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勞工事務局 -
  •  
    私營機構 :
  • 澳門電訊有限公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3/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及第七條,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二款,以及第12/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勞工事務局局長孫家雄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澳門電訊有限公司”簽訂提供3G流動電話服務的合同。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法規:

    第54/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13/2009

    刊登日期:

    2009.4.1

    版數:

    3340-3342

    • 分配本年度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的款項。
    相關法規 :
  • 第15/2008號法律 - 通過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OR/2009),並由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起開始生效及執行。
  • 第14/2009號行政命令 - 將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所定的許可開支的權限授予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但以三月十八日第54/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所定的總開支預算為限。
  •  
    相關類別 :
  • 行政長官選舉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4/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基於有需要對本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十二章經常開支中職能分類1-01-3經濟分類04-01-05-00-59,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的款項作出分配;

    在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的建議下,經聽取財政局的意見;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2005號行政命令授予的權限,作出本批示。

    按照十二月三十一日公佈之第15/2008號法律第十條第一款規定,本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十二章經常開支中職能分類1-01-3經濟分類04-01-05-00-59,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金額為$13,800,000.00(澳門幣壹仟 叁佰捌拾萬元整)的款項,分配如下:

     

    經常開支

       
    01-00-00-00 人員 $ 3,704,000.00
    01-01-00-00 固定及長期報酬    
    01-01-07-00 固定及長期酬勞    
    01-01-07-00-02 委員會成員 $ 1,320,000.00
    01-02-00-00 附帶報酬    
    01-02-05-00 出席費 $ 60,000.00
    01-02-10-00 各項補助——現金    
    01-02-10-00-99 其他 $ 2,240,000.00
    01-03-00-00 實物補助    
    01-03-03-00 服裝及個人用品——實物 $ 58,000.00
    01-06-00-00 負擔補償    
    01-06-02-00 服裝及個人用品——負擔補償 $ 26,000.00
    02-00-00-00 資產及勞務 $ 8,948,000.00
    02-01-00-00 耐用品    
    02-01-07-00 辦事處設備 $ 5,000.00
    02-01-08-00 其他耐用品 $ 3,000.00
    02-02-00-00 非耐用品    
    02-02-04-00 辦事處消耗 $ 200,000.00
    02-02-07-00 其他非耐用品    
    02-02-07-00-03 清潔及消毒用品 $ 50,000.00
    02-02-07-00-06 紀念品及獎品 $ 60,000.00
    02-02-07-00-99 其他 $ 100,000.00
    02-03-00-00 勞務之取得    
    02-03-01-00 資產之保養及利用    
    02-03-01-00-05 各類資產 $ 1,000,000.00
    02-03-02-00 設施之負擔    
    02-03-02-02-02 衛生及清潔 $ 50,000.00
    02-03-02-02-03 管理費及保安 $ 50,000.00
    02-03-04-00 資產租賃    
    02-03-04-00-01 不動產 $ 1,000,000.00
    02-03-04-00-02 動產 $ 160,000.00
    02-03-05-00 交通及通訊    
    02-03-05-03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 300,000.00
    02-03-06-00 招待費 $ 30,000.00
    02-03-07-00 廣告及宣傳    
    02-03-07-00-01 廣告費用 $ 2,300,000.00
    02-03-07-00-02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活動 $ 1,300,000.00
    02-03-08-00 各項特別工作    
    02-03-08-00-01 研究、顧問及翻譯 $ 100,000.00
    02-03-08-00-99 其他 $ 600,000.00
    02-03-09-00 未列明之負擔    
    02-03-09-00-02 非技術性臨時工作 $ 680,000.00
    02-03-09-00-99 其他 $ 960,000.00
    05-00-00-00 其他經常開支 $ 20,000.00
    05-02-00-00 保險    
    05-02-01-00 人員 $ 10,000.00
    05-04-00-00 雜項    
    05-04-00-00-03 社會保障基金(僱主實體之負擔) $ 10,000.00
     

    資本開支

       
    07-00-00-00 投資 $ 1,128,000.00
    07-10-00-00 機械及設備 $ 1,128,000.00
      總開支 $ 13,800,000.00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六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陸潔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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