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90/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17/2008

刊登日期:

2008.4.23

版數:

3332

  • 續任政府駐澳門電訊有限公司的代表。
相關法規 :
  • 第13/92/M號法令 - 通過本地區官方董事及政府代表之法定制度--若干撤銷。
  •  
    相關類別 :
  • 郵電局 -
  •  
    私營機構 :
  • 澳門電訊有限公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90/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根據現行特許合同第十二條第三款,並按照三月二日第13/92/M號法令第二條第一款及第二款和第十五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陶永強工程師擔任政府駐澳門電訊有限公司代表的委任獲續期一年。

    二、執行上指職務之每月報酬為$6,600.00(澳門幣陸仟陸佰元整)。

    三、本批示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四月九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法規:

    第91/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17/2008

    刊登日期:

    2008.4.23

    版數:

    3332

    • 續任政府駐港澳飛翼船有限公司的代表。
    相關法規 :
  • 第13/92/M號法令 - 通過本地區官方董事及政府代表之法定制度--若干撤銷。
  •  
    私營機構 :
  • 港澳飛翼船有限公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91/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根據現行合同第十五條第一款,並按照三月二日第13/92/M號法令第二條第一款及第二款和第十五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黃穗文學士擔任政府駐港澳飛翼船有限公司代表的委任獲續期一年。

    二、執行上指職務之每月報酬為$6,600.00(澳門幣陸仟陸佰元整)。

    三、本批示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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