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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37/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17/2008

刊登日期:

2008.4.28

版數:

493-494

  • 取代第6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一和附件二。
相關法規 :
  • 第65/84/M號法令 - 給予不牟利私校若干資助方式。
  • 第6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給予任職於非牟利私立教育機構從事幼兒教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小學教育或中學教育工作的教學人員,並任職於非牟利私立成人教育機構全職從事成人教育活動、且資格獲教育暨青年局認可的工作人員、籌辦人員和推動人員直接津貼和年資獎金
  •  
    相關類別 :
  • 私立教學機構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7/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六月三十日第65/84/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載於本批示且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一和附件二取代經第44/2007號第67/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的第6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一和附件二。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並自二零零八/二零零九學年起實施。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附件一

    (第6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三款所指者)

    直接津貼每月金額

    師範培訓

    學歷

    具所任教教育程度的師範培訓 未具所任教教育程度的師範培訓
    學士學位或等同學歷 $4,000.00 $3,200.00
    高等專科學位或等同學歷 $3,400.00 $3,100.00
    不具備高等學歷 $2,750.00 $1,900.00

    附件二

    (第6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三款所指者)

    年資獎金每月金額

    服務年期 金額
    五年至九年 $190.00
    十年至十四年 $380.00
    十五年至十九年 $570.00
    二十年至二十四年 $760.00
    二十五年至二十九年 $950.00
    三十年至三十四年 $1,140.00
    三十五年或以上 $1,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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