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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更正

公報編號:

51/2008

刊登日期:

2008.12.23

版數:

1317

  • 更正第90/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二表四。
相關法規 :
  • 第90/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澳門科技大學法學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私營機構 :
  • 澳門科技大學 -
  •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更正

    鑑於刊登於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八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90/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二表四所載的一門科目的中文名稱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西方美術作品欣賞”

    應改為:“西方美術欣賞”。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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